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居分离”:社区重建的另一种模式
——以武汉市汉正街为例
邓万春[1]
一 问题
社区重建始于西方,其含义与内容丰富、复杂,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社区重建是要重建“社会”,重新发现共同体精神。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社区重建并非单纯的建筑工程,更是一个社会系统或“社会空间”的再造过程;社区重建是对社区精神的再发现、再定位。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国家就提出了“社区重建”的口号,旨在培育社区居民的自治精神和互助精神,其社区重建的现实指向则是解决现代工业化、城市化所产生的社区(社会)瓦解问题。夏学銮指出,社区重建“之所以成为必需,就是因为社区组织在工业化、都市化进程中遭到了破坏,需要重建。现代化过程中自下而上的社会流动和垂直化社会结构的出现,抽尽了社区的水分和营养,榨干了社区的资源和财富,肢解了社区机体的内部联系,使社区越来越空洞化、贫困化和松散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国家社区重建的主要指向就应该是市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市场过程瓦解了社区(社会),社区重建就是一个找回共同体精神、重建社会、重新厘定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的过程。
中国社区重建的背景跟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社区重建的主题也不尽相同。
中国背景下的社区重建的主流含义是指消解计划体制时期单位制基础上的社区的政治色彩,重建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与社会性。我们现在的城市社区是从计划体制时代单位制下的单位宿舍脱胎而来的,单位制社区形态的政治与行政色彩浓厚,而且具有较强的封闭性与排他性,是政治国家对社会实施总体性控制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这种社区形态逐渐失去制度基础并滞后于时代,成为中国社区重建的首要对象。这一背景下的社区重建其主要目标自然是将社区从全能式的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重新厘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重建社区的社会性与公共性。这一背景也是学界将社区重建的注意力主要投放在“政社分离”上面的主要原因。
相对于政治因素,学界对于能够形塑社区形态的另一种重要因素——市场的关注就略显薄弱。当然,学界并未悬置社区和市场的关系。其实,学界对企业和社区的关系也多有论述,但是似乎对这一关系达成了一个较少争议的共识,即企业和社区共建。黄平在《重建社区公共性——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中国经济》2010年第3期)一文中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经济决定论倾向提出了质疑,认为公共性才是社区重建的本务。这一观点似乎是对社区和市场关系的一个理性反思。张应祥认为,当前的住房商品化过程中以房地产商和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力量介入社区,导致市场与社会关系的紧张,因而提出从“市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研究商品房住宅社区的观点。其研究切入点与本文稍有不同,但关注的问题是一样的,即市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这样的一个共识背后的前提预设无疑是承认了市场和社区的一致性关系,或者说是默认了市场和社区是可以和谐共存、共建的。如果仅仅是作为一个规范命题,这个预设尚可;否则,恐怕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这样的一种预设都值得我们重新审视。我们质疑政府对社区建设的主导或者介入,是因为我们知道社区与政府的利益取向并非天然地具有一致性,政府的主导和介入有损害社区建设的自主性和社会性的危险。那么同样的道理,市场与社区的利益取向难道就是天然地具有一致性吗?难道市场对社区的介入不会损害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社会性”与“公共性”吗?
