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画像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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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童年阴影诱发的残暴行为

第一节 嗜血的变态杀手——理查德·特伦顿·切斯

1978年1月23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的一个小镇上,卡车司机大卫·沃林像往常一样运完货物后早早回家陪伴已有身孕的妻子。当他到了家门口时,妻子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在门口等待着他,他唤了几声妻子的名字也无人作答。顿时,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他的心头。

大卫停好车后,快速地跑进房间里寻找妻子。在卧室中,可怕的一幕映入他的眼帘:怀有身孕的妻子躺在血泊中,腹部被人残忍地割开……

大卫吓得立刻跑出房间,并大叫着向邻居求救,邻居听闻此事立刻打电话报了警。当地警方赶到现场后首先对犯罪现场进行了勘查,他们发现被害人身上的衣物被脱下,但现场却没有发现衣物;被害人身上有多处致命的刀伤,内脏被掏出来乱砍。在被害人尸体旁边有一个空的酸奶瓶子,瓶子中还残留被害人的血液。对此,他们推断,罪犯是一个极其凶残的人,他应该是用酸奶瓶子装了死者的血并将其喝下。另外,被害人身体上的几个器官也消失了。除此之外,警方一无所获。

几番调查之后,警方一直找不出凶手的犯罪动机,被害人家中没有丢失任何贵重物品,除了被害人身上的几件衣物。于是,他们不得不向FBI请求协助。FBI特工拉斯·沃尔帕格尔接到通知后,联系了负责特工培训的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

当雷斯勒了解了罪犯的作案手法、时间、地点以及被害人的类型等情况后,他对凶手进行了初步的画像:男性,白人;年龄大概在25~27岁左右;体形偏瘦;所住的地方比较邋遢和脏乱,证据有可能会在他所住的地方找到;有精神病史,并且是个吸毒的瘾君子;个性孤僻,不擅长与人交往,总是独自待在住所中;没有工作,可能依靠政府的救济生活;没有服过兵役,有可能在高中或者大学阶段中途辍学;罪犯有可能患有一种或多种偏执症。

处理过很多谋杀案的雷斯勒之所以推断出凶手是白人男性,年龄大概在25~27岁左右,是因为这起案件属于性犯罪,而在此类案件中凶手通常是男性,年龄大多在20~30岁左右。在性犯罪中,很少有跨种族犯罪,一般的情况只会是白种人侵犯白种人,黑种人侵犯黑种人。而且由于被害人住在白人社区,如果是一名黑人进入该社区,显然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雷斯勒由此推断本案是同种族杀人。

雷斯勒根据对凶手的研究成果,认为凶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作案时比较有逻辑,遵循固定的模式;另一种则是凶手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没有任何逻辑可言。雷斯勒从获取的现场照片和报告推断,凶手属于第二种。凶手杀害沃林太太毫无章法可循,也没有清理那些可能暴露自己身份的线索,可以推断凶手患有严重的精神病。

另外,凶手对尸体的种种暴行表明他长时间受心理疾病的困扰。雷斯勒基于对心理学的研究,猜测凶手可能患有偏执狂妄想症。而偏执狂妄想症第一次发作大多是在19岁左右,由于这类精神疾病存在10年左右的潜伏期,因此,雷斯勒更加明确凶手的年龄段大概在20~30岁之间。

雷斯勒推断凶手身形偏瘦是因为患有精神病的人往往食欲不佳,从而会导致营养不良。而心理状况也常常会反映在他们的外表上。一般来说,这类人不注意个人卫生,外形比较邋遢,由于很难找到喜欢自己的人,他们大多单身。根据这些理由,雷斯勒推断凶手的住所必然脏乱不堪。

另外,这类人必然是不被军队所接受的,因此,雷斯勒推断凶手肯定没有服过兵役。患有偏执狂妄想症的人在病情发作之前可能已经完成了高中学业,但不可能考上大学。所以这类人即使能够找到工作,大多也是做一些零工或兼职。可是由于他们个性孤僻,可能连这类工作也做不好,因此经常需要依靠社会救济来生活。

除了对凶手进行初步的心理画像,雷斯勒还对凶手的其他方面进行了分析:如果凶手在行凶时开车,那么他的车多半属于那种破烂不堪的车。不过,由于凶手有精神病史,精神状态很可能处于混乱的状况,因此他不可能将车开到某处,在行凶后再开车回到家中。对此,雷斯勒分析,凶手有可能就住在被害人住所附近,他是徒步走到和离开犯罪现场的。同时,他还分析,这名凶手在一年前被精神病院放了出来。

正当雷斯勒准备参与这起案件的调查时,凶手再次犯案了。在1月26日,距离犯罪现场1千多米的一处住宅中有三人被一把点22口径的枪支射杀,他们分别是36岁的年轻妈妈伊芙琳·米洛斯和她6岁的儿子杰森,还有她32岁的朋友丹尼尔·J.梅瑞斯。

他们的死状惨不忍睹,尤其是米洛斯,不仅遭到枪杀,身上还有多处刀伤,内脏器官还被掏出来砍碎……房间里浴缸中的水被鲜血染红。警方勘查后发现,凶手也喝了被害人的血液。

警方还了解到,被害人米洛斯22个月大的侄子也失踪了,有可能是被凶手绑架,而且凶手是驾驶梅瑞斯的旅行车逃离的。于是,警方对犯罪现场附近进行了仔细搜查,在不远处发现了凶手遗弃的旅行车,而根据现场残留的血迹,警方推断婴儿凶多吉少。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被害人家中并没有丢失贵重财物。被害人米洛斯生前是做保姆工作的,待人友善、和气,并不存在什么仇家,附近的居民听闻她被杀都表示难以理解。因此,警方也陷入了困境,这起案件同样也找不到凶手的作案动机。

雷斯勒在获悉这起案件后,又为凶手的心理画像补充了一些细节:独自生活,栖身之所应该在遗弃旅行车地点附近的800~1600米范围内。另外,雷斯勒在与FBI特工拉斯·沃尔帕格尔沟通之后还发现,这名凶手有“恋物癖”,他所偷窃的东西并不是什么贵重物品,而是女性的衣物。在犯案前,他多半在当地有过“恋物癖”的偷窃行为,这些问题源自幼年时期的经历。

根据雷斯勒提供的凶手画像和线索,FBI特工拉斯·沃尔帕格尔与当地警方开始在旅行车附近方圆800米左右的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搜索。在搜索的过程中,一名当地居民向警方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在沃林太太遇害的当天,她在附近遇到了自己十年前的高中同学理查德·特伦顿·切斯。但是,她被切斯的模样吓坏了:身体消瘦,眼窝深陷,蓬头垢面,而且衬衫上还有血迹……

