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碳泄漏的法律规制: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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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碳泄漏的表现形式

碳泄漏虽然涉及温室气体的排放, 但是却主要通过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形式来表现。这是因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流向的变化与碳泄漏的产生密切相关, 国际气候减排责任分配造成了减排义务分布的地区性, 减排国家对碳密集型行业的生产进行限制, 会导致“对碳密集型产品需求的减少或生产成本的增加, 通过国际能源市场的供需变动以及对能源产品和要素的投资和贸易变化, 会增加没有减排目标国家生产和消费的碳排放。”[9] 柏林授权特设小组在提出碳泄漏概念的同时, 还提及决定碳泄漏影响大小的三个要素, 分别是:能源密集型和其他排放密集型商品对承诺国本国经济的重要性、承诺国出口产品的流向和非承诺国相对产品供应的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性。在实践中, 碳泄漏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 能源产品的国际贸易

由于减排国家或地区采取强制减排措施, 在客观上会减少对能源产品的需求, 由于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需求的减少就会引起能源产品的价格下跌。非减排国家或地区就可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能源产品的需求, 进一步刺激非减排国家或地区碳密集型产业的生产, 从而引起非减排国家或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

() 碳密集型产品的国际贸易

减排国家的强制减排政策, 可以促进碳密集型产业使用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 由此也可能导致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价格升高。而非减排国家或地区同类产品本身的隐含碳排放并不在产品的价格计算之中, 因此价格会比减排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更低, 更具有竞争力。这样在国际市场中, 对碳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就会集中在非减排国家或地区, 国际生产体系的布局和国际贸易的流向因此就会发生改变。在这个过程中, 非减排国家或地区会加大产品的生产力度,也自然会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

() 能源密集型产业的跨国转移

采取减排行动的国家或地区实施的减排政策, 会影响诸如钢铁、水泥、建材、化工等能源密集型产业的生产成本, 会降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这些产业中的生产力, 从而减少企业的收益。在经济利益驱动下,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生产力, 减排国家或地区就会通过跨国经营和投资将这类能源密集型企业转移到具有低非减排国家或地区, 这样不但降低了生产成本, 也使其能够继续发挥其在技术与资金方面的优势, 最大程度获得经济利益, 同时也促进了生产要素和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但这样也直接导致了不受控的温室气体在非减排国家增加了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