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汉语复杂“被”字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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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被”字句表达的语义色彩

一 已往学者的研究状况

关于“被”字句所表示的语义色彩,学术界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以王力为代表,认为它是表示不如意色彩的,这种主张一直比较流行;另一种针锋相对的看法,认为“被”字句仅表被动而不表示任何附加的语义色彩。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折中的看法,认为“被”字句既可表示不如意色彩,也可表示如意色彩。我们按照“表示不如意色彩”和“不表示不如意色彩”两种倾向,对学术界的观点加以介绍。

(一)倾向于“被”字句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观点

学术界很早就有“被”字句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看法。一般认为,最早的是王力(1943)的论述:“凡叙述词所表示的行为为主位所遭受者,叫作被动式……被动式所叙述,若对主语而言,是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如受祸、受欺骗、受损害或引起不利的结果等。”王力(1957)又说:“被动式基本上是用来表示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的。”这一看法后来为许多学者所认同。如俞光中(1989),俞光中、植田均(1999)认为,“零主语被字句”中的R2的“被”字可作“不幸”“不巧”解,表示后面整句话(也可以是复句)内容对某人来说是不幸与无可奈何的。曹小云(1990)也赞成王力的观点。岳立静(1999)认为,近代汉语中某些“不表示被动的被字句”(如你不在时,达子名敏安说他逃走,将袁彬打了几刀背,将银一条十两与了他。《正统临戎录》)用“被”字只是为了强调所发生的事情是叙述重点(“被”字前的主语)所未料或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全句带有不幸的感情色彩。崔宰荣(2001a)专门讨论了被动式的语义色彩,得出两个结论:

(1)唐宋时期被动句的语义色彩以贬义以及不期望、意外为主;

(2)汉语被动句以贬义以及不期望、意外为主的语义色彩是由句式决定的。

崔宰荣(2001b)认为,“零2”总有它自己的牵涉对象(叙述的重点),“零2”的[N施]所作的动作行为总给它的牵涉对象带来某种结果,而这种动作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对它的牵涉对象来说是某种意外、不幸、不如意和无可奈何的。黄锦君(2002)举出了《二程语录》中的一些“表示不幸、不愉快”的“被”字句。莫红霞(2002)也认为,“被”字句一般含有对主语或说话人而言不如意、不情愿的感情色彩:一些表示知觉的中性动词如“知道、看见、听见”等进入“被”字句中,大都叙述当事人不愿被某个对象“知道、看见、听见”的事。冯春田(2003)则认为,消极、有害、不如意的事情并不成为通常的被动句(如“被”字句)的通常的语义限制条件,但却是“着”字被动句的不可缺少的语义限制条件。李宗江(2004)从“原型范畴”的角度说明了“被”字句为什么表示“不幸”“不如意”:被动句不仅仅是形式转换问题,如果给被动句一个统一的语法意义,比如说表示“被动意念”,那么被动句的原型语义或者说最核心的语义就应该是“使主语代表的事物受损”。受事也是个原型范畴,最典型的成员就是动作动词所施及影响的对象,影响的极端就是损害或破坏。蒋绍愚(2005)也指出,被动句的语义可以是表示某事是说话者不期望的事情,“被风吹过酒的香味来”表示的是“风吹过酒的香味来”这种情况是不期而至的,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

对于“被”字句所表示的“不幸”“不如意”是针对“谁”的,李临定(1980)和李珊(1994)做了一些补充。李临定(1980)认为,过去一般认为“被”字句所叙述的对主语而言是不如意的或不企望的事,如受祸、受欺骗,或引起不利的结果等,这种说法有道理但不够全面。李临定补充的例外情况是:

你进去,把小缸儿藏起来,省得教四嫂看见又得哭一场[5]

李临定(1980)认为,“看见”的行为对“小缸儿”来说无所谓如意不如意,而对“教”字后的“四嫂”来说则是不如意的,要引起不利的结果。另外,有些句子是针对说话的人(未进入句子)的,例不赘。总的观点是:对“被”字句所表示的贬义问题,应从宽理解,不能认为只是针对主语的,或只是动词的褒贬词义问题。在现代汉语里,“被”字句表示中性以至褒义有扩大之势,但总的情况还是以表示贬义为主。

李珊(1994)认为,只有把受事主语、说话人、关系者加以区分,“被”字句所包含的不如意的色彩才能得到比较确切的理解和分析。如:

我还最怕夜间上厕所:因为上一趟厕所回来后,我的位置又同床的亲人们不自觉地舒展一下身子而侵占了。(冯骥才,《我这个笨蛋》,67)

走近一看,仁慈堂已经一些执花枪拿刀的教徒圈起来。(冯骥才,《神灯前传》,498)

李珊(1994)认为,前一句的“位置”谈不上如意不如意,真正受其影响的是作定语的“我”,这里的不如意是对说话人说的;后一句的“仁慈堂”是无生物,也无所谓如意不如意,真正不如意的是“仁慈堂”的关系者。

吴福祥(2003b)也对“被”字句贬义色彩针对的对象发表了意见。他认为,“被”字句的贬义色彩并非对句子中某个成分而言的,而是对句子所表达的事件而言的。具体来说,“被”字句所表现出来的语用意义(“不幸”“不愉快”“不如意”“不企望发生”)实际上是说话人对句子命题的一种态度或评价,是一种主观性的表现。说话人对句子所表达的内容的态度、评价以及情感色彩并非出现在每个“被”字句里,只有在说话人认为有必要对句子所体现的事件进行褒贬评价时,它才会表现出来。

桥本万太郎(1987)的看法稍有不同,他将“被”字句表示不幸和被动句区分开来,认为那种把汉语的被动句看作表示不幸、不利的情态色彩的看法是“恶性循环论证”,但他认为,“被”字句是表示不幸、不利的情态色彩的,汉语中的由“被”字构成的句法结构与其说是被动式,不如说是“被害动式”(inflictive voice)。“被”字句所包含的不利、不幸的意义色彩主要是从动词“被”来的,并不是只因为是个被动式,因为“被”字是个动词而表示遭受一件事,“被”字句有不幸、不利之色彩是理所当然的。

另外,有许多学者基本上认同“被”字句是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但是,对“被”字句表示中性和褒义倾向的现象较多关注。这是对“被”字句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补充。

萧斧(1952)举出了“被”字句的意义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无所谓愉快不愉快的例子,如“河水晚霞照得有些微红”。(老舍)

吕文华(1987)指出,“被”字句的传统用法是表示不愉快、不如意的感情色彩,虽然随着语言的发展,表示中性甚至褒义的“被”字句正在不断出现且有扩大之势,但目前运用“被”字句仍以表示贬义的感情色彩占优势。他认为,“被”字句表示中性或褒义色彩主要出现在以下四种情况中:①情景的描写;②人或事物被适当地处置;③表示某人被选任、某物被赞誉;④表示愉快的心理及含褒义的思维活动。

刁晏斌(1995a,b)提到近代汉语中的“不幸、不如意的意味已经或趋于消失,而表示原因的作用却十分明显的句子”,认为这种句子是《朱子语类》所特有的,后来的文献如《水浒传》中的“被”字句是兼表不幸和原因的。另外,还有表示“中性意味”的“被”字句。

祖人植(1997)对“被”字句表义特征进行了分析,认为“被”字句的语义性质是多重的,多用来表示不如意的事只是“被”字句的一种附加语义性质的体现;“被”字句多用来表示不如意的事这种传统用法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打破,用“被”字句来表示非不如意的已达三分之一强。

李岚(1997)认为,“被”字句一般都表示不如意的色彩,随着褒义动词结构进入“被”字句,也可表如意之意。

丁建川、曹贤香(2000)也发现,“被”字句古代一般表示主语不如意、不希望的事情,近来在书面语里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大。

王改改(2003)调查了2002年《北京日报》上的104例“被”字句,发现17例是中性意义的,33例是表示积极意义的,两项之和占所有“被”字句的49%,也就是说,在报刊语言这种书面语中有将近一半的“被”字句是表示如意的事情的,但是,跟北京话口语中的“被”字句有很大差别。北京话口语中的绝大部分的“被”字句都表示不如意或不希望的事情。

常文芳、郜峰(2005)认为,大部分被动句都不能表示如意的、愉快的感情色彩(有利局面),但有些被动句的感情色彩很难说是不如意、不愉快的。

以上观点,总起来说,是主张“被”字句是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最起码认为,多数的“被”字句是表示贬义色彩的,也认同现代汉语的“被”字句有表示中性和褒义的趋势,但多数“被”字句仍表示贬义色彩。