当时她正坐在车中,切斯想与她攀谈,便抓住她的车门。可是,当时非常紧张的她立刻开车离开了。

这位居民提供的信息与雷斯勒对凶手的画像极其相似,于是,FBI特工拉斯·沃尔帕格尔与当地警方决定对理查德·特伦顿·切斯进行深入调查和监视。他们发现,切斯所住的地方离遗弃旅行车的地点不到一条街的距离。同时,在他住所旁边停靠着一辆破旧不堪的车,里面装有旧报纸、酒瓶、毛毯等。除此之外,他们还在车中发现一把30厘米的屠夫刀和布满血迹的靴子。

于是,警方决定对理查德·特伦顿·切斯进行逮捕。但是,他们深知凶手相当残忍、疯狂,并且还持有一把点22口径的手枪。因此,警方决定采用引蛇出洞的办法,诱其走出公寓进行抓捕。于是,一名警察佯装去公寓管理员那里借电话,另一名警察则从切斯家门前走过。切斯很快注意到了警察,他胳膊下夹着一个箱子快速地打开门,想要走到他的汽车旁边。

警方见此,立即一拥而上将其制伏,在他身上发现了一把点22口径的枪支以及梅瑞斯的钱包。另外,他所携带的箱子里也装满了血迹斑斑的袋子。

在切斯所住的公寓中,警方发现房间相当脏乱,到处都是脏衣服。在房间中,警方发现了一些拴动物的锁链、三个带血的搅拌机以及布满血迹的衣服。而在冰箱中放着盛有身体器官的盘子,还有一些血迹斑斑的餐具。后来,警方才知道,切斯的杀人动机就是获取他人的血液供自己饮用。

在切斯被捕后,很多媒体对其进行了深入报道,人们才了解到他悲惨的经历:切斯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具有攻击性,脾气暴躁,经常与丈夫争吵;切斯从小就有精神病的症状,长大后,他没有什么朋友,渐渐开始堕落,吸食大麻,并成为瘾君子,曾经还因为携带大麻而被捕;独居后,切斯开始屠杀和分解动物尸体,并喝它们的血液,他认为只有这些血液才能防止自己的心脏继续缩小。

行为怪异的切斯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中,他总是抓树林中的小鸟并喝它们的血,而且他的身上和嘴边时常残留着血迹。因此,精神病院的其他病人都称他为“吸血鬼”。在完成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切斯被精神病院放了出来。

被释放出来的切斯不知通过何种手段获得了枪支,并用枪支杀害邻居的宠物,然后喝它们的血。后来,他变得更加凶残,开始残杀人类。幸好,他血腥的屠杀被警方及时制止了。

正是罪犯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对凶手准确的心理画像,才让警方根据线索进行搜索和抓捕。正如雷斯勒在日记中写的那样:“画像是无法逮捕凶手的,我们还是要依赖巡逻警察逮捕凶手……我的画像只是一种调查工具。在这个案例中,画像缩小了危险凶手的搜索范围。”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犯罪心理画像是指在侦查的过程中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行为、心理特点、犯罪动机等进行分析,从而用文字描述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和活动规律等,以协助侦查工作。

犯罪心理画像又被称为犯罪现场画像、心理的画像、犯罪人画像、行为画像等。它起源于FBI,在20世纪70年代,FBI成立了行为科学部,创立了一套基于犯罪现场分析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犯罪心理画像是刑事侦查、法医鉴定、心理评估和文化人类学四种技术的联合体。一般来说,犯罪心理画像的程序是将犯罪现场和法医鉴定的信息以及犯罪行为和被害人的相关细节信息交给心理画像专家,再由他们经过分析反馈出关于犯罪分子的报告。

一般来说,心理画像技术依据的是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诸多门类的科学知识,通过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罪犯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痕迹或细节进行分析,从而找出罪犯的心理特征,继而描绘出罪犯的年龄、性别、职业、学历等特征以及个人习惯、家庭环境情况和人际关系等。

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他们的犯罪心理特征往往是由于长久的社会经验、犯罪经历逐渐形成的,与其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职业等有密切的关系,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强化,继而形成一种行为定式。当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其个性心理特征就会通过客观事物表现出来,从而留下心理痕迹。因此,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进行分析,就会推断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刻画出其犯罪心理特征,对提高案件侦破效率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惨不忍睹的垃圾场分尸案

22岁的贝蒂·简·谢德从事的是帮他人临时照顾孩子的工作,乐观开朗的她每天都认真地照看着自己负责的每一个孩子,因此,她深受孩子父母的喜欢。

一天晚上,谢德像往常一样下班步行回家。可是,直到很晚,家人也没有见到谢德的身影。这让家人很着急,急忙打电话去她工作的地方以及相识的亲朋好友那里询问,但结果是谁都没有见到谢德。这让她的家人陷入了恐慌之中,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在贝蒂·简·谢德失踪4天后,一个在阿尔图纳的伍普索纳克山山顶散步的男子被一具尸体绊了一跤,吓得他魂飞魄散,于是急忙打电话报了警。

当地的验尸官查尔斯·伯基与警方立刻赶到案发现场。经过勘查发现,尸体已经被严重肢解,而绊倒报案男子的是保存得比较完好的一部分尸体。被害人金黄色的头发已被剪掉,挂在附近的一棵树上。死者不仅遭到凶手的殴打,眼睛青肿,下颚骨被打裂,而且还遭到了性侵。最致命的地方是头部遭到严重的打击。除此之外,被害人的两个乳房也被割下。

这让处理过很多案件的验尸官查尔斯·伯基直呼“简直惨不忍睹”。后来,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名遇害者正是失踪的贝蒂·简·谢德。

可是,当查尔斯·伯基对谢德的尸体进行仔细检查后发现,她的胃中还有部分食物尚未消化,这表明谢德在失踪之后没多久就遇害了。另外,她的尸体被保存得很好,没有发现蚊虫叮咬或是动物撕咬的痕迹,这表明尸体不可能被遗弃了4天。

当地警方陷入了困境,于是向FBI求助,FBI特工里德负责接手这起案件。了解这起案件后,为了尽快缉拿凶手,里德将案情卷宗寄给了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希望他能够提供帮助。同时,里德还特意与道格拉斯通了电话,详细讲述了案情。

听完里德的叙述并仔细查看了案情卷宗后,道格拉斯将案发现场的特征和被害人的详细报告输入犯罪信息数据库,对凶手进行心理画像:白人男性,年龄大概在17~25岁之间;身型偏瘦但比较结实,性格孤僻,有可能喜欢看色情刊物;在离异的家庭中成长,深受母亲的影响,被母亲过分宠溺。另外,母亲可能总是向凶手灌输除了自己其他女人都是坏女人的思想,导致其无法与其他女性正常来往。这一点从被害人受伤的状况就能发现,凶手袭击被害人时让其迅速失去了知觉。

