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论丛(2019年第2辑/总第24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 以技术手段实现价值追求的“区块链革命”

关于区块链的设计原则,国外研究者做出这样的总结:第一,网络化诚信。当编码流程中体现出诚信保障的时候,分布式诚信已经不仅仅依赖参与者的主观意识或行为,而是一种“被诚信”。参与者不能单方面只对自己负责而不对对方负责,编码程序中所渗透的诚信价值观被包括安全、隐私保护、公开透明等在内的一系列技术手段所“规定”,不讲诚信将成倍地付出代价。第二,分布式发电。由于系统对于电力的分配是点对点式的,因而可以有效地保障系统的运行,而不会轻易地被外力所中断或干扰。同时,这样可以保障交易的公平,降低“公关成本”,因为外部操控或中介的力量已经不再发挥作用,参与者的权利和机会更加平等。第三,正向激励。参与者越是认真维护系统运行,越是可以得到激励,正向激励与违规代价之间的反差扩大了,参与者的利益和系统运行的正常、顺畅之间是高度一致的,从而使人人都成为“自觉的”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在较大程度上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第四,安全性。每一位参与者可以并且必须使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网络的安全措施不会出现单点故障而值得信任。公钥设计为用户提供加密和解密两把密钥,“非对称加密算法的高级形式”有效预防了欺骗行为或谋取私利的黑客行为,同时也使每个参与者自身成为系统安全的维护者,也提供了良好的可审计机制和回溯机制。第五,隐私保护。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社会运行、人际交往、利益交换、经营活动的重要障碍。将工作与程序的透明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相结合并双向强化,是一项有重要意义的技术突破。第六,权利保护。资产所有权、知识产权、名誉权、平等参与权等重要的权利,由于区块链同公钥基础设施的结合,由于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而得以保护。每个人不可以用不是自己的东西进行交易,也不可以、不必要由别人(包括机构)代理进行交易,权利得到不受侵害、不被盗用的保障。第七,包容性。包容性体现在降低门槛和普及性、涵盖性,从而扩大机会平等。[10]

以上的设计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价值原则”。这里,“价值”一词,当然指的是哲学意义上的社会价值、精神价值。我们可以看到,诚信、公正、平等、自由等价值追求在相当深刻的程度上融入这一技术体系,同时也意味着一场以技术手段实现价值追求的“区块链革命”。

区块链设计原则体现了创设者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当然也需要在区块链技术的继续提升和实际应用中不断得到验证和检验。但是无论如何,其“价值原则”的特性已经得到比较广泛的认同。“从更狭隘且更实际的角度看,这七大原则能够成为设计下一代的高效能及有创新精神的公司、组织及机构的指南。如果我们的设计能够融入诚信、力量、价值、隐私、安全、权利保护以及包容性等元素,那么我们的经济和社会机构就能重建信任。”正因为如此,区块链技术也被人们从价值理念的角度加以审视,并获得很高的评价:“我们相信区块链技术是保护人类,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是沟通真理、传播繁荣的重要手段。它也是拒绝社会中那些可能会以无法想象的方式生长的阴暗面的手段(就像这个网络拒绝虚假的交易一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