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通过画像技巧侦破案件
第一节 怪异的尸体——年轻女教师被杀案
弗朗辛·艾尔弗森是纽约布朗克斯区一家残疾儿童幼儿园的老师,长得娇小可爱,待人温和、有礼貌,对待孩子们也非常有耐心。因此,很多孩子都非常喜欢艾尔弗森。可在一天早上,艾尔弗森却迟迟没来上班,这让同事们感到很不解,因为她向来比较守时,不会随意缺课,即使有事也会事先与学校负责人或同事打招呼。
当天下午,有人在布朗克斯区的一栋公寓的楼顶上发现一具怪异的尸体,于是立刻报了警。警方闻讯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但他们对尸体怪异的摆放姿势也感到不解,不知道其中暗含什么意思。后来经警方查证,被害人正是弗朗辛·艾尔弗森。
艾尔弗森的耳环被整齐地摆放在头部两侧,脚上的丝袜被脱下,当作绳子捆住其手腕,而内裤则被脱下套在头上,其他衣物也被脱下,扔在尸体旁边。经现场勘查发现,艾尔弗森的脸部遭到严重的打击,脖子曾被皮包的袋子紧紧勒住,从而导致其窒息身亡。
另外,她的尸体也被凶手残忍地破坏,身体上到处都是刀伤,大腿内侧还有咬痕,在其大腿和腹部,凶手还写道:“你无法阻止我。”
不过,让警方感到不解的是,在艾尔弗森的身上发现的一个字很像希伯莱文中的“chai”字。后来,她的父母告诉警方,艾尔弗森身上戴着的项链就有这个标记。可是,警方在案发现场仔细查找后并没有找到它。后经证实,这与本案并无关联。
通过初步调查,警方推测艾尔弗森可能是在下楼时遭到了攻击,并被凶手打得昏迷不醒。随后,凶手将她带到楼顶,对其百般凌辱并杀害。
随后,法医在解剖艾尔弗森的尸体时发现,她身体里有精液和一根不属于她的黑色阴毛。于是,当地警方开始进行大范围的搜查。他们审讯了将近2000个人,最终将嫌疑对象锁定在22个人身上。这些人都曾与艾尔弗森有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曾在艾尔弗森所住公寓中做过警卫的黑人、捡到艾尔弗森钱包的15岁男孩等。
可是,通过调查发现,那名黑人警卫虽然做过这栋大楼的警卫,但已经辞职了,而且也没有大楼的钥匙;而对那名男孩审讯得知,他去上学时在楼梯处捡到了艾尔弗森的钱包,只是没有及时上交而已。
另外,那些看似与本案有关的嫌疑人经调查后都一一排除了,这让警方陷入了困境。于是,当地警方向FBI寻求帮助,并将犯罪现场的照片和所有资料交给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与罗伊·海泽尔伍德。
约翰·道格拉斯与罗伊·海泽尔伍德在仔细查看并分析资料后确认,这起案件不是有预谋地作案,而是随机犯罪。同时,他们为罪犯做了初步的心理画像:白人男性,年龄在25~35岁之间;与艾尔弗森住在同一栋公寓中或是在附近居住,并且认识被害人;凶手多半与自己的父母或年长的女性亲属住在一起;从犯罪现场看,虽然凶手可能不是瘾君子或是长期酗酒,但看上去会比较邋遢。
由于这件案子并不是有预谋的,因此可以推断凶手患有精神病。而从被害人尸体遭到的破坏,可以看出凶手被这种疾病至少折磨了10年之久。这有可能是凶手犯下的第一个案子,如果不及时将其抓住,这绝不会是最后一件。
另外,凶手多半在一年前被精神病院释放出来,而且有可能还在服药。从凶手的字迹和摆放尸体的方法可推断他有可能已经辍学,并喜欢看一些色情刊物,而作案手法便来源于这些书籍。
除此之外,道格拉斯在仔细查看现场照片与其他物证后认为,那根在犯罪现场发现的阴毛与本案无关。经后期调查发现,原来装艾尔弗森尸体的尸袋在此之前曾经使用过,而且没有及时清理干净,从而让法医以为阴毛是凶手留下的。
警方通过道格拉斯提供的心理画像和线索开始对艾尔弗森住所附近有过精神病住院史的人进行调查,一个名为卡尔米·卡拉布罗的男人进入了警方的调查视线内。他是一个舞台工作者,但是目前处于失业的状态,现如今与父亲住在一起,并且与艾尔弗森住在同一栋公寓中,母亲很早就去世了。
