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陆海经济一体化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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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陆海经济一体化综合评价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

中国陆海经济一体化综合评价以整个沿海地区和沿海地区1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对象。由于统计口径与指标的变化,陆域产业的科研经费内部支出数据,目前只有2011—2016年的,因此,本章以2011—2016年为研究区间。主要数据来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12—2017)、《中国统计年鉴》(2012—2017)、《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2—2017)、《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2—2017),以及2011—2017年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年鉴。为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同一指标如各年鉴均有数据,以《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为主。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13、2014年海南省缺失海洋科研机构内部经费支出数据,且其他几年的数据跳跃性太大,对其数据按三年移动平均进行平滑处理。表5-4为沿海地区各指标数据加总。

表5-4 2011—2016年沿海地区陆海经济系统各指标数值

续表

二、陆海经济一体化综合评价

(一)子系统及有序度解析

本章运用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对陆海经济一体化做综合评价,需将陆域与海洋系统视为一个复杂的总系统。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作为整个系统的子系统,其一级指标作为子系统的序参量,序参量又由二级指标构成。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均由经济关联、产业联动、资源共享、环境共生序参量构成,但各序参量的内容不完全一致,而是由其序参量的特点决定。

对子系统有序度的测定其实是通过两个环节来实现的。首先,对序参量的有序度进行测定,之后基于序参量有序度的测定结果,运用适当方法求出子系统的有序度。

(二)数据无量纲化

由于评价指标体系涉及众多指标,其量纲不同,数值数量级相差悬殊,无法直接比较,因此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本书通过离差法对数量级相差悬殊的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如下:

Xit为标准化处理过第i个指标,X′it为原始数据,max(X′it)、min(X′it)分别为指标的最大值与最小值,max(X′it)-min(X′it)为评价指标的极差。所有标准化处理过的指标,都位于区间[0,1]。

表5-5 2011—2016年陆海经济系统各指标数值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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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权重设置

运用德菲尔法对指标体系进行赋权。选取海洋经济方面的学者和海洋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共6名专家,大家一致认为,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同等重要,其权重分别为0.5。由于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的各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都相互对应,因此,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的下属各对应指标的权重相同。将子系统目标层用A表示,一级指标用B表示,二级指标用C表示,得到陆域经济系统或海洋经济系统的子系统判定矩阵,见表5-6。

表5-6 子系统判定矩阵表

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并经专家对结果进行调整,最终得到指标体系的各权重,如表5-7。

表5-7 陆海经济一体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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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陆海经济一体化复合系统协同度分析

1. 各序参量的有序度

使用子系统标准化的数据,根据式5-6,利用指标体系表中的权重,可以分别计算出各个序参量的有序度。

根据式5-6计算出沿海地区的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的序参量的有序度,如表5-8与表5-9所示。

表5-8 2011—2016年沿海地区陆域经济系统序参量有序度

表5-9 2011—2016年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系统序参量有序度

2. 陆海系统有序度

根据同样的思路,在计算出陆海经济子系统的序参量有序度后,再计算陆海经济子系统的有序度,见表5-10与图5-1。

表5-10 2011—2016年沿海地区陆海经济系统子系统有序度

图5-1 2011—2016年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的有序度

3. 系统协同度测算

以2011年为基期,在各子系统有序度基础上,运用式5-7,对已测算出的子系统有序度进行运算,可得到2012—2016年的陆海经济一体化的综合评价指数,从而分析其一体化发展的演化趋势,见表5-11及图5-2。

表5-11 2012—2016年沿海地区陆海一体化综合评价协同度及演化趋势

图5-2 2012—2016年陆域经济一体化综合评价协同度

4. 系统协同度分析

本章借鉴王锋等(2016)提出的协同度等级划分标准,如表5-12所示。根据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计算的结果,运用复合系统协同度评价标准进行分级评价。如在从t0t1时刻有序度大于其在t0时刻有序度时,复合系统处于协同状态,反之则复合系统不协同。

表5-12 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协同度评价标准

分析结果显示,2011年以来,陆海经济系统的复合协同度不断上升,但其处于较低的水平,还有巨大的上升空间。由2011—2016年沿海地区陆域经济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的有序度,以及陆海经济系统复合协调度计算结果可知,陆域经济系统的有序度处于0.181~0.759,海洋经济系统的有序度在0.067~0.879波动。陆海经济系统的复合协同度在0.215~0.685。根据表5-12判断标准,协同度较低,2016年处于基本协同的阶段。

复合系统协同度主要受到陆域经济子系统与海洋经济子系统有序度的影响。陆海经济复合协同度较低的原因是:①2014年陆域经济子系统有序度与海洋经济子系统有序度变化方向不一致导致不协同;②陆域经济子系统与海洋经济复合系统协同,但协同度较低。这两方面导致总体协同度较低。

(五)沿海省(市、自治区)复合系统协同度测算

1. 各省(市、自治区)序参量的有序度

运用同样方法,计算出沿海各省(市、自治区)的序参量有序度、子系统有序度与复合系统协同度。见表5-13、表5-14、表5-15、表5-16。

表5-13 2011—2016年沿海各省(市、自治区)陆域经济系统序参量有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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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4 2011—2016年沿海各省(市、自治区)海洋经济系统序参量有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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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5 2011—2016年沿海各省(市、自治区)陆海经济系统序参量有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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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6 2011—2016年沿海各省(市、自治区)陆海一体化综合评价协同度及演化趋势

(六)区域陆海经济一体化的地区差异

由表5-16可以发现,除天津、辽宁外,沿海省(市、自治区)的复合系统协同度在研究期间均稳步上升,但总体水平不高。以2016年为例,按照表5-12的判断标准,可以将沿海省(市、自治区)的陆海经济一体化的复合协同度分为三类,见表5-17。第一类是严重失调的,只有辽宁省;第二类是轻度失调的,包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广西、海南;第三类是基本协同,包括浙江、福建、山东、广东。辽宁陆海一体化完全失调的原因是,海洋经济在2016年的增值为负。东北经济失速,拖累海洋经济。轻度失调的省(市、自治区)不仅有经济发达地区天津、上海、江苏,也有经济相对落后的河北、广西与海南,其失调的原因都是海洋经济子系统的有序度增幅大于陆域经济子系统的增幅,造成其协同失调。这也反映了近年来海洋经济发展加速,基本协同的省份都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但其协同程度还不高,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表5-17 沿海各省(市、自治区)陆海一体化综合评价协同度所处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