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后,银川市按照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得到了政策扶持,享受到了公平的发展环境,释放出了巨大的发展活力。
一、国企改革与“三年脱困”
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积极开展了企业间联合、兼并、破产、拍卖、组建集团公司等工作,国有企业开始向公司制过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由于受到外部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及企业内部机制调整的双重挤压,全国出现了大量国有企业经济效益逐年大幅度下滑、亏损严重、大量员工下岗的严峻局面。为此,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三年改革脱困”目标要求,银川市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三年脱困计划,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战略重组和改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2年初,银川市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37家工业企业中进行了转换经营机制的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及经营者方向转变。
1993年,银川市电石厂因负债多、经营困难被自治区经贸厅五矿进出口公司兼并。
1994年,西北轴承厂被国务院确定为百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之一,开始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银川市制定出台了《股份制改组实施意见》《股份合作制试点办法》《国有民营试点办法》等多个企业改革文件,银川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股票成功上市发行。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三轮企业经营承包,其中永宁县在第三轮企业经营承包中,实行了资产经营风险抵押责任制,全县有28家企业实行了资产风险抵押承包,增加了企业经营者的压力和风险意识,强化了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
1995年,银川市政府制订了《市属企业实施资产经营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制方案》,全市216家企业签订了风险抵押责任书,上缴风险抵押金211万元;撤销了8家工业公司,组建了鑫星建材集团公司和服装集团公司;改造组建了轻、重两个资产经营公司,授权对全市部分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市经委暂定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管部门。
(二)国有企业“三年脱困”
在经历了10多年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部分企业获得了重生,焕发了新的活力,但一部分企业由于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沉重、富余人员多、资产负债率高,限制了市场竞争能力,经营效益下滑,亏损增加,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平等竞争。为了解决生存能力和存在价值的亏损企业问题,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次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要求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党中央的要求,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脱困”目标,银川市积极落实自治区出台的《关于重点培育优势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实施“抓大放小”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战略重组和改制,发展了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的优势骨干企业,形成了化学工业、食品工业、机械工业、建材工业、轻纺工业等支柱行业,培育了一批技术领先、市场销路好的优势名牌产品。到2001年,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亏损企业走出了困境,实现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
二、非公有制企业蓬勃发展
1992年以后,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的改革要求和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在工业经济发展中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3种经济类型的结构比例由1990年的84.8∶13.6∶1.6,发展到2000年的23.8∶5.1∶71.1①,非公有制经济占比得到了快速提升,已发展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而集体经济占比则进一步萎缩,国有经济占比也大幅下降。
①《宁夏区情》编写组:《宁夏区情》,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34页。
①银川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编:《银川统计年鉴2017》,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第8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