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调查(总第64卷·村庄类第19卷·长江区域第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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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继承与继承关系

继承是家庭财产顺序接替的关键环节。一方面,继承使上一代财产被顺利交接给下一代,保证祖辈财产的延续性;另一方面,继承使下一代有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保证子孙后代的繁衍性。由此可见,继承不仅是财产权利的继承,同时也是血缘关系、社会关系、习俗关系的再继承。在胡家坝村落,继承因家户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关系网。本节主要从“继承权”“继承物”“继承方式”“继承关系”四个方面考察1949年之前胡家坝的继承活动及在继承活动中体现的继承关系。

一 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传统时期,胡家坝村民的继承权主要以血缘为单位,在家户内进行财产权的顺序接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儿子继承权

在胡家坝村落,儿子是第一继承人,当家人去世之后,当家人的儿子可以顺次继承当家人财产。儿子继承当家人财产有一定的规则,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当家人去世,但当家人妻子没有去世;二是当家人与妻子一起去世。

第一种情况,当家人去世,但当家人妻子没有去世,儿子在继承家庭财产的时候需要过问母亲,什么可以继承、什么不可以继承都要由母亲定夺,儿子不经过母亲直接继承当家人财产,会被邻里看不起,认为其是一个不尊重父母的败家子。据老人讲述,也有特殊情况,如母亲年迈,已不懂世事,儿子一般可以按照惯例直接继承当家人财产,但需要邻里以及本姓氏族长认定,否则依旧会被邻里说闲话。

第二种情况,当家人与妻子在同一时段一起去世,儿子可直接继承当家人财产,但需要本姓氏族长认同。此外,据老人讲述,当时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当家人在生前已立下遗嘱,当家人与妻子在同一时段一起去世,儿子不可以直接继承当家人财产,必须要等到本姓氏族长当着儿女面将当家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宣读之后,儿子才可以继承。

传统时期,继承权一般是自上而下继承,老大先继承,老大如若不继承,则由老二继承;老二如若不继承,则由老三继承,以此类推。家庭中儿子全都不继承,则由家主兄弟继承,继承的时候也可以打破这种血缘层级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方式就是立遗嘱,立下遗嘱一般就可以为自己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立遗嘱时需要有公证人,公证人一般都是乡土大老,由乡土大老公证并且家主签字画押的遗嘱才可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对此,吕士温老人讲述,立遗嘱在胡家坝地区较少见,凡立遗嘱的一般都是地主大户,目的是防止财产分配不均,引发儿女纠纷。立遗嘱需要有公证人作证,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除了公证人公证以外,立遗嘱者需要在遗嘱上签字画押,否则别人会认为伪造作假。

若当家人生有多个儿子,各儿子在继承当家人财产的时候会平均继承。如当家人一共有土地30亩,耕牛3头,房屋3间,育有3个儿子。当家人去世之后,3个儿子可以每人得到10亩地,1间房,1头牛。但当家人在生前指定继承比例,各儿子一般会按照比例继承。据老人讲述,当时胡家坝村民立遗嘱的较少,一般都是自然继承。

(二)女儿继承权

传统时期,女儿也有一定的继承权。女儿继承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儿子与女儿一同继承;二是女儿自己独立继承。

当家人有女儿也有儿子,在去世之后,一般会按照“轻重继承”原则继承。据老人讲述,“轻重继承”主要是指家庭财产中重要的一般都由儿子继承,如土地、房屋、耕牛等,家庭财产中不重要的一般由女儿继承,如器具、衣柜、被褥等。具体哪件财产属于“重”哪件财产属于“轻”一般由本姓氏族长判定。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当家人去世之后,女儿所分配的东西一般都由本姓氏族长判定,本姓氏族长会依据当家人家境和儿女各自情况灵活判定。一般不会出现不公,如果出现不公,本姓氏其他村民会对其议论纷纷。

