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兴牧水源工程及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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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点问题

(1)关于定居兴牧水源工程灌区配套建设及集约化经营管理问题。加快定居区饲草饲料基地开发建设,确保水源工程效益切实得以发挥,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27项水源工程可新增灌溉面积85.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1万亩,实现牧民定居2.5万户。根据已完成的灌区骨干配套工程前期工作,需新建引水渠首2座;干渠24条,总长303.86km;支渠20条,总长102.29km;干、支管247.13km;各类配套建筑物750座,输电线路41.2km。该区骨干工程投资7.31亿元,田间工程投资9.95亿元,而且资金已基本落实,并已开始实施。但定居区草业和畜牧业必须走集约化经营、现代化发展之路,决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无论是工程运行管理、田间灌溉管理,还是生产经营管理、定居区社会化管理,都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系统地管理好这些优良资产。

(2)关于定居区水务一体化管理问题。27项水源工程及其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建成后,如何实现“管、养、供、排”良性运转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定居兴牧水源工程及其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田间高效灌溉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定居点生产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排放等,亟须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对其实施统一管理,逐步提高发展规模和水平,发挥项目的整体效应。但水价形成机制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一方面要保证牧民能用得起水,另一方面要能维持工程正常的运行管理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其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要把草业发展、定居点水污染防治、粪污整治等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同时积极推进有机肥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环保、清洁、友好型畜牧业生产,造福于社会。

(3)关于牧民定居安置模式问题。新疆畜牧厅编制的“新疆现代畜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3个1/3,3种牧民定居安置模式”符合新疆实际情况,即力争实现1/3牧民从事草原生态畜牧业生产,1/3牧民“农牧结合”从事农牧业生产,1/3牧民转移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采取“集中定居、插花定居、分流转产”3种定居安置模式,2020年解决16.93万户、76.18万牧民的定居安置问题。如果都通过水土开发、集中移民安置,按照一户牧民50亩地计算,需发展灌溉面积850万亩,将新增耗用水量45亿~55亿m3,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目前,除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流域有一定的开发潜力外,新疆绝大部分地区的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已不具备大规模水土资源开发的条件,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供需矛盾突出,农业用水比重过大、产业用水结构失调,地下水严重超采、荒漠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已然成为了诸多流域面临的普遍问题。

(4)关于防止“小马拉大车”问题。定居兴牧水源工程主要为库容小于1000万m3的小型水库,无论是工程规模,还是所在河流的水资源量,均不具备大规模水土开发的条件,不能把过多的希望寄托于这批水源工程上。保持定居区“水土平衡,供需平衡,防止‘小马拉大车’”,是规划布局应重点把握的原则。规模化的“牧民定居及草原生态畜牧业”的发展,应主要依托兴建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如伊犁河南岸干渠、伊犁河拦河枢纽及北岸干渠、克孜加尔水库等。要切实把新开发的土地用于牧民定居,用于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5)关于径流分析、洪水设计成果复核问题。加强水文监测,规范工程管理,尽快开展对缺乏实测资料河流的径流、洪水监测,是一项十分迫切而重要的工作。一方面为进一步复核径流、洪水计算成果和工程规模,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积累长期水文资料,为水库安全度汛、水量调度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