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先说“我”。
《说文解字》:“我,施身自谓也。”“施”是施加之“施”,“施身自谓”意思是施加于自身而自称,当然就是对自己的称谓。不过这并非“我”的本义,古今中外的学者们多认为“我”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属于假借用法。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来看看甲骨文中的“我”到底是什么样子。
甲骨文字形“我”(图1),很显然这是一个象形字,而且是一个独体象形字,乃是兵器之形:右边是一把长柄,左边是三枚锯齿,中间的锐角形是连接的部分。甲骨文学者李孝定先生在《甲骨文字集释》一书中认为,左边的三枚锯齿即“三铦锋形”,“铦(xiān)”是锋利之意,“三铦锋”即三枚锋利的刃;中间的连接部分称作“内”,也就是戈、戟、刀等接柄之处。
图1 甲骨文[我]
1978年,湖北随州曾侯乙墓曾出土一种三戈矛,虽然是战国时期的兵器,但是除了“内”安装在最上端的锯齿处有所区别之外,其他部分都跟这个甲骨文字形一模一样。因此,“我”字的本义就是兵器。日本汉学家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我’原指锯齿参差的带锯”,用来切割作为祭品的牲畜,这一解释虽然新颖,但从字形来看,还是兵器之形更为恰切。我们现在使用的“我”字,右边仍然是一把戈。
周武王伐殷,在孟津渡发表了三篇《泰誓》,其中有“我伐用张,于汤有光”的誓词。此处用的就是“我”的本义。“我”是兵器,自然含有杀伐之意,“我伐”即杀伐。杀伐要进行了,对于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来说这也是一种光荣。周武王的意思是说殷纣王十分凶残,已经违背了开国君主所承受的天命,因此征伐纣王符合天命,连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也会感到光荣的。所以《说文解字》另一种解释为:“我,一曰古杀字。”即由此而来。
那么,“我”到底是怎么从兵器转变为第一人称代词的呢?是不是真的如同大多数学者们所认为的那样属于假借用法?
有学者认为,私有制出现之后,部族之间的争斗日趋激烈,人们要使用兵器来捍卫个人和部族的利益,兵器是用来保卫“我”的,因此引申为第一人称代词,即许慎所说的“施身自谓”。比如语言学家王显先生在《读说文札记》一文中就说:“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最初并没有私有的观念,直到原始社会濒于瓦解,阶级渐次形成的时候,才出现了私有物,而这种私有物首先便是人们各自经常使用的武器和工具。”
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甲骨卜辞中“我”字出现得非常频繁,而且都是殷商的自称,因此“我”作为兵器,可以视为殷人对本国强大武力的炫耀,表达的是对本国所制造的武器之精良的自豪之情。比如“我伐羌”、“我其逐鹿”之类的卜辞,虽然已经用作第一人称代词,但是“我”作为兵器的影子仍然若隐若现。
甲骨卜辞和先秦典籍中,“我”字的使用相当频繁,《诗经》中更是频频出现,比如《诗经·小雅·采薇》中的名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不过有趣的是,后世使用“我”来自称的频率却大为减少。
北宋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八“技艺”章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又使门人苦邀致之,许骑驴,径欲造丞相厅事。门吏止之,不可,吏曰:“此丞相厅门,虽丞郎亦须下。”许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不下驴而去。门吏急追之,不还,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终不至。公叹曰:“许市井人耳,惟其无所求于人,尚不可以势屈,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
贾昌朝封魏国公,故称“贾魏公”,他担任丞相之职是在宋仁宗在位期间。姓许的方士蔑视权贵,竟至于要骑驴进入丞相的议事厅!贾昌朝评价他“无所求于人”,因此无法用权势来使他屈服。按照礼节规定,跟别人说话提到自己的时候,要谦称自己的“名”,比如诸葛亮,名亮,字孔明,他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就要谦称“亮”,别人跟他说话的时候,要尊称他的字“孔明”。但姓许的方士极其“傲诞”,傲慢狂妄,跟别人说话的时候非但不谦称自己的“名”,而且无论贵贱皆自称“我”,以至于时人给他取了个绰号“许我”。
由此可见,北宋时期人们还很忌讳以“我”自称,因此姓许的方士以“我”自称竟然被沈括郑重其事地记载到《梦溪笔谈》这部传世名作之中。
无独有偶,据清人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载:“史延寿,嘉兴人,以善相游京师,视贵贱如一辙。箕踞袒裼,从不称名,称‘我’,时人呼为‘史我’。”“箕踞(jī jù)”是一种傲慢的坐姿,两脚张开,形似簸箕;“袒裼(xī)”指脱去上衣,裸露肢体,同样是一种傲慢的表示。
究其原因,大概因为离殷商日远,“我”作为兵器的本义虽然早已失去,但“我”从戈的阴影尚在,后人没有殷商之人“取戈自持”的炫耀和自豪之情,相反对兵器所代表的武力非常排斥和忌讳,因此才会出现这种不以“我”自称的有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