女儿在继承当家人财产的时候除了要遵从“轻重继承”的原则以外,女儿与女儿之间也有一定的继承规则,一般是大女儿优先挑选继承物,二女儿在大女儿挑选完之后接着挑选,三女儿在大女儿和二女儿挑选完之后再挑选,以此类推。据老人讲述,具体挑选规则一般由女儿们一起商定,一般是每人每次轮流挑选一件。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女儿们关系较好,一般姐姐会让着妹妹,让妹妹优先选择,妹妹选择完之后姐姐再挑选。

儿子和女儿一起继承当家人财产有时会引发矛盾纠纷,特别是女儿也想要继承田地的时候,儿子和女儿发生矛盾一般会由本姓氏族长出面解决,本姓氏族长无法解决,一般儿子和女儿会请地主大老出面解决,地主大老一般都能平息继承争端。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程姓儿子和女儿一起继承当家人的家业,但由于房屋继承问题发生了纠纷,儿子和女儿在宅院内大呼争吵,本姓氏族长出面解决未果。当时族长将地主大老叫至宅院,最终儿子和女儿达成协议,互相退让。

若当家人没有儿子,只育有女儿,当家人去世之后,女儿可以继承当家人的田地和房屋,一般是平均继承,如有四间房两个女儿,两个儿女一般平均继承两间房屋,如有五间房两个女儿,两个女儿会相互商议,由一个女儿继承三间房屋,另外一个女儿继承两间房屋。

(三)养子继承

当家人有时由于生育问题会抱养养子,养子也有一定的继承权,主要有两种继承情况:一种是当家人有亲生儿子但又抱养一儿子;第二种情况是当家人没有亲生儿子,只抱养一儿子。

第一种情况,当家人有亲生儿子但又抱养一个儿子,等到当家人去世以后,一般不会实行自然继承,当家人会在生前立下遗嘱,去世后由本姓族长宣读,亲生儿子和抱养儿子按照遗嘱进行分配继承。据老人讲述,一般当家人会依据亲子和养子的实际需求分配,分配结果会比较公平,田地、房屋、耕牛、水车等一般都会平均继承。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养子也是儿子,有的时候会比亲儿子更加懂得照顾当家人,因而当家人在死后,一般都会将财产平均分配给亲儿子和养子。当家人立下遗嘱的目的就是确保继承公平,防止亲儿子与养子发生矛盾纠纷。

第二种情况,当家人没有亲生儿子,只有抱养儿子,当家人在去世之后,会按照自然继承原则,让养子继承自己全部家业。但也有特殊情况,当家人有时也会立下遗嘱。若当家人只有一个养子,并且又立下遗嘱,一般是养子在生前没有好好孝顺当家人,因而当家人会在遗嘱中将部分财产继承给其他人。据当地村民讲述,如果当家人在去世之前立下遗嘱,养子一般会被邻里说闲话,认为其是一个不孝子,因而当家人不愿意将家业继承给养子。据老人讲述,严重的时候养子都不敢出家门。

(四)养女继承

据老人讲述,旧时期一般都是抱养儿子,不会抱养女儿,抱养儿子是养儿防老,抱养女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儿子,只能抱养女儿;二是抱养女儿为了换取嫁妆。

传统时期,若妻子不能生育,当家人一般会托人抱养孩子,抱养孩子一般要抱养儿子,很少抱养女儿,但实在在本村落以及相邻村落抱养不到儿子,一般当家人也会抱养女儿。抱养女儿在继承当家人财产的时候,主要看养女是否孝顺。养女孝顺,当家人会让养女继承自己的家业,养女不孝顺,当家人在去世之前会立下遗嘱,不将财产分配给养女。此外,据老人讲述,抱养养女也讲究缘分,有的村民将女儿遗弃在其他村民家门口,其他村民一般都会接受,然后将养女抚养成人。

除了正当抱养,也有些村民会不正当抱养,抱养女儿的目的是售卖女儿。据老人讲述,当时有些村民故意抱养女儿,等到女儿13岁的时候就会将女儿卖至地主大老家,有的当了地主大老的丫鬟,有的当了地主大老的小妾,当时买卖女儿价格有高有低,主要看女儿样貌,样貌好看,一般卖价就高,样貌不好看,卖价会很低。养女作为售卖对象被抱养一般不能继承当家人财产,当家人不会将财产继承给抱养女。