在此之前,他的父亲曾经接受警方的调查。但是他声称,在艾尔弗森遇害时卡拉布罗一直待在精神病院里。因此,警方就听信他的说法,将卡拉布罗从嫌疑人的名单上排除掉了。此时,警方对卡拉布罗深入调查后发现,他父亲的说法不尽属实。
卡拉布罗由于患有精神病,在高中时就被退学,后在精神病院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被放了出来,并找到一份舞台管理工作。可是,没做多久他就失业了。在最近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被关在附近的一家精神病院中疗养。当警方到那家精神病院进行调查时发现,那里的管理非常松散,卡拉布罗很容易就能溜出来作案,而后也会在无人发现的情况下偷偷地潜藏回去。
其实,卡拉布罗的暴力行为很早就开始了,在此之前他曾好几次想要自杀,而且很多人曾目睹过他经常调戏年轻的女性。道格拉斯认为,他之所以会作案是因为他无法与女性正常交往。
而在他的住所中,警方发现了大量色情刊物。另外,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在艾尔弗森被害时,卡拉布罗的手臂上曾打着石膏,后来才将其拆下。对此,警方推断,卡拉布罗就是用石膏将艾尔弗森打晕的。另外,通过牙科专家鉴定发现,艾尔弗森身上的咬痕与卡拉布罗的齿痕完全一样。最终,卡尔米·卡拉布罗被判25年监禁。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FBI行为科学部经常会收集大量残忍、奇特的案件,并对细节和原因进行仔细的分析。对于他们而言,寻找的不是证据,而是每起案件所暗含的重要信息。此后,美国各地发生的奇特杀人、爆炸、强奸等案件资料都会送至FBI,他们会对罪犯的行为方式、心理状态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一套分类系统和信息库,为心理画像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
FBI行为科学部(后改名调查支援组)创建人、美国顶尖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曾说:“因为我在联邦调查局工作20多年,致力于杀人犯和暴力违法者的研究,尽管每起案件都是很独特的,但是他们的行为总是可以归入某种模式。”
因此,每出现一个新的案件时,他们就会通过所建立的犯罪行为信息库迅速地检索出之前发生的类似案件。
不仅如此,在1992年,他们还出版了《犯罪分类手册》。道格拉斯曾说:“《犯罪分类手册》可以根据行为特点将严重的案件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用来解释这些案件。”
第二节 “杀人恶魔”——亨利·李·卢卡斯
1982年10月,美国得州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一名寡妇已经失踪了好几天,亲朋好友都不知道其下落。于是,当地警方立刻对这名失踪人员曾经出现的地方进行搜寻。当他们搜寻公路边的灌木丛时发现了一具尸体,后经查证,正是那名失踪的寡妇。
可是,警方搜查附近的地方时却没有发现被害人的手提袋。因为,最后目击那名失踪寡妇的人称,曾看到她随身携带一个手提袋。对此,警方推测,那个手提袋有可能是被凶手拿走了。于是,他们在公路旁边盘查来往的车辆。
不久,在一名男子的汽车后座上找到一个与被害人的非常相似的手提袋。于是,警方对汽车主人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查,车主的名字叫亨利·李·卢卡斯,身体健硕,但左眼有残疾。同时,在他汽车的后备厢中还发现了危险刀具。因此,警方以携带危险武器的罪名将其拘留。
