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鹵簿圖若干儀仗考
河北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是一座規格很高的墓葬。關於墓主,發掘者的推測之一,是北齊文宣帝高洋,而墓葬壁畫所顯示出來的鹵簿儀衛之煊赫,便是重要的依據。對於其中的鹵簿圖,《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作了很詳細的描繪,只是未及進一步的定名研究,因此它的意義尚未能充分彰顯出來。
墓的地下部分,自南而北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組成。墓道、甬道、墓室的內壁全部抹白灰,上面滿繪壁畫。而東西兩壁“為前後關聯、上下呼應的整幅巨製,沿斜坡墓道描繪導引神獸和由五十三人組成的儀仗行列”,東西共一百零六人,人各持器,排列有序。報告於是“以儀仗類別作為主綫,分類逐一敘述”(1)。那麼這裏的定名,也以此為序。
一 分別作為兩壁中心的一組六事
按照報告的描述,儀仗之一,“共二人執M類儀仗,即東壁第二十一人和西壁第二十一人。M類儀仗為傘蓋。……目前所見北朝時期傘蓋樣式多較簡單,惟此最繁,其華麗與複雜程度甚至接近唐代佛教壁畫中主尊上方的華蓋”。
儀仗之二,“共二人執N類儀仗,即東壁第二十二人和西壁第二十二人。N類儀仗形制罕見。以東壁為例,黑色長杆頂端置一平板,平板邊框內有三縱三橫框架,正中仰蓮之上佇立一朱雀,仰首展翅”;“三縱三橫的框架與邊框共計十二個交點,每個交點處有一動物形象。以朱雀為中心,前後左右各三個動物形象,總計有十二個動物”。
儀仗之三,“共二人執P類儀仗,即東壁第二十三人和西壁第二十三人。P類儀仗為扇,可分二型。A型:儀仗長杆黑色,上端為一圓扇。扇面以朱紅綫繪出小方格,並均勻分佈七個小圓”,“扇面外緣有八個圓環”。“B型:杆上端有一倒三角形扇面,其上以朱紅色斜綫畫出小方格,三角形的三邊正中各一圓環”。
儀仗之四,“共二人執E類儀仗,即東壁第七人和西壁第七人,二人完全對稱。E類儀仗為黑色長杆,上端有一‘几’字形鈎,鈎上懸掛一面朱紅色窄長幡旗,旗垂曳於持杆人身後”。
儀仗之五,“共二人執掌Q類儀仗,即東壁第二十四人和西壁第二十四人。Q類儀仗為黑色杆,上端有一近球形的飾件,其外表有細絨毛,下緣垂散,呈鏽黃色。……其下懸掛一朱紅色長幅幡旗,旗面自然舒捲,繞旗杆飄曳於舉旗人身後。旗面上圖案為白色神獸和雲氣”。
儀仗之六,“共四人執K類儀仗的,分別為東壁第十八人、第四十三人,西壁第十八人、第四十三人。K類儀仗為繫幡的長戟”。幡面上圓下方,“中間繪一獰厲獸面。……幡面下緣飄揚朱紅、青灰、暗紅、黃褐、白等色的彩帶七條”。
據報告所述,這裏依次為華蓋,相風,罼罕,旌,幢麾,白虎幡。是處於中心位置的一組〔2·1〕。
鹵簿制度本來有很強的保守性,作為故事,歷代遵行,而很少實質性的改變。戰亂易代,新朝始建,每須考校古制,因循舊章,只是制度多壞,復原或難,因不免有若干變通和改易。魏晉南北朝時代,不同的政權,鹵簿制度或多少有異,但總以遵奉先秦兩漢以來的古制為要(2),制度淵源多有案可稽,因此依然是同多異少,南北政權,鹵簿制度也並沒有截然的分別。而這一時代的鹵簿制度,又多為隋唐所繼承。《晉書·輿服志》錄有“中朝大駕鹵簿”,保存了一份比較詳細的材料。《西京雜記》卷五記漢代“大駕騎乘數”一條,也可以與它同看。此皆可以作為考證壁畫墓鹵簿圖的依據。