如果说通过重新厘定社区与政府的关系并使社区获致社会性与公共性是中国社区重建的主要模式的话,那么本文则想提出中国社区重建的另外一种模式:通过重新厘定社区与市场的关系并使社区获致公共性。如果前一种模式可以简单地被概括为“政社分离”的话,那么后一种模式也可以简单地被概括为“商居分离”。
市场与社区的关系是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的表现形式,因此上述问题很自然地首先把我们引向了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历史。武汉市汉正街从“商居混杂”到“商居分离”的历史为我们演示了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史,汉正街“商居分离”的改造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商居分离”社区重建模式的范例。
二 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史
(一)西方的理论与历史
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走过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历史道路,在这个过程中,二者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国家与市民社会是一体的,政治国家吸纳了市民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都打上了政治国家的烙印。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逐步确立,市民社会逐渐获得了不同于政治国家的独立性。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自由市场社会,开始把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但是黑格尔的观点并不彻底,他认为以个人私利和特殊性为特征的市民社会仍然“需要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对其加以救济”。黑格尔给我们奠定了一个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关系传统,政治国家之外的领域都被他视为“社会”领域。这个“社会”领域包括了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就是黑格尔并没有在“市场经济”与“社会关系”之间再作区分,而是将它们笼统地称为“市民社会”。马克思虽将黑格尔国家优先于市民社会的观点扭转为市民社会优先于国家的观点,但是并未改变“市民社会”包含“市场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局面。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强调的也是这种“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离关系,他们反对国家对经济与社会的不恰当干预。这就能说明,在斯密、黑格尔、马克思的时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关系”应该是具有一致性的,至少二者不存在明显冲突。不仅如此,无论是在黑格尔那里,还是在马克思那里,市民社会的含义都更倾向于市场经济关系或者物质交往关系。
这样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当时的社会背景——资本主义社会脱胎于市场(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其正名的;而且早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相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在这种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人们会相信类似于后来现代化理论提出的“滴流效应”的观点,即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能够自发地形成社会秩序。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与理念,古典的经济学家、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就很自然地将“市场经济”与“社会关系”视为具有一致性的,并且以经济交往关系为市民社会正名。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工业革命完成,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进入另一个阶段,即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这个转变使自由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社会秩序的理想部分落空。垄断的资本主义使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第一次世界大战是矛盾的大爆发。因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的有些学者就开始反思“市民社会”的内涵,如葛兰西。反思的主要内容就是赋予“市民社会”新的涵义,不再如早期思想家侧重从经济交往关系理解市民社会,而是强调市民社会作为一个公共领域的文化与社会内涵。
