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唐宋考古文稿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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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洛阳城和北邙陵墓

公元5世纪末,拓跋统治集团为了进一步与汉族地主阶级相勾结,以保持其对黄河南北广大领域的继续统治,决定将都城自平城南迁洛阳。洛阳自古以来即是汉文化的中心地区。迁都洛阳,必然引起北方鲜卑各族和中原地区以汉族为主的各民族间的迅速融合;也必然加速北魏政权的彻底封建化。《洛阳伽蓝记》卷二记永安二年(529年),南朝梁人陈庆之自洛阳归来后,“钦重北人,特异于常”,并说:“自晋宋以来,号洛阳为荒土,此中谓长江以北尽是夷狄。昨至洛阳,始知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反映了北魏迁洛以后不过三十多年“汉化”的程度,已达到使南朝人“特异”的深度。这个“汉化”,并不是简单地恢复或模拟汉魏制度,而是加入了新因素后的一次发展,这一点我们从洛阳考古资料,主要是从北魏洛阳郭城的设计和洛阳北邙北魏陵墓的布局的初步探讨中,得到某些认识。

北魏洛阳城遗址

《魏书·天象志四》:“[拓跋宏(孝文)太和十七年(493年)]冬十月诏司空穆亮、将作董迩缮洛阳宫室。明年(494年)而徙都之。”《魏书·高祖纪下》:“[太和十九年(495年)]九月庚午,六宫及文武尽迁洛阳。”宏子恪(宣武)景明二年(501年)“九月丁酉发畿内夫五万人,筑京师三百二十二坊[1],四旬而罢”(《魏书·世宗纪》)。此北魏兴建的洛阳,在今洛阳老城东北[2],经过对遗迹的勘探并与文献对比,已大致可以做出初步的复原示意图。

北魏兴建洛阳和以前兴建平城相似,都是把地势较高的汉以来的旧城,置于中部偏北,然后在其低平的外围,主要在东、西、南三面兴建郭城。

北魏对汉以来的旧城,首先继承了魏晋时期在西北隅兴建的防御措施——金墉城,并在城西壁北端开辟承明门以通金墉城;“自广莫门以西,至于大夏门,宫观相连,被诸城上”(《洛阳伽蓝记》序),说明北魏在曹魏时加厚的北城垣内侧,兴建了不少高层建筑,这些高层建筑和北魏兴建的宫城连成一片。

其次,集中全部宫廷建筑于旧城中部偏西的北侧兴建的宫城之中,这就彻底地改变了汉魏洛阳南北宫的分散设计,显然这是沿袭了平城的布局。北魏兴建的宫城,南北长(约1398米),东西窄(约660米),北为苑区,南为宫殿区,和平城宫城相同。宫殿区夯土台基密集,最集中的地点在今金村南,以俗呼“金銮殿”的南北60米、东西约100米的高地为中心,围绕成组的基址,这里应是北魏主要殿堂的所在。“金銮殿”南约500米,正当宫城南垣阙口处的“午门台”附近,夯土基平面复杂,其前还有相对的双阙遗迹,应是宫城南门阊阖门的遗址。

第三,根据文献记载,宫城外东侧置太仓、洛阳地方官署和经营苑囿籍田的机构和“拟作东宫”的空地(《洛阳伽蓝记》卷一)。西侧原为晋大市所在,北魏废为佛寺。大市“名曰金市”(《文选·〈闲居赋〉》李善注引《陆机洛阳记》),是晋“面郊后市”(《文选·〈闲居赋〉》)的后市。废了后市,是我国都城布局史上一项重要改革,这一点也和平城不设后市的情况相同。

第四,在宫城和上述太仓、衙寺等的南面,横隔了一条宽约40米的东西大街。这条街是洛阳最宽的横街,大体上是在海拔125米等高线附近设计的。它东通东阳门,西通西阳门,笔直地把洛阳城划为南北两半。地势较高的北半,到北魏晚期几乎全部为北魏皇室所征用。地势在120~125米之间的南半部,即上述横街之南,正中偏西有北对阊阖门的南出大街——铜驼街,是北魏洛阳最宽的街道,宽达41~42米。街道两侧探明不少大面积的夯基,这大约是参考了南朝都城建康的设计[3],在铜驼街左右有中央衙署和庙、社的遗址。熙平元年(516年)皇室修建的永宁寺,位铜驼街北端西侧遗址的西面,遗迹保存较完整,南北长约298米,东西宽约210米,西南隅尚存角楼台基,遗址中部有底层约100米见方的塔基。横街之南的广大地区,分布有大小不同的夯基,即使已近南城垣的东侧以迄东南城隅一带,近年来也不断发现涂有朱红色的残墙,并同出有大量刻画或捺印出文字的残瓦、莲花或兽面纹瓦当和大型兽面纹砖等标准的北魏官府建筑遗物[4]。以上情况,清楚地说明汉以来洛阳旧城的范围,从北到南已逐步为宫城、衙署、寺院和高官宅第所占据,成为北魏都城中最核心的部分。

