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深圳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深圳作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试验田,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的体制创新和政策创新,经历了90年代中后期的区域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经历了“三大转变”:第一,工业发展从依靠“三来一补”向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转变;第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依赖外资向自主创新为主导的转变,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群体;第三,从资源消耗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深圳制造”到“深圳创造”转变。这“三大转变”为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知识产权与产业技术关系密切。产业自主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护,需要将知识产权意识嵌入产业自主创新的整个过程,需要实现知识产权制度和产业技术的有机融合。知识产权是产业发展绕不过去的“华山一条路”。
作为一座国际化城市,深圳的产业发展承受着国内和国际双重知识产权的压力,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先后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设置了一道道知识产权的“封锁线”,阻挠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深圳知识产权纠纷不仅仅是涉外的纠纷,还存在大量与国内企业有关的版权、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纠纷。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源于深圳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内在驱动。
在此背景下,深圳在国内率先探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必由之路。1996年1月1日,深圳市出台并实施全国首部涉及技术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填补了深圳此类法律空白;2005年,深圳发布并实施国内第一个由地方党委通过的地方性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年)》;2018年,深圳制定了全国首部涵盖知识产权全类别、以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转化和保护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推动深圳的科技创新事业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