这就有了在“市场经济”与“社会关系”间划分界线的思想萌芽。第二次世界大战或许打断了这种反思,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本身又成为新一轮引爆器,使得世人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深刻的反思,结果就是凯恩斯主义的上台及福利国家体制的产生,即承认市场经济本身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也不能自发产生社会秩序,而是需要国家的调控和干预。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体制虽然延续、加深了此前对市场经济的缺陷认识,不再将“市场经济”与“社会关系”混同,并承认“社会”领域的相对自主性,但是对国家干预和调控作用的强调似乎又模糊了政治国家与市场经济、社会关系之间的界线。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的凯恩斯主义政策和福利国家体制遭遇危机,经济滞涨,社会僵化,人们将矛头指向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体制,要求国家干预退出经济和社会领域。从经济学的角度说,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兴起,从公共管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说,这引致了对政治国家、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三者关系的一次全新定位。古典思想家提出的“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元关系至此正式被“国家—市场—公民社会”的三元关系取代。与此前的“国家—市民社会”框架相比,三元框架最大的不同是将“社会”从“经济关系”中独立出来,赋予“社会”自主价值和相对独立性。这种三元关系不仅确认了古典思想家提出的国家与市场、社会的界线,而且在市场与社会之间也作了区分,即承认市场经济与社会秩序并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二者是不同的两个领域,市场经济属于“私域”,而“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则属于“公域”,“市场”对“社会”的入侵会威胁到“社会”的公共性和社会性。
可以看出,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天然和谐的,二者并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
(二)中国的历程
以上是基于西方历史的“市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脉络。中国的发展历程与西方不同,但是在“市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却又有着某种逻辑上的相似性,就是说中西方的具体发展实践不同,但是“市场”与“社会”关系的逻辑历程却有相通之处。
在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被政治国家所统摄,国家与经济社会领域是一体化的,都被政治国家所主导。[2]这时的城市社区是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的形态出现的,这种单位社区的政治控制色彩浓厚,对非单位人员的排他性强,社会性与公共性淡薄。到了改革开放早期,即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逐步放开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开始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因此这一时期,经济交换领域开始从政治国家的控制下相对独立出来,独立的市场主体开始形成;独立的社会领域也开始萌芽,但发展缓慢,主要还是跟政治国家和经济领域纠结在一起。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城市社区形态开始发生改变,单位制开始解体,单位社区形态开始瓦解。但是由于双重“双轨制”[3]的制度环境以及此时人们对于社会领域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价值认识不足,对于单位社区形态的替代形式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对于经济发展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也未作深入的思考,这就导致了社区建设的不合理布局。在很多城市,由于发展规划不合理,工商业企业与社区混杂在一起,企业在社区中,社区被企业包围甚至分割,由此形成“商居混杂”的复杂局面。这种局面在改革开放的早期尚可维持,商、居还可大体相安无事,甚至相得益彰。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改革开放深化期后,问题就产生了。此前形成的“商居混杂”格局的负面影响在这个阶段充分显露出来:一方面经济建设的升级或深入发展受到了“商居混杂”局面的限制,另一方面社区居民的生活也因工商业的扩张而受到市场价值的冲击。于是,“商居分离”就被提上了社区重建的议事日程。
三 汉正街:从“商居混杂”到“商居分离”