北魏创建的洛阳郭城,北依邙山,南通伊洛,“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洛阳伽蓝记》卷五),近年曾勘得其部分遗迹。洛阳旧城西今象庄、分金沟间的古渠道和南入洛河故道的西石桥、东新庄间的古渠道,南北约略在一条直线上。这两条古渠,东距汉以来洛阳城适为七里,应是“出阊阖门,城外七里有长分桥,中朝时以榖水浚急,注于城下,多坏民家……长(涨)则分流入洛”的“张方沟”(《洛阳伽蓝记》卷四)的遗迹。张方沟临洛阳西郭,洛阳城郭西垣当在该沟东侧。东新庄之东牛王庄的北侧传有夯墙残迹,牛王庄南正临一故河道,这条故河道东经西大郊,与今洛河一小支流相接,约是北魏时洛河位置。因此,牛王庄北的残夯墙,有可能是“南临洛水”的洛阳南郭墙的遗迹。从上述大致可以比定的西、南郭墙的方位,根据前引文献记录的郭城里数,即可初步推定东北两郭墙的所在。

《洛阳伽蓝记》卷三又记:“宣阳门外四里[5]至洛水上作浮桥,所谓永桥也……永桥以南,圜丘以北,伊洛之间,夹御道,东有四夷馆……道西有四夷里……别立市于洛水南,号曰四通市,民间称为永桥市……永桥南,道东有白象、狮子二坊。白象者,永平二年(509年)乾陀罗国胡王献……(胡)太后遂徙象于此坊。”由此可知,洛阳南郭的中部,夹御道的两侧,有向南突出的部分,向南突出的尽端,是位“于伊水之阳”(《魏书·礼志二》)北魏皇帝祭天的圜丘。在上述西大郊的洛河故道直北正对铜驼街处,应是“城南五里,洛水浮桥”(《文选·〈闲居赋〉》李善注引《河南郡县境界簿》),即所谓永桥的所在。从此一直向南约五里有南傍伊水河堤的王疙垱村,王疙垱村的东北有相公庄。王疙垱村和相公庄这两个地点,或许就是圜丘和白象坊的位置。从王疙垱村北到西大郊,其间既夹北魏御道;又适可东西列置四里,洛阳南郭向南突出部分,大约就在这个区域。如果这个推测无大误,北魏郭城南北的长度,说不定还有和东西同长二十里的延展拟议。看来,北魏洛阳规模之大,在我国历史上不仅是空前的,而且也超过了过去认为我国封建时期最大的都城——隋唐长安(《唐六典》七“今京城……东西十八里一百一十五步,南北十五里一百七十五步”)。

《洛阳伽蓝记》卷五记:“京师……户十万九千余。庙社宫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为一里,里开四门……合有二百二十里。”《北史·魏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子嘉传》记:“嘉表请(宣武)于京四面筑坊三百二十,各周一千二百步。”[6]由上记载,可知洛阳郭城内的规划,排满了规整的一里见方、四面开门、内设十字街的里坊。根据上面拟定的郭城方位,按一里见方的规划,我们粗略地试在今天的地形图上,描绘北魏洛阳里坊示意图(图一)。在这个示意图纸中,竟然意外地看到了以下两种情况:一、和文献记有明确里数的已知遗址,如汉魏以来的灵台(《文选·〈闲居赋〉》李善注引《陆机洛阳记》“灵台在洛阳南,去城三里”)、辟雍(《洛阳伽蓝记》卷三“灵台东辟雍”)和白马寺[《洛阳伽蓝记》卷四“(白马)寺在西阳门外三里,御道南”]等完全符合。二、有不少现存的大道、小路与试拟的里坊间的纵横界线和试拟的连续的各里坊内十字街大致相重合的情况,其较清楚的实例,列如表一。

图一 北魏洛阳郭城设计复原图

表一

与拟定的里坊纵界相重的 平乐村向南的大、小道,枣园、牛王庄间的大道,王疙垱、西大郊间的大道,寨后、大石桥间的小路
与拟定的里坊横界相重的 翟泉向西的小路,寺里碑向西的大道,东阳门址向东的大、小道,佃庄向东的大、小道
与拟定的连续的十字街纵街相重的 南赵村向南的大道,东赵村向南的小路,枣园向北的小路,义井、小湾间的小路
与拟定的连续的十字街横街相重的 保驾庄向东的大道,小湾向东的小路,关庄向西的大道,相公庄向西的大道

这两种意外的情况,使我们进一步大胆估计我们试绘的示意复原,有可能比较接近北魏洛阳原来的里坊设计。因此,我们一方面根据文献记载,一方面参考这份试绘的复原图纸,初步考虑北魏洛阳郭城布局的若干特点。

第一,里坊制度和里坊分配与管理的问题。规整的一里见方的里坊,最为突出。《洛阳伽蓝记》卷五记:“方三百步为一里,里开四门,门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门士八人。”里坊的划分,是中原城乡旧制,但这样大面积整齐统一的部署和对里坊这样严格的管理,则为以前所未见。《北史·魏太武五王·广阳建附子嘉传》:“嘉表请于京四面筑坊……乞发三正复丁以充兹役,虽有暂劳,奸盗永止。诏从之。”可见洛阳兴建众多的规整的里坊,目的在于便于控制坊内的居民。

