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男子(科林·费尔斯主演同名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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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醒来时最先意识到的是“在”和“现在”。刚醒来的会继续躺着,盯着天花板发会儿呆,直到回过神来,意识到“我”,这才推演出“我在”“现在我在”这样的概念。接下来感受到的是“这里”,至少算一个消极的宽慰;因为在这个清晨,它发现这里就是自己该待的地方,一个被称为“家”的所在。

“现在”并不是简单的当下。“现在”还是一个冰冷的提醒,昨天之后又过了一整天,去年之后又过了一整年。每一个“现在”都被标上了日期,宣告以往那些“现在”都已过时,直到——或早或晚,也许会——不,是一定会到来的——最后一刻。

恐惧牵动着迷走神经。在正前方等着的是某种令人作呕的畏惧感。

与此同时,冷酷的纪律执行者——大脑皮层夺回中枢控制权,开始逐一测试其他部分:伸伸腿,弯弯腰,用力抓握一下指头。测完整个内部交互系统后,它下达了今天第一个综合指令:起床。

尽管拇指和左膝的风湿引发刺痛让它抽搐,幽门痉挛也让它有些恶心,躯体还是服从地把自己从床上支了起来,踉跄几步,赤裸着进了洗手间。先解放膀胱,再称一下体重,还是一百五十磅多点儿,枉费了在健身房吃的那么多苦!接着,它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看到的,与其说是张脸,不如说是困窘的真实写照。这就是它花了五十八年把自己弄得一团糟:迟钝、疲惫的眼神,粗糙的鼻子,下垂的嘴角让整张脸呈现出一副苦相,像被自身所产的毒素酸到了;面颊原本贴伏在肌肉上,现在也向下滑落;喉咙部位全是细褶子,松松地垂着。疲惫的表情属于那些已经累到绝望却绝无可能停下来的游泳或长跑运动员。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家伙会一直挣扎,撑到最后一秒。并非因为它是英雄,只是想不到其他选择。

更深地凝视镜子,就能在这张面孔里看到更多的脸:幼童的脸,少年的脸,青春焕发的脸,青春稍逝的脸——都还陈列着,像化石一样层层叠叠地保存下来;也像化石一样,是死的。它们向这个不断走向死亡的躯体传达着信息:看看我们——我们都已经死了——这有什么可怕的呢?

躯体回应说:但你们的死亡是逐步、轻缓的。我怕的是仓促。

躯体对着镜子看了又看。它微微张开双唇,开始用嘴来呼吸。直到大脑皮层不耐烦地命令它去洗漱、刮胡子、梳头。也不能裸着,得穿戴整齐,毕竟要出门,去到有其他人的世界,必须让人们能认出它。行为举止还得让别人能接受。

认可了对其他人还负有责任,它乖乖地洗了澡,刮了胡子,梳好了头发,甚至为在人群之中还保有一席之地而高兴。它知道其他人对自己的期待是怎样的。

它还知道自己的名字。它叫乔治。

穿戴整齐后,它就变成了“他”。虽然跟大家所要求的、准备认可的乔治或多或少还有点区别,但也基本变成了乔治。那些一大早给他电话的人,如果意识到自己是在跟一个不过四分之三的人类说话,估计会无所适从,甚至被吓到。当然,他们永远发现不了,因为他能在声音上近乎完美地模拟出他们熟悉的乔治。甚至夏洛特也分辨不出。只有两三次,一些还不够高明的细节被她察觉到,引得她在电话那头问:“乔,你还好吧?”

他穿过前厅,这个被他称为书房的地方,然后下了楼。楼梯有个转角,又窄又陡。下楼时手肘能同时碰到两边的扶手,即便像乔治这样不过五英尺八英寸的身材,还得低一下头才能通过。这是一座布局紧凑的小房子。他经常觉得自己被这房子的狭小所保护,几乎没留出让人觉得寂寞的空间。

话虽如此——

想想两个人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住在这座小房子里,在那个小炉子前肘碰肘地做饭,在窄窄的楼梯上互相挤着通过,在洗手间同一面小镜子前紧挨着刮胡子,时常推推搡搡,有意无意地撞在对方身上,有感伤,有挑衅,有尴尬,有不耐烦,有愤怒也有爱——想想他们在这一切背后留下的虽无形却深刻的痕迹!进厨房的过道被造得太窄。两个端着满盘子食物又急匆匆的人很容易在这里撞上。就在这里,每个早晨当乔治从楼梯上下来,都会突然感觉自己站在一处遽然撕裂的锯齿状边缘——当年的痕迹仿佛消失在塌方之下。也是在这里,他会稍作停留,带着一种病态的新鲜感,几乎像是第一次那样意识到:吉姆已经死了。死了。

他静静地呆站着,等一阵痉挛平息,其间最多像动物一样短促地咕哝一声。然后他走进厨房。这些晨起的痉挛太痛苦了,让人很难再为此多愁善感。痉挛过去,他只觉得如释重负,就像刚挨过了一波剧烈的绞痛。

今天的蚂蚁比平常多,排成纵队蜿蜒爬过地板,爬上水槽,威胁着放果酱和蜂蜜的柜子。他固执地用喷雾器消灭了它们,突然察觉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个顽固、恶毒的老家伙,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这些有益而可爱的小虫身上。在茶壶、平底锅、刀叉、瓶瓶罐罐这些在进化王国里连一席之地都没有的观众面前,生命正自相残杀。为什么?为什么?是某个宇宙中的敌人,某个大暴君,诱使我们与大自然的盟友敌对,与他治下其他受害者敌对,好让我们对他的存在视而不见吗?但当乔治转过这些念头时,唉,蚂蚁都已经死了。他用湿布擦拭干净,拿到水槽里冲了下去。

他给自己做了水波蛋,就着培根、吐司和咖啡,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享用。耳际响起的,是很多年前,幼时在英格兰,保姆教他唱的童谣:

水波蛋配吐司真正好吃——

(她的容颜仍清晰可见,灰色头发下面有小老鼠那样明亮的眼睛,身材矮胖,手里端着一个幼儿早餐托盘,因为刚爬完楼梯而气喘吁吁。她常抱怨这些台阶太陡,还叫它们“木头山峦”——这是他童年记忆里的一个奇幻表达。)

水波蛋配吐司真正好吃,

吃完一个保你还想再吃!

