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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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部

我們在自修室上課,校長進來了,後面跟著個沒穿制服的新生,還有個校工端著張大課桌。打瞌睡的同學驚醒過來,全班起立,仿佛剛才大家都只顧用功似的。

校長做個手勢讓我們坐下;然後,轉身對學監低聲說:

“羅杰先生,這孩子交給您了,他上五年級。要是功課、操行都不錯的話,就讓他轉到高班,按年齡他該進高班了。”

那新生縮在門後牆旮旯那兒,幾乎誰都看不到。這鄉下孩子約摸十五歲光景,個子比我們大家都高。頭髮齊額剪平,像個鄉村教堂唱詩班的孩子,看上去挺懂事,神情卻很窘迫。肩膀不算寬,可是那件釘著黑紐扣的綠呢上衣大概袖籠太小,裹得緊繃繃的,袖口還露出一截紅彤彤的手腕,想必平日裡是裸露慣的。淺黃色的長褲用背帶吊得高高的,穿藍襪子的小腿肚露了出來。腳上那雙皮鞋挺結實,敲了好些鞋釘,但擦得不亮。

大家開始背書。他豎起耳朵聽,專心得像在教堂裡聽講道,既不敢架起腿來,也不敢把胳膊肘支在課桌上,到兩點鐘,下課鈴響了,他還不起來跟我們一起排隊,學監不得不提醒他一聲。

我們有個習慣,一進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好騰出手來;而且帽子非得一進門就扔,從凳子底下穿過,一直飛到牆腳根,揚起一片灰塵;這叫派頭。

可是這做法,新生不知是沒注意到,還是不敢照做,直到祈禱完畢,他仍把帽子放在並攏的膝蓋上。這頂帽子是個雜拌兒,有點像毛皮高統帽,有點像波蘭騎兵帽,又有點像圓筒帽、獺皮帽或棉便帽,反正看上去挺寒磣,那副諱莫如深的醜樣兒,活像一張表情讓人莫名其妙的傻瓜的臉。帽子裡面有撐條撐著,胖鼓鼓的像個橢球,底下先是三箍輪緣形飾邊;而後交替鑲拼著絲絨和兔皮的菱形方塊,中間用紅道隔開;再往上就是口袋似的帽筒,頂上是塊硬板紙的多邊形,上面繡著圖案複雜的飾帶,然後從帽頂垂下一條極細極細的長繩,下端蕩著一個金線編成的小十字架。帽子倒是新的;帽檐閃著光。

“你站起來,”老師說。

他站起來:帽子掉了下去。全班都笑起來。

他彎身去撿帽子。鄰座同學用胳膊肘一捅,帽子又掉了下去;他又俯身撿起來。

“就別管你那頂頭盔了吧,”老師說,他是個挺風趣的人。

同學們哄堂大笑,弄得這可憐的孩子狼狽不堪,不知那頂帽子是捏在手裡好,還是撂在地上或戴在頭上好。他重新坐下,帽子放在雙膝上。

“站起來,”老師說,“把你的名字告訴我。”

新生嘟嘟囔囔說了個名字,誰也沒聽清。

“再說一遍。”

還是那幾個含混不清的音節,淹沒在了全班的喧嘩聲中。

“大聲點兒!”老師喊道,“大聲點兒!”

新生橫下心,拼命張大嘴巴,使足全身勁兒,像大老遠喊人似的喊出這幾個字:“夏包法利”。

教室裡頓時炸開了鍋,喧嘩聲猶如crescendo[1]那般愈來愈響,夾雜著陣陣尖利的噪聲(有人亂嚷嚷,有人學狗叫,有人跺腳,有人一個勁兒地學舌:“夏包法利!夏包法利!”),震耳欲聾的聒噪好半天才平靜下來,變成此起彼落的個別音符,但不時還會從一排座位冷不丁冒出沒能忍住的笑聲,仿佛一枚爆竹還沒燃盡似的。

然而,罰做作業的警告雨點般落下來,課堂秩序漸漸恢復了正常,老師又要新生報名字,叫他一個一個字母拼讀,臨末了再重念一遍,總算聽明白了夏爾·包法利這名字,當即吩咐這可憐蟲上來坐講臺前的懶生凳。他立起身來,但還沒挪步便又躊躇起來。

“你找什麼呢?”老師問。

“我的帽……”新生怯生生地說,一邊心神不定地朝四下裡張望。

“全班罰抄五百行詩!”一聲怒不可遏的吆喝,猶如那聲Quos ego[2],制止了一場風暴的發作。“都給我靜下來!”老師氣沖沖地嚷道,拿起剛從帽筒裡抽出來的手帕擦額頭。“你,新生,給我把ridiculus sum[3]的動詞變位抄二十遍。”

隨後,聲音放得緩和了些:

“嗨!你的帽子麼,會找到的,沒人偷你的!”