(五)兄弟继承权

有时兄弟也拥有继承权。当家人兄弟获得继承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家人有儿女,兄弟获得继承权;一种是当家人没有儿女,兄弟获得继承权。

第一种情况,当家人有儿女,兄弟获得继承权。当家人有儿女,财物一般先由儿女继承,但也有特殊情况,当家人儿女不可以继承,但兄弟可以继承。据老人讲述,有些儿女对父母特别不孝顺,触犯了家规,因而当家人在去世之前会立下遗嘱,将家业分配给兄弟,但不留给子女。兄弟在取得继承权的时候也有一定的规则,一般是家主的大哥先继承,大哥不继承,则由二哥继承,二哥不继承,则由三个继承,以此类推。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当家人将继承权分配给兄弟的情况一般很少,当家人一般会先让自己的子女继承,子女不孝顺时,当家人为了责罚自己的子女,一般会让自己的兄弟继承。

第二种情况,当家人没有儿女,兄弟获得继承权。当家人没有儿女,当家人一般会指定让兄弟获得继承权,但不需要立遗嘱,在指定之前要让本姓氏族长到家作公证人。此外,当家人让兄弟继承,一般会让大哥继承,大哥不愿意继承,才会让二哥继承,同时当家人也会有姐姐或者妹妹,当家人没有女儿,家庭财产也会分给姐姐或者妹妹,但具体如何分配主要取决于当家人,当家人不给姐姐或妹妹分配继承,姐姐和妹妹不可以强行索要。

二 继承物

继承物是家业继承的实物,传统时期,胡家坝村民的继承物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宅院所属物继承;二是田地所属物继承;三是权责所属物继承。

(一)宅院所属物继承

宅院所属物继承主要指包括宅院在内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当家人分家的时候,会将宅院内所有物品都平均分配,主要包括水井、房屋、菜园、柴房、杂物间、锅、碗、瓢、盆、镰刀、锄头、绳索、犁头等。宅院所属物继承分为“大件继承”和“小件继承”,“大件继承”主要指水井、房屋、菜园等,“大件”主要由儿子继承,“小件继承”主要指锅、碗、瓢、盆等,主要由女儿继承。在宅院所属物继承中讲究“由宅到院”,先继承或者分配家宅内的所属物,如厅堂、隔间、衣柜等,然后再分配或继承宅院外的所属物,如菜园、柴房、杂物间等。宅院所属物继承也有一定的规则。

1.房屋:按间计算

房屋是宅院所属物的重要内容,房屋在分配继承的时候以间计算,如当家人一共有两间房屋,有两个儿子,在分配继承权的时候,当家人会将房屋以间计算平均分配给两个儿子。但据村民讲述,当家人去世之后,房间有时候也会按照大小计算,不会再按照间数计算。

2.菜园:按步计算

除了房屋,宅院内的菜园也要分配,菜园分配主要按照步数来计算,如一共是十步的菜园,兄弟两人将会各分五步,在第五步的地方用石块堆砌,用于明确边界。

3.柴房:按墙计算

柴房在分配的时候主要按照柴房内的围墙计算,柴房内有一堵围墙,兄弟二人将会以围墙为界,一分为二,分别使用和继承围墙左右一部分。

4.器具:按个计算

分家继承的时候,会分到锅碗瓢盆。据老人讲述,锅碗瓢盆主要按照个数来计算,兄弟之间相互轮流拿取,你一个我一个。

5.农具:按把计算

村民使用的农具一般包括镰刀、锄头、绳索、犁头等,在分家继承的时候,当家人会按照农具的把数来平均分配,如当家人有6把铁锹,有2个儿子,在分家继承的时候,当家人会分配给2个儿子各3把铁锹。