啊,儿时的欢愉里那些转瞬即逝的舒适让人心碎。乔治少爷在美美地享用着水波蛋。保姆注视着他,并不明白这个美好的小世界注定会被毁灭,还微笑着向他保证:一切都太平无虞!

和吉姆共进早餐曾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之一。他们往往在喝到第二杯或第三杯咖啡时聊得最起劲。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什么,他们就聊什么,当然也包括死亡,以及如果死里逃生,残存下来的那部分到底算什么。他们甚至讨论过即刻死亡和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之间相对的利弊。但乔治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吉姆的立场了。当时,这样的问题看起来太学术,很难被大家当真。

假设逝者真的能重访人间,假设勉强算是吉姆的某种东西能回来,看看乔治过得怎么样,这能让人满意吗?或者说这值得吗?最多不就是像一个外国观察者的短期访问,从自己自由的广阔天地,远远地,透过玻璃窥视一下房子里的人?那人孤独地坐在狭窄房间里,在小桌子前,卑微而滞重地吃着水波蛋,是个被终身监禁的囚徒。

客厅幽暗,房顶很低,窗子对面是整面墙的书架。这些书并没有让乔治变得更高贵、更优雅,或者真的更加睿智。他只是喜欢根据自己的情绪,聆听这本或那本书发出的声音。他在公开场合不得不以充满敬意的方式谈论这些书,私下里却无情地滥用它们:睡前助眠,让他不再把注意力放在滴答走着的钟上;帮他放松,挺过让人不得安宁的幽门痉挛;絮叨着为他赶走忧郁,还能刺激结肠的条件反射。

他现在就拿下来一本。罗斯金对他说道:

当你还是小学生时,你会喜欢气枪,来复枪和阿姆斯特朗机枪对你来说不过是做得更精细点而已。最糟糕的是,当你还是小男孩时,对你来说是游戏的,对麻雀来说并不是;而现在你觉得是游戏的,对英国小型鸟类来说并不是;如果面对的是黑鹰,你却会害怕朝它们开枪。如果我没说错的话。[1]

让人难以忍受的老罗斯金,留着他的大胡子,总是正确得无懈可击,疯狂又暴躁地讽刺着英国人——这是今天最合适的五分钟厕所读物。乔治感到一阵肠蠕动,带着惬意的紧迫感,他拿起书,疾步上楼去了洗手间。

坐在马桶上,他望向窗外。(从街对面能看到他的头和肩膀,但看不见他在做什么。)这是一个加州典型的灰色冬晨,不冷不热,太平洋的海雾弥漫着,天空低垂而柔软。海天连成一片,柔和而略带伤感的灰色一直铺陈到岸边。岸上棕榈树纹丝不动地站着,水雾凝结,从夹竹桃的叶子上滴下来。

这条小街叫香樟巷。也许是因为曾经长过一些香樟,但现在一棵也没有了。更有可能的是,从肮脏的洛杉矶市区和沉闷势利的帕萨迪纳跑来的逃避主义者先驱们因为这名字别致奇特而选了它。这些先驱在二十世纪初期来到这里,把这里当作他们的殖民地,把他们刷着灰泥的小平房和板壁支起来的矮棚子当作郊区的小别墅,给它们起了一些类似“水手舱”和“嗨翻屋”这样可爱的昵称;他们称街道为巷、道、径,以配合想要营造的那种森林般的感觉。他们理想的乌托邦是一个带有巴黎蒙马特尔高地气质的亚热带英国村庄:一个美好的小地方,在那儿你能随便画点什么、写点什么,更重要的是能开怀畅饮。他们自视为负隅顽抗者,在最后的战壕里抵抗二十世纪。从清晨到夜晚,他们为从那种城市特有的、能销蚀灵魂的商业环境里逃离而大声地赞美上帝。他们是波希米亚式的文化人,衣衫褴褛,却激昂而叛逆。他们不知疲倦地打探他人的动静,也无原则地宽容。他们打起来至少是用拳头、酒瓶或家具,而不会是靠律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很幸运,死在了时代大变局的前头。

大变局始于四十年代末,当二战老兵带着新娘从东部蜂拥而至时,他们都想在南边找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安家。而这块地方代表着当年他们出征太平洋时回头最后一瞥留下的乡愁。哪有比这里更适合生儿育女的地方呢?挨着山边,离沙滩步行不过五分钟,也没有交通主干道威胁到将来的孩子们。于是,这些曾经飘着私酿杜松子酒的臭味、回荡着哈特·克兰诗歌的小别墅,一幢接一幢都被喝可乐看电视的大军占领了。

毫无疑问,老兵们本可以很快适应这个先前波希米亚式的文艺乌托邦,其中一些甚至可以在宿醉的间隙开始绘画和写作。但夫人们从一开头就明确无误地警告过他们,生儿育女和波希米亚精神是无法兼容的。想要生儿育女,你得有工作,有贷款,有信用记录,有保险。在整个家庭的未来得到保障之前,你敢死下试试。