2·1 相風等一組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摹本)
先看東西兩壁分別作為核心部分的兩組。
(一)“儀仗之二”:相風
報告所描繪的“儀仗之一”,為華蓋,此無須討論。“儀仗之二”,則是相風。
相風是測風之器。王嘉《拾遺記》卷一:“帝子與皇娥泛於海上,以桂枝為表,結薰茅為旌,刻玉為鳩,置於表端,言鳩知四時之候。……今之相風,此之遺象也。”《拾遺記》的紀事固多含傳說成分,此則亦增益想像與藻飾,不過泛舟而置測風之器,不違情理,相風之起源或即與此有關。《三輔黃圖》卷五:“漢靈台,在長安西北八里,漢始曰清台,本為候者觀陰陽天文之變,更名曰靈台。郭延生《述征記》曰:長安宮南有靈台,高十五仞,上有渾儀,張衡所製。又有相風銅烏,遇風乃動。一曰:長安靈台,上有相風銅烏,千里風至,此烏乃動。”漢靈台有如後世的觀象台,相風則是這裏的儀器之一。帝王出行,鹵簿中設相風,最初大約只是為了預測風候,以後稍增占驗之義,成為定則,便又有了禮制意義上的威重。《藝文類聚》卷六十八引晉令“車駕出入,相風前引”,是也。晉陶侃《相風賦》“若乃華蓋警乘,奉引先驅,豹飾在後,葳蕤清路”(3);梁劉孝威《行幸甘泉宮歌》“漢家迎夏畢,避暑甘泉宮。棧車鳴里鼓,駟馬駕相風。校尉烏桓騎,待制樓煩弓。後旌猶五柞,前笳度九嵕。才人豹尾內,御酒屬車中”(4),等等,有關的詩賦很不少。相風前引,豹尾斷後,帝王鹵簿之儀也,即相風與豹尾之間,為乘輿。《西京雜記》“大駕騎乘數”:“相風烏車駕四,中道。”但其後之錄今所見不完。那麼以《中朝大駕鹵簿》為例。中道,第三十組為相風;第三十二組,高蓋;第三十四組,華蓋;第三十六組,鼓;第三十八組,曲華蓋;第三十九組,相風。於是大輦出。以次,為金根車。然後是青立車等駕駟十乘,建旗十二如車色。再次為蹋豬車、耕根車、御軺車等,直至豹尾車,“自豹尾車後而鹵簿盡矣”。其末為後部鼓吹。不過作為奉引乘輿的相風,其式如何,沒有實物或圖像的印證,究莫能明。潘岳《相風賦》“踞神獸於下趾,棲靈烏於上標”;孫楚《相風賦》“爾乃神獸盤其根,靈烏據其顛,羽族翩飄羅其側,翔風蕭聊出其間”;又傅玄同題之賦“乃構相風,因象設形,蜿盤獸以為趾,建修竿之亭亭”。《西清古鑑》“漢儀飾”條錄一器,說明云:“高三寸,重十兩,下作龜形,上一鳥如相風烏。”今人或據晉人賦筆而曰“相風之底座作虎形,立竿其上,竿首有銅製烏形,置於高台或樓上,隨風而動,以觀風向。出行時,亦置於鹵簿之中”(5)。則《西清古鑑》著錄的“漢儀飾”約略似之。然而灣漳壁畫墓鹵簿圖卻廓清以往似是而非的推測,而予人以全新的認識,所謂“蜿盤獸以為趾”,“羽族翩飄羅其側”,原來是這樣的安排。“三縱三橫的框架與邊框共計十二個交點,每個交點處有一動物形象”(6),此“十二個動物”,乃代表十二時,正是象徵方位。“據其顛”的“靈烏”,亦非尋常之烏的寫實,而是長其尾,美其形。北朝去晉不遠,相風形制應有同源的依據,即便稍有損易。
相風等一組(摹本,局部)
