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
7.2.1 各级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当采取防火措施后满足二级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要求时,可采用钢柱、钢梁(包括钢屋架)承重结构。当跨度及横墙间距不大于7.5m,且高度不大于4.5m时,可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烧结普通实心砖和多孔砖砌筑的砖墙、砖壁柱承重结构,不应采用独立砌体柱及空斗墙。危险品暂存库宜采用实心砖砌体,危险品仓库可采用多孔砖砌体。
7.2.2 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的屋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火药、发射药及推进剂的A、C级危险品暂存库,应采用轻型泄压屋盖,其泄压面积应符合本规范公式(7.1.7)的要求。
2 储存火药、发射药及推进剂的A、C级危险品仓库,应采用轻型泄压屋盖,其泄压面积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F——泄压面积(m2);
P——计算药量(t)。
3 当屋盖泄压面积不满足公式(7.2.2)的要求时,储存火药、发射药及推进剂的A、C级危险品仓库可辅以门、窗面积作为泄压面积。
4 储存火药、发射药及推进剂的A、C级危险品仓库,以及计算药量不大于1t的储存火药、发射药及推进剂的A、C级危险品暂存库,当其门、窗面积满足本规范公式(7.1.7)的要求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5 储存黑火药的A级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应采用轻质易碎屋盖。
6 除本条第1款~第5款规定外,其余各级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7.2.3 理化室样品库和储存硝化纤维素、吸收药、发射药的C级危险品工序转手库,当采用覆土式建筑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覆土部分的墙和屋盖都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建筑物三面墙的外侧和屋盖应覆土,墙的顶部外侧和屋盖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6m,储存硝化纤维素、吸收药、发射药的C级危险品工序转手库墙的顶部外侧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5m;
3 储存硝化纤维素、吸收药、发射药的C级危险品工序转手库未覆土一面应为轻质泄压墙,其泄压面积应符合本规范公式(7.1.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