(二)田地所属物继承

田地所属物继承主要包括水田、旱地和山地。据老人讲述,田地所属物继承主要由当家人分配,当家人会将田地平均分配给儿子,但女儿一般不能继承田地。女儿想要继承田地,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家人没有儿子;二是当家人立下遗嘱留田给女儿。田地所属物继承有一定的规则,一般由当家人定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田:以好坏继承

当家人在分配水田的时候不会按照亩数来分配,而是按照田地的好坏来分配,一般原则是继承好田的儿子会少分些,继承坏田的儿子会多分些。据老人讲述,以好坏来分配田地而不是按照亩数分配田地主要有三个好处:一是保证儿子都能有粮食吃;二是防止儿子之间发生纠纷;三是希望儿子好好种田。

2.旱地:以亩数继承

除了水田,当家人也会分旱地,旱地主要按照亩数来分配。如当家人有两亩旱地,有两个儿子,在分家继承的时候,一般是一个儿子一亩旱地,平均分配。据老人讲述,旱地按照亩数分配的主要原因是旱地产粮食少,因此在分配的时候按照亩数分配。

3.山地:以座数继承

胡家坝地处低山丘陵地区,村民占有山地较多,特别是先搬迁至胡家坝的村民,几乎各姓氏均占有山地。当家人在分配山地的时候主要以座数为依据,如当家人有两座山地,在分配给两个儿子的时候,一般是一个儿子一座山。据当地老人讲述,以山地座数为依据分配给儿子可以确保公平。

(三)权责所属物继承

权责所属物继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钱财继承;一个是外债偿还。当家人在分配宅院和田地的时候也会将自己手中所有的钱财进行分配,钱财分配讲究一定的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儿不分女;二是分多不分少;三是分穷不分富;四是分长不分幼。

钱财主要由当家人掌管,当家人在分配继承的时候一般会分给儿子,但不会分配给女儿,但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女儿特别贫困的时候,当家人也会分钱给女儿,但一般只分很少部分。除了分儿不分女以外,当家人在分配钱财的时候也讲究“分多不分少”,当家人有现钱,一般都会留给儿子,自己不会遗留备用。儿子之间有贫富差距,当家人在分配的时候一般会多分配给穷苦儿子,对富裕儿子一般少分。此外,儿子贫富差距不大,当家人一般会将钱财优先分配给长兄,年龄小的儿子一般分不到。

当家人除了分配钱财,也会分配债务。传统时期,胡家坝村民讲究“父债子还”,父亲欠下的债务一般由儿子偿还。当家人在分配家庭继承物的时候,也会向儿子分配债务,分配债务的时候主要有以下规则:一是富多穷少;二是长多幼少;三是亲多养少。富裕儿子,一般需要多承担当家人债务,贫穷儿子,一般少承担当家人债务。此外,当家人在分配债务的时候,老大需要多承担,老小一般少承担。同时,当家人有时会抱养儿子,如有养儿,在债务承担方面,一般是当家人亲儿多承担债务,养儿少承担债务。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当家人在分配债务的时候主要考虑公平,如果儿子富有,一般多承担些,如果儿子贫穷,一般少承担些。此外,当家人欠下的债务一般都由儿子偿还,儿子不可以不偿还,否则会被认为不孝。

三 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即获得继承物的途径,不同继承方式影响继承物的最终获得。在胡家坝村落,继承方式集中体现在分家程序上,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家概述

传统时期村民都是从外地迁居至胡家坝的,因而在居住上较为集中,多以血缘为基本单位,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同一个血缘家族随着后代的长大会实行分家,分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儿子分家;一种是女儿分开。

儿子分家常常实行的是“模糊分家”的方式,分家分得并不明确,表现为人分开物不分开,儿子可以和新婚的媳妇居住在外面,但本家的物品儿子都可以用,并无明确产权划分。女儿在分家时实行的是一种“明晰分家”,分家分得十分明确,除了基本的嫁妆,其余的都不可以带走,如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可以向娘家借用,但必须经过娘家人同意。据方晨生老人讲述,之所以会出现男女分家有别的情况,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儿子可以传宗接代,会受到父母的格外庇护,因而娶妻生子之后父母依旧会帮扶照顾;二是女儿是泼出去的水,生育的后代不是本姓,因而嫁出去之后父母不会再帮扶照顾;三是儿子可以为自己养老送终,因而家里的财产物品都会留给儿子。

