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能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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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国海洋能政策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海洋能仍处于发展初期,发电技术尚不成熟,发电成本高,电能不稳定,想要达到海洋能的规模化和商业化发展还需要一段时间。海洋能开发利用面临的这些障碍,根本上还是因为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缺乏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科学系统的海洋能发展整体规划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海洋能发展做出了部署,然而都是泛泛提及。我国目前仍缺乏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难以有效协调有关涉海能源的各级各类规划的关系,缺乏指导我国海洋能发展的线路图,以确定全国海洋能源开发的布局、重点、技术和政策,使得海洋能发展动力不足,方向不明。有关部门没有充分意识到海洋能开发利用的市场前景,各沿海地区海洋能产业的发展也缺乏具体的规划和目标。要促进我国海洋能产业的发展,就要在详细调查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海洋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2.缺乏具体可行的海洋能开发利用法律法规

海洋能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可行的指令性政策作为保障,然而目前我国还缺乏国家层面的关于海洋能开发利用方面的法规政策,且已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缺乏细则上的规定和支持,操作困难。我国现有的海洋能相关法律法规都只是一些简略的尝试,且海洋能产业的发展尚处于初期,产业发展的潜力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想要实现其蓬勃发展,必须依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海洋能产业的现有政策还存在很大的缺失,政策体系不完整,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未能形成支持海洋能可持续利用的长效机制。

3.缺乏完善有效的财政激励制度

想要实现海洋能的稳定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的激励。国际上许多国家通过出台激励政策来加速对海洋能的利用,目前我国在激励政策的制定上则有所欠缺,没有充分发挥出政府财政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在电价、补贴、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企业的吸引力不足,使得海洋能产业化的实现具有一定的难度,激励的力度远远不够,未形成支持海洋能持续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4.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海洋开发能利用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在海洋能发展的初期,其技术研发和产业培育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很多国家都十分重视海洋能研究开发,设立了专门的基金和奖励制度以及相应的研发机构来鼓励海洋能技术的研发,由政府引导和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公共技术研发,推动海洋能技术进步。然而我国缺乏对海洋能开发利用的长期资金投入,缺乏相应的精选示范工程,缺乏关键技术研发转化、技术引进、技术合作项目,投入较少、力量分散,难以提供促使其蓬勃发展的物质保障。

5.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

海洋能的开发涵盖发电、上网、电价等多个环节,涉及能源主管部门、海洋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电网公司等多个部门和企业,限于成本、技术约束和部门利益等因素,各职能部门无法进行有效地衔接和协调,难以确保海洋能开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外,由于受到旧体制的束缚,新兴海洋能产业的发展缺乏协调,产业与沿海市地之间、产业与行业之间、产业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矛盾,阻碍了海洋能产业的发展。如何协调各部门对海洋能的管理、统筹各方力量、高质高效地实现对海洋能产业的无缝服务、逐渐形成支持海洋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有效的机制,是目前我国海洋能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管理问题。

6.在纵向体系上,政策层级总体偏低

虽然我国也有“实施海洋开发”“合理利用海洋”等元政策,以及《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基本政策,但是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仅存的元政策和基本政策不能上升到国家意志的层面,致使海洋能开发活动失去行为准则,缺乏实施综合管理的法律基础。我国海洋能政策大多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层次上,大多表现为一些通知、条例、细则、办法等。例如《渔业行政处罚程序》《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作用。海洋能政策留在部门规则的层次上,在执行中势必会引发利益纷争,导致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