道格拉斯通过被害人受到严重创伤的面部以及身体推断凶手对死者很熟悉,因为他内心充满了愤怒,从而会想方设法毁坏其面容、身体,并残忍地割下乳房、剪断头发。道格拉斯曾对被害人做过研究:谢德在日常生活中相当在意自己的头发,每天都会对头发进行细致的整理。因此,剪断头发对于谢德来说是一种侮辱,这表明凶手对谢德非常了解,从而才会做出这一贬低性的举动。

另外,从遗弃尸体的场所来看,道格拉斯推断凶手所从事的必然不是什么体面的工作,有可能是做与泥土、污泥等有关的工作。同时,劫持谢德的时间是在晚上,并且遗弃的尸体还有被移动的痕迹,这表明凶手主要的活动时间是晚上,有可能是去墓地或是参加葬礼。他还会幻想自己与谢德有“正常”的关系,并让自己相信这一切。因此,如果抓到嫌疑人对其使用测谎仪,是毫无用处的。

从谢德遇害的地方可以推断,凶手的住处有可能就在谢德家与她工作的地方之间。

通过道格拉斯提供的犯罪心理画像和线索,特工里德与当地警方确认了两名嫌疑人:一个是谢德的同居男友,自称是谢德未婚夫的查尔斯·索尔特;另一个是发现尸体的男子,他是一名铁路技工,因为受伤而离职。

特工里德与警方都将那名铁路技工作为重点怀疑对象,因为有目击者称,曾看见他在案发现场逗留过。同时,警方给他录口供时,他的说法也前后不一致,而且他的穿着并不适合在野外散步。另外,事发当天是雨天,而他身上却没有淋一点雨。与警方交谈时,他神情相当紧张,声称自己非常害怕,担心这件事会让自己牵涉其中。对此,里德认为,这是他将怀疑视线从自己身上引开的一种借口。

除此之外,警方还了解到,他非常喜欢喝啤酒,而且爱抽烟,是个瘾君子。他还曾经有反社会的行为史。可是,他与他的太太却声称,在案发当晚(谢德失踪的日子),他们在家中看电视。但这并不是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据。对此,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道格拉斯表示,这类人必然会去聘请律师,并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的确如此,当警方再次对其深入调查时,他聘请了一位律师,并拒绝接受测谎仪的测试。

但是,让道格拉斯比较困惑的是,这名嫌疑人已经结婚,并与妻子生活在一起,还有两个孩子。这与凶手的作案风格不匹配。如果凶手是已婚男子,他会对被害人进行性施虐,并会延长杀人时间和过程,还会对其进行更多的凌辱,而不是在其死后进行分尸。另外,他的年龄也与道格拉斯所做的初步画像不符,嫌疑人的年龄已满30岁。

道格拉斯认为查尔斯·索尔特的疑点更大,而且他与犯罪心理画像非常符合。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母亲总是过多地干预儿子的生活,致使26岁的他在与女性交往上总是显得相当笨拙、无能。另外,查尔斯声称,他非常爱谢德,虽然他们已经订婚,但他却可以包容她继续与其他男性约会、来往。而且他还在谢德的葬礼上哭诉称,真想挖出棺材,与她一起长眠于地下。每次警方约他询问问题时,他总是痛苦不已。

正当道格拉斯怀疑查尔斯时,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发现,他还有一个兄弟叫迈克,他与查尔斯都是垃圾场的运输工人。这让道格拉斯更加断定,查尔斯是凶手无疑。因为他们能够自由出入垃圾场,并有运送尸体的工具。

但是,道格拉斯还有些困惑,首先,查尔斯的个头并不比谢德高多少,而且他看起来也没有力气搬运尸体;其次,在谢德的体内发现了男性的精液,表明被害人受到了强暴。而对于查尔斯来说,他却没有这种能力。由于长久受到母亲的干预,他的性功能低下。

对此,道格拉斯推测,贝蒂·简·谢德在晚上下班的路上遇到了查尔斯,他们发生了争吵。查尔斯动手打了谢德,由于用力过猛而导致其失去了知觉。随后,他将谢德移到僻静的场所,并对其进行致命的打击,然后剪去她的头发,分解尸体,将乳房割掉当成纪念品。但是在谢德受到攻击到遇害这段时间,她还遭到了强暴,但此人并不是查尔斯。

根据道格拉斯的分析,他推断查尔斯的兄弟迈克也是行凶者之一。因为他与查尔斯来自同样的家庭,做的也是同样的工作,并且在精神病院待过一段时间,还有暴力犯罪记录以及缺乏控制愤怒情绪的能力。

道格拉斯还了解到,在贝蒂·简·谢德遭到劫持的当晚,迈克的妻子正在医院生产。妻子的怀孕对迈克产生了巨大的刺激,同时也剥夺了他发泄性欲的机会。对此,道格拉斯推测,当查尔斯袭击谢德后,便惊慌失措地去找他的兄弟迈克。迈克强暴了谢德,而查尔斯却站在一旁观看,然后他将谢德杀害并与迈克一起处理掉尸体。

当警方将迈克与查尔斯抓捕后,他们拒不承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虽然查尔斯接受测谎测试的结果反映,他没有欺骗的行为,但却出现了不恰当的情绪反应。对此,道格拉斯建议,不妨集中火力审讯迈克,反复强调他只不过与谢德发生了关系并协助处理尸体。如果他不肯交代实情,最终就会与查尔斯一同身陷囹圄之中。

最终,迈克交代了犯罪经过,与道格拉斯的推断基本一致:查尔斯一直想与谢德发生性关系,但却无法得逞。他的愤恨时常郁积在胸,因此很容易发作。案发当晚,他攻击谢德后非常害怕,便去找迈克。当迈克强暴谢德时,他更感无力,同时,他也更加愤怒。愤恨难平的他在4天后对谢德进行了分尸。

另外,迈克还供出一名协助处理尸体的同谋——贝蒂·简·谢德的好姐妹卡西·威辛格。

后来,警方在查尔斯的藏匿场所发现了被割掉的乳房。最终,查尔斯·索尔特被判一级谋杀罪;迈克在接受审讯后被关进精神病院。

正是由于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提供的犯罪心理画像与线索,才让警方的调查工作更加顺利,从而将凶手成功缉拿归案。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犯罪心理画像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对犯罪现场进行分析的方法。这是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提出和建立的,他们比较注重犯罪现场的各种特征,将这些特征以及被害人的详细报告输入犯罪信息数据库中对罪犯进行心理画像。1979年,FBI行为科学部在对36名杀人犯和强奸犯访谈的基础上建立了这个用于犯罪心理画像的数据库。

二是调查心理学方法。这是英国的Canter所建立的,通过犯罪现场的行为特征反映的心理学意义进行犯罪心理画像。他们认为,罪犯的犯罪行为特征会反映在他们的日常行为上,所以提出了犯罪的一贯性假设,并将其应用到犯罪心理画像的领域中,即人际关系的一致性和空间的一致性。