2·2 刻紋銅盤中的畢 上:鎮江諫壁出土 下:陝縣後川村出土
(二)“儀仗之三”:罼罕
報告中的“儀仗之三”,為罼罕。罼罕,亦作罕罼。張衡《東京賦》述天子鹵簿,又有雲罕之名。《東觀漢紀》:“天子行,有罼罕。”(7)《西京雜記》“大駕騎乘數”:“罼䍐(左右)。”䍐,同罕。《中朝大駕鹵簿》:“次高蓋,中道,左罼,右罕。”是罼與罕乃二事,即如灣漳壁畫墓鹵簿圖中的“P類儀仗”之“A型”與“B型”。曹丕詩“重罝施密網,䍐篳飄如雲”(8)。《宋書》卷十八《禮五》:“魏命晉王建天子旌旗,置旄頭、雲罕。……雲罕疑是罼罕。《詩敘》曰:‘齊侯田獵罼弋,百姓苦之。’罼罕本施遊獵,遂為行飾乎?……又以其物匹鈒戟,宜是今罼網明矣。……徐爰曰:天文畢昴之中謂之天街,故車駕以罼罕前引,罼方昴圓,因其象。”所謂“詩敘”,即《詩·齊風·盧令》前面的小序:“襄公好田獵,畢弋,不修民事,百姓苦之。”而這裏的畢,則是長柄的網,是專用作狩獵時拿在手裏捕捉奔跑的兔和飛着的鳥。《詩·小雅·鴛鴦》“鴛鴦于飛,畢之羅之”,毛傳:“鴛鴦,匹鳥,太平之時,交於萬物有道,取之以時,於其飛乃掩而羅之。”江蘇鎮江諫壁王家山東周墓、河南陝縣後川村戰國早期墓葬出土刻紋銅盤中的狩獵圖,畢的形制與用途都表現得十分清楚(9)〔2·2〕。直到漢代,畢也依然是狩獵的工具(10)〔2·3〕。畢又是星宿名。畢宿八星,其中的畢宿五是有名的一等亮星,而八星聚在一起的樣子,便正像掩兔捕鳥之畢。作為鹵簿儀仗的罼網,取畢宿之義而以畢網為形,雖加以變化,但基本形制依然保存,“扇面以朱紅綫繪出小方格”,即網之遺意也。後世天子鹵簿中的罼罕踵事增華,不過“朱藤結網”、“罼圓如扇”的形制卻一直沿用下來。《宋史》卷一四八《儀衛六》:“䍐、罼,象‘畢、昴為天階’,故為前引,皆赤質,金銅飾,朱藤結網,金獸面。䍐方,上有二螭首銜紅絲拂;罼圓,如扇。”
2·3 狩獵畫像石 濟南市長清區孝里鎮大街村出土
(三)“儀仗之四”、“儀仗之五”:旌與幢麾
旌在先秦即已出現,其式細而長,係用羽毛編綴,通常用來指揮。其時田獵與作戰均以輕車,旌便設在車後。《說文·㫃部》“遊車載旌,析羽注旄首,所以精進士卒”,是也。淮陰高莊刻紋銅器,戰國車馬田獵紋銅鈁,包山楚墓彩繪漆奩,馬山楚墓田獵紋縧,等等,都有它的形象(11)。不過漢代以來,旌已由羽旗易作帛旗,惟細而長的形制不變。傳世摹本顧愷之《洛神賦圖》所繪,即其例〔2·4〕。舉旌而指揮的動作,也常稱作“麾”,因此“麾”又用作名詞而與“旌”通。《穀梁傳》范寧註“麾,旌幡也”(12);《資治通鑑·晉紀十七》胡註“麾,大將旌旗,臨敵之際,三軍視以為進退者也”,均此。南北朝時期的文獻中,旌即常常以麾為稱。唐代旌仍此制。《新唐書·車服志》:“大將出,賜旌以專賞,節以專殺。旌以絳帛五丈,粉畫虎,有銅龍一,首纏緋幡,紫縑為袋,油囊為表。”旌表覆以油囊,固然因為它在這裏是鹵簿儀仗,不過此際旌在實戰中已很少再作指揮之用,這恐怕是更為重要的原因。
2·4 《洛神賦圖》中的旌
旌或曰麾,其竿首注羽或旄,制如幢,則名幢麾或麾幢。《後漢書》卷四十七《班超傳》云,建初八年,“拜超為將兵長史,假鼓吹幢麾”,李註:“蔡邕《月令章句》曰:‘羽,鳥翼也,以為旌幢麾也。’橫吹、麾幢,皆大將所有,超非大將,故言假。”所謂“旌幢麾”,旌在此處作動詞用,即在幢麾竿首裝飾羽毛。《中朝大駕鹵簿》:“騎隊,五在左,五在右,隊各五十匹,命中督二人分領左右,各有戟吏二人,麾幢獨揭,鼓在隊前。”所謂“麾幢獨揭”,壁畫墓鹵簿圖中的排列正與此相合。
