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这次偷窃的事儿,从头至尾我都没想过一定要坦白承认,不管怎样,说到底我也是无奈被逼的,而且出发点还有那么一点儿善意。幸好这件事出乎意料地获得了开脱,不然的话,家里肯定会闹个天翻地覆。
我再也不怕这个秘密被戳穿,心里自然就不会感到有什么地方对不住姐姐了。然而我爱乔——当初究竟为什么爱他,确实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每个人在童年时期,心中都有个崇拜的偶像吧,毫无疑问,他就是我的偶像,是值得与之交心的人。因此每当面对他的时候,一想到这件事,我的内心就免不了惴惴不安。其实我一直纠结着到底该不该把事情的全部真相告诉乔,尤其是在他第一次寻找那把锉子时。我之所以不敢说出真相,是怕他知道后会把我看得一文不值,那后果是难以想象的:以后只要他坐在炉火边手抚连鬓胡子,我就会怀疑他一定在想这件事,那我将情何以堪?以后一上桌子,哪怕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扫一眼隔夜的菜肴和布丁,我都会认为他是联想到我深夜进储藏间干的那件不光彩的事了,我将是怎样的无地自容啊!以后他只要端起啤酒嫌酒味不佳,我都会联想到他定是怀疑我往里面掺了柏油水,我该是何等的羞愧难当!一句话,先是胆子小,明明不该做的事却不敢不做;后来还是胆子小,明明该做的事却不敢去做。当时的年龄和处境,都没法让我和外面的社会有太多的接触,所以在为人处世方面,根本没有一个效法的榜样。我想,我也算是无师自通的神童了,待人接物的个中方式完全是靠自己摸索出来的。
回到那个晚上。我们折腾了半天,累得不得了。离开水牢船没走多远,我就困得走不动了,疲累不堪的乔只得又把我背上一直到了家中。伍甫赛先生累得要耍赖使横了,他大动肝火,如果教堂的大权由他掌管,他说不定会把这次去凑热闹的人逐出教会,头两个自然是乔和我,可惜他只是个俗人,位卑言轻,不敢造次,所以只能拿潮湿的沼地出气,死皮赖脸的,动不动就一屁股坐下。等到了我们家时,他把湿漉漉的外衣脱下来放在火炉上烘烤的当儿,才发现他的裤子全湿透了——如果这种疯癫的行径也可以定死罪的话,那么他的裤子完全可以作为一项间接证据,把他送上绞刑架。
乔在厨房把我放下,我因为睡得正酣,突然被惊醒,猛一着地,迷迷糊糊像个小醉鬼,摇晃着差点摔了一跤。我立刻感到有股暖气,以及满屋刺目的灯光,和着嘈杂的人声,可整个人还是懵懵懂懂的。这时姐姐出其不意地在我背上狠狠地给了一拳,凶巴巴地吼道:“哎哟我的上帝呀!世上竟然有你这种孩子!”我这才如梦方醒。只听乔正绘声绘色地给他们述说先前那个罪犯主动供认偷馅饼的事情。他究竟是如何作案的?大家纷纷猜测,各执一词。庞波契克先生背着手,在屋子四周仔仔细细勘察了一番后,断定犯人先是攀上铁匠铺的屋顶,再爬到我们住屋的上面,用一根被单布条结成的绳子从厨房的烟囱里吊下来。他自认为分析得头头是道,颇为得意,加上有自备马车,地位至高无上,大家自然都唯唯诺诺,连声附和。只有伍甫赛先生大加辩驳、力持异议,可惜他疲惫已极,讲起理来不能自圆其说,显得苍白无力,大家也就根本不把他当一回事儿。何况这时他正背靠着火炉,烤着湿透的衣服,背后的潮气冒个不停,连一件装点门面的外套也没有,那副德性自然不会获得大伙儿的尊重和信任了。
那天晚上我听见的就这些,不过不管他们说什么,议论什么,我都似听非听,因为我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姐姐可能觉得我那瞌睡连连的样子有碍她的面子,便走过来一把揪住我,蛮横粗暴地拖我上楼睡觉,弄得我就像穿了五十双靴子似的在楼梯上晃晃悠悠、跌跌撞撞。第二天早晨一醒来,我的心情又变得沉重,而且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时过境迁,大家对这事忘得差不多了,我才心下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