然后孩子就出现了,一个接一个。老旧的小学校变成了明亮通风的新大楼。海边简陋的集市扩建为一个大商场。香樟巷里还竖起了两块指示牌。一块警示说因为溪水污染,不要吃溪床上长的水芥菜。(早期的殖民者吃了好些年,乔治和吉姆也试过,吃起来味道不错,而且没引起什么不适。)另一块牌子——黄底上是邪恶的黑色剪影——写着:注意嬉戏的儿童。

当然,乔治和吉姆第一次来这边找房子时也看到了这块大牌子。因为对房子一见钟情,他们选择了视而不见。他们最喜欢的一点是,跨过溪水的小桥是唯一的进出通道;周围的树和后面林木茂密的陡峭崖壁让房子像在一片与世隔绝的林间空地上。乔治说:“刚好像是在我们自己的小岛上。”他们从齐脚踝深的悬铃木落叶(后来成了常年的麻烦)里跋涉进去,决定从那时起,爱这里所有的东西。从门口望进阴湿狭小的客厅,他们一致认为晚上生起炉火会很舒服。一大丛常青藤爬满了车库,半死不活的,让车库在视觉上膨胀了一倍。藤蔓下面,才是那间矮小的、为福特T型车修造的车库。吉姆觉得也就只能在里面养点宠物。他们的车肯定停不进来;还好,能停在小桥上。他们发现桥也有点儿往下塌的迹象。“噢,没关系,估计在我们有生之年塌不了。”吉姆说。

毫无疑问,在那个下午,邻居家的孩子们和乔治、吉姆对这所房子的印象是一样的。藤蔓丛生、神秘诡异的房子,正适合给旧故事书里那个卑劣的老妖怪做巢穴。而自从乔治开始独居以来,他发觉自己的暴力倾向在萌发生长,越来越像书里的怪物了。这是他天性里最不希望被吉姆看到的部分。当斯特伦克太太家的本尼和盖芬太太家的乔壮着胆子在小桥上冲过来冲过去时,他会隔着窗子,像疯子一样挥着胳臂大声叫骂。如果吉姆看到这一幕,他会说什么呢?(吉姆总是和这些孩子处得很好。他会让孩子们喂臭鼬和浣熊,让他们逗八哥说话。那时候孩子们也不会不经允许就到桥这头来。)

住对街的斯特伦克太太每次总是很尽责地喝止她的孩子们,让孩子们不要打扰乔治;告诉孩子们,他是个教授,必须很勤劳地工作。斯特伦克太太原本是电台歌手,为了斯特伦克家里的几个孩子——五男两女——而放弃了一切。她被日复一日繁琐的家务消磨得疲惫而温顺,放弃电台歌手之路也带给她丝丝忧郁。但即便是好脾气如她,也忍不住带着母亲溺爱的微笑来告知乔治,她最小的宝贝本尼自从被乔治赶出院子、从小桥一直赶到街尾后,直到现在提起乔治都直接用“那个男人”代称。她的话里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认同。而这件事原本起因于本尼拿锤子砸乔治家的大门。

乔治羞愧于这些叫骂,因为他并不是在装模作样。他是真的情绪失控,觉得丢脸,然后感到反胃。同时,他也察觉到孩子们是在故意招惹他,就是想看他这样的反应。如果他突然拒绝继续扮演怪物角色,孩子们也就没法激怒他,只能去找别的乐子。他们从来没想过,这到底是装腔作势的游戏,还是“怪物”真的讨厌他们。孩子们并不在乎他,只把他当神话里的一个角色。只有乔治自己在乎。差不多一个月前,他在街上买了一些糖分给孩子们,这一瞬间的软弱让他自己想起来都羞愧。孩子们收下糖时好奇而紧张地打量他,连谢谢都没说,也许正是在那一刻从他身上学到了蔑视他人的第一课。

与此同时,罗斯金已经完全失控。“品位是唯一的道德!”他咆哮着,指着乔治的鼻子。他越来越乏味了。没等他说完,乔治就合上书,用这种方式打断了他,仍坐在马桶上,往窗外望去。

早晨是宁静的。孩子们大都去了学校,离圣诞假期也还有几周。(想到圣诞,乔治感到一阵绝望的寒意。也许他要做点刺激的事,坐飞机去墨西哥城,喝他一个星期,换着酒吧撒野。“你不会的,永远做不到。”一个声音对他说,冷漠而厌倦。)

啊,本尼来了,手里拿着锤子。他在路边还没被收走的垃圾桶里搜寻,找出一个坏了的体重秤,洗手间里用的那种。乔治看到本尼开始狂吼着用锤子砸那个体重秤,假装自己是秤,正痛苦地尖叫。而以生了这个小家伙为荣的斯特伦克太太,曾经恶心得哆嗦着问吉姆,他怎么受得了去碰那些压根儿无害的王蛇宝宝!