(四)“儀仗之六”:白虎幡
白虎幡源自信幡。崔豹《古今注·上》:“信幡,古之徽號也,所以題表官號,以為符信,故謂信幡。乘輿則畫為白虎,取其義而有威信之德也。魏朝有青龍幡、朱鳥幡、玄武幡、白虎幡、黃龍幡五,以詔四方。……高貴鄉公討晉文王,自秉黃龍幡以麾是也。今晉朝惟用白虎幡。”由史書所載諸多事例,可知白虎幡乃代表朝廷詔命,凡討伐、平亂、招降、宣慰,諸王及軍事統帥皆可以白虎幡作為號令與符信。
總之,華蓋,相風,罼罕,旌,幢麾,白虎幡,壁畫墓鹵簿圖處於中心位置的一組,依文獻記載,應是帝王鹵簿所獨有,作為儀衛行列,是中道之上的顯赫之最。
二 其他
儀仗的核心部分兩邊,尚有其他。
報告云:儀仗之七,“共四人執G類儀仗,分別為東壁第九人、第十一人,西壁第九人、第十一人。G類儀仗是一副鼓,通體朱紅色,上以白色、灰色繪蓮瓣、纏枝忍冬、連珠等各式紋樣,花紋精細、繁縟。一人雙手持曲棍扛於肩上,鼓懸掛於曲棍的後部,鼓的正上方有一方形傘。傘呈暗灰色,頂部隆起,四周有垂角、流蘇。負鼓人身後另有一人執槌擊鼓”〔2·5〕。
2·5 掆鼓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壁畫(摹本)
“儀仗之七”描述的鼓,名作掆鼓(13),“方形傘”云云,原是飾有羽葆的傘蓋。
掆鼓,又作剛鼓或鼓。掆,即扛。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一“掆輿”條註引《文字集略》:“相對舉物曰掆也。”《集韻·唐韻》:“掆,或作抗、扛。”掆鼓須扛,以其大也。方以智《通雅》卷三十:“剛鼓即鼖,謂掆之也。”“掆鼓大,使人掆之也。”鼖,即大鼓,這裏意謂剛鼓屬於大鼓之類。
掆鼓很早即納入鹵簿制度。《西京雜記》“大駕騎乘數”:“剛鼓,中道。”(14)《晉書·輿服志》所錄《中朝大駕鹵簿》記曰:“次鼓,中道。”《隋書》卷八《禮儀三》:大業七年征遼東,備法駕,“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長鳴、中鳴等各十八具,掆鼓、金鉦各二具”。《唐六典》卷十四曰皇太子鼓吹有前後二部,前部之掆鼓、金鉦各二,凡兩隊(15)。
又儀仗之八,“共四人執X類儀仗,分別為東壁第四十五人、第四十七人,西壁第四十五人、第四十七人”;儀仗“上端一山字形戟,白色。戟下係一花瓣形蓋,蓋暗紅色。蓋下析出長穗”。
按此為幢〔2·6:1〕。幢為旌旗之屬(16)。《漢書》卷七十六《韓延壽傳》曰其為東郡太守時,“建幢棨”,“軍假司馬、千人,持幢旁轂”,晉灼曰:“幢,旌幢也。”顏註:“幢,麾也。”此言出行鹵簿中,軍假司馬與千人持幢傍車而行。晉制,諸公任方面者,皆給節、麾、緹幢、曲蓋(17)。甘肅酒泉西溝魏晉墓出土的一件彩繪磚,上繪執幢者,榜題“童(幢)史”(18)〔2·6:2〕,據此,幢的形制可得確認。