本文所调查的武汉市汉正街商业街区就经历了上述的发展历程,并在当前切实地遭遇到了“商居混杂”局面的无尽困扰,并力图以“商居分离”之法化解,还工商业以发展空间,还居民社区以公共性与社会性。
(一)商居混杂
作为一个商业街区,汉正街的历史始于明朝成化年间(1465~1487),为旧汉口镇的核心商业区域,汉正街即得名于“汉口之正街”,迄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私营工商业被取缔,汉正街的商业繁华一度不再。1979年,汉正街获得国家批准重新开放小商品市场,到1984年时,汉正街的个体工商户就迅速上升到1129户,全年销售总额达到2.91亿元,再度焕发生机,并赢得了“天下第一街”的美誉。然而,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汉正街的发展缓慢下来,进入21世纪后,汉正街在中国的商业地位每况愈下,“据中国市场学会调查,2000年汉正街市场在全国小商品市场的排名从10年前的第一位降至第八位”。
1.“商居混杂”格局的形成
在反思“天下第一街”的衰落时,经营理念、业态升级等经济学、管理学意义上的原因自然会被反复讨论。然而,无论经济理念、业态升级是否是汉正街衰落的真正原因,由汉正街的工商业布局与居民社区的混杂相处所造成的汉正街商业环境恶化都是汉正街衰落不可绕过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商居混杂”的局面不但破坏了汉正街的商业环境,也严重影响了汉正街社区居民的生活。
1979年汉正街重新获准开业时,管理部门并没有对市场进行一个通盘的规划,只是在老汉正街的旧址选择了几条街道开放给个体工商户经营,允许工商户在这些街道摆摊设点,经营日用百货与小商品。因此,这时的汉正街市场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新兴规划的市场区域,是典型的“马路市场”。街道两边铺面的楼上及背后就是居民的居住区。20世纪80年代初,汉正街的规模越来越大,管理部门也只是相应地开放了更多的街道给工商户摆摊设点。
80年代中期以后,管理部门迫于汉正街快速发展的形势,开始对汉正街进行第一次大的改造。改造工程对汉正街的定位是“商住一体”模式,楼下是商城,楼上是住宅,即将一些街边的摊点移入新建的综合市场或商贸中心下面的几层楼从事商贸经营,而将被拆掉的老旧民房或社区的居民安排在新建的综合市场或商贸中心的上面几层楼居住。改造从1988年开始至1998年结束。改造后的汉正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商业环境和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但是“商住一体”的改造思路并未使汉正街工商业网点与居民社区完全剥离,“商居混杂”的局面并未改变,甚至还因此而加剧,“在上世纪90年代改造汉正街时,在规划和定位上采用的是‘商住一体’模式,楼下是商城,楼上是住宅,导致商住混居。”
据《湖北日报》报道:“汉正街管委会改造办公室主任郑宣回忆说:10年改造,基本实现了‘引摊入室’,但也留下不少后遗症。当时,汉正街市场尚无整体开发的概念,任由开发商们自行选址开发。为确保自身利益,开发商们纷纷盖起高楼,下部作商铺,上面建商品房。这10年间,汉正街上竖起20多栋大楼,常住人口猛增至10万人。加上每天近15万的流动人口,这条街更加拥挤不堪。市场、民居混杂,商户与居民争电、争水,使汉正街老化的电网、地下管道不堪重负。前店后厂的小作坊越来越多,火灾隐患特别是老房子‘火烧连营’令人担忧。”
2.“商居混杂”对工商业与居民社区的影响
在90年代中期以前,即中国加速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汉正街的“商居混杂”格局还并未明显地成为一个问题。汉正街的居民社区与汉正街的工商业基本上是可以和谐相处的。而且,门类齐全的商业经营也为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一些便利,并给社区居民带来一些生财之道,如出租门面房、居住房,甚至自己做点小生意。生活上的不便也是有的,如噪音、污染、拥挤,但毕竟还在一个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90年代中期,该格局发生较大转变。汉正街的个体工商户在1984年时为1129户,至1996年时增加到1.3万户。除了个体工商户外,汉正街还有数量不少的国有和集体商业经营网点,1996年时为1480户。1996年,汉正街地域总面积2.56平方公里。[4]这就意味着在狭窄的2.56平方公里内要容纳下将近1.5万户工商业经营户。除了这些经营户,还有大量的社区居民,据汉正街地区2000年12月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记,辖区人口达143781人,其中暂住人口10962人。[5]此外还有一些公共基础设施。
这种工商户、人口密度奇高的“商居混杂”模式给汉正街的商业经营和社区居民分别带来什么影响呢?本文的分析重点不在商业经营,但是汉正街从20世纪90年代的全国小商品市场排名之首滑落到21世纪初的全国小商品市场排名第八,这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我们固然不能将汉正街商业地位的滑落完全归罪于“商居混杂”,但是汉正街因“商居混杂”、商业环境恶化所引致的商业业态升级难产是众所周知的。正如有人撰文指出的,“这个传统老市场,也在发展中形成了‘四个滞后’:规划滞后,一直没有形成一个指导开发的详细法定图则;业态滞后,主导业态层次较低,商居混杂、多业态并存;环境滞后,道路交通网络不畅,整体改造开发进展缓慢;管理滞后,违章占道、违规搭建和违法托运问题很突出。”
在一个物欲横流、经济至上的时代,人们总是习惯于盯着经济增长的速度,这种“商居混杂”模式对社区居民生活的影响则往往被忽视。而实际的情况是,汉正街的“商居混杂”对于社区生活有着瓦解性的负面影响。