本尼完成了对体重秤的谋杀,正站在那儿低头看着散落一地的零件,斯特伦克太太从屋里来到走廊上。“把它扔回去!”她对本尼说,“扔回垃圾桶!现在就扔回去!快!扔回去!扔回垃圾桶!”她的声音扬起,落下,有意地保持抑扬顿挫的节奏。她从来不吼她的孩子。她读遍了心理学书籍。她知道本尼正如期经历着比较有攻击性的阶段,这种行为再正常、健康不过了。她非常清楚整条街都能听见。这是她的权利,因为现在是亲子时间。当本尼终于把一些坏部件扔回垃圾桶,她吟唱般夸了句“好孩子!”,微笑着回了屋。

斯特伦克家和盖芬家中间有个空停车坪,三个年纪比本尼还小的孩子在那儿挖洞,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本尼逛过去捣乱。(他们两家的房子无遮无拦,面朝马路,乔治的“巢穴”则是侧对着马路,更隐秘,和他们的形成鲜明对比。)

在空停车坪巨大的老桉树下,本尼接手了挖掘行动。他脱下风衣,甩给小女孩拿着,然后在手上啐了一口,拿起铲子。他在模仿电视里那些掘宝人。小孩的日子无非由这样那样的模仿拼凑而成,刚会说话就开始学唱广告歌了。

就像斯特伦克先生的童子军领队活动让本尼厌烦一样,本尼挖个没完也让其中一个小男孩有点烦,男孩自己走开了,去点一个玩具加农炮。为这个加农炮,乔治才刚去恳求过斯特伦克太太,请她转告那个小男孩的妈妈,加农炮声让他抓狂。但斯特伦克太太并不打算干涉这自然的无政府状态。她微笑着,顾左右而言他地跟乔治说:“只要是孩子们欢快的噪音,我都听不到。”

斯特伦克太太统领下的亲子时间会持续到下午三四点,大孩子们从学校回来的时候。男孩和女孩混着组队回来,但一走到空地这儿,男孩会马上脱队,用打球来展示他们的男子气概。他们冲着彼此恶狠狠地大喊大叫,目空一切地踢着、跳着、抢着。如果球落到谁家院子里,他们会直接从花上踩过去,从花园假山上翻过去,冲上人家的露台,完全没想过要道歉。如果此时有车想通过这条小街,就必须靠边停下来,等他们放行。他们完全清楚自己有横行的权利。这时,妈妈们必须把小不点都关在屋里,以免受伤。姑娘们都坐在门廊上咯咯直笑,但目光总离不开男孩子们。只要能吸引男孩注意,再古怪的事她们都会做。比如科迪家的姑娘们,不停地给她们家的老黑色贵宾犬扇风,把它伺候得像尼罗河上的埃及艳后。即便如此,连她们自己的男朋友此刻也会无视她们:这并不是属于女生的时间。医生家俊俏阴柔的儿子是唯一还在跟她们彬彬有礼细声说话的男孩,他正试着给贵宾的卷毛系上蝴蝶结。

再接下来,男人们下班回家。这是男人的时间,孩子们也不再打球。花了一整天去向一个愚蠢轻浮的寡妇推销一栋房子,斯特伦克先生的神经已经不能再承受任何压力;在自己的泳池承建公司里紧张工作一整日,盖芬先生的脾气也有点阴晴不定。这些爸爸再也忍受不了任何噪音。(斯特伦克先生周日也会跟儿子们一起踢球,但这只是他的又一个体育教育项目,文雅而严肃,一点都不好玩。)

每个周末都有聚会。即便家庭作业还没做完,十几岁的孩子们也会被怂恿着出去玩,随便找谁去跳舞,因为成年人急需避开孩子们的耳目,好好放松一下。此时斯特伦克太太正和盖芬太太一起在厨房做沙拉,斯特伦克先生在露台上烤肉,盖芬先生推着装满酒瓶和调酒器的小推车穿过空停车坪,用海军陆战队的腔调兴高采烈地宣布:“马通尼[2]登场了!”

鸡尾酒也喝够了,笑也笑够了,令人侧目的黄段子也说过了,半遮半掩地捏了别人老婆的屁股,牛排和派也吃够了,两三个小时后,当姑娘们——斯特伦克太太们即便活到九十岁也会用这个词互相称呼——都在厨房收拾的时候,你会听到斯特伦克先生和其他男人们在露台上举着酒,大着舌头有说有笑。此刻,工作上的问题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他们又骄傲又开心。即便他们中最没出息的,也是美利坚乌托邦的合伙人之一,这可是世界上最宜居的王国。是的,斯特伦克先生和盖芬先生的的确确为他们的国度而骄傲。但为什么他们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粗,就像男孩探索未知的阴暗山洞时互相呼唤一样?他们知道自己在害怕吗?不知道。但他们其实害怕极了。

他们在怕什么?

他们怕那个潜藏在周围黑暗里的东西,怕它突然暴露在聚光灯下,变得无法忽视,无法搪塞。这个恶魔不符合他们的统计数据,这个蛇发女妖拒绝他们的整形手术,这个吸血鬼肆无忌惮、毫无教养地吸血,这个散发着恶臭的野兽拒绝他们的芳香剂,尽管他们希望它噤声,这个不能提及的东西仍然坚持说出自己的名字。

在所有的怪物里,乔治认为,他们最害怕的是小小的我。

乔治估计,如果让斯特伦克先生找一个词来定义乔治,他无疑会低吼出“酷儿”这个词。但想想毕竟已经是公元一九六二年,连斯特伦克这样的人也只能补充一句:只要这个家伙离我远远的,他干什么都不关我的事。从这样的表态来看,连心理学家也搞不清楚这世界上的斯特伦克先生们到底是怎么看待酷儿的。事实上,从斯特伦克先生大学时代身穿足球运动服的照片来看,他那时候也是很多人眼里的可人儿呢。