三是诊断评估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基于临床的实践经验。

第三节 “吃人”的凶手——年幼报童死亡案

一天清晨,在环境优美的贝尔维尤市,丹尼像往常一样很早就起了床,然后骑着自行车去城里的一家便利店取报纸和送报。顽皮的他总是不爱穿鞋子,虽然父母总是提醒他穿鞋,但他依然光着脚骑着自行车出了门。

13岁的丹尼金发碧眼,长得非常可爱。他的父亲是一名邮局职员,他和哥哥都是报童。丹尼欢快地骑着自行车,向便利店奔驰而去。

但是到了7点钟,报纸管理人员却接到了一些住户的投诉电话,声称他们的报纸还没有送到。这些住户正是丹尼负责派送的,于是,管理员出去找寻丹尼。但管理员在丹尼负责的片区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他,只好打电话给丹尼的父亲伊伯里先生。

伊伯里先生听闻,立刻去丹尼负责送报的地方找了找,也没有找到他。伊伯里在询问一些住户后得知,丹尼已经送了三家的报纸。找到第四家住户时,他发现丹尼的自行车倒在这家的篱笆外边,其他的报纸也在袋子中。这让伊伯里先生感到非常担心,立刻报了警。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火速联系了离贝尔维尤很近的驻奥马哈分部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强尼·伊凡斯。同时,FBI行为科学部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也接到通知,希望他能协助伊凡斯破案。

于是,伊凡斯以及当地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起初,警方认为丹尼有可能被其叔叔带走了。因为他们了解到,丹尼叔叔的公司目前正好缺人手。但警方与丹尼的叔叔联系后才得知,他并没有带走丹尼。

随后,警方开始对丹尼所负责送报的地区进行挨家挨户的搜寻和调查。不久,警方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丹尼的尸体,他的手脚被捆住,嘴巴也被胶带封住。身上只穿着内衣,前胸、后背有多处刀伤。凶手似乎跟玩游戏似的,将丹尼的脸划得血肉模糊,全身上下几乎都有伤口。另外,丹尼的肩部还被割下一块肉。

当地验尸官经过检查发现,丹尼的口中有一颗石子,因此推断尸体有可能是在死后被抛弃在这里,而且尸体好像被移动过很多次,因此这里并不是案发现场。由于丹尼的内衣没有被脱掉,而且其身上也没有任何被性虐待的痕迹,对此,验尸官表示丹尼没有遭到性侵。

雷斯勒查看了警方发来的现场照片,并到发现尸体的地方进行了勘查,也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但雷斯勒发现,遗弃尸体的地方旁边有条小路,它是一条没有出口的死路。附近还有一个十字路口,其中一条路可以通往河边。

这让雷斯勒感到很纳闷:凶手为何不把尸体扔进河里?尸体如果顺着河流漂走的话,就会给警方侦破案件增加难度;另外,在遗弃尸体的地方附近,雷斯勒还发现周围有很多空的啤酒瓶,似乎附近的居民在此开过派对,凶手为何会选择这个地点遗弃尸体呢?虽然这里杂草丛生,但在公路上就能发现尸体。对此,雷斯勒推测,凶手有可能很匆忙或很害怕,在晚上遗弃尸体后便立刻逃离了。

警方通过对丹尼哥哥的调查得知,他以前在送报时曾被一辆汽车尾随,车上是一名白人男子。警方通过对其他目击者的询问得知,他们也曾看见一名白人男子经常带着十几岁的男孩兜风。

根据这些线索和案情,雷斯勒对罪犯进行了心理画像:凶手是一名白人男性,年龄大概20岁;当地人,单身;高中学历,目前是打零散工或失业;不是预谋杀人;双手比较灵活;没有性经历,心理有问题;喜欢看淫秽书籍,有恋童癖。

雷斯勒有多年处理谋杀案件的经验,他认为大部分性犯罪都是发生在同种族之间的,他接手的这起案件也是如此。不仅是因为其他目击者的证词,而且死者所失踪的地方也是在白人社区,如果其他肤色的人进入这一社区,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推断年龄20岁左右是由于抛尸地点的不合理,从而让雷斯勒推断出这个年龄。凶手可能是第一次行凶,这类案件大多是年轻人所为;目击者称曾看到可疑男子开车,这表明抛尸时凶手也是开车去的,因此可推断他有驾照,而且年龄不会低于16岁。

由于在丹尼失踪的现场并没有发现挣扎或反抗的痕迹,雷斯勒推断凶手可能认识死者。如果凶手有同伙,则其中一人是负责将丹尼骗上车,另一个人是负责控制住他。

从作案时间来看,凶手肯定是在早上6点钟左右就出发了,所以他可能是独居,没有合理的作息时间。抛尸地点不远处就有一片森林,而凶手并没有将尸体遗弃在那里,表明凶手并不是很强壮。

捆绑丹尼的绳子没有受到磨损,而从绑绳子的手法可以看出凶手双手比较灵活。同时,结合验尸官的报告,雷斯勒推断丹尼被捆绑的时间并不长,凶手在杀害他之前可能并没有对其进行过分的虐待。

虽然验尸官没有发现性虐待的证据,但雷斯勒却认为,并不能排除这一情况,有可能是凶手尚未得手,丹尼在挣扎或反抗的时候被杀害了。由于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因此无法判断丹尼是否反抗。丹尼没有遭到性虐待或性侵犯也可能表明凶手没有真正的性经历。在美国,20岁左右的男性没有性经历是相当罕见的,这表明他在成长阶段有心理问题。

雷斯勒曾接触过很多类似的案件,将被害人的衣服脱掉,却没有对其性侵,并对被害人凶残地下狠手,在表明凶手心理不健全的同时,还有很多奇怪的幻想。同时,也表明他有可能喜欢看淫秽书籍或者有恋童癖。不过,让雷斯勒不解的是,凶手为何要用刀削掉丹尼肩部的一块肉呢?是在抹去他留下的痕迹吗?

