关于推进我校综合改革的若干思考
(2014年9月1日)
第七期院长书记培训班的主题是深化综合改革。今天上午,杜占元副部长和张杰校长为大家做了专题报告。下午,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刚才几位同志就分组讨论的情况做了交流,我听后很受启发。借此机会,我也简要谈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高等教育改革的形势和任务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我们要善于把交大的发展放在世界竞争、国家发展、上海建设的大背景中去思考和谋划。从国家层面看,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而在繁重的改革任务中,中央把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推动。教育始终为国民经济服务,在教育领域开展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是国民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假期前和假期中,我连续参加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咨询工作会和上海市高校党政干部工作会。国务院领导,教育部党组,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都非常积极主动,认识是一致的。现在的改革已经从办学、招考、就业等单项改革逐步过渡到了综合改革;已经从试点试验性的改革过渡到了全面改革,从外延发展导向的改革过渡到内涵发展导向的改革,新时期的改革是全面的、综合的、深入的、内涵式的发展改革,既然是全面深化改革,就意味着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意味着我们即将推行的改革涉及价值争论、利益博弈、体制摩擦以及机制转换,当然还涉及具体的操作能力、操作路径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党中央对教育改革的要求是既要坚定积极,又要扎实稳妥。因为教育几乎涉及每个家庭,中国3亿多人在受教育,把家长算上就是全国人人都和教育有关,所以采取的改革措施要比较稳妥,且一定要坚定。如果只强调稳妥,我们的改革就可能裹足不前,我们继续前进的步伐就会放慢。上海市委有一个战略性判断,上海已经到了不深化改革就不能继续前进的程度,这句话拿到学校来讲也是适用的。不改革,我们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就会放慢或出现曲折,所以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但是,改革要努力争取不犯颠覆性的错误。
教育部明确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必须坚持的三项基本原则:一是要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中央和教育部领导同志不断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我们要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的精神,通过改革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更能够指导学校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指导我们的学生培养。二是要着眼于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相统一,推动教育内涵发展。把建立国家教育标准和质量评估制度、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选择。三是要突出激发办学活力。首先,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现管、办、评分离,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其次,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市场在高校办学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后,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发挥高校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上下良性互动,共同把改革推向深入。
高等教育的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高等教育的四大功能,聚焦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现政府宏观“管学”和高校自主“办学”的双向转变;实现扩大社会合作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双向互动;实现政府管理和社会参与的双向沟通。核心是政府要放权,或者对有条件的单位协议授权,让高校的自主权能够扩大。二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中央领导同志一再讲向高校放权,但要求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这需要高校有一个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治理结构强调的第一条就是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这个基础上,要促进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协同,要扩大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怎么做到这一点呢?通过制定或修订大学章程,以章程为指引把各项制度建立好。三是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中央对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非常重视。一方面我们要坚持教育公平,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但是,标准化的考试有可能抑制创新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因此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四是人事制度改革。这项改革非常艰难也非常重要,中央和教育部希望各高校能够创造出经验。交大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我们的学术荣誉体系建设、长聘教职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不少高水平大学也都在进行尝试,如何又稳又快地把这个体制推向前进,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五是科学研究体制改革要与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同步推进。优化科研管理和组织模式,在制度上打破分割和壁垒,重新整合资源,鼓励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已经成为大趋势。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校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
交大具有“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上海交大自成立时起就始终牢记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始终秉承“与日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传统,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学校发展的主要动力,始终走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前列。进入21世纪以来的十多年里,全校师生共同努力,锐意改革,努力进取,上海交通大学被誉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学校之一。
为了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学校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在已经进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分类发展、院系综合预算、科研组织模式等前期改革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订并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向教育部报送了综合改革方案,得到教育部的认可,同时成为上海市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交大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坚持道路自信、注重制度激励、强化自律保障”为指导思想,突出“使命引领、内生驱动、问题导向、协同突破”,明确了“建立以制度激励为核心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探索以部市协同为支撑的部属高校自主发展道路”的改革目标;确立了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完善一项根本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深化三项关键领域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事制度和科研体制),拓展国际化办学优势,推进资源配置模式改革。目前,学校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正在细化改革方案,扎实推进方案的实施。上学期结束的时候,我们专门召开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7个专项工作小组的牵头人介绍了各个专项的改革思路。前天的校领导班子务虚会上,其中4个专项小组做了汇报,具体的方案都有了进一步的推进,应当说是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可行,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想清楚了。既做到了主动积极,也体现了稳妥求实。
