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5226-2016 水质分析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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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溶解性固体

15.3.1 溶解性固体的测定范围为10mg/L~2×104mg/L。

15.3.2 质量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本规程第15.2.1条的规定。

15.3.3 质量法溶解性固体的测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以碳酸盐钙镁离子为主的水样:

1)吸取用中速定量滤纸或砂芯玻璃坩埚抽滤后的测试溶液100mL,分次加入经105℃±2℃烘干至恒量的蒸发皿中,置于水浴锅蒸发至近干。

2)将蒸发皿放入烘箱内,在105℃±2℃下烘2h,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其重量。

3)将称过质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05℃±2℃烘箱内烘干30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直至恒重。

2 以非碳酸盐钙镁离子为主的水样:

1)吸取用中速定量滤纸或砂芯玻璃坩埚抽滤后的测试溶液100mL,分次注入经180℃±2℃烘干至恒量的蒸发皿中。

2)精确加入1%碳酸钠溶液25mL于蒸发皿中,混匀。置于水浴锅蒸发至近干,移入180℃±2℃烘箱内烘干2h,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其重量。

3)将称过质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80℃±2℃烘箱内烘干30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直至恒重。

4)吸取与试样相同体积的1%碳酸钠溶液,应按本款第1项~第3项进行空白试验。计算试样中溶解性固体时减去碳酸钠空白质量。

15.3.4 溶解性固体的含量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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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ρ(DS)——溶解性固体的含量(mg/mL);

m1——蒸发皿的质量(mg);

m3——蒸发皿与溶解固体的质量(mg);

V——量取的水样体积(mL)。

15.3.5 质量法溶解性固体的测定记录应按附录B中表B.0.3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