另外,通过对抛尸现场的分析,雷斯勒推断凶手有可能会重返抛尸现场或是假装帮助警方和被害人家属,实际上则是了解案件进展。对此,雷斯勒建议警方,应该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将凶手的画像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只要凶手出现,就会引起众人的注意。

另外,根据技术人员对捆绑丹尼的绳子的分析得知,这种绳子并不是普通的绳子,在市面上也不一定能买到。于是,FBI探员强尼·伊凡斯决定将嫌疑人锁定在拥有特殊绳子的人身上,并安排催眠人员对丹尼的哥哥以及目击者进行催眠,以让他们回忆起自己所看到的更多细节。

雷斯勒和伊凡斯都确信凶手一定还会作案,可是,过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发生此类命案,调查组的工作也无法开展下去。但不久,在奥马哈附近再次发生了一起男孩被绑架案:

一天早上,欧福特空军基地某军官的儿子克里斯多夫·保罗·沃尔登步行去沙比郡的学校上学时却失踪了。有目击者称,曾看到他在一个白人男性的车中。3天后,有打猎的人在一片森林中发现了孩子的尸体。这个地方距离沃尔登失踪的地点仅有8千米。

接到通知后,雷斯勒与伊凡斯再次见面。雷斯勒发现,这起案件与丹尼被杀案件很相似,沃尔登的身上也只剩下内裤,全身刀痕累累。残忍的是,沃尔登的喉咙几乎被割断,这表明凶手越发残暴了。

当他们到达案发现场两三个小时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淹没了现场的证据和线索。不过,幸好他们在大雪前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很多脚印,脚印显示有两个人走进去,但是却只有一双脚印走出来。这表明此处有可能就是案发现场,也可以断定凶手是单独作案。

通过这起案件,雷斯勒更加断定凶手的胆子比较小,而且有些懦弱。他选择小男孩作为下手对象,表明他不敢冒险,知道他们会因为害怕而丧失抵抗能力。而从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凶手越发成熟了。

根据这些线索,雷斯勒对凶手的作案方法和心理进行了模拟:第一次作案时凶手使用了特殊的绳子,联邦调查局已经对绳子进行了化验,所以凶手下次不能再使用了。对付孩子,只要用恐吓、威胁就可以,不一定非要用绳子、胶带。这次作案应该让孩子穿着衣服走到隐蔽的地方,然后让其脱掉衣服,再将其杀掉。

通过模拟,雷斯勒断定凶手的年龄可能在20岁左右。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遭到性侵,雷斯勒更加确信凶手有性方面的问题。他挑选容易得手的小男孩,可能是凶手曾经因遭到他人侵犯而感到自卑,这表明他的心理非常脆弱。

雷斯勒仔细研究这两起案件,发现它们的差异在于:第一起案件凶手是在实验,而第二起案件则是从中体验到快感,因而更加残暴。如果此后再作案,他会更加残忍。

另外,验尸官也提供了新的情况。上次验尸时发现的被害人口中的小石子是误报,那是另一桩案件中与此案无关的证据,他不小心将证据弄混了。因此,雷斯勒认为,第一起案件的抛尸地点应该距离作案地点不远。

掌握这些情况后,雷斯勒再次对凶手的心理画像进行修改:年轻的白人男性,单独作案;所住地方在贝尔维尤或离空军基地不远的地方;学历不高,可能是在基地做维修工作或是担任技师之类的工作;爱看侦探类的小说或杂志,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业余工作有可能是做男孩们的棒球队教练等;而孩子们身上的刀伤,可能是凶手为了清除死者身上的印记,有可能是咬痕。

雷斯勒猜想凶手可能还会继续作案,而现如今学校马上要放假了,凶手下手就更加容易,因此他与FBI探员伊凡斯联合当地警方积极投入调查中,希望尽快破案。另外,雷斯勒还通过媒体提醒家长和孩子们,千万不要单独外出,并呼吁各个执法机关遇到可疑人员和车辆,要立刻汇报给联邦调查局。

而在此期间,警方对当地曾经有过性犯罪记录的人进行了仔细调查、盘问。在调查过程中,有一个嫌疑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并在他的住处搜到了绳子和胶带。可是,对其进行测谎后发现,他并非凶手。因为在警方与其交谈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活泼,并毫无隐瞒地说出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

此时,有一位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在沃尔登失踪的前几天,他曾经看见沃尔登与一名年轻的男子在一起。为了得到更确切的信息,警方对目击者进行了催眠,他回忆起沃尔登与那名男子一起上了车,并想起了男子所开汽车的车牌上的前几个号码。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有将近1000辆车符合他所说的情况。不过,在沙比郡的这种车辆比较少。于是,当地警方按照车牌号进行一一排查。正当警方调查车辆时,案情有了新的突破:

一位教堂的女教师打了报警电话,她声称一辆车在教堂附近转悠,司机是一个瘦弱的男子。他将车停好后来敲门借电话用,但她拒绝了。对此,男子非常生气,威胁要杀了她。

通过女教师的描述,FBI探员伊凡斯觉得那名男子的特征与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画像非常符合。另外,女教师还提供了那名男子的车牌号码。

警方根据车牌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这辆车是从租车行租来的,租车的人来自欧福特空军基地,租车时声称自己的车需要修理,并将车留在那里。经过调查发现,留在租车行里的车与几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非常吻合。当警方打开车子的后备厢时发现,里面有尖刀、绳子、胶带。而这辆车正是警方要搜寻的1000辆车之一。

警方立刻将这个信息反馈给联邦调查局和空军基地,伊凡斯带着几名FBI探员以及基地的安保人员对这辆车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得知,这辆车的车主名叫约翰·约瑟夫·裘伯特,在空军基地担任维修师,今年21岁,身材瘦小。这些特征与雷斯勒对凶手的心理画像很符合。

警方在征得裘伯特的同意后,对其房间进行了搜查,发现了很多特殊的绳子以及一把猎刀,还有很多侦探小说,其中一本已经被翻得皱巴巴的。

随后,联邦调查局对裘伯特进行了审问。起初,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声称警方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后来,当调查局拿出有力的证据时,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接下来,雷斯勒对裘伯特进行了深入研究,原来他在六七岁时就有谋杀的幻想,想把自己的保姆杀掉并吃其肉。从童年到青春期,再到成年,这种幻想一直在他脑海中浮现。

裘伯特的母亲是旅馆的用人,父亲是餐厅的服务员,两人关系一直都不好。在他10岁时,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生活。母亲脾气很暴躁,时常会乱发脾气、摔东西。每次见到母亲发火,他就害怕地躲进房间里,母亲也从来不关心他,这让他变得非常自卑。在他12岁手淫时被母亲发现,母亲对他又打又骂。于是,他的幻想对象从年轻女孩转移到了年轻男孩身上。

为了能够到天主学校读书,裘伯特找了份送报的工作,因为母亲无力负担他读贵族学校的高额学费。但裘伯特进入天主学校后,同性恋的他却被同学们嘲笑。高中毕业后,他进入一所军校读书。由于所在州法定的饮酒年龄比较低,因此他开始纵情饮酒,从而导致他时常训练迟到或彻夜不归。所以,第一学年结束,他就回了家。

不久,他加入了空军,在这里,他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同僚,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后来,两个人一起到欧福特空军基地服役,并住在一个宿舍,此时,裘伯特迷上了侦探小说。可不久,他的室友突然对他说,基地的一个小伙子看上了他,并让他远离裘伯特。裘伯特听闻非常生气,气得摔门离去。很快,室友就搬走了,这对裘伯特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从而让他犯下第一起凶杀案。