儀仗之九,“共四人執H類儀仗,分別為東壁第十三人、第十五人,西壁第十三人、第十五人。H類儀仗是在矛上繫一旌旗。矛杆黑色,杆下端尖錐狀。旌旗上端有一暗紅色飾件,似覆鉢形,下緣呈花瓣形曲邊,上用白彩繪出細密花紋。飾件上端有朱紅色繩,繫結於矛首之下,其下承接旌旗”〔2·7:1、2〕。又“旌旗”句下註云:“據《新唐書·儀衛志》,繡氅上有四角蓋或六角蓋。據其形制,此飾件應為蓋。中國古代帝王儀仗中有各色繡氅,懸於矛、戟等儀仗之上,由各種身分的官員執掌。另見《宋書》卷十八《禮志五》。”
2·6:1 幢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摹本)
2·6:2 童(幢)史彩繪磚 酒泉西溝魏晉墓出土
2·7:1 持槊氅者之一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摹本)
2·7:2 持槊氅者之二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摹本)
按此為槊氅,亦作矟毦。《太平御覽》卷三五三引服虔《通俗文》曰:“毛飾曰毦。”旌旗竿首注旄,是先秦以來的古制。繫旄牛尾者,曰干旄;繫羽毛者,曰干旌。《詩·鄘風·干旄》“孑孑干旄”,“孑孑干旌”,是也。後世鹵簿儀仗沿用此制。槊為長矛,本來是實戰兵器,其入為儀仗者,竿首加飾了華麗的羽毛,此即氅,或曰毦。《宋書》卷十八《禮五》曰,武帝孝建二年改革諸王車服制度,條列二十四項,中有“槊毦不得孔雀白鷩”;《魏書》卷一〇三《蠕蠕傳》曰,正光初年,北魏孝明帝賜阿那瓌“露絲銀纏槊二張並白毦,赤漆槊十張並白毦”,均指此物。又《宋書》卷七十九《文五王傳》,云竟陵王為南徐州刺史,“左右侍直眠中夢人告之曰:官須髮為矟毦。即覺,已失髮髻矣。如此者數十人”。劉誕是文帝第六子,武帝即位,他很受猜忌,終至被殺。這一節是史家追敘之辭,以為在此之前,先已有了許多不祥之兆,其左右侍衛夢見髮髻被徵作矟毦,便是將有兵事的凶兆之一。鹵簿儀仗追求崇隆,毦飾之類以華美為尚,自然所費不貲。《隋書》卷三《煬帝傳上》:大業二年三月,“車駕發江都。先是,太府少卿何稠、太府丞云定興盛修儀仗,於是課州縣送羽毛,百姓求捕之,網羅被水陸,禽獸有堪氅毦之用者,殆無遺類。至是而成”(19)。當然這是極端之例了。
2·8:1 槊氅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摹本)
前引報告為此條所加註釋,即“據《新唐書·儀衛志》,繡氅上有四角蓋或六角蓋。據其形制,此飾件應為蓋”,似有誤。繡氅之制不見於唐,《新唐書·儀衛志》所云為黃麾仗中的大小矟和各式羽氅。《太平御覽》卷三五二引《陶公故事》曰:“臣侃奉獻金鐥白毦四枚。”“金鐥”,言束毦也。宋鹵簿繡氅上面的四角蓋或六角蓋,係由此而來,卻已是另外一種形制,氅亦改作繡品(20)。明代沿用。《明集禮》卷四十四“龍頭竿繡氅”,所繪即其式。圖註並溯其淵源,曰劉宋之槊毦,曰隋煬帝之制羽儀,曰唐代之大小矟與各式羽氅,曰宋之龍頭竿繡氅,歷數沿革軌跡,演變綫索可以見得很清楚。
儀仗之十,“共十人執U類B型儀仗,分別為東壁第四十九人至五十三人,以及西壁與之序號對稱的五人”。“U類B型儀仗在所有儀仗中形制最大”,“它由槊和氅組成”。“執U類B型儀仗的人物站在一廊式建築之下,前有憑几,除面前有U類B型儀仗外,還各執一柄儀劍”〔2·8:1〕。
2·8:2 槊氅 磁縣東魏茹茹公主墓壁畫(摹本)