“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隋书·经籍志·史部谱系篇后序》)。《魏书·高祖纪下》又说:“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因知北魏大规模迁洛,在组织上还有相当一部分保留着旧日部落性质的军事编制。这部分既属羽林虎贲卫宿亲军,又都携带家口。如何既便于管理,又可以安排适当这样有组织的大批迁来者,恐怕也是洛阳郭城为数众多的规整的里坊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洛阳里坊的分配,《洛阳伽蓝记》卷四曾记有:“自退酤(里)以西,张方沟以东,南临洛水,北达芒山,其间东西二(?)里,南北十五里,名为寿丘里,皇宗所居也(《元河南志》作‘皆宗室所居也’)。”皇宗所居如此集中,估计对于和皇宗亲近的其他迁洛族姓,以及其他族姓以外包括大批汉族官僚在内的各级官僚,也都有一定的规划。《魏书·韩麒麟传附孙显宗传》记:“显宗又上言曰……伏见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从,不依族类,然官位非常,有朝荣而夕悴,则衣冠沦于厮竖之邑,臧获腾于膏腴之里,物之颠倒,或至于斯,古之圣王必令四民异居者,欲其业定而志专……今稽古建极,光宅中区,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别伎作,在于一言,有何为疑,而阙盛美。……高祖(孝文)善之。”可见洛阳里坊的安排,既照顾了族姓,也强调了官品。但无论族姓与官品,都只是里坊的编户。里坊的管理权,最初明确地属于北魏都城地方官,拓跋宏(孝文)内戚冯俊“恃势恣挝所部里正,(洛阳令元)志令主吏收系,处刑除官”(《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附孙志传》),可以为证。不久,治安大权又由皇室系统的武官过问,《魏书·甄琛传》记拓跋恪(宣武)时,“琛表曰:京邑诸坊,大者千户、五百户,其中皆三公卿尹,贵势姻戚,豪猾仆隶,荫养奸徒,高门邃宇,不可干问……请取武官中八品将军已下干用贞济者,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琛又奏:以羽林为游军,于诸坊巷司察盗贼”。由此可知,北魏洛阳的里坊,形式上可以适应迁来的有组织的各族姓和各级官僚,管理上则已是封建制下的行政组织,而这个行政组织又辅有由中央直接统率的军管性质。后一点从《魏书·甄琛传》所记“国家居代,悉多盗窃,世祖太武皇帝(拓跋焘)亲自发愤,广置主司、里宰,皆以下代令长及五等散男有经略者,乃得为之。又多置吏士,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可以推测大约是参考了以前平城的经验的。

第二,工商业区的安排。把工商业区有计划地安排在坊里密集的西、东、南三郭的中部,这也是以前都城布局所未见的。东、西两郭的市,都设在距洛阳旧城三里外的地方。西郭的市“周回八里”(《洛阳伽蓝记》卷四),名大市,在白马寺东。在大市范围内,近年在正骨学院附近勘探时,曾发现大面积的瓦片堆积层,有的地方厚达2米以上,有力地证明了当初大市的繁荣。东郭的市面积较小,名小市。南郭的市名四通市,在旧城南门宣阳门外,“商胡贩客日奔塞下……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洛阳伽蓝记》卷三),其地位于伊洛两水之间,拓跋宏(孝文)迁洛时敕“今移都伊洛,欲道运四方”(《魏书·成淹传》),看来,这里扼洛阳水路要道,是当时洛阳最繁盛的所在,可能是北魏洛阳最初规划的市。洛阳工商区的规模和布局,远比以前都城市场为宏大、合宜。这表明北魏自太和八年(484年)以降,实行班俸禄、立三长、行均田等有利于加速封建制的改革以来,中原地区经济已有较大的恢复和发展;还表明迁洛前后北魏统治集团极力提倡的汉化,正在迅速深化。反映在皇室和各部族的上层人物间突出的是羽仪服式仿效南朝,追求生活上的享受,“骄侈成俗”(《北齐书·慕容绍宗传》),“(河间王元)琛常会宗室,陈诸宝器。金瓶银瓮百余口,瓯檠盘盒称是。自余酒器有水晶钵、玛瑙琉璃碗、赤玉卮数十枚。作工奇妙,中土所无,皆从西域而来”(《洛阳伽蓝记》卷四),以至皇宗居住区附近的大市,虽然面积已很不小,但还不断扩大,使周围大市的十个里,都逐渐“多诸工商货殖之民”。