教室裡安靜下來。一顆顆腦袋俯在練習本上,新生一連兩小時坐得畢端畢正,儘管有人用蘸水筆尖朝他彈小紙球,墨水濺在他臉上,可他只是用手擦擦,依然坐得一動不動,眼睛垂得低低的。

晚上在自修室,他從課桌裡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後仔細地用尺在紙上劃線。我們可以看到,他很用功,每個詞都查詞典,弄得很吃力。他大概就是憑這股刻苦勁頭,才沒降班;因為,他雖說語法還過得去,可是碰到造句就不開竅。他的拉丁文當初是村裡本堂神甫教的,父母親圖省錢,一拖再拖,耽誤了送他上學。

他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曾當過助理軍醫,一八一二年那會兒,在幾起征兵事件裡受了牽連,不得不退役,當時他利用自己得天獨厚的條件,憑那副身材贏得一家內衣鋪千金小姐的芳心,毫不費力地撈進了一筆六萬法郎的陪嫁。他相貌堂堂,好說大話,靴子扣著馬刺,錚錚作響,漂亮的頰髯連著唇髭,手上戴滿戒指,身上的衣服光亮鮮艷,一眼看上去就是條漢子,那股見面就熟的熱乎勁兒又像個旅行推銷員。結了婚,頭兩年全靠妻子供養,吃得好,睡得好,捧個挺大的瓷煙斗吸煙,晚上不到夜戲散場不回家,咖啡館裡更是常客。岳父去世,沒留下什麼遺產;他悻然之餘,發憤辦個小布廠,虧了些本,於是歸居鄉間,指望吃田產。可他對農事並不比印花布在行,幾匹馬不打發到地裡幹活,整天騎到東騎到西,蘋果酒不裝箱拿出去買,光知道一瓶一瓶喝個痛快,院子裡最肥的家禽宰了自己吃,豬的油膘用來擦獵靴,沒多久他就明白對這份田產也不能存什麼指望了。

於是,他以兩百法郎的年租,在科地區[4]和庇卡底地區交界的一個村子,租下一座田莊兼住宅的場所;從此成天悶悶不樂,怨天尤人,悔不當初,四十五歲起就閉門不出,聲稱厭倦人世,只想清清靜靜過日子。

妻子曾經愛得他死去活來;她對他一往情深,百依百順,他反而對她愈來愈冷淡。當年她活潑、外向、多情,上了歲數卻變得(就像酒走了味變了醋)脾氣乖戾,好磨嘴皮,神經過敏。起初看見他滿村子圍著那些騷貨娘們轉,瞧著他天天晚上讓人家從烏七八糟的地方送回家,爛醉如泥,渾身酒氣,她只覺得心痛如絞,但從不抱怨。而後自尊心抬起頭來了。於是她壓住怒火,抱定三緘其口的堅忍態度直至去世。她到處奔走,裡裡外外忙個不停。她得去找訴訟代理人,見法庭庭長,得操心票據什麼時候到期,設法把應付款展期;在家裡又得熨燙、縫補、漿洗、督工、結賬,而先生卻賭著氣,見天不是懶洋洋、昏沉沉地躺著,就是沖她說些沒心沒肺的話,要不就是待在壁爐邊上抽煙斗,往爐灰裡吐痰。

有了孩子,只好寄養在奶媽家。小傢伙一回家,就給寵得像個王子。做母親的盡喂他吃果醬;做父親的讓他光著腳板到處亂跑,還擺出哲人的架子,說什麼就像獸崽那樣一絲不掛也挺好。他對妻子那種母性的溫情不以為然,心裡自有一套頗具男子氣概的標準,打算用於訓練自己的兒子,要按斯巴達人的方式,讓兒子從小吃苦耐勞,造就強健的體魄。他打發兒子去睡不生火的屋子,教他大口大口喝朗姆酒,朝聖事行列罵粗話。可是,這孩子生性溫順,做父親的種種努力收效甚微。母親把他帶在身邊;給他剪硬板紙圖畫,給他講故事,整天跟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語,其中滿含令人傷感的快樂和近乎孩子氣的溫存。在生活的孤寂中,她把自己凋零破碎的夢輸進這孩子的心田。她渴慕顯赫的地位,仿佛已經看見他長大成人,當了建築工程師或是法官。她教他識字,甚至還在那架舊鋼琴上教了他兩三首抒情的曲子。然而對所有這一切,不諳文墨的包法利先生都說是白費勁兒!難道他們能供得起他上公立學校,能為他捐個前程或者籌齊一筆本錢嗎?再說,一個男人只要拉得下臉皮,是不愁吃不開的。包法利夫人閉緊嘴不吭聲,孩子在村子裡到處閒逛。