但乔治确信,斯特伦克太太对丈夫的观点不敢苟同,她熟知的是一种新的包容方式,心平气和地消除问题的技巧。铃铛和蜡烛早过时了,她靠的是心理学的书。她悠扬地吟诵这本书,以祛除乔治身上那些不可言说的部分。她吟诵着,没理由觉得厌恶,也不用去谴责。没有任何邪恶是有意为之的,一切都源于遗传、早期的经历(鄙视那些有占有欲的母亲和男女隔离的英国学校!)、被严重压抑的青春期,或是内分泌出了问题。我们周围就有这么一个不合时宜的人,他永远得不到生命里最美好的部分。我们应该同情他,而不是责怪。有的情况,如果发现得早,没准还能治疗。至于治不了的那些,唉,只能说太悲哀了;尤其当这种事发生在那些重要的人身上,我们都知道,这些人本可以为人类做出很多贡献。(即便这样的人天资聪颖,他们的才华也无一例外是被扭曲的。)所以我们应该更体谅,对吧,不管怎么说,曾经还有那么多希腊人。(不过还是有点差异,希腊人不过是异教徒,可不是精神病。)更进一步说,在某些时候,这种关系也几乎是美好的,特别是在其中一个已经死掉的情况下;如果两个都死掉就更理想了。

要是能为吉姆的死而伤感会让斯特伦克太太多么享受啊。但她并不知情,他们都不知情。事故发生在俄亥俄,洛杉矶的报纸并没有报道。乔治只是简要地告诉周围的人,说吉姆的父母多年未见儿子,劝他回家去跟他们一起住,而他最近这次回家探望父母之后,就留在了东部,不知道还要待多久。这绝对是事实。至于那些像魔鬼一样提醒着他的小动物,乔治立即把它们赶去了自己看不见的地方,想着它们还生活在这附近都让他受不了。所以当盖芬太太来问他要不要卖掉八哥的时候,他说要把这些鸟都给吉姆送过去。实际上是一个圣地亚哥商人带走了。

所以后来,当斯特伦克太太以及其他人问起,乔治就说他刚和吉姆联系过,吉姆在那边很好。渐渐地,问的人越来越少。他们其实没那么关心。

但是斯特伦克太太,你的书说得不对。乔治想说,按书上的说法,吉姆是我找来的一个替代物,来代替一个真实的儿子,真实的兄弟,真实的丈夫,真实的妻子。但吉姆不是任何人的替代物。任何人也代替不了吉姆。

乔治坐在马桶上,从他的巢穴往外望,看斯特伦克太太往垃圾桶里倒吸尘器袋子里的灰土。亲爱的斯特伦克太太,你的驱魔仪式失败了,乔治在心里对她说,那些不可言说的东西还在,就在你们中间。

该死,电话响了。

即便电话公司给你装了最长的线,电话还是不能引到洗手间里来。乔治只好起身,像套着麻袋赛跑一样,蹒跚着冲进书房。

“你好。”

“你好,是你吗,乔?”

“你好,夏莉。”

“呃,这个电话不会太早吧?”

“不会。”(天哪,她现在已经激怒他了。他连擦都没擦,就这么站在这里,内裤挂在脚踝上,难受得不行。但这该怎么怪她?你不得不承认,夏洛特有一种挑选最坏时机打电话来的洞察力和天赋。)

“你确定?”

“当然确定。我连早饭都吃完了。”

“我担心再等会儿,你就出发去学校了……我的天哪,我都没注意已经这么晚了,你难道还没出发?”

“今天我只有一堂课,十一点半才开始。我只有周一和周三才有早上的课。”(这些解释都带着一丝刻意强调的耐心。)

“对对对,没错!我真笨!老记不住!”

(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乔治知道她又有求于自己,但他不会主动说出来。她的浮躁莽撞惹恼了他。她凭什么认为自己应该清楚他在学校的所有日程?又是占有欲。如果她真认为自己该知道,为什么又老记混呢?)

“乔——”(低声下气地说。)“你今晚能不能空出来?”

“可能不行。不行。”(哪怕一秒钟之前,他都没法预计自己会怎么回答。是夏莉声音中的绝望让他下定决心,他今天没心情去听她哭。)

“噢——我知道了。我担心你可能没空。我知道的,临时邀请你。”(她的声音带着一点愕然,很轻柔,不抱什么希望。他站在那儿,以为能听到一声啜泣,但没有。黏腻和脚腕的束缚感越发明显,他的脸因内疚与这不适而皱成一团。)

“我猜到你不会有空——我是说——是很重要的事吧?”

“恐怕是的。”(愧疚感消失了。他开始有点烦她,不想听她唠叨。)

“我知道了……好的,没关系。”(她又振作起来。)“我再约你吧,好吗?就这几天?”

“当然可以。”(唉,既然她安分了,干吗不对她好一点呢?)“我打电话约你也行。”

(一阵沉默。)

“好的,再见,乔。”

“再见,夏莉。”

二十分钟后,正在门廊上给木槿花丛浇水的斯特伦克太太看着乔治把车从桥上倒了出来。(最近桥塌陷得越来越厉害,她指望着他会去修一下,不然孩子们可能会受伤。)当他转弯开到街上时,她对他挥挥手,乔治也挥手回应。

可怜的男人,一个人住在这儿,她心想。他看起来很和善嘛。

如今的洛杉矶高速路网让你五十分钟之内就能从海边开到圣托马斯州立大学。这真是一个奇迹,一个福祉。要知道,在慢吞吞的过去,你得耗上近两个小时从一个红灯挪到下一个红灯,龟速穿过市区到郊区去。

乔治甚至为这段高速感到某种爱国热情。他为这速度而骄傲,为它让人迷失,有时甚至让人慌不择路而骄傲。乔治爱高速,因为他能应对自如。能应对高速证明他还是个有用的社会成员。他还能接着混。

(像那些真有犯罪情结的人一样,乔治对法律法规、城市规章、条例甚至一些琐碎的规定过度敏感。想想有多少全民公敌因为忘了付停车费而落网!每次看着边境人员在他的护照上盖章,或是邮局柜台拿他的驾照来证明他的身份,他都忍不住窃喜自语:白痴,又被我骗了!)

