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所有权
通常来说,公立医疗机构是指政府开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机构,也就是国营医疗机构,由国家完全所有。所谓完全所有权,是指对医疗机构所有的实体资产及业务实体拥有完全的权力,不论是公立还是民营。
当一家医疗机构开始进行多样化拓展的时候,一开始可能会选择和其他医疗机构或投资人合营、联营或其他合作方式。这些合作方式让该医疗机构对一个设施或一个业务拥有部分所有权,例如:①与多名医生合营一个诊所;将医疗机构的办公室或设备租给专科医生;与一家护理院共同开发一家新的护理院。②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部分或全部债务。③为合营企业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或托管服务。④为一家合营诊所提供人员和医疗设施。
如果一家医疗机构在相关联的业务里拥有部分所有权,其形式可能是:①股权制;②有限合伙;③普通合伙;④契约责任;⑤租约;⑥土地使用权;⑦开发权转让。
我们将负债也放进部分所有权,是因为无论负债还是或有负债对医疗机构的估值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如果一家医院和第三方合作,医院产生部分所有权,该医院权益部分所对应的债务就应该引起重视。
在任何时候,如果一家医疗机构拥有另外一家机构或业务实体的部分所有权,我们就有必要知道这个所有权的形式到底是什么,以及该医疗机构在整个业务实体里的角色是什么。有时,业务实体的各方对各自所有权的理解各不相同。法律上赋予的控制权和实际获得的权利不尽相同。比如说,一家医院可能在一个业务实体里只占很小的股权,但是在公司章程里规定了该医院有着不可撤销的管理权利。
拥有部分所有权的各方一般都有合约关系。根据不同的合约条款,各方有义务执行合约规定的任务。这些任务是否能够成功完成也会对业务实体的价值产生很大影响。如果一家医院对第三方机构(如诊所、其他医院等)没有所有权关系,这家医院却和这些第三方机构有契约关系或者联盟关系,如医联体,我们就需要仔细审查这种关系。因为可能存在事实上的部分所有权,这种情况对医院的运营有重大影响,会影响医院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