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

过去几千年里,中国一直实行的是“反哺”式循环养老模式,即父母抚养子女,子女长大以后赡养父母。新中国建立后,在城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公务员实行了社会福利性养老模式,而在农村,到目前为止仍然延续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但是,家庭养老现在遇到了极大的挑战,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一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赡养需求增加;二是计划生育导致农村家庭小型化,子女养老负担加重;三是农村人均土地日益减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四是传统孝文化受到商业文化的冲击,农村青年的养老意识日益淡漠;五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入城市,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空巢老人”;六是养老金数额过低,还不足以保障老年人生活。因此,农村家庭养老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急需建立新的、更加适合的社会养老模式来代替家庭养老。

社会养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为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模式。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首先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计划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新农保”是针对农村养老问题专门提出的新型养老模式,是农村家庭养老的转变方向。实行三年以来,推进速度逐步加快,到2011年,已覆盖全国40%的地区。但是,“新农保”在实行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迫切需要政府健全、完善。

1.尽快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立法保障

为了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持续、稳定运行下去,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目标、原则、保障项目、基金筹措等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同时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与管理等相关配套法规,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全面、健康地发展。

2.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管理模式

尽管政府机构管理能够比市场管理有更高的效率,但是,市场化管理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能够帮助精简政府机构和职能,使得个人对自己的养老待遇有更大的责任,从而有助于创造一个竞争性更强的市场经济。

3.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养老基金的运营收益

投资收益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最重要的基金来源渠道,首先,政府应该聘请具有丰富投资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进行统一管理,让基金形成规模优势;其次,政府应采取多样化、分散化投资策略,创造更多的赢利渠道;最后,政府应建立规范、完善、科学的基金投资风险机制,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营。

4.加大对中西部等落后地区的支持

“新农保”还没有成熟,健全的制度体系还在摸索之中。中西部等落后地区由于财力较弱,没有能力支付必要的保费配套补贴,从而会影响新制度的实施。中央应该按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财政支持,以保证各地都能顺利实施新型农村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