传统时期判别一个家庭的主要标准是看是否结婚,结婚了就是一个健全的家庭,但家庭也有完整与不完整之分。据吕宜钭老人讲述,完整的家庭主要指有父母和孩子,不完整的家庭主要指有父母没孩子。生活在一个家庭的村民一般不解除家庭关系,解除家庭关系只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有人犯了本族的规训,如杀人、奸淫等,为了维护家族声誉,家人一般都会与其断绝家族关系;二是自动断绝家族关系,一般会被从家谱中除名。解除家庭关系者分不到家庭任何财产,一般都是净身出户。

(二)分家原因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适龄分家”是胡家坝村民世代遵守的习俗。据老人讲述,1949年之前,胡家坝村民分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儿女适龄,开始分家;二是儿女结婚,开始分家;三是儿女不孝,开始分家;四是父母去世,开始分家;五是外出逃荒,开始分家。

传统时期,儿子和女儿成年之后,当家人就会将继承物分配给儿女。据老人讲述,儿子和女儿成年标准不一样,儿子一般17岁就被认作成年,女儿一般15岁就被认作成年。女儿比儿子成年要早,女儿成年之后当家人就会给女儿说亲,将女儿早早外嫁,一般外嫁也有陪嫁物,陪嫁物多少由当家人说了算。儿女结婚的时候,当家人便开始分家,女儿外嫁可分得“嫁妆”,儿子迎娶可分得“彩礼”。对此,吕宜钭老人讲述,当时当家人在儿女结婚时分配的家当,往往不会按照平均分配原则,一般是女儿分配得少,儿子分配得多。儿子一般获得的都是田地、耕牛、房屋等,女儿获得的一般都是家具、卧床、布匹等。

儿女不孝顺,当家人也会分家。据老人讲述,当家人会在去世之前立好遗嘱,将遗嘱提前交给本族族长,本族长长等当家人去世之后,会当着儿子的面宣读遗嘱。儿女不孝,当家人在遗嘱中将会不分或者少分儿女财产。此外,父母去世,特别是死于意外,儿子和女儿也会开始分家,一般按照自然继承的原则,儿子多继承,女儿少继承。在分家的过程中儿子和女儿发生纠纷,一般会请本姓氏族长出面解决。对此,方晨生老人讲述,族长熟悉本姓氏的家务,因而在判定分家纠纷的时候会很公平。如果当家人去世得早,当家人的儿子在分家的时候都会请族长到场,让族长公平分配家业。

传统时期,胡家坝经常发生洪涝和干旱,每次遇到极端天气的时候,村民都会举家外逃。举家外逃之前,当家人会给儿女分家,分家按照“男多女少”的原则,一般是儿子获得很多家业,女儿分到很少家业。此外,在逃荒的时候,当家人和妻子有时也会跟随儿女一起逃荒,一般是当家人带着妻子、儿子,女儿之间逃荒。也有的情况是,当家人跟随儿子,妻子跟随女儿一起逃荒。

(三)分家原则

分家的时候有分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家人定夺,分多少家、由谁分、怎么分、是否立遗嘱一般都由当家人说了算。当家人在分家过程中有着绝对权威,妻子、儿女都要听从当家人安排。在分家的过程中,妻子或者儿女没有听从当家人安排,而是自行分家,不仅会受到当家人责罚,而且邻里村民也会对儿女指指点点,认为儿女不够孝顺,想谋取家财。

二是长幼有序,分家的时候会按照长幼原则分配,一般长子会多分继承物,幼子会少分继承物。在分配过程中一般是长子优先选择,幼子后选择。长子一般可以分到房屋、田地、山地等,幼子一般分到的是杂物间、菜地、厨房等。

