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美学原著精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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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解

1.文人相轻

“文人相轻”是文中所提出的影响后世的重要观点,曹丕以班固与傅毅的例子说明了文人之间相互轻视的现象,在他看来这主要是由于文人往往“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到自己的全是优点,而对他人却只能看到缺点,并且以自己的长处比较他人的短处,自然是别人都不如自己。他还总结了出现如此现象的主要原因,即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后来刘勰《文心雕龙》“知音”篇中将其观点化为三个原因,即:贵古贱今、崇己抑人、信伪迷真。曹丕认为,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并以“建安七子”为例加以说明。

2.审己以度人

曹丕还提出了文学批评的基本原则,即“审己以度人”。曹丕对当时社会上“文人相轻”的现象很不满,而之所以会产生这一现象,他说是因为“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又患暗于自见,谓己为贤。”由此,他提出了“审己以度人”的批评原则:“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论文》。”即要摆脱相互轻视,要客观地、全面地去认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并以同样的态度去评价他人及其作品。这是继孟子的“以意逆志”和“知人论世”之后对文学批评原则的又一次突破。[1]审己度人,后来成为一个著名的成语,意在评价他人之前应该先审查自己。

3.四科八体

曹丕《典论·论文》在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的文体分类及其各自特点的思想。包括: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曹丕认为文体各有不同,风格也随之各异。这当是最早提出的比较细致的文体论,也是最早的文体不同而风格亦异的文体风格论。

4.文以气为主

在曹丕之前,人们谈论“气”多用来说明事物的构成及人的性情,如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管仲说:“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管子·内业》)王充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论衡·自然》)又说:“人之禀气,或充实而坚强,或虚劣而软弱。”(《论衡·气寿》)而以气论文则始于曹丕。曹丕所说的“气”也含有“人之禀气”的“气”那种含义,但曹丕不是讨论一般人的“气”,而是讨论文学家的“气”及其与其创作的关系问题。“文以气为主”是强调了作家的气质和才性对文学作品的支配作用。他认为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气”,即“引气不齐”,而这就导致了他们的创作风格也不一样,即使是父子兄弟,也会有不一样的特点。这样他就得出了“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结论,不同作家的气质、才性都既有所长,又有所短,不可能尽善尽美,表现在作品中也是如此。他以建安时期文坛七位著名作家为例来说明:“王粲长于辞赋,徐幹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幹之《玄猿》《漏卮》《圆扇》《桔赋》,虽张、蔡不过也。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琳、瑀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应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高气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典论·论文》)在《与吴质书》中,他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说:“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幹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续自善于辞赋,借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曹丕所举的例子从另一方面强调了文学风格的不同,而这风格的多样化乃来源于作家“秉气”的不同。这影响到了的刘勰《文心雕龙·体性》篇中曾有“才有庸俊,气有刚柔”的说法。[2]

5.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还对文学的价值及其作用作了说明:“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这里所说的“文章”主要指诗赋、散文等,就是文学作品。强调诗文等艺术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乃儒家美学的一贯传统,但像曹丕这样把它提到“经国之大业”和“不朽之盛事”的高度还前所未有。传统儒家对文学社会作用的看法多限于助人伦、美教化等道德层次,如“文以载道”“寓教于乐”等,有的甚至视文学为道德的附庸,甚至以道德标准作为评价文学艺术的唯一标准。如所谓“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在这“不朽”之三件事中,“立言”处于第三位,而曹丕却把它提高到了“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将属于立言一类的文学看成是建功立业(犹《左传》“立功”)的—个部分或要素。这说明曹丕较前人抬高了文学的价值。此外,曹丕还指出:“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世。”说明文学之所以成为“不朽之盛事”,能关系到“经国之大业”,大概不是靠了道德的提助,而是由自身的价值所决定的。这说明曹丕一方面看到了文学的重大价值,另一方面看到了这一价值的获得是文学自身的功能,并非是道德、经学的附庸。这一看法与当时的文学实践是吻合的。[3]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来看,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曹丕的这一观点,是汉代以后重新审视大学艺术功用的划时代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