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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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

1. 将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常规。
2. 组建医院内专家组,定期对医院内发生的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进行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3. 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院内全部孕产妇危重症病例信息,并向当地妇幼保健机构上报相关信息,将需要上级评审专家组复评病例的全部资料交至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所有选送病例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尽量参加上级机构的评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