(二)倾向于“被”字句不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观点

汉语的被动式(学者讨论的主要是“被”字句)表示“不幸”“不如意”色彩的主张很早就遭到了许多学者的反对。

刘世儒(1956)认为,被动式既可以表示“不愉快”的事,也可以表示“愉快”的事,从六朝时代就是如此。他认为,现代汉语中表示“愉快”“如意”的被动式是“受了西文的影响而产生、只有表示不愉快、不如意的被动式才是被字传统用法”的说法是一种误会。刘世儒(1963)又指出,汉语被动式“但用于凶事”“但用于一种不吉之事”的说法更早见于中国人张廷彦、日本人田中庆太郎合著的《官话文法》(1904年东京版)和日本人宫锦舒著的《支那语文典》(1912年东京版)。他针对“被”字表示“不幸”“不如意”的观点提出了大量的反证,从“被”字的“沾沐”义、“承受”义和“遭受”义,直至“被”字表示被动式,都是既可以表示“不如意”,又可以表示“如意”的。他认为,汉语的被动式在用途上向来就是“无色”的,并不以表示不幸或者不愉快为本职;现代汉语中用于表示“幸”或者“愉快”的被动式是汉语被动式历史发展的继承,同西文被动式的影响无关。

梁东汉(1962)也认为,“被”字句的非贬义用法在传统用法中就存在,在《红楼梦》中,不仅有所谓“中性性质”的被动式,而且有所谓“积极性质”的被动式。他认为,“表示贬义”这一语义概括是不恰当的,因为表示不幸或不愉快的事情不限于被动式,主动式同样可以表示不幸或不愉快的事情。对被动式的概括应是:表示被动关系的一种句子格式,这是语法的概括。他认为,现代汉语中的被动式不但可以分成所谓“积极性质”“消极性质”和“中性性质”三类,而且每类之下还可以再分出若干小类,但是,这样分类对语法研究是完全不必要的。同时,这种意义上的概括不但不能够发现被动式的结构规律,而且在语言实践中也没有多大的使用价值。

解惠全、洪波(1987)则认为,从直接来源上看,来源于“遭受”义的助动词“被”“见”表示不幸、不愉快的事情是很自然的;来源于“获得”义的“被”“见”就不一定有这种意义了。他们统计了《世说新语》中的“被”字句,其中表示幸运或好的事情的有7例,占四分之一;《春秋三传》《庄子》《墨子》《韩非子》中“见”字表示“坏”和“好”义的比例平分秋色。因此,他们认为,被动句的基本作用是表示不幸或者不愉快的事情的结论不能成立。

袁义林(1989)对先秦被动式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被动式不是受表示不愉快的事情这一语义倾向的影响产生的,它产生后也不是为了表现这种语义倾向。对受事的语义倾向是隐含在动词和受事之间并取决于动词的意义倾向,并不是被动式赋予的句法意义。

李润桃(1996)全面反对“被”字表示不如意色彩说。他从“被”字的原始意义谈起,认为开始“被”字既可以表示愉快义,又可以表示不愉快义。针对“被”字表示“不幸”“不愉快”义的各种判定标准,他举出了大量的例子来说明“被”字同样可以表示“愉快”义:①表愉快义的“被”字句,对主语来说是愉快的;②对“被”的宾语来讲是愉快的;③对主语中心语的定语而言是愉快的;④对未进入句子的说话人而言“被”字句叙述的是他所希望、所喜爱的事情。他据此认为,语义色彩的愉快与否并不是主动、被动区分的根本,主动句同样可以表示不愉快的事情。他还谈到了必须使用“被”字句的特定条件。

陈颖(1997)对“被”字用于好义的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现代汉语中用于好义的“被”字句的情形越来越多,并对用于好义的“被”字句的情形进行了分析。

杨奔(2001)对“被”字句用于非遭受义的考察。他在文章中的“非遭受义”指的是“被”字表示“中性义”和“好义”的句子,认为从古到今“被”字句都有“非遭受义”的用法。

邢福义(2004)全面分析了现代汉语中的承赐型“被”字句。他认为,“被”字本来跟不幸、苦恼相联系,但在承赐型“被”字句的称心如意有没有可能是不幸、苦恼的延伸问题上,不能贸然断定古人的心理状态,现代承赐型却是喜悦的、有成就感的。另外,他提出了“主语规约”的问题。他认为,汉语语法重句法,句子的表意受到句法的管控。“主语规约”指的是作为起词的主语,管控着后续语句的配置。表述者针对表述主脑进行叙写,形成顺势而下的语流,在这种情况下,表述者不再关心“被”字句表意上的如意不如意,例如,在“他因为……而被……”格式里,“他”是充当主语的起词,被确定为表述的主脑,后面不管添上拂意的内容还是添上称心的内容都很自然:

他因为参与抢劫而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他因为成果获奖而评为科研希望之星。

邵敬敏、赵春利(2005)认为,“被”字句的语法意义表示“不如意”是一种误区。他们认为,句式语法意义的概括不完全是基于频率和概率的归纳定量研究,更重要的是基于演绎的定性研究。不如意或者不可抗拒都是针对主语是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的“被”字句而言的,而对主语是无生命的情况来说,不存在如意不如意、抗拒不抗拒的问题,即使主语是人或者动物的“被”字句,也有表示企望的积极意义的事。从本质上说,不如意和不可抗拒既不属于深层语义结构的语义关系,也不属于“被”字句句法结构本身的语法意义,而是对出现频率较高的主语是人的某些“被”字句的心理解释和概括,因此,“被”字句句式的语法意义不可能是不如意或不可抗拒。

许巧云、蔚华萍(2006)认为,关汉卿杂剧中有一部分“零被句”并不表达不幸或不如意的感情;相反,这一部分例句表达了说话人一种肯定、愉快的感情,例如:

在美良川交战,俺统兵围住介休城。(单鞭,《楔子》,白,3、1172)

老夫智斩了鲁斋郎,与民除害。(鲁,《二折》,白,2、853)

他们认为,这些例子是说话人陈述某一事实,而且此一事实是对说话人一方有利的,表达了一种赞扬英雄战绩的愉悦的感情。

二 目前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于“被”字句是否表示“不如意”色彩的问题,争论了半个多世纪,至今仍有争论,尚无较为一致的意见。在争论的过程中,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逐步深入。

主张“被”字句表示“不如意”色彩的观点,着眼于“被”字句的历史发展,无疑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后来的“被”字句(一直到现代汉语)是否仍然是表示“不如意”色彩的呢?

反对“不如意”色彩的观点,发现“不如意说”有很多例外,难以说明所有“被”字句都是表示“不如意”的。反对“不如意色彩说”的学者对“不如意色彩说”的判定标准提出了质疑。主张“不如意色彩说”的学者认为,判定“被”字句语义色彩的标准主要有三条:①语义色彩的针对对象:受事主语、说话者。②句子成分:谓语动词、补语、宾语、状语、施事;③语境。这些标准确实太多,而且经常出现矛盾。几乎每一个“被”字句,我们都能找到说明它表示“不如意色彩”的标准。有的反对者甚至指出:“表示不愉快的事情不仅限于‘被’字句,主动句同样也可以表示不愉快的事情,如无情的沼泽地吞没了她年轻美丽的生命。”

三 需要讨论的问题

(一)什么是“如意”与“不如意”

“如意”“不如意”如何界定?在“他打了我”这个句子中,能说“他”是“如意”的,“我”是不如意的吗?如果“我”是“不如意”的,那么“我被他打了”就是表示“不如意”色彩的。另外,英语句子:I was beaten by him.也是表示“我被他打了”,那么其中的“I”是否就是“不如意”呢?英语中没有人讨论这个问题。即使“他打了我”中的“我”是“不如意”的,那么“他看见了我”中的“我”也是“不如意”的吗?“我被他看见了”即使是表示“我不希望被他看见,可是被他看见了”,因为“我”是知道自己的想法的;然而,“他被她看见了”中的“他”,我们怎么知道“他”的想法呢?这些问题是很复杂的。

(二)“被”字句的“如意”与“不如意”色彩的对立与共性

“如意色彩”和“不如意色彩”这两种对立面之间是存在共性的。诚然,被动式所表达的“如意”或者“不如意”色彩是一个对立,但是,在它们之上还有另一个对立:主动式和被动式。我们认为,虽然“被”字句能够区分出表示“如意色彩”的和“不如意色彩”的句子(前者如:我老师表扬了;后者如:我人打了),但是,这两种句子之间也存在着共性,如上文所说:事件的发生不是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是“我”所遭受到的事情,是别人发出的而对“我”施加一定影响的动作或者事件,无论是“表扬”还是“打”的承受者都是前面的受事主语“我”。被动式的基本特点是:主语是“不由自主”的,动作是别人发出的而对我产生影响的,其中或许是好的动作(如“表扬”),也可能有“坏”的动作(如“打”)[6],而对其是否是表示“遭遇不幸”的,则是其下位领域——“被进”和“被抑”所要考虑的事情。

