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中部硅砖段
Ⅰ 主控项目
3.2.1 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3.2.2 泥浆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3.2.3 泥浆的稠度应与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运用的砌体类别可按本标准表3.1.3采用。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的粘接时间,视耐火制品材质和外形尺寸而定,宜为1min~1.5min。检查泥浆试配记录。
3.2.4 砌体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应大于95%,煅烧罐的内、外砖缝均应勾缝严密。
检查数量:抽查罐数的20%,每1.25m高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面与泥浆粘结面积,每处掀3块砖取其平均值;勾缝检查为观察检查。
3.2.5 砌体内表面不应有与排料方向逆向的错牙,其顺向错牙不应超过2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塞尺检查。
3.2.6 砌体膨胀缝的数值、构造及分布位置均应按设计要求留设。留设的膨胀缝应均匀、平直,缝内应保持清洁,并按规定填充材料;滑动缝纸应按规定铺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7 相邻煅烧罐中心线间距偏差不得大于±2mm,各组煅烧罐中心线间距偏差不应超过±5mm。
检查数量:抽查罐数的50%。
检验方法:拉线检查,尺量检查。
3.2.8 所有孔道在换向和封闭前应做彻底清扫,孔道应畅通、无残留渣物,整洁美观。
检查数量:抽查罐数的2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灯光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3.2.9 炉墙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砌体错缝正确,表面基本平直。
优良:砌体错缝正确,表面平直。
检查数量:墙面抽查1处~3处,每处3延长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10 各孔口仔细加工,错缝湿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其中心线和尺寸基本准确。
优良:其中心线和尺寸准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11 炉墙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砌体错缝正确,表面基本平直。
优良:砌体错缝正确,表面平直。
检查数量:墙面抽查1处~3处,每处3延长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2.12 砌体砖缝厚度:煅烧罐和火道盖板为1mm~3mm;火道墙和四周墙为2mm~4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比规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Ⅱ类砌体不超过4点,Ⅲ类砌体不超过5点。
优良:比规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Ⅱ类砌体不超过2点,Ⅲ类砌体不超过3点。
检查数量:炉墙每1.25m高度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在每处砌体的5m2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点。
3.2.13 砌体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表3.2.13 砌体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