而在犯案的过程中,之所以对被害人百般摧残,用刀划伤他们,是因为他要用刀抹去他的咬痕,这与他六七岁时幻想吃人不谋而合。而喜欢读侦探小说,则是要从小说的情节中体会到杀戮的快感和灵感。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通过研究表明,孩子从出生到六七岁这段时间里,最大的影响来自他们的母亲,因为这个阶段是孩子学习爱的能力的阶段。而通过研究诸多罪犯显示,他们在此期间往往与其母亲的关系冷漠、淡薄,并且互相排斥。由于他们很少能够得到母亲的关怀和呵护,更不会从精神上得到温暖,所以他们无法像正常人那样学会珍惜彼此,也不会表达对爱和关心的需要,从而会让他们终其一生都要为此付出代价,并让社会承受惨重的代价,夺走很多无辜的生命,并让更多的人陷入恐怖的氛围之中。

不仅母亲,父亲也对孩子的成长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称,曾有一个罪犯的父亲由于工作比较忙,经常外出,偶尔才回家。而回到家中,只要不顺心就对罪犯妈妈和罪犯本人拳打脚踢,因此,罪犯从小就非常害怕父亲。不仅如此,罪犯的父亲还曾猥亵过他。调查显示,有40%的罪犯在儿童时期曾遭到父母的打骂或猥亵;70%的罪犯在小时候曾目睹过性暴力行为,甚至自己也是受害者。

因此,这致使大多数罪犯在童年时精神上出现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们长大后,这一精神问题就会出现各种异常现象,如性功能失调、人际关系非常差等,从而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四节 “女大学生杀手”——埃德蒙·埃米尔·肯珀

美国圣克鲁斯镇是一个漂亮的地方,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的众多年轻漂亮的女学生时常走出校园游玩,然后搭乘陌生人的车辆回校。可是,随着几名女大学生的相继失踪、被害,不仅让学校的管理人员感到恐慌,一再警告学生不要随意外出或是搭乘陌生人的车辆,也让圣克鲁斯地区的居民谈“女大学生杀手”而色变。

本以为待在校园和家中就是最安全的,可是,这场噩梦并没有结束。不到一个月,两位女学生罗莎琳德·索普与艾丽斯·刘再次遇害。在一个星期之后,有人在旧金山附近的伊登大峡谷中发现了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让当地警方陷入了困境,甚至不知道侦查的方向到底在哪里。而当地的媒体也不断地对案件进行报道,将矛头直指是邪教所为。这让当地的年轻女性惶惶不可终日,不敢迈出家门和校门一步。

于是,当地警方向FBI寻求帮助,并将遇害学生的照片和资料交给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希望他能协助破案。

道格拉斯与其他几位分析人员在研究这些资料后认为,系列抢劫犯和谋杀犯通常会有三种动机:支配、操纵、控制。因为很多罪犯因为事业或感情失败,抑或是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而让他们愤愤不平,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遭受过某种生理上或情感上的虐待,因此,他们就会幻想自己是警察,拥有权势,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他人。他们往往还会试图混入警察队伍中,却不能如愿,因而这类人只能从事保安等相关行业的工作。

因此,道格拉斯在对凶手做心理画像时,反复提到一点:行凶者会开着一辆类似警车的车子,比如,福特维多利亚皇冠车或是雪佛兰卡普雷斯车。

凶手还有可能时常混入警察出入的酒吧或餐厅,并想方设法与警察攀谈,想要了解调查进展的情况,从而预测警方将要采取的下一步行动。这不仅让他体验到掌握警察权力的感觉,而且还会让自己有种圈内人的感觉。

而凶手在同一个地区频频作案且每次都能逃脱,表明他非常聪明,善于谋划自己的行动,并且懂得如何完善自己的作案技巧。

道格拉斯分析,对于大多数的连环杀手来说,犯罪过程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幻想,因此,可以确定“女大学生杀手”喜欢幻想。由于这类罪犯自身存在缺陷,较为自卑,认为女孩子肯定不会愿意接受自己,因而就会用幻想来弥补。罪犯为了能够完全地占有想象中的人,最终会导致他们剥夺对方的生命。

而对于大多数的性施虐谋杀犯来说,如果想要从幻想跨越到现实,他们往往会通过阅读色情刊物或是在动物身上做病态的实验,抑或是对同龄人施暴来过渡。

另外,凶手成长的家庭环境比较复杂,可能不稳定,并且深受支配欲比较强的母亲或是其他女性亲属的影响,从而让他产生报复的心理,残忍地杀害其他女性。

从被害人的被害照片上来看,凶手对被害人都进行了分尸,而且分尸都是发生在被害人死后。这表明他并不是施虐狂,也不是对被害人实施惩罚,而是设法减少她们的痛苦。

正当道格拉斯与其他警探分析案情时,却接到了圣克鲁斯警方打来的电话,声称凶手已经投案自首,并供认了几起谋杀案,表明自己就是杀害那些女大学生的凶手。如今,他正在科罗拉多州普韦布洛县城外等待警方来抓他。

起初,警方以为是有人故意搞的恶作剧,可后来他详细地介绍了作案过程和埋尸地点,警方才惊觉且相信了他所说的一切。

后来,那名行凶者还向警方交代,就在昨晚他将自己的母亲杀害了。因为母亲从小到大对他又吼又叫,而且百般羞辱他,自己这样做无可厚非。他还向警方交代了细节:自己是用羊角榔头将正在熟睡的母亲击打致死,并凌辱尸体。而后,他还打电话给母亲的一位朋友,声称邀请她来吃晚饭。在她到达后,他也将其勒死并分尸。

警方随后将他逮捕,当警察赶到那里时,他看起来非常有耐心。随后,警方获知他的名字叫埃德蒙·埃米尔·肯珀。最终,他被判一级谋杀罪,获终身监禁。当法官问他什么样的刑罚适合他时,他冷静地回答道:“折磨至死。”

不久,众多媒体对肯珀进行大量的报道。此时,他才进入了众人的视线中:身材高大、魁梧,言谈举止也不像其他连环杀手那样粗鲁,而是比较温和的一个人。这让人很难想象他竟是一个残暴的连环杀手!