被动意义中有两对领域,“原”和“被”是一对领域;“被进”和“被抑”是另一对领域。这是汉语被动式发展中的两个方面,前者是主动与被动的对立;后者是“如意”与“不如意”的对立。这两对领域贯穿“被”字句发展演变的始终。探讨“被”字句的语义问题应该具有历史发展的观念。

对“被”字句的语义色彩不可刻意区分。前面提到,主张“不如意色彩说”的学者认为,判定“被”字句语义色彩的标准很多,但有时候难免会出现矛盾。一般来说,如果区分“被”字句的语义色彩,主要标准应该是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至于其他的如说话者、补语、宾语、状语、施事和语境等则是次要的。如果一定追究“如意”“不如意”的话,可看下面的例子:

重重叠叠上瑶台,几度呼童扫不开。刚太阳收拾去,却明月送将来。(《千家诗》,作者为南宋诗人谢枋得,一说作者为北宋诗人苏轼。)

此诗题为《花影》,评“此伤小人在位而不能去之之意也”,此例“被”字句,如果分析其语义色彩,“花影”是作者讨厌的东西,讨厌到“几度呼童扫不开”的地步,如果谁能把它弄走,则是万分的巴不得,所以,“花影被太阳收拾去”,似是对作者来说是非常“如意”的事情,也就是“被”字表“如意”色彩,然而下文的“教”,则是分明是表示“不如意”色彩的了。

(三)“被”字句与“得”字句、“蒙”字句的比较

我们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之所以说“被”字句有相当数量的句子表示“不如意”色彩,是由“被”字的原始意义(“遭受”义)的延伸所造成的,因为有几种几乎完全是表示“如意色彩”的被动式。近代汉语中有一种“得”字句,它所表达的就是如意色彩。“得”字句表被动,是袁宾(1992)提起的。他举的例子为:

适来失脚滑倒,又家童扶起。(《五灯会元》)

我婆婆因为与赛卢医索钱,被他赚到郊外勒死;我婆婆却他爷儿两个救了性命,因此我婆婆收留他爷儿两个在家。(《窦娥冤》)

(石迁)曾在蓟州府里吃官司,却杨雄救了他。(《水浒传》)

险些儿坏了他性命,早是众兄弟谏救了!(《水浒传》)

黄、顾二人,口中还不干净,却马德称抵死劝回。(《警世通言》)

袁宾(2002)认为,这是一类应该引起重视的被动句。“汉语被动句在20世纪之前,一般表示不幸遭遇,但此类得字句恰好相反,多表示合人心意的行为。上举第二例很富于启发性:例中有两个被动句,表示不幸遭遇(勒死)用被字句,表示合人心意的行为(救了性命)则用得字句。在近代汉语被动句中,这类得字句的使用频率不高,但是它突破了传统被动句的意义类型,与其他被动句在表意上具有互补的作用,是被动句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除“得”字句之外,袁宾(2005)又提到了一种表示“如意”色彩的被动式:“蒙”字句[7]。这里,只说“得”字句的情况。

袁宾之后,学术界没有人继续讨论“得”字句的问题。这也涉及被动式判定标准的问题。一般来说,判定一种句式是否是被动式,有两条标准:一是是否符合“NP1+被动标记(+NP2)+VP”格式;二是其中VP的动作是否指向前边的NP。按照学术界的一般说法,被动式中的被动标记主要有:遭受类动词(如“被”)、使役类动词(如“让”)和给予类动词(如“给”)三个来源,由这三类动词语法化而来的被动标记构成被动式,已经为学术界所公认。“得”字的情况与“被”字类似:“得”字的动词词义是“得到”,“被”字的动词词义是“遭受”(仅就形成被动式的“被”字的词义来源而言),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是语义色彩的不同。从语义色彩的角度而言,我们可以说,“被”字和“得”字都有“得到”的意思,“被”字多表示“不愉快”的“得到”(这与“被”字的“遭受”义有关),“得”字多表示“愉快”的“得到”,两者语义色彩相反,而所表示的关系基本上相同。从语法化的程度上讲,我们不能因为“被”字一直到清代都有动词“遭受”义的用法(“被+NP”/“被了+NP”)而说被动式中的“被”字没有语法化为表被动的标志,同样,也不能说“得”字因为其动词词义是“得到”而否认它在某些句式中已经作为被动标志而存在。在近代汉语中,“被”字与“得”字有一系列的平行用法,仅举数例如下(在每一组中,A类为“被”字句,B类为“得”字句):