按U類B型儀仗亦為槊氅。“憑几”云云,非。《太平御覽》卷三五二引晉張敞《東宮舊事》曰:“東列崇福門,門各羌楯十幡,雞鳴戟十張。”此即其制。灣漳壁畫墓鹵簿圖與磁縣東魏茹茹公主墓壁畫所繪相同,不過彼兵籣置棨戟,此置槊氅〔2·8:2〕。唐李壽墓、李重潤墓、李仙蕙墓等壁畫所繪門戟,其制由此而來也(21)。
儀仗之十一,“共十二人執R類儀仗,即東壁第二十五人至三十人、西壁第二十五人至三十人。R類儀仗集中排列在隊列裏。其杆黑色,杆上段有六個固定的圓盤,杆從圓盤中央穿過。……兩個圓盤為一組,每組下層圓盤周邊用朱紅色平行綫繪成細密的垂穗。……R類儀仗很類似文獻中記載的‘節’、‘金節’”〔2·9〕。
云“節”,是也。此制且為唐宋鹵簿所承繼。前引《新唐書·車服志》:“大將出,賜旌以專賞,節以專殺。旌以絳帛五丈,粉畫虎,有銅龍一,首纏緋幡,紫縑為袋,油囊為表。節,懸畫木盤三,相去數寸,隅垂赤麻,餘與旌同。”“懸畫木盤三,相去數寸,隅垂赤麻”,此番形容與灣漳壁畫墓鹵簿圖所繪之節契合無間。宋制依然。黃伯思《東觀餘論》“齊景公招虞人以旌說”:“《周官》‘全羽為旞,析羽為旌’;又‘道路用旌節’,即此旌也。顧愷之畫蘇武所執之旌,二員如幢,下複數層紅羽鬖鬖然如夜合花,即《周官》所謂‘析羽’也。今鹵簿中節,亦頗類此。其首亦員,相去尺餘,有數層員板,以氂牛毛綴之,亦鬖鬖然,蓋‘析羽’之遺法。”所謂“今鹵簿中節”,上海博物館藏宋《迎鑾圖》儀仗中“節”即其式,與黃氏的形容很是一致;至於顧愷之筆下的古代之節,存世摹本《列女仁智圖》中的許使者所持即是也,不過是“一員(圓)如幢”,“下複數層紅羽鬖鬖然如夜合花”〔2·10〕。夜合花即豆科的合歡花(22),這裏的比喻頗為形象。此節的早期圖像,漢畫像中可見,如四川新津一號石棺中的人物故事圖(23)。
2·9 節 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摹本)
三千條之禮,十七篇之學,古所謂致君於堯舜之道也,鹵簿自是禮儀制度重要之一部。“功尤彰者飾彌煥,德愈盛者服彌尊”(《晉書·輿服志》),尊卑等級之辨,此其要義之一。鹵簿圖也是歷代繪畫中常見的題材,見於著錄者數量不算少,但流傳至今者卻實在不多,早期作品則一件無存,灣漳壁畫墓鹵簿圖的發現,重要意義自不待言,雖然其性質稍有不同,即只是專為墓葬而作。一百零六人的儀衛行列,對於帝王鹵簿來說當然是太小的規模,因此這裏遠非全部,而只是選繪了其中有代表性的部分。以之與文獻記載相對照,多有契合,且不少可以見出淵源與流變。當然這裏只是一點初步認識,許多問題尚有待於進一步的綜合研究。
2·10 《列女仁智圖》中的節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磁縣灣漳北朝壁畫墓》,第四章,科學出版社二〇〇三年。按以下引文均出此章(簡稱“報告”),不再一一註明。所引灣漳壁畫,均為摹本,部分出自此著,部分出自河北博物院展廳陳列(係參觀所攝)。
(2) 《宋書》卷十八《禮五》:“秦滅禮學,事多違古。漢初崇簡,不存改作,車服之儀,多因秦舊。至明帝始乃修復先典,司馬彪《輿服志》詳之矣。魏代惟作指南車,其餘雖小有改易,不足相變。晉立服制令,辨定眾儀,徐廣《車服注》略明事目,並行於今者也。”