第三,城内外遍布佛寺。神龟元年(518年)“任城王澄奏:昔高祖(孝文)迁都,制城内唯听置僧尼寺各一,余置城外……正始三年(506年)沙门统惠深始违前禁,自是卷诏不行,私谒弥众,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夺民居三分且一……臣谓都城内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于郭外……然卒不能行”(《通鉴·梁纪五》)。这段文献表明了:一、北魏迁洛即安排了佛寺,开都城设计未有的前例;二、孝文以后,由北魏政府任命管理佛教事务的沙门统带头破坏禁令,于是洛阳佛寺急剧发展,之后即使像任城王澄那样的重臣,想遏制一下也“卒不能行”。按北魏迁洛前后的佛教,极力提倡观像禅定的宗教活动,以诱使广大人民脱离现实斗争。观像禅定离不开佛像佛寺,而造像修寺又是统治阶级妄图消祸追福的“善举”,所以,在北魏晚期阶级斗争日趋激化的情况下,修寺造像风靡洛阳,洛阳佛寺之多大大超过了旧都平城,因而成为北魏洛阳有别于以前都城的另一特点。前述已经发掘的旧城中的永宁寺和位于西郭地址大致可以比定的汉以来的白马寺,是当时两处著名的佛寺。此外,在旧城中的韩旗屯,西郭的白马寺以西和东南,南郭的大郊村西,北郊的翟泉村南,东郭的寺里碑和义井铺等地,过去都曾有北魏和东魏的佛教石刻出土。这些地点,大约也都是当时佛寺的所在。另外,京南关口的伊阙,现尚保存不少北魏开凿的佛窟、佛龛,其中最大的是北魏皇室驱使八十万以上民工,历时二十四年[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500~523年)]还未完工的“宾阳三洞”。这样多的佛寺遗迹,实际上还不过是当时一小部分的残存,《洛阳伽蓝记》卷五记北魏晚期洛阳寺院的数字,竟高达“一千三百六十七所”,有的里坊如东郭的建阳里,居然兴建了十座佛寺,北魏统治集团利用佛教毒害人民的情况,确实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但是,宗教的泛滥,正反映了社会的极度黑暗,北魏的彻底覆亡,也就相去不远了。

北魏北邙陵墓的布局

20世纪10年代末到40年代,帝国主义勾结奸商大肆盗掘北魏洛阳郭城西北北邙坡上的北魏墓葬。当时有人根据出土墓志,对盗掘的各墓摘要做了一些记录[7]。解放后,河南考古工作者曾对其中较重要的墓葬,进行了调查、清理和研究[8]。现根据上述工作的成果,试绘出洛阳北魏墓葬分布示意图(图二)

图二 北魏长陵及其附近墓葬分布示意图

解放后,关于洛阳北魏墓葬的研究工作中,对拓跋宏(孝文)长陵和其后高氏墓(文昭皇后陵)位置的确定,是一个重要收获[9]。由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使我们拟定北魏几个帝陵的大致范围,有了可靠的根据。关于长陵的范围,从下列十件墓志的记录,可以大体比定其东、南、北三面(表二)

表二

  墓志出土地 墓志名称 墓志中有关的记录[10]
长陵东面 障阳北岭,南陈南岭 延昌三年(514年)赵充华墓志 墓于山陵之域
北陈南岭 延昌三年(514年)元珍墓志 窆于河南东垣之长陵
杨凹南 正光四年(523年)孟元华墓志 葬在西陵
刘坡西沟 孝昌三年(527年)于纂墓志 窆于芒山西陲,帝陵之东坡
瓦店西,障阳东北 永安三年(530年)元液墓志 迁窆于长陵之东冈
长陵南面 马坡北 正光五年(524年)元昭墓志 窆于洛阳之西陵
前海资东南 孝昌二年(526年)元墓志 窆于……长陵茔内
东陡沟 建义元年(528年)元子正墓志 葬于山陵
长陵北面 陈凹 永平四年(511年)元侔墓志 窆于长陵之北岗
陈凹西 建义元年(528年)元信墓志 窆于旧茔(按侔、信系叔伯兄弟)

许多墓志提到了拓跋宏子恪(宣武)的景陵,其中九件墓志的记录可以比定景陵位置和范围(表三)

表三

墓志出土地 墓志名称 墓志中有关的记录
景陵东面 伯乐凹东 正光二年(521年)司马嫔(显姿)墓志 陪葬景陵
徐家沟 正光四年(523年)元仙墓志 葬于景陵之东阿
姚凹东,障阳西北 正光四年(523年)元倪墓志 迁葬于景陵东山之阳
后李村北 孝昌二年(526年)元朗墓志 葬景陵东
南石村南 孝昌二年(526年)李氏墓志 葬于洛阳景陵垣
盘龙冢东南 武泰元年(528年)元玮墓志 归窆于景陵东山之阳
景陵南面 东陡沟西 正光三年(522年)冯邕妻元氏墓志 葬于景陵之南
盘龙冢西南一里 天平二年(535年)元玕墓志 葬于景陵东山之处
景陵西面 水泉 正光二年(521年)穆纂墓志 迁窆于景陵之右

对照长陵的范围,至少东、南两面,两陵极为相近,这两陵有可能就是同一范围。至于景陵冢的具体地点,从孝昌二年(526年)元则墓志知现在的安驾沟位“景陵之东北”,是当在长陵冢之南。东陡沟西出土的冯邕妻元氏墓志记其地为“景陵之南”,知当在东陡沟之北。因此,今冢头村西所谓的汉冲帝冢,或许就是景陵的所在。另外有的墓志还提到了拓跋恪(宣武)子诩墓,即“孝明皇帝陵”或定陵(表四)