据《东方早报》报道:“目前,汉正街的经营方式仍然是以‘现场、现金、现货’为主,商铺、仓储、加工、住宅高密度混杂,已经超出了城市中心的容纳极限,带来了消防、交通、治安、环境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据了解,近10年,汉正街屡屡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是武汉市‘重灾区’。”
一位汉正街的老商户说:“汉正街的治安环境特别差,只要有人愿意,无论哪一天都能在汉正街抓几百个小偷。”
刘女士“家住汉正街中心地段,窗户下面就是货摊,每天清晨4时,商户们就开始进场,人声鼎沸。附近的小作坊通宵轰鸣,刘女士说:‘街坊们都盼着停电,小作坊不吱声,才能睡个好觉。’百年前,汉正街市场发端于人口稠密的居民区。据调查,这里每平方公里常住、暂住人口超过10万人,旺季和节假日人流量高达30万人。老城区的道路狭窄,如永宁巷,宽不过5米。市场内有街、巷、里弄242条,保证能够通过消防车的通道仅10条。”[6]
我们在调查时,一位中年男子说:“最重要的是交通这一块,交通搞好了,其他都好说,就算再有什么火灾,消防车可以及时赶到,损失也不会太大,平时也不会堵塞得水泄不通,晚上也不会因为运货吵得不得安宁,因为拥挤导致的摩擦吵闹也会相应减少,大家关系也会变好。”一位年轻女子说:“即使身居巷内,也有人经常在居民区半夜下货,这样很吵闹,希望早日改善状况,所以支持改造。另外,出外搭乘公交车时,总有打货的人将货物堆放在车内,本来已经很拥挤的车子变得更加拥挤不堪,给出行带来很大麻烦。”一位中年女子说:“此地人口极多又复杂,人口流动频繁,而且租户又太多……房子过旧过老过破,跟不上时代脚步。”
(二)商居分离
“商居混杂”的格局不但阻碍了汉正街的工商业发展与升级,而且也严重影响了汉正街社区居民的生活,甚至已经威胁到了广大商户和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次次血的教训使得武汉市政府从2003年起再度将汉正街的改造问题提上日程。与1988~1998年的改造不同,如果说上一次改造加重了汉正街现在“商居混杂”的局面的话,那么这一次的改造主题就是“商居分离”。
1.“商居分离”的历程
2003年初,武汉市政府提出整治汉正街,改变商居混杂局面,打造全新的“汉正街”商贸区。到2004年底,多福南路片、暨济电厂片、全新片、九如片、永茂片五大改造片区都被相关开发公司竞拍后从事汉正街商贸城的开发。这五大片区拆迁改造后,2.5万户居民将告别汉正街,迁入异地重建的居民小区。
迁走的并不仅仅是社区居民,也有商户。2005年12月20日,正在改造中的汉正街就又遭遇了一场大火,烧死4名童工。这次大火让政府将汉正街6600多家服装作坊强制搬迁至硚口长丰乡等地。2006年时,又有500多家汉正街服装商户将加工基地搬到汉川市的汉正服装工业城。此外,东西湖中小企业城、蔡甸永安服装工业园、黄陂区盘龙城工业园也吸引了不少汉正街的商户。
2009年2月5日的火灾过后,武汉市市委书记杨松提出对汉正街再次进行改造,“争取用三年时间建成老街新区”。2009年6月18日,硚口区委区政府(汉正街属武汉市硚口区管辖)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改变汉正街目前的商居混杂、市场混乱格局,将汉正街的仓储物流全部迁至武汉市中环线外,“建成集商务、商贸和旅游于一体的‘大超市’”。
2011年1月,汉正街再发大火,致14人死亡。这场大火让武汉市政府最终下定决心彻底改造汉正街。火灾后,时任武汉市代市长的唐良智称:“‘不看则已,你看了一定睡不着,随便一点火星就报废了,你跑也跑不掉,所以一定要下决心。’”2011年2月15日从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传出消息,武汉市将对汉正街进行整体搬迁。硚口区已成立了“汉正街整治与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和改造工作。改造将按“分批关闭、整体规划、捆绑打包、分片开发”等步骤进行。到2014年底之前,要完成19个地块的拆迁改造,“将汉正街改造成集商贸、商业、金融、旅游等多种商业形态于一体的高端商业中心”。
政府改造汉正街的主要目的在于重振汉正街的商业,而我们从社区的角度来理解这种“商居分离”的话,这种改造就是一种社区重建。具体来说,这种“商居分离”的社区重建有两种方式,相应的就有“商居分离”社区重建的两种类型:就地重建与异地重建。
2.就地重建
就地重建有两种具体的方式。一种就是将居民的矮旧住房拆掉,在原址建高层住宅楼(一般在20层以上),全部用于居民居住,不做工商业用途;住宅楼周围一般用围墙围起来,与周围的工商业网点相对隔开。这种方式能使居民社区与工商业经营相对分离,给居民一个相对安宁的生活环境,又可以将空出来的土地用于商业。
另一种方式是在商贸城的顶层再建居民小区,可以称为新“商住一体”模式。这种模式看似与1988~1998年改造时的旧“商住一体”模式一样,实则不同。此前的旧“商住一体”模式,商贸城或综合市场的楼层一般不是很高,楼上的居民生活很容易受到楼下工商业经营的影响,楼下的商贸经营和楼上的居民居住虽有楼层的不同,但是二者并没有相对隔离,例如生活设施、楼梯、电梯、用水、照明等都是一个系统,混杂在一起。而新“商住一体”模式,商贸城的楼层一般都较高,在商贸城的顶层再建平台,在平台上建起居民小区,小区的基础设施、生活设施跟楼下商贸城的基础设施、生活设施是两套系统,互不相干,连电梯都是分开的。楼上的居民小区和楼下的商贸城好像是两个世界,居民小区给人的感觉好像一个空中花园。汉正街暨济商城上面的石码社区就是采取的这种方式。石码社区包括景水园和春江园两个小区。这两个小区都位于汉正街暨济商城六层平台,小区环境优美,种有花草树木,建有景观设施,有配套的休闲、健身场所及设施。小区内还配有卫生室、幼儿园、美容院、小商店、水果店等生活设施。我们去调查时,上面的一个老居民就反映:小区建有幼儿园,孙儿照料起来非常方便放心;有零售店,价格适宜,日常生活方便;有小型卫生室,小病看起来也简单;环境清静,免受下方商铺吵闹,摆脱了不得安寝的生活状态。