今天上午,他会在这疯狂的、连宾虚[3]也会临阵脱逃的都市赛车道上再愚弄他们一次,像最好的车手那样频繁变换车道,在左侧快车道决不把速度降到八十迈以下,遇到紧跟自己的神经质年轻人,或是突然插到他前面的女人(都是因为进门时老让她们先走),也决不骂骂咧咧。摩托车上的警察什么也不会察觉,否则他们就会闪着红色的警铃让他驶出行车道靠边停,然后温和而坚定地护送他去某个光鲜有序的养老社区。在这种社区,年长(在我们国家,“老”已经成为一个骂人的词,几乎和“犹太佬”“黑鬼”一样)的居民安享晚年,人们教他们玩一种游戏,和儿时游戏别无二致,只不过换了个称谓,现在叫“康乐休闲”[4]。噢,别管那么多了,就让老家伙们去乱搞吧,只要他们还有那个功能;如果不能,就让他们无拘无束地沉溺在过家家般的情色游戏里。让他们去结婚,不管是八十、九十还是一百岁,管他呢。做什么无所谓,只要能让他们有事可忙,不至于出来到处晃,堵塞交通。

开上通向高速公路的匝道,马上要跟其他车“合流”时,乔治总会有些轻微的不适,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反复看后视镜也缓解不了,总莫名觉得一个没注意就会被追尾。下一刻,他汇入车流之后,这种感觉便消失了。他开上长长的缓坡,驶向路的顶点,朝圣费尔南多谷开去。

他正开着车,似乎进入自我催眠状态。他的面部放松,两肩下沉,身体松弛地陷进靠背里。接下来全靠条件反射:左脚探下去,平稳地踩着离合,右脚谨慎地给油。左手轻搭在方向盘上,右手移到变速杆处,精准地挂上高挡。双眼不紧不慢地看看路,看看后视镜,冷静地估计着前后的距离,和旁边车的距离……毕竟,这不是什么疯狂赛车——可能只有在旁观者和紧张的新手眼里才是。车流像一条大河,泛滥的洪水带着抚慰的力量朝河口奔涌。你只要让自己跟着走,就没什么好怕的;实际上,你会发现,在这水流里能感到一种慵懒和轻松。

突然,乔治身上发生了点什么新状况,他的脸紧绷,腮帮子的肌肉微微鼓了起来,嘴紧张地抽动,嘴唇抿成一条冷峻的线,眉间一紧。但与此同时,身体的其他部分还完美地保持着松弛状态。逐渐地,身体好像分离成单独的个体,成了一个冷漠的、几乎没有意志和个体意识的无名司机,成为肌肉协调运动的完美体现。他不会紧张,熟练而沉默,开着车送主人去上班。

乔治像个主人一样,放心地把车交给仆人驾驶,从而有空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当主仆二人开过山路顶端,周围车流依旧环绕,前方是一段下坡路,山谷里的房舍和花园一览无余。这些全都笼罩在一层褐色的薄雾之下;雾霭之上,耸立着荒芜的山峦。周遭的一切越来越难引起关注,他深深地潜入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他想干什么?

沙滩边上,矗立起一栋庞大而粗野的高楼。楼里有一百间公寓,主梁已经建好,工程还在继续。建成后,从山崖上的公园就看不到海景了。针对反对声浪,项目发言人回应说,这是社会进步之必然。言下之意是,如果有人愿意为了这海景每月花四百五十美元租他们的公寓,那些公园游客(包括乔治)哪有免费欣赏的道理?

本地报纸的一个编辑发起了反性变态(指的就是乔治这样的人)的活动。他宣称这样的人到处都是,以至于在酒吧、男士洗手间、公共图书馆,处处都能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场景。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有梅毒。他还说,现存的法律对这种人还是太宽大了。

最近某个参议员发表了一番演讲,宣称我们应该倾尽所有去进攻古巴,以免门罗主义被藐视,变得无足轻重。这名参议员并不否认这可能导致一场导弹大战。必须面对现实,不敢打仗就意味着忍受耻辱。我们要时刻准备好牺牲掉四分之三的人口(乔治也包括在内)。

乔治想到一个有趣的计划。如果能赶在租户搬进来之前,半夜潜入那栋公寓楼,偷偷在所有房间的每一面墙都喷上一种特制气味剂,这种气味剂刚开始几乎无法察觉,但味道会越来越浓烈,直到散发出腐尸的气味。他们会用尽各种科学方法试图去除臭味,却徒劳无功。等他们绝望地剥去家里的墙灰,拆掉木建部分,才会发现房梁都开始腐烂了。他们会像高棉人抛弃吴哥一样撤离,但臭味只会越来越浓,连马里布海滩都能闻到。最后,整栋建筑只能由戴着防毒面具的工人拆掉,粉碎后远远地倒到海里去……或者更可行的办法是去找一种能吞噬金属的病毒。相较于气味剂,这个计划的好处是只需要在建筑的某个点注射一些病毒,病毒就会把整栋楼的钢筋吞噬殆尽。等到租户都搬进去,举办盛大的暖房派对时,整栋大楼就会塌陷下沉,变成一团乱糟糟、软塌塌的意大利面。