(1)被/得+NP:

A.我使父亲九泉之下一个不美之名,我断不肯。(《儿女英雄传》:8)

B.刘生道:“若官,当在何处?”(《初刻拍案惊奇》: 5)

(2)被了/得了+NP:

A./B.那一年发水,家家都了水患,偏我了许真君的护佑,家财房屋一些也没曾冲去。(《醒世姻缘传》: 34)

(3)被/得+CP(“被/得”后动词不带宾语):

A.我等若无号船接应,尽擒捉。(《水浒传》: 55)

B.张让、段珪见董后一枝已废,遂皆以金珠玩好结构何进弟何苗并其母舞阳君,令早晚入何太后处,善言遮蔽:因此十常侍又近幸。(《三国演义》: 2)

(4)被/得+CP(“被/得”后动词带宾语):

A.林冲火烟堆里,争些断送了余生;风雪途中,几伤残性命。(《水浒传》: 9)

B.小可宋江被人陷害,冤屈无伸,今四方豪杰,救了宋江性命。(《水浒传》: 41)

(5)被/得+NP+CF:

A.正在途中,被鲁智深要行便行,要歇便歇,那里敢扭他。(《水浒传》: 9)

B.我们在海船里头不耐烦寂寞,若兄去,在船中说说笑笑,有甚难过的日子?(《初刻拍案惊奇》: 1)

(6)N+被/得+NP+CF+CP(CP中重复出现前边的受事主语):

A.……董璋乘胜追杀。裴约伏兵四起,将董璋活捉了。(《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平话》卷上)

B.匡军大败,四散奔走。布东西冲杀,如入无人之境。幸乔瑁、袁遗两军皆至,来救王匡,吕布方退。(《三国演义》: 5)

(7)N+被/得+NP+CF+CP(CP中的宾语为前面受事主语的一部分,狭义领属):

A.小人亲兄武大,西门庆与嫂通奸,下毒药谋杀性命,这两个便是证见。(《水浒传》: 26)

B.妾见其心不良,恐为所逼,欲投荷池自尽,却被这厮抱住。正在生死之间,得太师来,救了性命。(《三国演义》: 9)

(8)零主语“被”字句/“得”字句[8]

A.晁宋二人笑道:“你杀了四个猛虎,今日山寨里又添的两个活虎上山,正宜作庆。”(《水浒传》: 44)

B.西门庆道:“却不交他跟我,那孩子倒乖觉伶俐。”王婆道:“若大官人抬举他时,十分之好。”(《金瓶梅》: 2)

以上的“得”字,都可以认为是其类似“被”字句中“被”字的用法,区别只是在语义色彩上,而且都是表示“如意色彩”的;因为“得”字在以上句中虚化为表示被动的标志,明显是从其“得到”义而来的。

但表示“如意色彩”的“得”字句被动式为什么没有进一步发展成为被动式中表示“如意色彩”的代表句式呢?有以下原因:

(1)“被”字句虽然以表示“不如意色彩”为主,但仍有少数表示“如意色彩”的。随着“被”字的“遭受”义在“被”字结构中的逐渐淡化,人们渐渐地习惯于用它来表示“如意色彩”,毕竟它是近代汉语中占绝对优势的被动句式。

(2)“得”字的义项太多,在汉语中运用得极为频繁,主要作为动词和助词来使用。其表示被动的用法只是在近代汉语中昙花一现,没有巩固下来。

(四)“被”字句中表示“不幸”“意外”的字眼与表达“如意”“预料之中”的字眼

“被”字句是怎样表达“不幸”“不如意”“不期望”的色彩的?据我们对近代汉语语料的大量观察发现,其实有很多专门表示“不幸”“不如意”“不期望”的字眼出现在“被”字句之中。如“他人杀了”一句,有的人就认为是不带褒贬语义色彩的,只是表达受事者的一种遭遇,是受动者在前、施事者在后的一个普通的叙述的句子。但是,如果加上“不幸”的字眼“他不幸人杀了”,这才是表示“不幸”的;加上“不料”两个字,“不料他人杀了”,表现的才是说话者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