3.异地重建
汉正街“商居分离”社区重建的另一种类型就是迁出异地另建居民小区。这种模式虽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汉正街“商居混杂”的局面,还居民一个清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但是对于在汉正街生活了多年,甚至世代在此居住的一些老住户来说,搬迁从情感上来说是较难接受的。调查时,一些住户就表示:虽然房子是旧一点破一点,但大家都比较留恋此地,长期的居住习惯以及对此地环境的熟悉,让他们不大愿意另找他所,找一份新的工作,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对于一些年轻的住户来说,情感上的依恋就少些。一个青年女住户表示:自己社区的拆迁改造,如果像以前一样,可以拥有还建房,价格也适宜,不论还建房位置在哪里,只要不是太偏,都还能接受。当然,不管从情感上愿不愿意,汉正街社区居民迁出另建居民小区都是汉正街“商居分离”改造的重点,大部分居民都将不得不走上这条道路。毕竟就地重建社区这种类型在汉正街这种人多地狭的地方不可能成为主导方式,石码社区的空中花园模式也很难普及。
四 讨论与结论
社区重建并非简单的建筑工程,实质上是重建社区的社会性与公共性。何为社区的社会性呢?这里的社会性是相对于政治性与经济性而言的,就是说社区既不是一种政治性空间,也不是一种经济性空间;它不同于政治领域对权力的追求与分配,也不同于经济领域对利益的最大化追求。社区是一个社会领域,它遵循的是公平、正义、平等、互助等价值准则。何为社区的公共性?这里的公共性是相对于私域性或私人性而言的,就是说社区不是一个私人领域,而是一个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公共领域,在社区事务中不能认同片面的个人主义、专制独裁、单边主义、竞争对抗,而是遵循社区事务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民主协商、沟通交往、合作互助原则,强调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共同体的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7]
(一)市场价值与社区(会)价值:从和谐到分殊
汉正街从“商居混杂”到“商居分离”的历史给我们重演了“市场”与“社会”从同一到分离的关系史。“商居混杂”给汉正街社区生活带来的影响在表面上看来只是环境的拥挤、混乱、肮脏、喧闹等问题,实际上背后隐藏的是“市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冲突。市场价值以“目的—手段”的合理性为旨归,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遵循非人格化、形式化原则;社会价值以价值合理性为旨归,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关怀互助,遵循实质性原则。
如果不是市场价值的过度张扬,凌驾于社会价值之上,汉正街就不会在那么狭窄的区域里以加速度见缝插针地增加着商铺数量;不会不顾后果地在本已拥挤不堪的道路两旁乱搭乱建、摆摊设点。如果不是市场价值凌驾于社会价值之上,那么汉正街的工商户就不会无所顾忌地让小作坊的加工机器二十四小时不停歇地吵闹;就不会在深夜居民熟睡时肆无忌惮地上、下货将居民从梦中惊醒。这些在社会价值被尊重的时代被视为不合适、不道德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价值被无限推崇的时代就会被视为是市场经济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天经地义的行为。同样,如果不是市场价值凌驾于社会价值之上,汉正街也不会出现频率、密度惊人的偷盗、抢劫、行骗等社会治安问题。[8]
我们不否认上述行为在各个历史时期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但这些行为在这个时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愈演愈烈。汉正街的“商居混杂”格局并非出自今朝。在历史上,汉正街就是“商居混杂”的市场经营模式:临街铺面做生意,背街建筑住居民。很多人喜欢拿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与汉正街相比,但实际上汉正街从来就不是像义乌那样专门的、专业化的现代市场。汉正街在历史上从来就是跟市民生活融合在一起的、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市场色彩的市场。也正是这种市场与市民生活的水乳交融状态赋予了汉正街旺盛的生命力,使汉正街的历史绵延不绝达500余年之久,是市民和市民生活孕育了汉正街。试想,如果仅仅是在城市周边远离市区的地方找块空地专门建一个市场,这样的市场恐怕只有在当今市场价值泛滥的时代才能够存续下去,在传统社会,这样的市场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所以说,汉正街“商居混杂”的格局在历史上并未成为问题。改革开放后的汉正街延续和加重了“商居混杂”的局面,但是即使在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这种“商居混杂”状态也并未受到强烈挑战。然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就变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市场转型改变了中国的太多东西,汉正街的“商居混杂”模式在这个时间遭遇强有力的挑战不是偶然现象。