三是儿女有别,当家人在分家的时候儿子和女儿不会按照完全均等的原则分配,一般是儿子多分配,女儿少分配或者不分配。此外,在分配继承物上也有区别,儿子分配的一般是水田、房屋、山地,女儿分配的一般是卧床、家具、布匹等物件。

(四)分家程序

1949年之前,胡家坝村民分家程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厅议

分家之前,当家人会让家庭各成员到正厅,在正厅宣布分家决议,分家决议一般由当家人亲口宣布,妻子、儿女不可以代宣,否则会被认为破坏规则,不遵守家规。

2.分家饭

当家人宣布完分家决议之后,妻子在中午的时候会做上一顿好饭,家庭各成员聚在一起吃,寓意“虽分依聚”,在饭桌上当家人会和儿子举杯喝酒,有时会酩酊大醉。

3.请族长

在具体分家的时候需要请本姓氏族长到家作证,本姓氏族长一般都是年长的老者,在分家的时候会给出自己的建议,当家人一般会听从本姓氏族长的建议,公平分配家业。

4.算家当

请族长之后,当家人会仔细清算本家家业,重点清算房屋、田地、河塘、山地等主要家业。核算完之后,当家人会将家业记下,主要有两种记录方式:一种是心记;一种是笔记。

5.分家财

当家人核算完家当之后,就会让儿女到正厅“听分”,儿女“听分”的时候不可以就座,要站着。在“听分”的过程中有疑问,可听当家人宣读完之后再商议,不可以当场打断当家人的宣读。

6.写分契

当家人宣读分家结果之后,儿女没有意见,一般需要签分契,分契规定儿子和女儿各自的继承物。据老人讲述,分契主要是写给儿女看,不拿给外人看,主要目的是防止儿女发生纠纷。

7.调纠纷

分家结束之后,儿子和女儿有时也会因而分配不公而发生纠纷,发生纠纷时,一般由当家人劝解,儿女不听劝,当家人会请本姓氏族长出面调解,族长一般可以让儿女言和。

四 分家关系

分家是家庭各成员关系的重新划分,家庭各成员由于分家的契机,将家庭关系网络又进行了重新调整。传统时期,胡家坝村落的分家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户裂变关系;二是邻里耦合关系。

(一)家户裂变关系

分家之后,当家人与儿女之间就发生了分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居住房屋分离;二是家庭用具分离;三是血缘关系分离。儿女与当家人分家之后,一般不再与当家人同住同吃,当家人与妻子在一起吃饭睡觉,新分家的儿女在一起吃饭睡觉。据老人讲述,分家之后,儿子和女儿都各有各的家庭,因而一般不再与当家人一起吃饭,有的时候当家人想念儿女会叫回一起吃饭,但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有。

当家人宣布分家之后,家庭用具也有了新的明确归属,当家人和儿女一般会各用各的家庭用具,以前儿女使用家庭用具不需要借用,分家之后,儿女再使用家庭用具,一般都需要借用。分家之后,特别是贫苦当家人分家,儿女和当家人一般都各顾各的,很少有相互帮忙的情况,特别是在大灾害年份,当家人管当家人的,儿女管儿女的。据老人讲述,分家以后,有些家庭亲人关系也淡了,儿女和父母会越走越远。

(二)邻里交往关系

分家之后,家户各成员需要重新建立邻里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家人与邻里之间的关系;二是儿女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当家人与邻里之间的关系一般不变,分家之前,邻里关系和睦,分开之后,当家人与邻里关系依旧和睦,但据老人讲述,分家之后的当家人与邻里之间帮忙的次数会更多,主要原因是以前有儿女可以提供劳动力,分家之后儿女离开,需要邻里之间相互帮忙。

分家之后的儿女需要与邻里之间建立新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债务关系;二是互帮关系。在分家的时候,当家人会将债务分配给儿子和女儿,儿女分家之后需要承担当家人债务,需要按时偿还邻里债务。此外,新分家的儿女也会时常帮助邻里干活,目的是建立新的邻里关系,方便以后邻里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