表四

墓志出土地 墓志名称 墓志中有关记录
太仓村西北,西山岭头南 永熙二年(533年)张宁墓志 窆于孝明皇帝陵西南二里
西山岭东南 永熙二年(533年)王悦墓志 兆入定陵……合葬于芒山南岭定陵西岗

可知定陵在上述两陵之东,位北魏洛阳郭城西北隅之北。景、长、定三陵左右毗连,北魏皇室这样安排帝陵,大约还是承袭了盛乐、平城时期金陵的制度,即各代帝陵实际都在一处,洛阳北魏墓志常见的“西陵”[如延昌三年(514年)元飏墓志、熙平二年(517年)元遥墓志等],可能就是它们的共名。因此,熙平元年(516年)元彦墓志和孝昌元年(525年)元显魏墓志干脆也叫这个范围作“金陵”,正光六年(525年)元茂墓志叫这里作“都西金山”,就都可以理解了。

北魏帝陵的位置大致拟定,即可进一步分析其布局情况。为了弄清陵区诸墓的关系,按照北邙地理形势,以长陵为中心,面对洛河,移动了一下前图的方向,并考察了已知墓葬的宗系族姓,另绘墓区布局示意草图(图三)。从这张图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

图三 洛阳北郊北魏皇室墓地布局示意图

第一,瀍河两侧的北邙山域,是北魏统治集团的一个大墓区。这个大墓区,既包括了帝陵,又包括了元氏皇室、“九姓帝族”、“勋旧八姓”和其他内入的“余部诸姓”以及此外的一些重要降臣的墓葬。它们在这大墓区内的分布,看来是有一定的规划和安排的。

1.拓跋宏(孝文)“迁洛阳,乃自表瀍西以为山园之所”(《北史·后妃·魏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迁洛后的北魏帝陵虽不尽在瀍西,但瀍西的中心部位,确实在拓跋宏入葬之后,很少兴建帝陵以外的其他墓葬(长陵东、瀍河西分布的元桢、元彬、元偃和元简等墓,皆建于孝文生前;元祐墓应是元简的袝葬墓)。

2.大批墓葬分布在瀍河以东。瀍东最重要的墓区,是位于长陵左前方的海拔250至300米等高线之间的那块高地。这块高地,与长陵相连,孝昌元年(525年)元华光墓志谓之曰“龙冈”,神龟二年(519年)元腾墓志中谓为“皇室之兆”。这里埋葬了自拓跋宏七世祖拓跋珪(道武)子孙以迄拓跋宏自己的一支子孙。拓跋珪以上的什翼犍(昭成)、郁律(平文)后裔的墓地,则远离了这块高地,或分散到下方200米等高线附近的方位,或分散到接近大墓区北部边缘的地带[11]。拓跋珪(道武)、晃(景穆)、弘(献文)子孙也有个别的安排在高地外围的,估计当另有缘故。

3.上述长陵左前方那块高地的前沿和坡下一带,原为妃嫔葬地,拓跋恪(宣武)母文昭贵人高氏终宁陵即在该处。神龟二年(519年)迁文昭墓于长陵西北之后,这个地区除埋葬妃嫔外,扩大到付姆、大监、内司等内职。

4.瀍河以东,长陵左侧的外围,还绕置着“九姓帝族”、“勋旧八姓”和其他内入的“余部诸姓”以及此外的重要降臣的墓地。属于“九姓帝族”的有西山岭头和后沟的长孙氏墓地、西吕庙的丘氏墓地。属于“勋旧八姓”的有营庄北的穆氏墓地、马沟的陆氏墓地、刘坡的于氏墓地。属于其他内入“余部诸姓”的有拦驾沟的寇氏墓地、侯氏墓地。属于此外的重要降臣的有后沟的乐浪王氏、弘农杨氏和左沟的乐陵石氏墓地等。这类非皇室元氏墓地,也有少数分布在250米高地的边缘地区的,如属勋旧的于氏墓地(伯乐凹),属重要降臣的辽东公孙氏(小梁北)和琅琊王氏(北陈庄和南石山)等的墓地。

5.瀍河以西,长陵右侧的外围,有拓跋晃(景穆)子任城王世子澄一支的墓地(柿园北)和拓跋弘(献文)子赵郡王世子谧的墓地(东陡沟东)。另外,在这个区域内发现的还有勋旧穆氏(水泉西)和其他内入的余部诸姓的笱氏墓地(东陡沟西南)等。

第二,在这处有规划安排的大墓区里,每组墓葬的排列,虽然由于资料不完备,目前还归纳不出完整的次第,但从下面的四种情况,可以推测它们都应是井然有序的。

1.北魏洛阳帝陵的开创者是拓跋宏(孝文),他的长陵应是祖坟,其子恪(宣武)景陵在它的右前方,恪子诩(孝明)定陵在距长陵较远的左前方。此外,拓跋宏子怿墓位瀍西,宏孙宝月墓位瀍东;两墓与瀍河相距不远,但前者在长陵直前的右侧,而后者则在长陵直前较远的左侧。