随着媒体的不断报道,人们对埃德蒙·埃米尔·肯珀也逐渐加深了了解:他和妹妹出生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中,虽然他很聪明,但并没有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相反,他经常受到母亲的虐待。由于父母争吵不休,不久便离婚了。随着肯珀的长大,他的长相越来越酷似父亲,这更让母亲看着心烦,对他总是相当冷漠。

由于与同龄人相比,肯珀的身型比较高大,因此,很多同学也疏远、躲避他。后来,由于肯珀粗壮的身材,母亲担心他会猥亵自己的妹妹,就将他赶到又黑又冷的地下室居住。这一安排让10岁的肯珀又惊又怕,让他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囚犯,内心也开始产生仇恨和杀人的念头。

于是,他开始出现了怪异的行为:残忍地肢解了家中养的两只猫以及妹妹的洋娃娃。这让母亲更加生气,对他拳打脚踢,并将其赶到离异的丈夫那里。可没过多久,肯珀就逃回了母亲的住处。但母亲又将他送到偏僻的农庄,让其与祖父母居住在一起。

这让肯珀感到非常无聊和寂寞,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内心的阴暗也在悄无声息地滋长着。在他14岁那年,由于祖母执意让他帮忙干家务活,不准他跟随祖父外出。于是,恼怒的他用一支来福枪击毙了他的祖母,而后他用菜刀猛砍尸体。虽然肯珀与祖父比较亲近,但他不知道祖父能否原谅自己闯下如此大祸。于是,当祖父回家时,肯珀也对其下了狠手——用枪射杀了祖父,而那把枪是祖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在杀了祖父母之后,肯珀并没有感到惊慌,他冷静地打电话告诉母亲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随后等待警察的到来。当警察审讯他时,他满脸不屑地回答道:“我只是想知道杀掉祖母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因此,肯珀被诊断为“个性特征畸形、被动攻击类型”。之后,他被关进了专门收治精神病罪犯的州医院。而在这家医院中,聪明的肯珀表现得非常突出,并很快与医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甚至成为医生助理。在此期间,他还学习并掌握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并阅读了医院大部分的病例资料和诊断结果。当他知道精神评估测试的标准后,高智商的他背下了28种精神测试的答案。

因此,在肯珀21岁时,他顺利地通过了精神评估测试,并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从而获得假释。随后,他继续受到母亲的监护。而母亲此时刚与第三任丈夫离婚,并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克鲁斯分校做秘书工作。可是,多年的离别并没有让这对母子关系变得亲近,他们时常会发生争执,而且母亲依然像以往那样羞辱他。

虽然聪明好学的肯珀在社区大学出色地完成了学业,他本来想考入警察学校,却因为身高问题而被拒之门外。因此他时常出入警察去的酒吧或餐厅,听听他们所讲的故事,过过瘾。

在此期间,肯珀时常做一些零活。当他申请加入公路巡警队遭到拒绝后,却获得了一个进入加州公路局的机会。他开始喜欢开车兜风,并将自己的车改装成与警车极为相似的样子,搭载圣克鲁斯附近的年轻女孩回校或回家。

由于受到母亲的羞辱,导致肯珀心中的“恶魔”逐渐成长,他的杀戮计划也开始实施:1972年5月7日,他载着弗雷斯诺州立学院的玛丽·培斯和安妮塔·卢切斯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她们捅死,并将尸体放在母亲的住处,还用照相机对尸体拍照,随后对尸体进行肢解;同年9月14日,肯珀搭载15岁的高中女生艾柯·库,在将其闷死后对尸体施暴,随后将尸体运回母亲家进行肢解。次日,他开着装有那名女孩头颅的车去医院接受定期检查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并且顺利通过了测试。精神科医生还称,他不再对社会或他人造成威胁。

1973年1月9日,肯珀搭载圣克鲁斯分校的学生辛迪·沙尔,随后将其枪杀,并在对其施暴后分尸。另外,他还将沙尔的头颅埋在母亲家中的后院,让其脸朝上,两眼对着母亲的卧室窗户,因为母亲总是让人“抬头望着她”。

随后,圣克鲁斯分校的管理人员虽然警告女学生不要外出,但是由于肯珀的母亲在这所大学里工作,他的车子贴有学校的通行证,因此,他继续顶风作案。不到一个月,他又相继杀害了两位女学生罗莎琳德·索普与艾丽斯·刘。

肯珀被抓之后,在监狱中他曾以割手腕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并没有成功。另外,在狱中,肯珀也接受过心理测试,经测试发现,高智商的他能够以精神病学理论来分析自己的所作所为。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心理画像专家分析,出现像肯珀这种连环杀手最根本的原因是残缺不全的童年以及不完整的家庭,母亲长期的羞辱与歧视、同龄人的嘲笑和疏远,导致他内心的仇恨越来越多。久而久之,肯珀只能躲在自己的世界中,幻想能够得到尊重以及获得支配的权力。这也是很多罪犯的犯罪模式,即使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但是由于疯狂的刺激和兴奋感而停不下来。

第五节 凶残的“蜘蛛人”——同性恋者的“终结者”

在伊利诺伊州温暖的午后,比斯特太太在路边等待着15岁的儿子罗伯特下班。由于罗伯特暑期一直忙着做兼职打工的事情,很多次家庭派对他都没有参加,而今天正好是比斯特太太的生日,懂事的罗伯特必然不会错过母亲的生日。因此,比斯特太太高兴地来接儿子下班。

罗伯特在下班后并没有直接与比斯特太太回家,他告诉母亲,他要先去地下停车场见一个承包商,谈谈暑假兼职打工的事情,因为他听闻这份工作的收入比他现在的收入要高两倍。

一段时间过后,比斯特太太还不见儿子罗伯特的身影,她有些着急和担心,立刻打电话报了警。但警方却安慰她说,有可能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不辞而别,与其他朋友玩耍去了,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可是到了晚上七点半,比斯特太太依然没有见到罗伯特回家,参加家庭聚会。于是,她再也按捺不住了,坚持要求警方搜寻她的儿子。

当地警察局刑事组组长乔·葛仁查克听闻这件事后,立刻引起了重视,因为他的儿子与罗伯特同校,而且他深知罗伯特是个乖孩子,不是那种不告而别的人。他推断,罗伯特有可能发生了不测。于是,他带着警员去了罗伯特兼职工作的地方。

经询问得知,罗伯特下午要见的承包商的名字叫约翰·加西,是做装潢设计的。警方经初步调查了解到,在事发当天约翰·加西并没有出门,一整天都在房间里做设计、评估工作。但葛仁查克还是对他有所怀疑,准备调查他过去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通知他前来警局接受调查和讯问。

当加西来到警察局接受讯问时,葛仁查克还没有开始深入调查他。但他的外貌却引起了葛仁查克的注意:身材矮胖、双下巴、黑胡子。他声称自己是个生意人,也曾经参加过地方政治活动,还曾与第一夫人合过影。另外,他还经常参加一些公益活动。比如,在一些庆祝场合中扮演小丑,以娱乐小朋友。

当葛仁查克问他是否认识罗伯特时,他却称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不曾与其有过接触。但是,当葛仁查克提到有目击者曾看到他与一个男孩在停车场交谈时,他立即辩解自己当时只是与那个男孩打了个招呼,随后就离开了。

他的证词听起来似乎无懈可击,可是,具有多年从警经验的葛仁查克却认为他在撒谎。后来,通过搜查加西的住处发现了一些男孩的衣物。但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警方无法正式逮捕加西。

可是,警方却有足够的理由对其进行监视。起初,加西不以为然。但一个星期过去了,加西感到相当厌烦,他找律师控告警方骚扰无辜的市民,并称警方的监视导致他无法正常做生意。