接着是那个报纸编辑,乔治想到,最好玩的办法是把这个编辑和那些写文章反对性变态的特约撰稿人,甚至警察局长,还有刑警队[5]队长,以及那些站在神坛上支持反性变态活动的牧师们,全部绑去一个隐秘的地下影棚。在那儿稍加劝诱——毫无疑问,只要给他们看一下烧红的拨火棍和钳子就足够了,在这样强大的说服力下,他们会成对成群地表演各种性行为,还得表现得极其享受。然后把这部电影和剧照以最快速度发去各个影院。乔治的助手会麻醉引座员,这样保证灯是关着的,锁上出口,再制服放映员,打出“近期热映”标题后就开始播放电影。

至于那个参议员,怎么整治他才有意思呢——

不对。

(此时,乔治眉头紧蹙,比平时更强烈地抽搐了一下,嘴唇抿得像刀锋一样冷峻。)

不对。不应该是“有意思”。有些人本身就很没意思。所以也永远不要用“有意思”的办法去对付他们。他们只能听懂一种语言:暴力。

我们需要的是系统化的恐怖行动。为了有效运转,我们的组织需要至少五百个训练有素、死心塌地的杀手和施虐狂。组织首脑必须拟出一系列简单明了的目标,比如铲除那栋大楼,镇压那份报纸,逼那个参议员退位。然后这些任务会一个一个被执行,不管花多长时间,也不顾虑任何附带伤亡。每个任务里的首恶会先收到一封彬彬有礼的信,落款是“乔治叔叔”,告诉他们若想活命,必须限时完成信上交办的任务。还要告诉他们的是,乔治叔叔秉承连坐制度。

一旦过了最后期限,杀戮就开始了。对首恶的处决会比原计划拖延几周甚至几个月,给他反省的时间。与此同时,每天都给他点提醒。他的老婆会被绑架、被吊死,然后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会坐在卧室的椅子上等他下班回家。他们家孩子的脑袋,或是录有亲戚被折磨致死时惨叫的磁带,被放在纸箱子里快递给他。他朋友的房子可能在夜里被炸飞。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命悬一线。

组织向大家展示几次绝对威力之后,民众会逐步意识到,对乔治叔叔,只能毫不迟疑地服从。

乔治叔叔想要这些服从吗?他不是更希望有反抗吗,这样他才能一直杀杀杀——反正这些人都是社会的蛀虫,死得越多越好,不对吗?所有这些人,都要对吉姆的死负责,即便他们根本不知道吉姆的存在;他们的言语、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都促成了吉姆的死。当乔治想到这个层面时,吉姆已经无关紧要了。吉姆对他来说只是憎恨那四分之三的美国人的一个由头……乔治颌骨动了动,牙齿紧紧咬在一起,反反复复咀嚼着自己的恨意。

乔治真的恨这么多人吗?抑或他们都不过是憎恨的借口?那乔治的恨本质上是什么?恨不过是一种兴奋剂;毫无疑问,对他毒害甚深。愤怒、憎恶、怨气——这些都是中老年生活的活力之源。如果说他此时此刻正因恨而抓狂,那么他周围车里面起码六七个人都是这个状态。车流更慢了,下了坡,穿过桥,再上坡,过了中央车站……天哪!市中心这就到了!乔治茫然了片刻,从内心世界走出来,惊觉那个无名司机刚刚破了纪录,它从来没有自主地开出这么远。这也让人生出一个新困扰:这个意念中的司机是不是正逐渐变成独立个体?它是否正准备着接管乔治生活的更多领域?

现在不是为此烦恼的时候。再过十分钟,他们就要到学校了。十分钟以内,乔治必须成为乔治,那个大家命名、认识的乔治。他现在必须刻意让自己去考虑别人的想法,适应别人的情绪。他以一个老手的娴熟,飞快地给自己涂上一层精神油彩,成为他必须扮演的角色。

下了高速路开上圣托马斯大道,你马上回到了破败迟缓、昏昏欲睡的三十年代洛杉矶:尚未从大萧条里恢复元气,连给城市设施刷层新漆的钱也挤不出来。可这一切多么迷人啊!这一片全是陡峭的小山包,满满地危栖着一栋栋白色小屋,墙体和房顶水泥都裂着缝。电线和电话线像疯狂而绝望的翻绳游戏一样缠绕着,与其说丑陋,更显得古怪。墨西哥人住在这儿,所以有很多鲜花;黑人也住在这儿,所以很热闹。乔治并不愿意住在这里,邻居们的收音机和电视能吵上一整天。但乔治绝不会朝他们的孩子大吼大叫,因为他们不是敌人。如果他们能接受乔治,他们甚至有望成为盟友。他们从未出现在乔治叔叔血腥的幻想里。

圣托马斯州立大学就在高速路的另一侧。你过桥穿过高速路,就能走进这个拆了建、建了拆的工地。这边的小山包不是被整体推平,就是被推土机削去了脑袋,未修整的阶地将这一带切割得七零八落。一片接着一片的是低矮的宿舍公寓(统一被称为“家园”,据说是“新生活理念”),刚接通了污水管道和电线,就马上被投入使用。要说它们是整齐划一的简直就是诽谤,一些房顶是褐色,一些又是绿色,浴室的瓷砖颜色也五花八门。当然,这些片区还是有特色可言的,每一片都有自己的名字,那种地产经纪最容易想出来的名字:天境、宏景、格罗夫纳[6]高地。

整地、铲平、拖拽、锤砸,风暴的中心点就是这座大学校园:一座由砖石、玻璃和大窗户组建起来的干净的现代厂房,经过歇斯底里的赶工,已经建好了四分之三。(建筑噪音之大,在某些教室,学生根本听不见老师讲课。)等这个工厂全面投产,预计能吸纳两万名大学生。但不用十年,学校将需要容纳四万到五万人,届时这些建筑都会被推倒重建,再往上加高一倍。