2.上述接近长陵,位于瀍东的那块高地上的墓地,其布局是以拓跋宏(孝文)七世祖拓跋珪(道武)子孙的墓地为中心,宏六世祖嗣(明元)、四世祖晃(景穆)、二世祖弘(献文)的子孙的墓地位在右侧;宏五世祖焘(太武)、三世祖濬(文成)子孙和宏子怀一支的墓地位在左侧。

3.拓跋宏(孝文)及其诸世祖子孙墓地中父子(女)墓葬的排列,有四种方式(表五)

表五

父为祖坟,子墓位祖坟的左前方 珍(父)—天穆(子) 平文子孙
晖(父)—信(子)侔(侄) 昭成子孙
腾(父)—华光(女) 明元子孙
鸾(父)—徽(子) 太武子孙
澄(父)—彝(子)顺(子) 景穆子孙
详(父)—颞(子) 献文子孙
父为祖坟,子墓位祖坟的左后方 鸾(父)—恭(子) 太武子孙
简(父)—祐(子) 文成子孙
父为祖坟,子墓位祖坟的右前方 勰(父)—子直(子) 献文子孙
父为祖坟,子墓位祖坟的右后方 绪(父)—悦(子) 明元子孙
鸾(父)—显魏(子)显(子) 景穆子孙
怀(父)—悌(子)诲(子) 孝文子孙

这四种墓例,方式虽异,但左右次第为序是和l、2相同的。外围的帝族、勋旧等墓地的排列,大约也不出此四种方式:伯乐凹于氏墓地中,父景墓在右前,子纂墓在左后,与此四式中的Ⅱ同;西山岭头穆氏墓地中,父亮墓在左后,子绍墓在右前,与此四式中的Ⅲ同。

4.拓跋宏(孝文)及其诸世祖子孙墓地中兄弟墓葬的排列,皆自左而右,其例如表六。

表六

信、侔(叔伯兄弟) 昭成子孙
澄(兄)、嵩(澄弟)、赡(嵩弟) 景穆子孙
华光、均之(叔伯姊弟?) 明元子孙
勰(兄)、详(弟) 献文子孙

上述接近长陵,位于瀍东那块高地上的景穆子孙墓地中,自左向右分布着阳平王、汝阴王、南安王、阳城王子孙墓群,这也是按景穆子辈的长幼顺序排列的。

以上墓区布局示意草图所示的第一各项,表明了北魏洛阳北邙这处大墓区,集中了以前不久还是同属于一个氏族(皇室元氏)、一个大氏族(九姓帝族)的死者;同属于一个联盟而又类乎兄弟氏族(勋旧八姓)的死者;还有同为一个联盟的其他部落的死者(其他内入的余部诸姓);另外还集中了其他鲜卑诸部的降臣(如慕容诸燕和北燕冯氏);甚至还把来投的中原和南方的降臣(如弘农杨氏、琅琊王氏)也集中起来,这无疑是原始社会族葬的遗风。示意草图所示的第二各项,表明了这个大族葬群内部的次第,大约是以父子(女)辈左右夹处,兄弟行并排成列为其特点的。这个特点实际是母系半部族制在墓葬制度上的反映的残迹。

族葬和族葬中反映母系半部族制的残迹,在中原地区大约即如《周礼·春官·冢人》所记的“公墓”。公墓者,“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其遗迹现知以河南浚县辛村卫国墓地[12]、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地[13]最为典型。其后,约自战国末期西汉初期以来,即随封建制的巩固、发展和家族葬的兴起而逐渐消失、改变。因此,洛阳这样北魏墓地的出现,自然与中原旧制无关,而是渊源于原始残余较重的代北旧习。

《魏书·高允传》记拓跋濬(文成)时:“允以高宗纂承平之业,而风俗仍旧……乃谏曰……今陛下当百王之末,踵晋乱之弊,而不矫然厘改,以厉颓俗,臣恐天下苍生,永不闻见礼教矣。”高允这番议论,当时只换得“高宗从容听之”。所以到了太和七年(483年)拓跋宏(孝文)因禁氏族社会“同姓之娶”的制度,颇有感慨地说:“皇运初基,中原未混,拨乱经纶,日不暇给,古风遗朴,未遑厘改,后遂因循,迄兹莫变。”(《魏书·高祖纪上》)[14]迁洛之前拓跋旧俗之重,于此可见。因此,洛阳北邙墓葬制度自当沿袭盛乐平城时期的金陵。金陵现下虽尚无实际资料可凭,但从《魏书》《北史》的记载,可以推测它的规模和内容是和洛阳的情况近似的。当然,洛阳时期已与盛乐平城时期大不相同。盛乐平城的金陵,主要是拓跋皇室和帝族诸姓的葬地,勋旧和其他的内入余部诸姓以及各地降臣入葬的为数极少[15],一些宫中内职的随葬也未见记录,洛阳墓地中出现的佛教僧人墓葬[如盘龙冢西曾出有永熙三年(534年)昭玄沙门大统僧令(杜)法师墓志]更未前闻。很清楚,金陵时期血缘纽带的原则比洛阳时期更严格,这如实地反映出:由于北魏南迁后,封建制的迅速发展,洛阳时期北魏原始族葬的形式虽尚存在,但其内部却已发生了比盛乐平城时期更多的变化[16]。北魏在墓葬制度上多存原始残迹,还可从当时皇室对陵墓的特殊重视来了解。太和十四年(490年)九月太皇太后冯氏卒,拓跋宏(孝文)亲政,“自九月至岁终,凡四谒陵”(《魏书·天象志四》)。次年又四谒(永固)陵。十七年(493年)迁洛前又谒永固陵。十八年(494年)由洛北还谒金陵、永固陵。二十年(496年)废太子恂后,又来谒两陵。拓跋恪(宣武)改元谒长陵,亲政又谒长陵。皇帝每临大事这样频繁地去祖先墓地,无疑是古风犹存的明显旁证[17]