正当加西要将诉状递交上去时,葛仁查克接到了其他警察局传来的消息:加西曾在爱荷华州因性侵一名男孩而获刑,本来判其10年监禁,却因为他在监狱中的良好表现在几年后就被假释出狱了。

出狱后,他搬到了伊利诺伊州。不久,一名男孩曾指控他有施暴和行为不检。可是,在他被警方拘捕数天后,他却称是男孩企图勒索他,并要求警方逮捕那名男孩,但警方并没有采取行动。可到了开庭审理当天,那名男孩因故没有出庭,法院最终撤销了加西的罪名。

获得这些信息后,葛仁查克决定对加西的住处进行全面而彻底的搜查。加西也一起随行,当警方指控其藏匿罗伯特时,他断然否认。可是,他却承认自己曾因为自卫而杀死了一名同性恋伙伴,并将其尸体焚烧后藏匿在车库的水泥地板下。

警方立刻对加西住所进行全面的搜查。在房间内,警方发现了一间密室,打开后竟然发现3具被肢解的尸体。因此,警方立刻逮捕了在场的加西,并指控其谋杀。

随后,警方对加西的住处开展更加细致的搜查,将外墙、天花板、地板等全部打掉。结果在房间里发现了不属于加西的物品:项链、皮带等,无疑,这些都是被害人的。最终,经清点发现,在室内发现的尸体总共有29具。加西也承认另外3具尸体,包括被他扔进了狄斯·普拉尼斯河中的罗伯特。

这让警方感到非常震惊,这个凶残的谋杀犯是美国犯罪史上杀人数量最多的人之一。而大部分的死者都是15~20岁的男子。同时,这也引起FBI行为科学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以及一些心理学家的注意。在加西向警方交代犯罪细节的时候,雷斯勒也全程参与,以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

约翰·加西交代,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在1970年1月的一个晚上。他在一个巴士站勾搭一个同性恋男子,并将其带回家。可在第二天,那个男子却拿着一把刀向他逼来。在挣扎的过程中,他将刀捅进了对方的胸口,待对方死去,他将尸体埋在了屋内。

不久,加西就与一名女子结婚,并生下两个孩子。可后来,他坐牢后,妻子就离开了他。后来,他又与第二个妻子结婚,并住在埋藏尸体的住所中。过了不久,妻子就向他诉说,家里似乎有股难闻的异味。但加西并没有感到紧张,而是对妻子辩解称,这是由于家中好久没有进行彻底的清扫。于是,在妻子外出度假时,加西用水泥将那具尸体封死。

随后的几次杀人经历他已经记不清楚了。不过,他交代在1975年时,杀害了公司员工约翰·巴柯维哥。当时,巴柯维哥要求他支付拖欠的薪水,可是加西却用三寸不烂之舌将其骗得团团转,后来又将其带到家中灌醉,与他玩起了“强暴游戏”,对其进行性攻击。最后,再用绳子将其勒死。他将巴柯维哥埋在车库的一个工具房中,并且用水泥将尸体覆盖住。

久而久之,加西诱惑年轻男孩的“技术”越来越成熟,而且凶残的程度也变本加厉。他声称自己如同一个“蜘蛛人”,那些自己想诱骗的对象是无法逃脱他织好的“网”的。

因此,加西经常在同性恋酒吧或餐厅等地方逗留、徘徊,以此寻找合适的对象。而这些人大多是短暂停留的过客,因此即便失踪了也没人知道。加西总是将他们邀请回家,然后再对其灌酒或是骗其吸食毒品,这时,他还会适时介绍一些同性恋电影或黄色刊物。如果对方没有拒绝,他就会与其玩起“强暴游戏”。最终,这些人自然难逃加西的“魔掌”而被杀死。

在审判约翰·加西的时候,陪审团一致认为他应该为33条人命负责,法官判其死刑——坐电椅。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雷斯勒认为,加西是个相当聪明的人,而且智商也非常高,是一种智慧型的杀手。他不仅能言善辩,更知道如何消除对方的戒心,让他人轻而易举地走入自己事先布置好的“网”中。如果他不想交代犯罪事实,警方很难从其口中得出一些事实真相。

另外,他十分善于伪装。由于不断的杀戮行为一直未被警方发现,这让他变本加厉,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他在社区中经常装扮成小丑去探望医院中的儿童或是自发地在社区举办派对,抑或是帮助邻居修理损坏的家具等。可以说,只要是公益活动,总是少不了加西的身影。其实,这都是他的伪装之术。即使附近发生命案,警方及附近的邻居也不会怀疑到这个“好好先生”身上。

虽然很多媒体报道约翰·加西是一个双重人格的人,但心理画像专家雷斯勒却认为,他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聪明人。当加西帮助妻子的哥哥经营炸鸡店时,他总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去诱惑年轻的男性员工。如果有的员工答应与其发生性关系,就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如果有的员工不答应,他则会残忍地进行报复。一个男孩曾控告加西施暴,但加西却雇另一个男孩将他打个半死,并威胁他不可以出庭作证。因此,这起案件最终因为原告不愿出庭作证而撤销了对加西的控诉。

除此之外,有心理学家也对加西进行了分析,从他所犯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加西内心有着无法掩盖的痛苦。另外,他喜欢操纵、掌控他人。这从他在狱中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他在狱中结识了异性笔友,他经常写信告诉对方如何做事、如何与家人友好相处等。可能正是由于这种矛盾的个性,才导致其不断地杀人。

而加西凶残和扭曲的心理,也源于他童年时期的经历:家教比较严,父亲经常酗酒,酗酒后就会对加西和其母亲拳打脚踢。而在加西5岁的时候,就遭到十几岁的女孩性侵;8岁的时候,他曾遭到一名男性承包商“玩弄”;10岁时,患有癫痫症,从此药不离口。上高中时,由于身体的原因致使他无法参加运动,即使是一些简单的日常活动。成人后,他找到工作也是刚做了几天就因为体弱多病而被辞退。从此,他的性格大变,并且再也离不开酒、毒品等。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一些变态冷血杀手的形成还与他们成长的第二个阶段——青春期有关。如果这些罪犯在这个阶段有人伸手拉他们一把,心灵上得到了拯救,那么,他们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可是,几乎所有的罪犯都没有那么幸运,从而导致他们走上了有去无回的不归路。

心理画像专家表示,一般来说,很多孩子的负面个性特征都是在8~12岁时加速发生变化,此时对孩子影响最大的人就是父亲。但是,这些罪犯的父亲却没有尽到关键性的责任。有的已经离婚,有的进入监狱,还有的人虽然与孩子在一起生活,却与孩子感情非常淡薄,并经常对孩子拳打脚踢。比如,上文中约翰·加西的父亲就没有尽到作为一名父亲应尽的责任,整日酗酒,酗酒后就会殴打妻儿。这也是加剧约翰·加西负面个性特征变化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