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政治与礼乐教化:《礼记》礼乐释义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礼所以本:春秋诸贤对礼乐的认知与阐释

春秋时代的礼乐反思主要发生于各诸侯国执政卿大夫群体,多针对各级贵族尤其是国君的违礼行为而发,意在强调礼对维持政治秩序的根本意义。《左传》记载此类言论颇多,如隐公五年,公将如棠观鱼,臧僖伯谏,称:

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桓公二年,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臧哀伯谏云:

“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黼黻、带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

二人在批评鲁君非礼之举的同时,通过描述合礼行为的特征,对礼之形式、器物、仪节之意义,特别是其政治与德性象征意蕴进行细致说明,以此彰显谨守礼制对治国安民的极端重要性。

正是缘于对礼之政治功能的肯认,春秋时代的人们将礼视为国家存亡之本:

齐侯问仲孙湫:“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左传·闵公元年》)

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左传·僖公十一年》)

齐侯侵我西鄙,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左传·文公十五年》)

季文子以礼为立身之本,将关切点引向礼与人之德性修养关系的讨论,虽然还主要是从一种外在的联系着眼,但礼已成为君子之德的关键内容则无疑义。这从春秋时代的人物品评上亦可见一斑:鲁僖公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流亡至楚国,楚令尹子玉请杀之,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天将兴之,孰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之后长期的晋楚争霸过程中,执政者的礼义德行成为其势力消长及政治评价的核心要素。

楚子玉治兵,蒍贾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子玉的无礼为城濮之战楚军的败绩埋下伏笔。同时的晋国,则呈现相反情景:

晋谋元帅,赵衰曰:“郤榖可。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

在这样浓烈的礼乐反思氛围中,渐次形成了对礼乐的系统认知。礼乐之本原,主旨、功能与价值等问题都获得重要的理论奠基。其中尤为后世瞩目者,首推发生于春秋后期的“礼、仪之辨”:

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覊,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凌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谓叔侯于是乎知礼。(《左传·昭公五年》)

陈来先生指出:“昭公与晋侯相见,本无失礼之处。但晋臣女叔齐却批评昭公不懂得礼,可见‘礼’的观念在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突破性的变化,而这种突破就在于注重‘礼’与‘仪’的区分。在这个区分中,礼的意义渐渐发生了某种变化。礼不再被作为制度、仪式、文化的总体,被突出来的是‘礼’作为政治秩序的核心原则的意义。”[1]礼仪之辨的目的不在于将礼与仪剥离并对立起来,而是借此凸显礼的政治内涵,从而强化春秋以来对礼的反思和推崇。

昭公二十五年,子太叔与赵简子的对话延续并深化了这一主题。

子太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杀戮,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简子曰:“甚哉礼之大也!”对曰:“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简子曰:“鞅也请终身守此言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礼义之阐释,成为早期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生成的重要进路。如前所述,礼义诠解首先是政治和伦理的,之后便渐次凸显形上维度。前引季文子之语已经将礼之本原归诸天道,认为行礼旨在顺应天道,礼乃是天道下贯而成之人事基本原则,这为礼乐本原探求和礼乐价值反思开拓了一个新的维度。刘康公亦将礼与人之性命相联系:

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左传·成公十三年》)

人作为三才之一,处身天地之间,既是天地之道的承负者,又是其体现者。所谓“受天地之中”,既表明人是天地之中,又暗示人之行事应以“中”道为原则。礼的功能是“定命”,说明人们已经意识到礼与中道理想之间的关联。

子太叔对赵简子之语则堪称由礼制而升华为哲理的典范,可以理解为追寻礼之形上根基的早期尝试。一个系统的形上理论图景正是在礼乐诠释中得以唤启和展开,一些原本松散而潜在的观念由此得以综合。首先,华夏民族古老的天、地、人三才世界图式,渊源固然至为深远,但正是由于礼义探求的指引,才使以下观念得以突出:一是天、地、人之内在统一性,三者一以贯之而成为有机整体;一是三才之道所包含的秩序理则。因天、地、人通而为一,故其秩序理则通而为一,而被统称之为“礼”。礼从其现实意义上讲,固然属于“民之行”,其终极依据则是“天之经”“地之义”。“民行”法则天地,不是外在的模仿和依循,而是根基于民之性和事之理,因而本质上是由内而外的。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性”字作为中国哲学独有词语的出现,所谓“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文中更多使用了富于内在色彩和生成意味的“因”“生”“用”“发”“章”等字,以强调人类生活秩序乃是因顺事物之内在理则而自然生成者,其与“天地之则”的关系并非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事物之间外在的决定与被决定、模仿与被模仿关系。接下来令人瞩目的便是六气、五行等观念的阐释,标志事物内在的明确而稳定的秩序关系被有意识地强调和关注。礼既以协调天人为目的,故尤为关注人之性情的内在秩序。文中也暗含对性情关系的理解,认为“民之性”便落实于好、恶、喜、怒、哀、乐之情。在《左传》看来,此六志既生于六气,因而性情的协调又是人与天地之道相协调的基础。礼将这一切联系起来并起着关键作用,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无与伦比。虽然天道秩序是人间礼义秩序得以发生的根据,但从观念发生的角度讲,则是对礼的重视引导着人们对自然秩序的肯认和理解。礼的功能在于奉持天地之道,守护民之性,由此生成各种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礼”与“仪”之区别的关键,在于“礼”是以天人秩序为终极依据的人类社会根本法则,因而是恒久之常经,“仪”则是各种现实行动的微文细节,无关大体而可以变易更改。当然,上述对话将“礼”与“仪”区别甚至对立起来,目的是将“礼”解释为治国理民之大经大法,但这样一来,在崇礼的同时,也使之成为抽象的政治法则,淡化了其本具的体、履之义。

春秋时代礼乐文化反思和诠释的潮流,成为诸子学术,尤其是儒家兴起的先声,对儒家礼义之学起着直接的先导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奠立了其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