北魏原始葬制不仅保存在以皇室为中心的上层,文献记载迁洛以后的诸部人民似乎也存此制。神龟元年(518年)“十有二月辛未,诏曰:民生有终,不归兆域,京邑隐赈,口盈亿万,贵贱攸凭,未有定所,为民父母尤宜存恤,今制乾脯山以西,拟为九原”[18](《魏书·肃宗纪》),这应是北魏统治集团为一般南迁的人民指定的公共墓地。它大约和《周礼·春官·墓大夫》所记的“邦墓”或《周礼·地官·大司徒》所记的“族坟墓”相似。所谓邦墓,“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所谓族坟墓,“五闾为族(《郑玄注》‘闾二十五家,族百家’),使之相葬”,族师掌之,“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以相葬埋”(《周礼·地官·族师》)。其在中原地区的实例,较早的如陕西长安沣西张家坡第一地点的西周春秋墓地[19],较晚的如河南郑州二里冈东北和岗杜的战国汉初墓地[20]。汉初以后,这种邦墓或族坟墓也和公墓同样,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或消失了。因此,北魏乾脯山西墓地制度,也和北邙墓地同样来源于代北。《魏书·王慧龙传》:“[拓跋焘(太武)]时制:南人入国者皆葬桑乾。”拓跋焘既为南人规定葬地,可以估计当时“北人”也必有集中的墓地,不过文献失载,遗迹又未发现,目前无法进行更多的推断罢了。

魏晋以来,原住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陆续内迁。十六国以后迄整个北朝时期达到了高潮。这个高潮前后连续将近三个世纪。在这样漫长的年代里,各族人民在共同的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中,相互影响、融合,较为曲折地发展了汉魏时期的封建制,出现了不少和以前不甚相同的新的制度和习俗。这些新的制度和习俗,从考古遗迹方面观察,以汉族为主的各民族和逐步南迁的鲜卑民族在相互影响、融合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容,应是其中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个来源,至少在形式上还影响了其后的我国封建社会盛世——隋唐的某些制度和习俗。北魏设计的洛阳郭城显然是隋创建大兴、洛阳两城的主要根据[21];北魏洛阳的里坊制度,甚至为隋唐新建的许多重要的地方城市所参考。残存原始葬制的北魏洛阳北邙陵墓的布局,看来也影响了唐代陵墓。李渊(高祖)献陵、李治(高宗)乾陵,特别是李世民(太宗)昭陵突出地集中了较多的陪陵墓[22],大约即渊源于此[23]。至于洛阳北魏墓葬的形制、棺椁制度、以牛车为中心的武装俑群以及陶俑和壁画中所反映的各种衣冠服饰等,都为北魏以后迄初唐所沿袭,更是一般所习知。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早已阐明:“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做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论十大关系》)因此,继续进行鲜卑遗迹的考古工作和进一步分析整理鲜卑遗迹,可以使我们从考古与文献相结合来加深认识关于我国历史这一特征的重要论断。这不仅是研究鲜卑民族历史所必需,也是研究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中华民族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

注释

[1]北魏洛阳里坊数字,文献有三种记录:《洛阳伽蓝记》记二百二十里;上引《魏书·世宗纪》记三百二十二坊;《北史·魏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子嘉传》记三百二十里。按洛阳郭城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内城即汉以来的洛阳旧城,在郭城之内),全部计算里坊数字也仅三百,加上南郭中部夹御道向南突出的部分,大约也不会超过三百一十,况且在这个满数中还要除去占地广大的“庙社宫室府曹”。因此可知,后两处记录的里坊数字,显然有讹误。“庙社宫室府曹”大部在内城,但内城四面的郭城内,不属里坊的建置也很多,在专门记载洛阳佛寺的《洛阳伽蓝记》中,即附带著录了不少,如东郭有“天下贡赋所聚蓄”的租场;西郭有“周回八里”的大市;南部有汉灵台、魏辟雍和北魏正光中所建的明堂等巨大建筑群;北郭有“岁终农隙,甲士习武,千乘万骑常在”的阅武场和广种饲料苜蓿的光风园等。由此我们认为北魏洛阳里坊数字,《洛阳伽蓝记》的记录可能是接近实际的。