卢卡斯被带到警察局后,警方对那个可疑的手提袋进行了全面而仔细的检查。可结果发现,它并不是被害人的手提袋。另外,卢卡斯出示的加油站收据也表明,当那名寡妇遇害时,他正在300多千米之外的公路上穿梭游荡,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
虽然卢卡斯与这起谋杀案没有关系,但是警方对其后备厢中的危险工具还是产生了怀疑。因此,警方并没有将其立即释放,而是将卢卡斯扣押了,准备随后再继续盘问。
可是,让警方震惊不已的是,卢卡斯还未等警察盘问就自曝以往的杀人经历,声称自己在美国每个州都杀过人,目前已有200多人死于他的手中。
他向警方交代,自己曾与一个名叫奥缇斯·艾尔伍德·图勒的人成为杀人搭档。他们是在佛罗里达州相遇的,图勒比卢卡斯小11岁,是一个有异装癖和恋尸癖的疯子,同时也是一个同性恋。由于他与卢卡斯的癖好相同,因此,一些被害人常常会成为他们的“盘中餐”。在杀人方面,他们不会拘泥于任何手段。在一段时间里,他们总是将被害人横放在公路上,然后开车从上面碾压过去。
他与图勒相识两年,关系破裂是由于图勒的侄女贝奇·鲍维尔。起初,他们三个人住在一起,并继续他们的犯罪行为,后来,由于双性恋的卢卡斯与贝奇走得比较近,这让图勒心生嫉妒,从而与卢卡斯决裂。
卢卡斯的供述让警方感到震惊,同时,这个“杀人恶魔”也震惊了全世界。卢卡斯被捕之后不久,图勒也被警方抓获,他们总是以炫耀的态度向警方交代自己的杀人经历,并会详细讲述案件的细节。
但是,警方却十分怀疑他们所说的内容的真实性,虽然卢卡斯所说的很多谋杀细节与事实相吻合,并且能够说出被害人的姓名、职业、遇害地点等,但这些情况曾被媒体报道过,也许是他记住了这些细节,以此愚弄警方。除非某些细节没有被媒体公布过,警方才对其交代的犯罪事实调查取证。
当卢卡斯提及他们曾在西班牙和日本作案时,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他们并没有离开过美国的记录;卢卡斯声称曾在弗吉尼亚杀害一名女教师,并说出了她的名字,可警方调查后才得知,那名女教师并没有受到伤害,一直好好地生活着。而有些卢卡斯所交代的谋杀案,警方根本无法调查。
在卢卡斯被判死刑后,当警方调查一名80岁的老人凯特·里奇失踪案时,卢卡斯却称自己将她的尸体埋在他家里的炉子旁边。当警方去他所说的地方搜寻时,确实在那里找到了里奇的尸骨。
美国各地警察机构都向得州警方打电话询问,希望得州警方能够帮助他们侦破一些悬而未决的案件。在调查这些案件的过程中,卢卡斯经常被批准从监狱外出。一时间,他似乎成了明星,搭乘飞机、汽车到很远的地方,被安排住在不错的宾馆中,并为他提供丰盛的佳肴。
不过,在调查的过程中,警方发现很多案件都是卢卡斯自己虚构或是臆想出来的。当他对监禁的生活感到烦闷时就会告知警察,自己又想起某个被害人的情况。他的目的就是引起警方的注意,担心自己会被遗忘。
后来,卢卡斯的案件引起了FBI行为科学部的注意,他们决定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研究人员对卢卡斯的大脑进行X光检查后发现,他的大脑控制情感和行为的部分有大面积的创伤。据卢卡斯交代,在他少年时期,母亲打骂他似乎像家庭作业一样,每天都会经历,这让他感到习以为常。他左眼失明,就是遭受残忍虐待的最好证明。但卢卡斯在后来却记不清是哪一次打骂造成的结果。在他12岁的时候,母亲在打他时由于下手过重,导致他头部受了重创,从而直接损害了他的大脑。心理学家分析,这极有可能是导致他日后精神分裂以及产生冷血行为的原因。
而长期遭到虐待,不仅让他变得没有半点的同情心,还让其心理出现畸形发展。因此,幼年的卢卡斯总是捕捉老鼠、小鸟等动物,然后将它们折磨至死。长期受虐的他不认为这么做是残忍的行为,反而从中能得到满足,并乐此不疲,这为他将来杀人、折磨被害人奠定了基础。
在幼年时期,连续3年的时间里,母亲总是将卢卡斯打扮成女孩子的样子,还给他烫了头发,这让他受尽同学的侮辱和嘲笑。心理学家分析,这段经历不仅摧毁了卢卡斯作为男孩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也是让他成为双性恋的直接诱因。