(3) 《藝文類聚》卷六十八;下引晉人賦均出此。
(4) 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頁1871,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
(5) 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頁47,中華書局一九八五年。
(6) 報告云:“可以確認的動物形象有牛、虎、龍、蛇、馬、羊、猴、雞、狗,可大致辨認的形象有兔、豬;從動物的種類、方位、秩序推測,十二個動物形象應即獸形十二時,依次逆時針旋轉排列,則朱雀正後方為鼠。”
(7) 《文選》卷四十六顏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李善註。
(8) 《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頁405。
(9) 鎮江博物館《江蘇鎮江諫壁王家山東周墓》,頁28,圖六,《文物》一九八七年第十二期;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陝縣東周秦漢墓》,頁63,圖49:1,科學出版社一九九四年。
(10) 如濟南市長清區孝里鎮大街村出土畫像石中的狩獵場景。畫像石今藏山東博物館,此為參觀所見並攝影。
(11) 小文《詩之旗》於此有考,《詩經名物新證》,頁464,北京古籍出版社二〇〇〇年。
(12) 《穀梁傳·莊公二十五年》“置五麾”註。
(13) 詳細考證,見揚之水《掆鼓考》,《曾有西風半點香:敦煌藝術名物叢考》,三聯書店二〇一二年。
(14) 《西京雜記》的作者雖難確指(作者有劉歆、吳均、葛洪三說,今多認為是後者),但書中雜錄漢故事亦非無據。
(15) 就文獻來看,這一制度以後為各個朝代延續下來直到清代,但掆鼓的形制大約會有很大變化。
(16) 《說文新附·巾部》:“幢,旌旗之屬。”
(17) 《資治通鑑·晉紀十七》云,成帝咸和九年,陶侃疾篤,“上表遜位,遣左長史殷羨奉送所假節、麾、幢、曲蓋”,胡註:“晉制,諸公任方面者,皆給節、麾、緹幢、曲蓋。”
(18)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肅酒泉西溝村魏晉墓發掘報告》,頁34,圖八八,《文物》一九九六年第七期。
(19) 事又見《隋書》卷二十四《食貨志》,所述更詳:“水陸禽獸殆盡,猶不能給,而買於豪富蓄積之家,其價騰踴,是歲,翟雉尾一,直十縑,白鷺鮮半之。”
(20) 見《宋史》卷一四八《儀衛六》。
(21) 關於門戟制度的發展與演變,見楊泓《中國古代的戟》,頁188~189,《中國古兵器論叢》(增訂本),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六年。
(22) 蘇頌《本草圖經》云,合歡,夜合也,“五月花發,紅白色,瓣上若絲茸”。《證類本草》卷十三引。
(23) 高文《四川漢代石棺畫像集》,圖三二,人民美術出版社一九九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