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中国共产党承担着比一般国家执政党更为繁重的任务。由此决定了,我们不仅要研究党如何执政的问题,而且要研究党如何领导的问题。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之间有着密切关系。相较而言,领导方式是一个外延更宽、内涵更丰富的概念。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一个重要贡献,是首次对党的领导的领域和职能作了明确界定。报告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23]根据这样的界定,所谓党的领导方式,是指党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体制、机制、途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其中,党对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方式就是执政方式,它涉及的是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具体而言,执政方式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执政党进入国家权力系统的方法、途径;执政党与国家权力系统的关系;执政党在国家政权系统中运作模式等。实践中,一般把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相提并论,这说明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执政方式与领导方式主要有以下方面联系:第一,根本目标一致,都是把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前进和社会发展的主体,把自己作为人民的工具,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邓小平所说:“工人阶级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第二,经济基础相同。领导和执政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都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促进生产力发展服务。第三,权力的授受关系相同。无论是领导还是执政,都是代行人民的权力,是公共权力的被委托者和执行者。第四,面临的环境和课题相同。在当代,它们面临许多共同的课题,有着共同的环境,领导和执政也具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和要求。
当然,执政方式与领导方式也存在着一些区别,主要表现为: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是先有党,后有政;先有领导,后有执政;先有领导方式,后有执政方式。在没有执政的条件下,就有了领导方式问题。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党不存在全面执政的问题,在取得执政地位以后,才既有领导方式又有执政方式。因此,党在全面执政前,党活动的主要方式是领导;全面执政以后,党活动的主要方式,既有领导方式,又有执政方式。其次,从对象上来说,党的领导方式不仅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方式,而且是党领导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以及其他社会事务的方式,而党的执政方式则主要是党掌握国家政权的方式。再次,从内容上来看,党的领导方式包括思想、政治、组织三大领域和制定大政方针等六大职能,而执政方式主要是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推荐重要干部和依法执政等这些政权方面的问题展开的。复次,从作用层面和特点来说,领导侧重思想、政策、路线与行为层面,主要靠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且有较多的灵活性和变化性;而执政除了靠影响力,还要靠掌握国家权力,它侧重体制与制度层面,多表现为规范性、稳定性和程序性特点。最后,从与西方执政党的不同点来看,西方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是执政而不是领导,执政之外无领导,或是通过执政来实现领导;而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既领导国家政权,又领导全社会。
应该说,厘清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关系,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的一致性,避免以执政方式反对党的领导方式或者以领导方式排斥执政方式;又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差异,避免把领导和执政完全混同,缺乏执政意识,出现完全以领导代替执政、以领导方式代替执政方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