由于卢卡斯的母亲是名妓女,她毫不避讳自己的儿子,竟然荒唐到在家里接客,并强迫卢卡斯观看。对此,心理学家分析,母亲的这种行为让卢卡斯产生了不正常的性观念,认为没有必要控制自己的性冲动。后来,卢卡斯交代,他杀人的理由几乎都是对方不与他发生性关系。
据卢卡斯交代,第一次杀人是在他13岁的时候,他企图强暴一名17岁的女孩,遭到对方的强烈反抗后,恼羞成怒的卢卡斯死死地勒住女孩的脖子。待他冷静下来后,才发现那名女孩已被勒死。随后,他将尸体扔到了河边的树林里。但警方在他幼年生活的地方调查时却发现:当时没有发生任何一起少女谋杀案。对此,心理学家分析,这有可能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卢卡斯幻想出来的,因为他已经分不清真实与幻想之间的界限。
在卢卡斯23岁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叫莎拉的女孩。当他准备与女孩订婚时,却遭到了母亲的强烈反对。卢卡斯的母亲希望儿子成为自己永远的玩具,而且想一直控制他。于是,她千方百计破坏他们的感情。最终,莎拉认为自己在婚后无法与性格如此乖戾的人在一起相处,从而离开了卢卡斯。
心理学家分析,这一事件可以说是卢卡斯的人生转折点,留下了他的第一个真实的犯罪记录。女友的离去让愤怒的卢卡斯失去了理智,在与母亲激烈的争吵中,他一手掐住母亲的脖子,一手拿起了餐桌上的刀,将母亲捅死了,并在母亲死后,对其尸体进行破坏和凌辱。
这起残忍和变态的凶杀案让法院认定他犯有二级谋杀罪,但由于卢卡斯的律师强调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法院宣布,他将在精神病院被关40年。
可是,在卢卡斯被关几年后,他获得了假释。虽然他声称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出院,但医院却忽略了他的建议。从此,亨利·李·卢卡斯开始了他的疯狂杀人生涯。他经常开车在美国各个州的公路上游荡,只要想杀人,不管对方多大,上至八九十岁的老人,下至几岁的孩童,只要对方与其相遇,几乎无一幸免。
虽然抓获卢卡斯纯属偶然,FBI行为科学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却在对卢卡斯进行访谈之后提出:“如果我们在卢卡斯做出惊人坦白时已有VICAP,那么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区分坦白中的实情和虚构的部分。”而在雷斯勒对卢卡斯进行访谈时,他最终坦白地承认几乎所有的案件都是他虚构的。其实,他大概“只杀了几个人”。同时,他声称,自己说谎只是为了“娱乐”警察,让别人觉得警察很愚蠢。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所谓的VICAP就是暴力罪犯逮捕计划,可以收集和分析随机谋杀、儿童绑架案等案件的信息。将这些案件的证据收集完毕后,就可以将信息系统化地分类存储,从而让美国各州的执法机构共同使用。同时,通过这些数据也能够集中分析出犯罪行为的相似性。如果在分析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同案件之间存在关联性,那么,不同的机构就会联手进行调查。
VICAP最早是由担任警察顾问的皮尔斯·布鲁克提出的,他一直向司法部建议,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电脑系统——暴力罪犯逮捕计划(VICAP)。在1982年,政府决定研究这一提案的可行性。整个团队不仅有FBI行为科学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还有20多个州的谋杀案侦查专家、犯罪分析专家等。