他跟在農夫後面,扔土塊驚飛烏鴉。他沿溝渠採黑莓吃,拿細樹枝看火雞,幫著翻曬谷物,到矮樹林裡撒腿亂跑,在教堂門前玩造房子遊戲,逢到下雨天,或是重大節日,就央求教堂執事讓他敲鐘,吊住粗實的繩子,在半空中蕩來蕩去。

因而他長得像橡樹般壯實,手勁很大,膚色紅潤。

到了十二歲,做母親的執意要送他讀書。老師是本堂神甫。可是上課時間挺短,又時作時輟,所以效果不怎麼樣。神甫趁洗禮和葬禮中間的空隙,站著在聖器室裡匆匆給他上課;或是在響過晚禱鐘,也不必再出門的當口,打發人去把學生找來。他倆上樓到神甫屋裡坐下:蚊蚋和夜蛾圍著燭光飛舞。屋裡挺暖和,孩子打起盹來;那位好老頭兒雙手擱在肚皮上,不一會也張著嘴起了鼾聲。也有時候,本堂神甫先生剛給鄰近的病人做完臨終聖禮回來,路上瞧見夏爾在田野裡淘氣玩兒,就喊住他,訓誡個刻把鐘,再趁這機會在一棵大樹下面讓他練練動詞變位。天下雨課就停,有個熟人路過也一樣。不過,神甫始終對他挺滿意,居然還說小伙子記性挺不錯。

夏爾這樣下去可不行。太太決心已定。先生有些不好意思,或者說懶得再爭,沒多說什麼就讓了步,但做父母的還是又等了一年,讓孩子行過了初領聖體[5]儀式。

又過了半年;再下一年,夏爾終於進了魯昂[6]中學,做父親的在十月底親自把他送去,正好趕上聖羅曼節[7]的市集。

現在我們誰也記不起他當時的樣子了。他是個挺乖的孩子,課間休息就玩,進自修室就做功課,在教室裡好好聽課,在寢室裡好好睡覺,在食堂裡好好吃飯。作為寄宿生,他的監護人是岡特裡街上的一個五金制品批發商,他每月領孩子出去一次,那總是星期天,等他的店鋪打烊以後,他帶著孩子一路走到碼頭看輪船,然後一到七點就送他回學校,不耽誤晚餐。每星期四晚上,夏爾給母親寫一封長信,用紅墨水,封口粘三個面團;然後複習歷史課筆記,或是讀一本在自修室撿來的舊書《阿納卡西斯》[8]。散步的時候,他跟校工聊聊天,那人也像他一樣是從鄉下來的。

全靠用功,他在班裡始終保持在中等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學甚至還得了口頭表揚。可是,到第三年末了,他父母叫他退學,打算讓他去學醫科,他們滿心以為他就這麼照樣也能通過中學會考。

他母親認識洛貝克河[9]岸邊一家洗染鋪的掌櫃,就在五樓上給他租了個房間。她談妥膳宿條件,弄來一張桌子和兩把椅子,從老家運來一張櫻桃木舊床,另外還買了一隻生鐵小火爐,備好劈柴讓可憐的孩子取暖。然後她在周末動身前,千叮萬囑要他自己學好,因為以後就沒人照看他了。

貼在布告板上的課程表,把他看得暈頭轉向;解剖學課,病理學課,生理學課,藥劑學課,化學課,加上植物學,診斷學和治療學,還有什麼衛生學和藥材學,他對這些名稱一竅不通,覺得它們就像一座座聖殿的大門,裡面黑黢黢的令人敬畏。

他什麼也不懂;上課像騰雲駕霧,聽了也白聽。但他還是很用功,一本本筆記裝訂成冊,一堂課也不缺席,一次出診也不拉下。他當天的事當天了,卻好似一匹拉磨的馬,蒙住雙眼繞著碾磨轉圈,不知道磨的是什麼東西。