对此,我再谈三点意见:
第一,扎实推进院为实体的综合改革。
推进综合改革需要突破,也需要试验。学校党委经过研究、讨论认为,从“校办院”向“院办校”转变是改革的大方向。但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每个具体的学院来说可能有先有后,条件比较具备的走得快一点,条件尚不具备的有可能走得慢一点。从学院的发展情况上看,目前有三种类别:第一类是学校的“特区学院”。如高级金融学院、密西根学院以及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这些学院有它的理事会、章程和决策机制,我们尊重这种改革探索,对这些学院的放权程度相对来讲更高。第二类是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学院。综合预算试点单位不是有多少好处,主要还是有更多的活力,资源分配的关键不在多少,关键是给它的活力多一点,由它决策的事情多一些。第三类是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的学院。但是大的方向是要推进院为实体,要把办学自主权该下放给院系的就下放给院系,能授权给院系的就授权给院系,从而激发院系的活力。
管理模式上实现“校办院”向“院办校”的转变,对三种类别的学院要分类指导,对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学院要有不同的授权。比如对教授的评价,既要保证学校高评委的最终决定权,又要不断增大各学院尤其是试点学院的建议权,学院的党政领导集体以及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对自己学院教授的评价应该对大评委有较大的影响力。如果在学院的层级上认为某个教师非常优秀,不可或缺,虽然他少了两篇论文,但在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完成国家重点任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就不应当一刀切。大评委不应轻易否定学院的意见。我们现在要求教授都要有海外访学、合作研究的经历,到海外深造,开阔教师的国际视野,具有国际经验,政策方向肯定是对的,但到了具体的人,不能僵化,具体情况要具体研究。例如,材料学院提到的填补国家精铝和高纯铝冶炼技术空白的教师,机动学院提到的指导学生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优异成绩的教师,如果僵化地执行政策,他们就非得放下手头的重要工作到国外去镀个金,才能在职称上更上一层楼,那就不尽合理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人才的多元评价,如果学院能够拿出令人信服的评价标准,机关部处就要认真研究,给予分类指导的政策。统一的基本要求不变,但是操作过程和方式可以调整,这些方面在今年余下的时间里以及明年的工作中要得到切实的加强,真正使“院办校”在学校里逐渐显示出成效。另外,还有关键的两点:一是要界定校院责权利关系,推动院系综合预算改革,逐步实现校院二级全成本核算的财务运行模式,落实学院在资源配置、经费预算和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力争使学院成为自主办学的实体,在学校宏观调控下具有自主发展权、自主用人权、自主财权、自主资产支配权。二是要完善院系负责人问责机制,真正实现学院责权利相统一,增强学院的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努力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还是要努力使我们的治理体系能够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制度基础之上。现在我们有了很好的基础,大学章程已经得到了教育部的核准,其中凝聚了党委行政以及全校上下的努力。新的学期,我们要重点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习宣传新的章程,着力形成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办学的良好氛围。要在学校章程的统领下,围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构建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自身特点的自主自律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梳理已有规章制度中与章程不相符合或有抵触的情况,抓紧废改立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加强不同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减少制度之间的摩擦。二是加快机制建设。大胆探索与综合改革配套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建立专项管理委员会制度,规范领导小组设置,形成规范的专项工作决策体系与议事程序,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推进综合改革中的责任分工;完善各级各类学术委员会的设置,依照章程规定进行人员调整、结构优化和功能增进,理顺机制,着力使学术委员会在校院两级学术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加大激励引导。要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保护和激发试点单位的改革积极性。把改革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检查监督。着重强调责权利的平衡,建立改革目标责任制,确保改革可衡量、可检查。要减少事前的审批,但是事中和事后的评估要适量增加,要保持对运行情况的监督,发现隐患随时沟通,如果发现有明显的失误就要及时加以干预,以免问题扩大化。事中和事后的评估、检查要加强,但要切实有效,不要流于形式,如我们现在填表填得太多,表里的内容过于复杂,仔仔细细填完了以后部处又不认真看,部门自己都不会认真看的表格和材料要废除,减轻院系和教师的负担。五是营造良好氛围。我们要加强信息的披露来凝聚改革的共识,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全面深入宣传综合改革,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加强各个层面的沟通,主动通报改革进展,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理解、关心、重视、支持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开创综合改革的新局面。
第三,充分发挥院系党政组织尤其是院长和书记的重要作用。
在座的院长和书记是学校综合改革的推动者、实践者,是打好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的关键所在。一些涉及全局性制度设计的改革,主要由学校主导、自上而下。但同时应看到,院系是改革的一线、前沿,各院系都蕴藏着强大的改革力量和智慧,是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综合改革如何推进,各院系是第一实践者;改革效果如何,广大教师和学生最有发言权。在我们各个学院具有自己特点的一些改革方面,学校将主要尊重院系所提出的改革意见,激发和依靠各院系的改革积极性,建立改革激励机制,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
在当前改革的大背景下,各位院长和书记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增强战略思维和改革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学校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聚焦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院系都要认真研究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师生的发展需求,找到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有的放矢。三要细化工作部署,根据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方案和思路,绘制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综合改革各项任务。
另外,各院系要十分重视基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各学院要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机制,把党政联席会议作为院系的最高决策机构。要健全院系党政共同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制度。我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书记和院长的精诚合作。作为书记,一定要有宽阔的胸怀,要积极支持院长所提出的决策意见;作为院长,也要有高姿态和新境界,在提出决策之前一定要多与书记商量,不可独断专行。商量很重要,关键在会前,要加强沟通,提高决策效率,真正使党政联席会议发挥好院系最高决策机构的作用。此外,在资源分配上,希望院长把握好两点:一是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这个公平一般应通过集体决策来解决。二是院长都有自己的专业,部分书记也有自己的专业,希望院长和书记在资源分配上自觉做到不向自己的团队倾斜,相反地,要让自己的团队吃一点亏,提倡“吃亏”精神。如果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能够这样把握,相信学院班子很容易团结,凝聚力肯定会提升,你们所带领的学科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院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为深入推进院系的综合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老师们、同志们,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工作的主线。让我们以本期院长书记培训班为新起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互启迪,进一步凝聚共识,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交大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