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回顾
陈鸿昌[1]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我国广阔的国土上,展开了一幅以改革为主旋律的历史画卷。改革作为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常州作为全国最早的改革试点城市,担当了改革的先行者,经历了由农村到城市、从经济体制到社会各个领域、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走出了一条具有开创性、典型性、富有常州特色的改革之路。
1982年3月,国务院确定常州市为全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批准了《常州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初步规划》。常州市在改革道路上解放思想、奋力开拓,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当时,我任常州市市长,有幸参与并组织了常州的各项改革工作,为中国的改革试点尽了绵薄之力,回想当年的工作,仍然历历在目。
自常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后,全市上下以制定总体规划、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促进城乡互助互利、实现部门和地区有机结合、促进政企分开、实现经济和科技及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建立经济效益较高的经济区为出发点,从经济管理机构、计划管理、市管县、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外贸、科技等12个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一是财政体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常州在全国城市中第一个进行财政递增包干试点。国家对常州市区实行“核定包干基数、逐年递增上交、收支比例挂钩、超包地方分成、短包相应赔补,一定三年不变”的财政递增包干体制。为层层落实财政承包,常州建立区、乡两级财政,对指标层层分解的办法,在市内,让8个工业公司向市实行承包,公司所属全民工业企业向公司实行利润承包;对区县,划定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收支比例挂钩。此举一方面调动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使公司和企业通过超包分成取得一定自我发展资金;另一方面增加了区财政,完善了区政府的功能,促进了区、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是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20世纪80年代初,常州市围绕搞活企业,实行“三放”“三改”举措。“三放”即放开经营方式,放宽经济政策,简政放权。“三改”即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实行利改税和财政递进增长分成的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改革企业分配制度,试行以企业内部多种分配形式为主要内容的内外结合的配套改革。在“三放”“三改”的基础上,普遍推进“两保一挂”(保上缴利税、技术改造,实行工资总额与上缴利税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市属工业、流通、建筑、交通企业承包面均超90%。与此同时,全市广泛推行包括企业领导体制、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内部机构、内部银行为主要内容的六项内部配套改革。在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方面,1984年,常州市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城市。按照“大胆探索、精心指导、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常州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厂长负责制。到20世纪80年代末,全市95%的县属以上工业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这既发挥了厂长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又确保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和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是金融体制改革。1986年1月,国务院确定深圳、广州、武汉、沈阳、常州5城市为全国首批金融改革试点城市,其中常州是唯一的中小城市。我代表常州市在广州召开的全国专题研究金融体制改革的会议上发言,重点介绍常州在发展短期资金市场,设立多种金融机构、创新多种使用工具、探索专业银行企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改革尝试。
四是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增强城市服务功能。1978年后,常州市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把加强市场建设作为流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培育市场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80年代初,随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特征的农村经济承包制的推开和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也发展起来。这一时期的市场,一般都是小型、分散和自发的,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场管理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1983年7月,常州建立了全国最早的商品批发市场,并先后组建了工业品贸易中心、农副产品贸易中心、粮油食品贸易中心和迎春小商品市场等综合性和专业性商品市场,为搞活商品流通创造了条件。从1985年初至80年代末。随着国家大力削减指令性计划和简政放权,常州市的市场建设培育进入搞活生产经营、发展生产资料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阶段。
五是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1983年3月,常州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常州下辖武进、金坛、溧阳三县。这项改革的目的在于打破原来城乡分割的局面,建立以城市为中心、广大农村为腹地的行政领导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这项改革主要包括:扩大县级政府管理经济的自主权;发展城乡经济联合,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商品流通、科学技术、交通邮电、金融信贷五个网络规划;探索市县、城乡一体的行业管理的路子。实行市管县后,发挥了城市组织经济的功能,逐步形成了城乡经济网络,进一步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推动了农村小城镇建设。20世纪90年代,武进、金坛、溧阳3个县都成为县级市,并均进入中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其中武进市于2002年4月撤市设区,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八位。
六是住房制度改革。1982年4月,国务院批准常州市率先进行补贴出售公有住房试点,常州市采取“三三制”(国家贴1/3、单位贴1/3、个人支付1/3)方式向职工出售了一批住房。1986年,常州市又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市,制定了房改总体方案和有关配套方案。
七是社会发展综合改革。1986年8月,国家科委确定常州市为社会发展综合示范试点城市,并于9月在常州市举行社会发展综合示范试点规划会议。中央21个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本省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也出席会议。以此为标志,常州市社会发展进入综合协调发展的试点阶段;同时,利用被国家确定为第一个社会发展综合示范试点城市的机遇,经过大量认真扎实的准备工作,经国家计委批准,于1987年8月成为中国首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城市综合规划建设试点的3个中等城市之一,在全国率先迈出社会与经济综合协调发展的步伐。
八是机构改革。1983年,常州市进行机构改革,撤销了6个工业管理局,组建了工业公司。1987年10月,常州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6个中等城市机构改革试点市,对市级工业管理机构进行改革。通过改革,撤销了11个工业公司,对其职能进行分解,凡属生产经营职能,下放给企业或有关经营服务实体;各项社会管理职能,转移到城区;综合管理职能,转移到市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并相应成立纺织行业管理局和机械冶金等7个行业管理办公室,实行政企分开、城乡一体的大行业管理。同时,撤销了各工业公司党委,按行业归并设立3个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对基层企业党组织实行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也进行同步改革。这次改革试点是在“整体未动、局部先行,上下未改、中间突破”的特定条件下进行的超前试点,由于上下左右不配套,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为全国的机构改革做出了探索,提供了经验。
常州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创造了辉煌,使得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工业经济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事业飞速发展,成为苏南模式的发祥地之一和闻名全国的明星城市。
30年,在历史长河中不过一瞬间,可对于常州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来说,是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30年,是值得350万常州人民骄傲自豪的30年。今天的常州,正以蓬勃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行,以崭新的姿态矗立于长三角城市群之列,成为江苏乃至全国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生动缩影。
纵观30年沧桑巨变,我们无愧于历史。
[1] 时任常州市市长,后曾任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