这种转型从价值层面来说,就是对市场价值合法性的认定与张扬。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汉正街的市场与社区能够水乳交融地和谐相处,是因为彼时的市场价值还未凌驾于社会价值之上,经济交换关系还未成为全面主宰。那时人们虽然也关注经济交换关系和市场经济价值,但会将这种关系与价值置于社会的范畴之内;如果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做出过分的事情并因此而破坏了社会关系或社会价值,这样的行为就会受到社会谴责。[9]尽管此时的社会价值或社会习俗带有某种“去魅”之前的传统色彩,但它们对于限制经济交换关系的过度膨胀是有效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市场转型逐渐将市场经济价值推升至主导性价值。社会价值在强势的市场价值面前逐步退却,向市场价值妥协、屈服;人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以践踏一切社会关系与社会价值。在这种市场价值的主宰下,市场交换关系自然大举入侵社会交往关系。市场价值或市场交换关系对社会价值或社会交往关系的“殖民”,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汉正街的市场与社区的关系急剧恶化的根本原因。
(二)“商居分离”:逆滕尼斯过程
对“社区”的明确定义始于滕尼斯。滕尼斯将社区(community)(也译“共同体”)与社会视作人类两种基本的结合形式。“社区”(共同体)与“社会”在滕尼斯那里是纯粹社会学的两个基本概念,但同时也是对历史发展的理论概括,具有阶段论的涵义。他说:“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共同体的“整个发展方向是一步步迈近社会的”。因为这种阶段论的含义,学界认为滕尼斯将“社区”(共同体)与“社会”置于二元对立的境地。滕尼斯对“社区”与“社会”的划分固然有二元论的嫌疑,但是他对“社会”的批判和对“社区”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也能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在滕尼斯看来,当时的“社会”已是一个被“政治国家”和“市场经济”所侵蚀和殖民的充满权势和利欲熏心的社会。卡尔·博兰尼也认为,在19世纪资本主义确立之前,市场交换关系是“嵌入”社会交往关系的,国家与社会限制着市场交换关系的扩张,而到了19世纪以后,市场的扩张逐渐越过了国家与社会的束缚,并最终反过来“占领”了社会关系。
因此,虽然滕尼斯笔下作为人类基本结合形式的“社区”与我们现在所说的“社区”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滕尼斯对“社区”与“社会”的划分倒是可以用来解释本文所论的“市场”与“社区”的关系。
在滕尼斯的“社区”这种人类结合状态中,展现的是经济交换关系“嵌入”社会交往关系、经济价值从属于社会价值的图景;而在滕尼斯的“社会”这种人类结合状态中,展现的是经济交换关系控制社会交往关系、市场经济价值凌驾于社会价值的图景。西方国家自20世纪中叶以来的“社区重建”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从滕尼斯意义上的“社会”回归滕尼斯意义上的“社区”,重新发现“共同体”精神。这个过程也被一些学者称为“逆滕尼斯过程”。
汉正街的“商居混杂”从市场与社区的和谐相处到市场与社区的势同水火[10],也是一个从市场“嵌入”社会到市场控制社会的例子。可喜的是,我们现在终于重新发现“社会”(社区),汉正街的“商居分离”就是一个重新发现“社会”,或者说是回归社会的过程。自然,这时的“社会”已不再是此前那个“去魅”之前的社会,而是一个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和市场经济的公共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滕尼斯意义上的“社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汉正街“商居分离”的过程也是一个“逆滕尼斯过程”。
(三)市场与社区(会):分离与合作
正是在市场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史的意义上,本文认为汉正街的“商居分离”是中国当代社区重建的另一种模式。如果说将社区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是还社区以“社会性”与“公共性”的话,那么将社区从市场中分离出来也不仅仅是一个建筑工程或功能分区的问题,而主要是重建社区的“公共性”与“社会性”。当然,这种分离不是绝对的,就像有的学者认为社区和政府也可以建立相互合作的关系一样,社区和市场同样可以建立合作关系[11]。汉正街此前商居混杂的历史也告诉我们,市场和社区是能够和谐相处的。但前提是先要确立社区和市场分别为相对独立的,可以相互对话、谈判的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汉正街的“商居分离”要做的就是这个工作,然后再议这两个相对独立的不同主体间的合作。