做母親的替他節省開支,每星期托郵車捎來一塊烤小牛肉,他上午從醫院回來,一邊用腳底跺牆,一邊拿這塊烤牛肉當午飯。飯後匆匆趕去教室、解剖室、濟貧院,然後再穿過一條條街道回到住所。每天晚上,用完房東準備的那頓可憐的晚餐,他就上樓到自己房間埋頭用功,衣服濕漉漉的貼在身上,給燒紅的爐火烤得直冒熱氣。

晴朗的夏日傍晚,暖烘烘的街上空蕩蕩的,女傭人在門前拍板羽球,這時他就推開窗子,倚著窗臺往下看。那條小河,魯昂的這一地區因它而變得像個髒兮兮的小威尼斯,在他下邊淌過,時而發黃,時而發紫或發藍,流經小橋和柵欄。工人蹲在岸邊,在河裡洗胳膊。頂樓高處伸出的晾桿,曬著成絞成絞的棉紗。前面那一排排屋頂上方,是一片高曠明凈的天空,紅日正在冉冉下沉。那邊天氣該有多好啊!山毛櫸樹下有多涼爽!他張大鼻孔想吸進鄉間宜人的氣息,但到底沒能嗅到。

他變得瘦削了些,身材也拔高了,臉上有一種傷感的表情,讓人見了不覺會多看上一眼。

稍一松懈,早先下的決心自然而然就給拋到了一邊。有一回,他落下了出診實習,第二天又缺了課,而一旦嘗到了懶怠的滋味,漸漸的想改也難了。

他習慣了去酒吧,玩骨牌上了癮。每到晚上,一頭扎進一家骯髒的賭場,拿起帶黑點的羊骨牌在大理石牌桌上碰出去,在他就如一種體現自由的壯舉,讓他平添了幾分自尊。這就好比領受涉世的啟蒙,初嘗禁果的滋味;進門的當口,他捏住門的把手,就有一種近乎肉感的快意。於是,許多鬱積心間的東西膨脹了開來;他學會了唱歌給女伴聽,對貝朗瑞[10]崇拜得五體投地,調潘趣酒頗有一手,最後連談情說愛也入了門。

試前如此預熱,結果醫師資格會考一敗涂地。可當天晚上全家人都在等著為他慶賀哩!

他一路走回家,到了村口停住腳步,讓人去把母親找來,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訴她。她原諒了他,將這次考砸歸咎於考官不公,安慰了他幾句,答應把這事兜起來。五年過後,包法利先生方才知道實情;時過境遷,他也就讓它去了,再說他也沒法相信自己的兒子會是個笨蛋。

於是夏爾發奮用功,沒日沒夜地埋頭溫習功課,把所有問題的答案都背了下來。他通過了會考,成績相當不錯。這真是他母親的大喜日子!全家人吃了頓豐盛的晚餐。

上哪裡去行醫呢?去托斯特。那地方只有一個上了年歲的醫師。包法利夫人早就在盼著他死,還沒等到這位老兄卷鋪蓋,夏爾就在對面安頓下來,接管了他的地盤。

可是,光把兒子撫養成人,讓他學醫並在托斯特找到地盤行醫,還算不得大功告成:他得有個老婆才行。她為他物色了一個:迪耶普[11]一位執達吏的遺孀,年紀四十五,年金一千二百利弗爾。

這位迪比克夫人,雖說長相難看,骨瘦如柴,滿臉粉刺像春天的樹芽,想娶她的卻大有人在。包法利大媽為了達到目的,憋足了勁把他們一個個擠出去,有個肉鋪老板背後有神甫撐腰,照樣也讓她很巧妙地破了他的招數。

夏爾原以為結了婚就會情況大大改觀,指望從此可以自由自在,行事花錢都不用受人管了。不料這個家是他妻子說了算;他當著人家的面,有的話該說,有的話就不能說,每星期五得守齋,平時得按她的心思穿戴打扮,得聽她的吩咐盯住沒付錢的病人,不放他們過門。她拆看他的信件,窺伺他的行動,還隔著板壁偷聽他在診室裡怎麼給女病人看病。

她天天早上得有巧克力喝,隨時隨地得有人關心。她沒完沒了地抱怨神經緊張,胸口悶,情緒不好。腳步聲叫她心煩;人都走開了,她又嫌冷清,覺得受不了;誰要來看她,那想必又是來瞅瞅她死了沒有。每晚夏爾一回來,她就從被窩裡伸出瘦長的胳臂摟住他的脖子,讓他在床沿坐下,向他訴說她的苦惱:他把她給忘了,他愛上了別的女人!人家早就說過她會受苦的;她說到最後,要他為她的健康給配點糖漿,還要他多給她點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