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承传(二):南来诸校的口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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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辦學權:二十年代廣州的非基督教運動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近代中國民族運動蓬勃發展的時期,經過非基督教運動和收回教育權運動,教會學校的管理權轉移到了中國政府手中。

教會學校的獨立狀況和優勢影響令內地教育界人士深感憂慮。他們認為教會學校的存在是對中國教育主權的侵犯,如果任其發展而控制了中國教育,那中國必會淪為外國的精神殖民地(20)

二十世紀初,教會學校在華發展蓬勃,且規模龐大。1922年,就以美、英、法、意等在北京所設立的教會、教區、教堂等,為數已逾百,而附屬於這些教會的高等學校、中學、小學以及幼稚園更不計其數,即使像清華這樣的非教會學校,教師和校方負責人也多為基督徒(21)

在教會教育中,教會一方面要求教民子弟接受教會學校教育,規定凡教徒子女必須進入教會學校,如果其子女於規定年齡不接受教育,教徒便不能向教堂租地;另一方面,在教會學校裏,聖經課和英文課被列為必修課。二十年代中期,上海教會女子中學的學生四年內需修滿208學分,其中英文課與神學課已佔70學分,中國史課僅佔四學分(22)。為了強化學生的宗教意識,教會學校在學生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滲透宗教的內容,學生的業餘社團和課外活動也多圍繞着宗教內容進行。校方禁止寄宿學生自由外出,要求他們禱告。更為嚴重的是,教會學校漠視中國的教育體制,只在外國立案,不在中國註冊,它們的畢業生可以不經過考試直接升入註冊國的大學,不受中國教育部門管轄。中國教育部門無權過問這些教會學校的行政和教學工作(23)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國出現非基督教的運動,此運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22年2月至6月。1922年2月7日,上海青年學生組織「非基督教學生同盟」,並在3月9日發表《非基督教學生同盟宣言》,聲討西方國家利用宗教侵略中國,抗議世界基督教學生同盟在中國召開會議。由於世界基督教學生同盟第十一次大會的會址設在北京,因此,北京的知識界和學界的反應最為強烈。從3月下旬到4月下旬僅20多天,全國便成立反基督教及反宗教同盟50餘個。但是,當時亦有不少人對基督教辦學表示支持。1922年3月31日,北京大學周作人、錢玄同、沈兼士、沈士遠、馬裕藻五教授就聯名發表〈主張信教自由宣言〉(24),對非基督教運動表示反對。運動的第一階段持續時間不長,5月份以後活動已基本停頓。在廣州,《廣東群報》成為這時期廣東非基督教運動的輿論中心,該報主持人陳秋霖親自上陣,作了不少攻教文章,對基督教大加撻伐(25)。除報界外,汪精衛亦以廣東省教育會長的名義,給北京非宗教大同盟復電表示支持(26)

第二階段:1924年4月至1925年5月。經過近兩年的沉寂後,非基督教運動於1924年4月再度活躍起來。1924年8月14日,上海學生重建非基督教學生同盟,矛頭指向教會教育,提出「收回教育權」。上海、長沙、廣州、南京、濟南、武漢、九江、青州、蘇州、徐州、杭州、紹興、寧波、安源、重慶、太原、北京等地紛紛召開反對基督教群眾大會,舉行了大規模的示威。此後,1925年1月,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反基督教運動決議案》,指出要收回教育權,甚至要取消教會學校。同年4月在廣州又爆發了新一輪的非基督教運動,運動的導火線是廣州聖三一事件。聖三一學校是英國聖公會創辦的教會學校,1924年3月下旬,該校部分學生欲成立學生自治會,遭英人校長嚴厲制止,校方甚至開除三名較活躍的學生。學生群起罷課,甚至退學,並發表宣言,號召全國援助(27)。在83名學生集體退學後,事件始告結束。廣州聖三一事件發生後,立即激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國共兩黨報刊《中國青年》、《嚮導》、廣州《民國日報》等對事件進行了詳細報導,發表了大量相關評論,猛烈抨擊基督教教育。5月底,廣州學生聯合會成立,極力主張收回教育權。

第三階段:1925年5月至1927年5月。在五卅運動,特別是沙基慘案的推動下,1925年5月報刊陸續刊登反基督教文章,大批學校發生退學風潮(28)。反教人士在延安、杭州、廣州、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寧波、南昌、汕頭、廈門等地紛紛舉行大規模示威活動。運動極大地觸動了中國政府和各地教育會。廣州的教會學校學潮迭起,聖心、中德、聖三一等學生大量退學,嶺南大學校長白士德(Rev A. Boxter)和其他外國教員亦紛紛離境,嶺大教學工作一度停頓,6月底,廣東革命政府正式下令接收廣東公醫醫科大學,併入廣東大學,在汕頭,一些教會學校被關閉或被收回主權。這時,非基督教運動的口號已把非基督教改為反文化侵略。是年11月16日,北京政府頒佈北京政府教育部佈告第十六號令,規定外國人在中國設立的學校必須向中國政府註冊立案,遵守中國有關教育法令;學校名稱冠以「私立」字樣;學校校長須為中國人;學校董事會中,中國人名額應佔半數以上;學校不得傳佈宗教;學校課程遵照教育部所定標準等(29)

在收回教育權運動的巨大聲浪中,教會學校不得不作出讓步。中華基督教教育會指示轄下學校要按照國民政府教育部頒佈的標準調整教學,鼓勵教會學校在「精神上、文字上」適合中國政府的要求;1927年,中華基督教教育會表示要「將學校逐漸交中國人管理」並向中國政府註冊,接受中國政府的管理(30)

1927年,回收教育權運動風起雲湧,廣東政府規定私立學校須向政府立案,且外國人不能擔任董事長和校長。協和在這時重新改組,董事長由羅劉心慈擔任(31),其他還有其剛學成歸國的長女羅友節,而校長職務,當時各具教會背景的私立學校均「求校長若渴」,須至1931年羅友節力邀廖奉靈(32)答允出任,乃華人為校長之始。

培正向來由華人辦理,1929年1月,校董會見外間學校多改為校長制,即委黃啟明為校長,教務主任為唐炳榮(33)

據《中國基督教年鑒》的統計,到1929年4月,200所繼續開辦的教會中學裏有140所在當時是或已立案,或正在立案,或準備立案;而且不論是否立案,它們都由中國人任校長,校董會裏中國人佔多數。大多數的學校每週舉行孫中山的紀念儀式和教授三民主義課程(34)。1922年來華傳教士人數達8,300,經過非基督教運動之後,1928年已降至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