(生)自从离了父母妻室,来此赴选,本非我意。虽则勉强朝命,暂受职名,将谓三年之后,可作归计。谁知牛相公招为女婿,一向逗遛在此,不能归去见父母一面。(《琵琶记》)

曹洪奋威突阵,正迎袁谭,举刀乱砍,谭竟被曹洪杀于阵中,郭图见阵大乱,急驰入城中。(《三国演义》: 33)

叔父与侍郎黄奎同谋杀操,不幸事泄,皆斩于市,二弟亦遇害。(《三国演义》: 58)

圣上道理虽是忠爱,人心难忖,想必是卢俊义嫌官卑职小,不满其心,复怀反意,不幸被人知觉。(《水浒传》: 100)

李瓶儿只指望孩儿好来,不料被艾火把风气反于内,变为慢风,内里抽搐的肠肚儿皆动,尿屎皆出,大便屙出五花颜色,眼目忽睁忽闭,终朝只是昏沉不省,奶也不吃了。(《金瓶梅》: 59)

这敬济答应了,不料那日崔本邀了他,和几个朋友往门外耍子。(《金瓶梅》: 82)

偏偏这小二爷不服教训,撅着张嘴,在中舱里叽里咕噜的说闲话,齐巧文七爷听见。(《官场现形记》: 13)

这些专门的表示“不幸”“意外”的字眼有:“不巧”“齐巧”“不想”“不料”“不期”“却”“谁知”“谁想”“哪知”“可是”“倒”“竟”“竟然”“倘或”“实在”“反”“倒反”“偏偏”“怎么会”,等等。多数是使用一个这样的字眼就能表示“不幸”“意外”的意思,但是,有些情况下说话者认为所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出乎意料,就会连用两个甚至三个此种字眼,如“却不料”“却不料……竟”,等等。这也说明视“不幸”“意外”的程度不同,表示“不幸”“意外”的字眼可以有所选择使用,甚至叠加使用。因此我们认为,语言中“不幸”“意外”意思的表达到底是词汇上的,还是语法上的,值得进一步考察和思考。如下面的例子:

见玉帝礼毕,又见如来,申谢曰:“始闻那妖猴老君引至兜率宫锻炼,以为必致平安,不期他又反出。”(《西游记》: 7)

此例中的“被”字句“那妖猴老君引至兜率宫锻炼”看不出“意外”的意思,而后面的“不期他又反出”却有“意外”的意思;为什么不说“不期他又反出”呢?“(我)他反出”这样的句子近代是很多的。“他又反出”这样的行为在这里是一种“意外”的情况,这是显而易见的,而表达这种“意外”不一定非得用“被”字来表达,用一个“不期”就足够了;相反,如果仅用“被”字的话倒是不见得就能表达“意外”的意思,而可能仅仅叙述了“我遭遇到他反出”这样一种情形。例如:

俺婆婆去取讨,他赚到郊外,要将婆婆勒死,不想撞见张驴儿父子两个,救了俺婆婆性命。(《窦娥冤》)

此句“被”字所表明的“不幸”“意外”之义明显不如后面的“不想”突出。

表示“不幸”“意外”的字眼可以出现在表示“如意色彩”的句子中。例如:

自从前者相得赵大公子有天子之份,不想朝廷礼聘,见授都点检之职。(《宋太祖龙虎风云会》)

由此例可以看出,即使是对主语比较有利的事情,也有意外的色彩,主要表现在“不想”上面。如果没有“不想”这个表示“不幸”“意外”义的字眼,那么仅仅是陈述这件事情,而少有“意外”的色彩。

上面说的是表示“不幸”“意外”的字眼出现在“被”字句中,因而“被”字句有“不幸”“意外”的意思。与之相反,如果“被”字句中出现了表示“如意”“有意”“故意”等意思的字眼,那么“被”字句就可以表示“如意”“预料之中”的意思。例如:

幸而项王无谋,他这几句话牢笼住了,不曾作出来。(《儿女英雄传》缘起)

此句在整个“被”字句前面加上了“幸而”。“幸而”这个词明显是表示“如意色彩”的,“项王无谋,他这几句话牢笼住了,不曾作出来”这种情况是说话者所希望发生的。以下几个例子都有“天幸”“幸亏”等字眼,表达的是“如意”的色彩:

天幸今日擒,乞赐天诛,以绝后患。(《喻世明言》: 40)