[2]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初步勘查》,《考古》1973年4期。

[3]参看《南齐书·魏虏传》《魏书·术艺·蒋少游传》《魏书·成淹传》《北史·王肃传》。

[4]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一号房址和出土的瓦文》,《考古》1973年4期。

[5]下文引《文选·〈闲居赋〉》李善注引《河南郡县境界簿》作“五里”,疑《洛阳伽蓝记》所记有误。

[6]参看注〔1〕

[7]郭玉堂《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洛阳大华书报供应社,1941年。

[8]已发表的有洛阳博物馆《洛阳元邵墓》,《考古》1973年4期;《河南洛阳北魏元墓调查》,《文物》1974年12期。

[9]郭建邦《洛阳北魏长陵遗址调查》,《考古》1966年3期。

[10]录自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4年。后同。

[11]《北史·魏诸宗室·高凉王孤传》记“孝文时,诸王非道武子孙者,例降爵为公”的措施,是与墓地的安排相应的。

[12]郭宝钧《浚县辛村》,科学出版社,1964年。

[13]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上村岭虢国墓地》,科学出版社,1959年。

[14]参看李亚农《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后编第九章《转形期的婚姻制度》,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

[15]据《魏书》《北史》等文献初步统计,从郁律(平文)后王氏葬金陵后,入葬金陵的除自什翼犍(昭成)迄拓跋弘(献文)和拓跋宏(孝文)后林氏各代帝、后外,有自拓跋珪族弟、什翼犍子弟迄拓跋晃(景穆)子孙。此外,帝族九姓中有长孙氏、奚氏、叔孙氏、车氏等陪葬。属勋旧陪葬的只有穆氏。属其他内入余部诸姓陪葬的只有罗氏。属各地降臣陪葬的,只有郁律后王氏侄王建、后秦姚兴子黄眉、南凉秃发傉檀子源贺和晋宗室司马楚之。

[16]母系半部族制曾在许多民族的原始社会中流行。西周的昭穆制度即是源于周人的原始残迹。战国秦汉以来把西周这种制度进一步规整化,成为统治阶级某些礼制的根据。北魏建国后,中原旧族能够据汉魏经学影响改进拓跋旧礼者,正是由于它们之间有这样一个原始的共同点。《魏书·礼志一》记,自拓跋珪(道武)以来兴建的三庙、五庙、七庙和拓跋濬(文成)时,高允进言祭祀“序其昭穆”(《魏书·高允传》),以及拓跋宏(孝文)和他的儿子恪(宣武)都优遇汉族世家,使之“参定礼仪”(《北史·崔逞传附玄孙休传》),并不是没有内在的原因的。《魏书·刘芳传》记:“刘芳,彭城人也。六世祖讷,晋司隶校尉。……慕容白曜南讨青齐……芳北徙为平齐民……芳才思深敏,特精经义……于是(孝文)礼遇日隆……高祖崩于行宫,及世宗即位,芳手加衮冕。高祖自袭敛暨于启祖山陵练除始末丧事,皆芳撰定……于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谘访焉。”因此长陵布置的某些细节,甚至长陵的整体布局,都有可能采纳了刘芳的某些建议,也是因为有上述那样一个共同的内在原因。如果把拓跋皇室采纳某些汉族世家所主张的礼仪,完全解释作由于锐意汉化而模仿中原旧制,那就可能过于简单了。

[17]西周春秋时期中原地区的族葬和重视墓地问题,参看杨宽《试论西周春秋间的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古史探源》,中华书局,1965年。

[18]乾脯山位置不详。但据《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太昌元年(532年)四月]壬辰,齐献武王(高欢)还邺,车驾饯别于乾脯山”,知位北魏洛阳城东,当在今河南偃师县境。《隋书·地理志中》记:河南郡偃师县有乾脯山。《太平寰宇记》卷五《河南府偃师县》记:“乾脯山,《九州要记》云周敬王于此曝乾脯,因以为名。”

[19]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2年。

[20]河南文物工作队第一队《郑州岗社附近古墓葬发掘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10期;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郑州二里冈》,科学出版社,1959年。

[21]隋创大兴城,参考了东魏、北齐邺南城的规划,但邺南城又系“上则宪章前代,下则模写洛京”(《魏书·儒林·李业兴传》)。近年河北邯郸地区临漳文化馆同志正在进行邺南城遗迹的勘探工作,北魏洛阳、东魏北齐邺南城和隋大兴城一脉相承的关系大致清楚。此将别有论述,兹不赘。

[22]参看《唐会要》卷二一“陪陵名位”条、昭陵文物管理所《昭陵陪葬墓调查记》,《文物》1977年10期。

[23]唐代陵墓制度导源于北魏,但其直接承袭则多自东魏北齐。邺城西古冢累累(包括俗传今河北磁县境内的所谓曹操七十二疑冢),据所出墓志,知有以东魏元善见(孝静)父元亶墓(“文宣王陵”)和以北齐高洋(文宣)父高欢墓(“义平陵”)为中心的两组墓群。这两组墓群的安排,大体与北魏洛阳北邙陵墓布局相似,只是规模略小,详细情况不易考定而已。关于邺城魏齐陵墓问题,容另文论述。

本文原刊《文物》1978年7期,第42~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