在VICAP成立后,FBI的特工会制订VICAP犯罪分析报告表,并将其分发给FBI地区分局。报告表涉及很多问题,对于负责案件的FBI特工来说,需要提供三类信息:罪犯是连环杀手还是毒贩、案件是否涉及人员失踪或绑架、案件涉及的是谋杀还是企图谋杀等。
随后,他们还需要描述案件的细节。比如,案件发生的时间、被害人身份、尸体上的穿着、胎记等。紧接着,还需要他们回答关于犯罪手法的一些问题,这包括犯罪现场的各种细节等。还有一些问题则需要法医进行回答。报告表的最后部分则需特工列举在他们看来可能和案件相关的其他案件。
不过,VICAP的报告表却无法申请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的评估。这需要负责案件的FBI特工直接与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联系。如果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在评估后认为特工的申请符合要求,他们就会将案件转交给国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的专家。
VICAP的分析过程主要有六个步骤:
一、输入必需信息。将包括VICAP报告表在内的犯罪心理画像所需要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中,这些信息包括案件证据、犯罪现场照片、证词等。
二、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犯罪心理画像专家会根据犯罪维度对信息进行分类。比如,谋杀案类型、犯罪动机、犯罪地点等。
三、犯罪评估。心理画像专家在了解案情后会试图重现罪犯和被害人的行为。比如,案件是有预谋的还是随机的、犯罪现场是否被改变等。
四、罪犯画像。罪犯画像不仅包括罪犯的性别、种族、工作经历等,还包括罪犯的心理特点,即罪犯的性格特征等。除此之外,还包括犯罪记录等。在提供这些信息后,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还需回到第二步,以此确定自己的信息是否与罪犯的信息相匹配。
五、调查。书面的犯罪心理画像完成后,就会传递到警方手中,以此作为线索筛选嫌疑人。如果警方获得更多的信息,画像则需要适当地更改和调整。
六、逮捕。罪犯心理画像的最终目的是逮捕。抓捕罪犯后,警方通过审问让罪犯坦白案件的相关细节。
第三节 恐怖的凶杀案——是谁杀害了小女孩
在佐治亚州罗马市,一个12岁的漂亮小女孩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与同学们高兴地坐着学校班车回家。一路上,她与同学们开心地聊着。不一会儿,就到了玛丽·弗兰西斯家附近的公路边。她与同学告别之后,就下车回家了。
可是,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却迟迟没有见到她回家。这让父母非常担心和着急,立刻打电话报了警。当警方正在搜查时,有一对年轻的夫妇打来报警电话,在一条长满树木的小路边发现了一个小孩子的尸体,当地警方闻讯立刻赶到案发现场。
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小女孩的脸上盖着一件鲜黄色的外衣,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头部遭到钝器重击,这是她致死的原因;脖颈处有勒痕,表明有人在背后用手勒住其脖子。验尸结果显示,颅骨破裂,曾遭到强暴。警方推测,颅骨破裂可能是案发现场的大石头敲击导致的,因为她头部附近就有一块血迹斑斑的大石头。后来经查证,这个小女孩正是失踪的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