幸亏宝玉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记挂着林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红楼梦》: 28)

后来幸亏被众位师爷劝住,齐说:“这事闹出来不好听。”(《官场现形记》: 5)

幸亏这两天,文七爷公事忙,时时刻刻统领差遣出去,所以由他一个尽着去干,也没人来管他。(《官场现形记》: 14)

幸亏被把门的拦着,没有被他闯进宅门。(《官场现形记》: 22)

那三个却都不在行,王二瞎子幸亏被钱琼光扶了一把,否则几乎跌倒。(《官场现形记》: 45)

藩台下来,气的要告病,幸亏被朋友们劝住的。(《官场现形记》:53)

其中,“幸亏宝玉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很有意思,这一句话对说话人明显是“如意”的,因为“宝玉”没有余力来理会“这事”;对主语来说也如意,“宝玉”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缠绵,肯定巴不得。似乎用了一个“被”字,于人于己都皆大欢喜。能否据此认为“被”字是表示“如意”“愉快”色彩的吗?我们认为,这主要是由“幸亏”两个字表现的,跟用不用“被”字没有太大关系。下面几个例子,“被”字句所叙述的事情明显是受事主语所期望发生的,也能预料到会发生的:

话说张奎与杨戬大战,有三四十合,杨戬故意卖个破绽,张奎撞个满怀,伸出手抓住杨戬腰带,提过鞍鞒。(《封神演义》: 86)

龙香心里暗暗欢喜,已有几分是了。一路行来,已到了金家门首。龙香对媒婆道:“老姐你先进去,我在门外张一张罢。”媒婆道:“正是。”媒婆进去见了凤生,回复今日迎亲之事。正在问答之际,龙香门外一看,看得果然是了,不觉手舞足蹈起来,嘻嘻地道:“造化!造化!”龙香也有意要他看见,把身子全然露着,早已门里面看见了。凤生问媒婆道:“外面那个随着你来?”媒婆道:“是老媳妇的女儿。”凤生一眼瞅去,疑是龙香。便叫媒婆去里面茶饭,自己踱出来看,果然是龙香了。(《二刻拍案惊奇》: 9)

第二日,央了个光棍,穿了件好齐整海青,戴了顶方巾,他自做了伴当,走到张家来。那光棍先走到坐启布旁边,叫一声:“张二爷在家么?”妇人在里边道:“不在家。”光棍便问道:“那里去了?”里边又应道:“一向广里去还未回。”只见戴巾的对光棍道:“你与他一同起身的,怎还未回?”光棍道:“我与他同回的,想他不在这边,明日那边寻他是了。”戴巾的转身便去。那妇人听了,不知甚意,故忙叫:“老爹,请坐吃茶,我还有话问。”那人已自去了。妇人道:“桂香,快去扯他管家来问。”此时这光棍故意慢走,桂香一把拖住,道:“娘有话问你。”光棍道:“不要扯,老爹还要我跟去拜客。”桂香只是拖住不放,扯到家中。妇人问道:“你们那家几时与我二爷起身,如今二爷在那边?一定要你说个明白。”(《型世言》: 26)

第一个例子,从后文可知为何“杨戬”“故意卖个破绽”而被“张奎”捉走:“张奎”在对“杨戬”实行斩首的时候,“杨戬”施行了法术,砍掉的却是“张奎”的“马”和“老太太”的头。战场之上,刀枪无眼,稍有破绽就会被捉或者丧命,然而,此句中的“杨戬”被捉却是故意的,也是他所能预料到的。

第二例的“龙香”是很想让别人(“凤生”,也就是门里面的人)看见自己的,既然“把身子全然露着”,那么“门里面看见”也是在预料之中的。

第三例的“他”和“光棍”设计了一个计策,先进行了一场对话,让“妇人”听见,说完之后,“故意”慢走,目的就是“桂香一把拖住”,完全在掌控之中。

这三个例子表明“被……”是NP1所能预料的,而且非常希望发生的结果,因为前面有“故意”“有意”这样的字眼。现代汉语中可以说:“幸亏你被他打了(他本来打算要你的命的)”,虽然“被人打”一般是“不如意”的,但在这一句里面却是“如意”的。因此我们认为,“被”字句句式本身很难说是表示“如意”还是“不如意”,语义色彩多通过“如意”和“不如意”的字眼来表达,即使是主动句中用了表示“不如意”“意外”的字眼,同样可以表达“不如意”“意外”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