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语解说
在阅读本书之前,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用语。在此先统一介绍一下这些用语(参考图表序-1)。
图表 序-1 博弈论的基本用语
(一)参与者
在博弈中,首先必须确定参与者。所谓参与者,指的是在博弈中能够独立做出决策的最小单位。因此,在对企业间的竞争进行分析时,每个企业就是参与者;而对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分析时,各部门就是参与者。
参与者一般以数字来加以区分。比如参与者1、参与者2、参与者3。
(二)二人博弈、三人博弈、多人博弈
根据参与者的数量,博弈可以称为一人博弈、二人博弈、三人博弈等,一般来说有几个参与者就可以叫几人博弈,如果人数大于三可以统称为多人博弈。本书多以二人博弈为例进行分析,这是因为随着参与者的增加,模型会变得更加复杂。通过对二人博弈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往往也适用于多人博弈,不过在多人博弈的情况下如果不追加某种前提条件的话,恐怕很难得出和二人博弈相同的答案(也就是不要求各参与者都采取最合适的行动)。
(三)策略、纯策略、混合策略
策略指的是在一局博弈中每个参与者所采取的行动计划,以及针对其他参与者的某种行动而采取的对策。
像第1章第1节的案例1中“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布什方式”和第1章第2节的案例2中“D社”“E社”那样选择确定行动的策略被称为纯策略,而在第1章第3节猜硬币博弈中基于某种概率随机选择的策略则被称为混合策略。
存在多个参与者的情况下,可以用一个表格整理出各参与者采取的纯策略组合一览。以第1章第1节的案例1为例,可以整理出(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布什方式)、(支持布什方式,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布什方式,支持布什方式)这4种纯策略组合。
(四)收益、效用、期望收益、期望效用
用数值表示各参与者采取某种策略后得到的结果,称为收益或者效用(效用并不是单纯的收益,还包括参与者回避的风险,但本书将收益与效用看作同一概念)。在混合策略和非对称信息博弈这种多个结果基于一定概率出现的情况下,就要用到期望收益(期望效用)的概念,也就是将结果出现时的收益(效用)乘以各结果出现的概率所得出的数值。
一般情况下,博弈中的各参与者都会预测其他参与者可能采取的策略,然后选择能够使自身的(期望)收益最大化的合理策略。因此,必须把握每种策略的组合会给各参与者带来怎样的收益。
在第1章第1节的案例中,选择(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安德森方式)的情况下,参与者1的收益是40亿日元,参与者2的收益也是40亿日元,那么本书为了便于记录就会按照一定的单位(在这个案例中单位是亿),按照参与者的数字顺序将其记录在圆括号之中,例如(+40,+40)。如果将其他所有策略对应的收益都记录下来,就是(支持安德森方式,支持布什方式)(0,+50)、(支持布什方式,支持安德森方式)(+50,0)、(支持布什方式,支持布什方式)(+30,+30)。
(五)信息、对称信息博弈、非对称信息博弈
博弈包括诸多要素,比如参与者、策略以及收益等。但不一定所有参与者都掌握这些要素。像国际象棋、围棋、奥赛罗之类的博弈,所有参与者都了解游戏的规则,而且也掌握其他参与者的一举一动,本书将类似这样的博弈称为对称信息博弈。
但在实际的商务活动之中,并非所有的参与者都拥有同样的信息。比如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肯定比消费者掌握的信息更多。类似这样某些参与者比其他参与者掌握的信息更多的情况并不少见。本书将这种并非所有参与者都拥有相同知识的情况称为非对称信息博弈。
一般的博弈论教科书中,都采用不完备信息博弈和不完美信息博弈这两个概念。不完备信息博弈指的是参与者相互之间都不知道其他人收益的博弈。约翰·海萨尼(John Harsanyi)证明了“信息完备但不完美的博弈”也能够用数学的方法进行分析,他凭借这一发现获得了1994年的诺贝尔奖。
虽然区分不完美信息博弈和不完备信息博弈也非常重要,但这方面的知识过于专业,所以本书不予讨论。本书尽量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用“非对称信息”来指代“不一定所有的参与者都知道相互的收益和类型等信息”这一概念。这个用语是拉斯缪森(Rasmusen)于1989年提出的。
(六)同时博弈、序贯博弈
在博弈论中,参与者行动的顺序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很多游戏之中,先手和后手各有利弊,只要是对该游戏十分熟悉的人一定都了解这一点。
所有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的博弈被称为同时博弈,也叫静态博弈。与之相对的,所有参与者像下国际象棋那样交替采取行动的博弈被称为序贯博弈,也叫动态博弈。动态博弈也包括连续多次同时博弈的情况。
(七)单阶段博弈、多阶段博弈、重复博弈、有限重复博弈、无限重复博弈
单阶段博弈和多阶段博弈是与同时博弈和序贯博弈稍微有些差异的概念。单阶段博弈指的是各参加者同时进行一次行动(因此也相当于同时博弈),而多阶段博弈则指的是参加者的行动涉及多个阶段(时间)。在多阶段博弈中,既存在序贯博弈,也包含连续进行多次同时博弈的情况。在连续进行同时博弈的情况下,如果相同博弈在相同参与者之间反复出现,也被称为重复博弈。
重复博弈又分为只进行有限次数的有限重复博弈,和永远重复下去的无限重复博弈。参与者在进行有限重复博弈和无限重复博弈时可能会采取完全不同的策略,这一点需要注意。
(八)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
各参与者事先没有任何交流,以单独采取策略为前提的博弈被称为非合作博弈,而参与者之间以相互合作为前提,对合作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博弈则被称为合作博弈。
本书中涉及的博弈几乎都属于非合作博弈,关于合作博弈的内容只在第3章第5节的交涉理论中稍有提及。本书主要聚焦于在商业活动中如何使自身处于竞争的有利的位置,但事实上在商业活动之中也有不少需要以相互合作为前提的局面。因此,关于合作博弈的内容大家可以阅读其他书籍来详细了解。
正如第3章第5节的讨价还价博弈中提到的那样,与其说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博弈,不如说是在同样状况(这里指的是讨价还价的博弈)下尝试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分析更加合适。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非合作博弈得出的答案与合作博弈得出的答案极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