佐治亚州罗马市FBI常驻办事处的特工罗伯特·利里立刻联系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希望他能够协助调查。在道格拉斯还未拿到案件卷宗前,他想尽可能地了解被害人的详细情况。于是,他让当地警方深入调查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
经调查得知,只要是认识玛丽·弗兰西斯的人都对其赞不绝口,声称她是一个懂礼貌、待人热情且非常讨人喜欢的小女孩。在学校里,玛丽是乐队的指挥,经常穿着指挥制服去学校。她从没有吸食毒品或是喝酒的记录,更没有发生过性行为。验尸结果也显示,在她遭遇强暴的时候还是处女身。对此,道格拉斯认为,玛丽属于低风险环境下的低风险被害人,所以凶手是随机作案,并不是有预谋的。
在了解这些情况并仔细阅读案件资料以及现场照片后,道格拉斯分析:从遇害者身上凌乱不堪的衣服可以看出,她是受到他人的逼迫而脱下衣服,遭到强暴后又被允许匆匆穿上衣服;背部、腿部等部位没有杂物,表明被害人是在车子中遭遇强暴的,而不是在案发现场的树林中。
凶手用外衣盖住被害人的头部,表明行凶者对犯罪行为感觉非常不好。不过,从这起案件的情况来看,凶手是比较有智慧的,而且头脑清晰、有条理,他有可能会对犯罪行为进行思考,会将自己所犯下的错归咎于被害人身上,从而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而这个思考的过程越长,凶手就越难坦白认罪。即便他接受测谎测试,也会机智地通过。
当风头没有那么紧时,他就会悄然离去,潜逃到另一个地区。这对于警方来说,抓捕的难度就会加大。因此,道格拉斯认为,要尽快抓住凶手。
而从作案的手法来看,凶手有可能就住在附近,可能曾被警察约见、审讯过,但是他会表现得很配合。由于这起案件比较复杂,表明凶手并不是初犯,但有可能是第一次杀人。
从被害人的遇害地点来看,这个地方比较偏远,表明凶手非常熟悉这个地区,知道那里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而凶手所使用的车子应该已经有好几年了,可能由于经济问题让他买不起新车;车子性能不错,而且保养得也不错;从作案现场看,凶手做事有条不紊,表明他有强迫症,因此,这类人往往比较喜欢深色的汽车。
通过这些分析,道格拉斯设想了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由于玛丽·弗兰西斯比较年幼,而且性格外向,因此很容易相信他人。凶手有可能是对玛丽·弗兰西斯先进行哄骗,当她走到他的汽车旁边时,就用刀或枪胁迫其上车。
而凶手并非是早有预谋的,有可能是开车经过这里遇到玛丽·弗兰西斯后才决定下手。行凶者可能由于玛丽·弗兰西斯的开朗、可爱而受到了幻想刺激,把其友好的态度幻想成愿意与他发生性关系的意思。
可当凶手对玛丽·弗兰西斯施暴时,她的大声呼救和害怕打破了他的幻想。对此,他陷入了混乱,不知道如何是好。冷静过后,他意识到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杀人灭口。为了让玛丽·弗兰西斯更好地配合自己,他催促她赶紧穿好衣服,哄骗会放了她。
在玛丽·弗兰西斯刚刚转身离开时,凶手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但徒手勒死她,似乎并没有那么顺利。因此,他将玛丽·弗兰西斯拖到一棵树下,就近拿起附近的大石头,对她的头部进行猛烈的敲击,导致其死亡。
道格拉斯对罪犯做了初步的心理画像:白人男性;年龄在24~29岁左右;已婚,但婚姻可能存在问题或是已经离异;职业应该是从事技术性的工作,比如水电工等;学历最高是中学,在上学时曾辍学;智商中等,性格比较自负、傲慢,即使对其进行测谎测试,也能巧妙地通过;曾经有过犯罪记录,比如纵火、强奸等;所驾驶的汽车颜色是黑色或蓝色的。
当道格拉斯将画像和自己的分析提交给当地的警方时,警方惊讶地说:“你的心理画像所描述的罪犯与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非常像。”随后,警察告诉道格拉斯嫌疑人的情况:他的名字叫雷尔·吉恩·戴维尔,是一个白人男子,今年24岁,结过两次婚但又离婚了。目前,他与第一位太太住在一起。