就市场和社区合作的理想模式而言,目前我国提倡的商业示范社区或社区商业[12]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社区商业或商业示范社区的定位是“便民而不扰民”,虽然在社区内或周边布局商业网点,但这些商业网点要么规模受到控制,要么和社区保持适当的距离。布局在社区内的一般规模有限,并且经营服务项目和社区居民的生活直接相关;较大的商业中心则布局在社区之外,和社区保持适当的距离。在这种模式中,社区商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以“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宗旨,在此过程中商业发展也得到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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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万春,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社会学博士。本文原发表于《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在此有改动。
[2] 刘继同认为,改革开放前,国家、社区与市场的关系是依附关系,市场和社区(社会)依附在国家羽翼之下。文章在国家与市场、社区之间作了明确划分,并认为市场与社区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但未就市场与社区的异质性作出说明。
[3] 1984年,中国的城市改革破冰,但是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才正式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从1984年到1992年的经济体制就是我们熟知的“双轨制”。1980年,中国城市住房商品化改革拉开序幕,但是直到1998年,商品房才开始大规模取代单位福利分房成为中国城市住房的主要形态。从1980年到1998年的城市住房体制也构成了一个单位福利房和商品房并行的住房双轨制。经济体制双轨制和住房体制双轨制构成了双重双轨制。经济双轨制会导致工商业企业的空间规划布局的权宜性、局限性;住房双轨制会导致居民社区的空间规划布局的权宜性、局限性。
[4] 数据来自朱文尧主编,萧凯、傅万铭副主编《汉正街市场志》,武汉出版社,1997,第58、91、291页。
[5] 《中国汉正街报》第125期(总),汉正街电子商务平台,www.gohzj.com/news/read/newsid/604,2009年7月14日。
[6] 《启动第一条纯商业街建设——汉正街欲破百年“商居混杂”》,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口分局网页,http://www.qkgs.gov.cn/special/Detail.aspx?cid=47&id=469,2003年10月29日。
[7] 黄平、陈志刚认为,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有三个必要条件:第一是认同感,即社区成员间的相互信任;第二是安全感,即社区应该是一个能给人安全感的互助系统、情感系统;第三是凝聚力,即社区成员间的相互协作和照应。他们认为,“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作为整体的社区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所体现的整体属性,具有公共的性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性。”朱爱华也将参与、交往、协商、协作、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等因素作为共同体精神的要素。他所说的“共同体”精神其实就是指社区的“公共性”。
[8] 汉正街社区与市场的价值冲突并非个案。安徽黄山市屯溪老街由于商居混杂、流动人口多,邻里之间、商家与顾客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等问题突出,一些“小事情”引发的矛盾常常被“放大”和“激化”。
[9] 卡尔·博兰尼指出,在19世纪资本主义市场形成以前,一些限制性因素限定着市场的交换,“从社会学领域中的各个角度可以看出一些限制性的因素:习俗与法律、宗教与巫术都会产生同样的结果,也就是将交易的行为限于特定的个人和物品,特定的时间和场合。”
[10] 在汉正街有20多个居民社区,按常理说,这样一个全国有名的商业市场,应该对市场内的社区建设给予一些资助,或者如人们所说的搞一些“共建”合作。我们在调查之前就是这么假设的,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们对社区进行的调查表明,汉正街社区建设很少得到汉正街工商户的资助,“共建”合作凤毛麟角。这是否也能够说明汉正街“市场”与“社区”的关系并不融洽呢?
[11] 日本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认为:“社区和市场向来被认为是相互排他、相互竞争的制度。然而事实上它们是高度互补的。社区关系可以强化市场发展所必需的合约执行,同时市场发展及其伴随的竞争对阻止政治精英垄断社区资源也是必要的。”
[12] 社区商业“是一种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满足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的属地型商业”。社区商业最早于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出现,我国的社区商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目前提倡的商业示范社区就是为了促进这种社区商业的发展。在国外,社区商业往往采用内街式集中商业布局,这种商业布局与社区相对分离,对居民生活干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