他现在在佐治亚州罗马市做树枝修剪工作,曾经是一起少女强奸案的嫌疑人,但并没有被起诉;平日里,他总是驾驶一辆黑色福特平拖车,而且已经开了3年;他承认自己曾在青少年时期因为私藏莫洛托夫鸡尾酒而被拘留过;在上八年级时就辍学了;经过智商测试显示,他的智商在100~110。
警方曾经讯问过他,在案发当天,他在做什么。他声称,自己当时在一条街道附近修剪树木。后来,警方对其测谎,他顺利地通过了测谎测试。
对此,道格拉斯建议,对于雷尔·吉恩来说,测谎对他根本没有什么用处,也测不出什么结果。他认为自己可以战胜机器,因此,不妨采用一种逼其就范的方法。可以将审讯的时间放在晚上,地点就在警察局内。起初,先让嫌疑人感到比较自在,从而让其慢慢放松警惕心,自然就会暴露出自己薄弱的地方。
在审讯的过程中,不要有任何说明,将案发现场沾有血迹的石头放在一张桌子上,与嫌疑人视线保持45度角,使他在转头时发现。在此过程中,观察他所有的肢体语言动作:呼吸、面部变化等。如果他是凶手,绝对不会对那块石头视而不见的,即使警方不做任何解释。
其实,这是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道格拉斯多年研究出来的审讯技巧,给嫌疑人营造一种“如坐针毡”的氛围。
另外,在审讯的地方布置一些富有神秘性的微弱灯光。同时,审讯的警官不要超过两名,最好其中一名是FBI特工,一名是当地的警察。在审讯的过程中,向嫌疑人暗示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所有情况,并站在他的角度上去怪罪被害人,从而让对方对此次犯罪行为做出解释。
在这起案件中,由于凶手使用钝器重击玛丽·弗兰西斯的头部,凶手身上难免会沾有被害人的血。因此,当嫌疑人闪烁其词时,审讯的警察只需直视其眼睛,意在告诉他:他身上沾有被害人的血。那么,凶手必然方寸大乱。
事情的发展果然如道格拉斯料想的那样:当雷尔·吉恩被带进审讯室时,他首先看到了那块石头,随后他就开始冒冷汗、呼吸急促,肢体动作也与之前讯问时截然不同;而当警方提出血迹的问题时,他立刻有些坐立不安。这让警方更加确认雷尔·吉恩·戴维尔就是凶手。
最终,雷尔·吉恩承认了自己的强奸行为,但却称是玛丽威胁了自己,自己才那样做的。不仅如此,他还供认了曾经犯下的强奸罪行。雷尔·吉恩·戴维尔因奸杀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被判处死刑。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表示,在任何案件中,想要侦破案件,就需要寻找具有“最薄弱环节”的人,并将其确定为侦破案件的突破口,想办法让其上钩。尤其是合谋案,一旦选定容易突破的嫌疑人,那么,很快就会看到团伙分崩离析的场面。
在审讯的过程中,不仅要选择有权威且温和友好的警察,以此让嫌疑人感到轻松,而且还要“布置”好审讯场所,以此发挥烘托、渲染审讯气氛的作用。如果在审讯的过程中,特意占用一间审讯室,会让嫌疑人感到警方对案件非常慎重;如果在墙壁上“装饰”一些资料图片或图表,就会让嫌疑人更感到案件调查规模庞大。同时,在图表上标出罪犯所面临的刑罚,从而发挥更好的心理威慑作用。
而何时对嫌疑人进行审讯,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在深夜或是凌晨几个小时是提审的最佳时间段。因为此时罪犯往往比较松懈,会更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同时,连夜审问也向嫌疑人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这起案件非同小可,警方正在全力以赴地侦破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