极有可能的是,到那时,停车场会让校园与世隔绝。在不久的将来,当堵车成为常态,这个停车场就会被绝望的学生们停满车,变成一个密不透风的汽车森林。即便是现在,停车场已经占去校园一半面积,车停得满满的,你得开着车一圈一圈地绕,才能找到一个小小的车位。乔治今天很幸运,找到一个靠近他教室的车位。他把停车卡塞进读卡器(又提供了一个间接证据,证明他就是乔治)。停车杆带着机械的震颤升起来,他把车停了进去。

最近乔治在练习记住学生们的车。(他近期不断进行这类自我训练,比如记忆练习,或是尝试新的食谱,有时是下决心读一些极难读的“百部名著”,几乎都没能坚持下来。)今天,他很高兴认出了三辆车——还不包括那个意大利交换生的摩托车。交换生不知是因为勇气抑或土包子特有的疯狂,常常开着摩托在高速路上冲上冲下,以为自己还在威尼托大街[7]。破破烂烂、已经不那么白的福特轿车是汤姆·库葛曼的,车尾还印着“白慢公主”[8]。煤灰色的庞蒂亚克是一个夏威夷华裔男孩的,后窗还贴了张搞笑标贴:我唯一信奉的主义是抽象表现主义。但放在他身上,这个笑话就不好笑了,因为他就是一个抽象派画家。(也许还有更精妙的含义?)不管怎么说,这样一个有着柴郡猫式笑容、奶油般平滑肌肤,像猫一样整洁的人竟能画出那样阴暗浑浊的油画,还会有这么一辆脏兮兮的车。他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亚历山大·孟。打好了蜡、干净无瑕的猩红色名爵是巴迪·索伦森的,他个性狂野,有一双泪汪汪的眼睛,患白化病,是位篮球明星,戴着一枚“拒绝核弹”的胸章。乔治曾偶然看到巴迪在高速上狂飙而过,自顾自地笑着,仿佛毫不在意要带着这辆小坐浴盆般荒谬的车子私奔。

乔治已经到了。他丝毫不紧张。从车里出来时,他感到一股力量,那是对大戏开场的期待。他迈着轻快的步子经过音乐楼前的碎石子路,朝系办公室急切地走去。他现在全然是个演员;一个刚从化妆间出来的演员,正急着穿过满是道具、灯和工作人员的后台,准备亮相。他如同一个资深演员,冷静而坚定,先在办公室门口做了一个精确拿捏过的停顿,然后用一种明确清晰、应听众需要微妙调整过的英国口音,说出他的开场白:“早上好!”

三位按各自风格打扮的秘书,每个都是迷人老到的女演员,马上认出他来,一秒都不犹豫地回答:“早上好!”(这里包含着某种宗教意味,就跟在教堂的唱和一样;包含着基本的美国信条里被反复确认过的一个信念,那就是,永远都说“早上好”。即便有俄国人和他们的导弹,即便还有肉身的疾病和烦恼,早上总归是“好”的。当然,我们都知道,俄国人和那些烦恼都是想象出来的,不是吗?完全可以凭想象让它们消失。所以,早上可以调整成好的。非常棒,早上就是好。)

英文系每个老师都在这间办公室里拥有自己的“鸽子窝”,而每个“鸽子窝”都被文件塞满了。沟通的信念是多么狂热啊!哪怕最无足轻重的委员会里最鸡毛蒜皮的讨论都会被印成几百份通知到处散发。每件事都要通知到每个人。乔治扫了一眼这些通知,然后一整叠扔进了废纸篓,只留下一张由IBM打孔加密过的椭圆形卡片,这是某个可怜的混蛋学生的学生证。对,就是他的身份证明。假设乔治不按要求签个字再送还学籍办公室,而是直接撕掉,那么对圣托马斯州立大学来说,这个学生马上凭空消失了。他会变成学校里的透明人,想恢复身份必须克服千难万险,完成煞费苦心的赎罪仪式,填数不清的一式三联的表格,提供经过公证的、给IBM众神的宣誓书。

乔治在卡片上签了字,用两根指头稳稳拈住。他甚至不愿意碰这些东西,这上面的神秘符号来源于魔法,那种愚蠢却又强大而邪恶的魔法——电脑之神的魔法。这些神的信徒只有一个信条:我们不会有丝毫差错。魔法的神奇之处在于,一旦犯错(这其实是屡见不鲜的事),就固化这个错误,于是错就不再是错了……乔治捏着卡片的最边缘,把它递给了一个秘书。她会负责送去学籍办公室。秘书桌上放了一个指甲锉,乔治拿起来,作势要在卡片上再打一个孔,说:“我们试试那个老机器人能不能分辨出来。”姑娘脸上掠过一丝惊恐,然后笑了;一个挤出来的笑容。乔治暗中骂了句脏话。

带着良好的自我感觉,他离开教工办公室,朝学校餐厅走去。

他横穿过校园中心空地,周围环绕的是艺术楼、体育馆、科技楼和行政楼,新铺的草坪和欣欣向荣的小树。这些小树几年后应该能长得枝繁叶茂,提供怡人的树荫,但等到那时,校园又该翻新重建了。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雾气,直白地说就是“刺眼”。圣加布里埃尔山脉的群山为圣托马斯州立大学营造了一种高居安第斯高原的错觉,但能看清远山的日子并不多。今天一如平常,山下混乱的城市里升腾起恶心的黄色雾霾,遮蔽了山峦。

男男女女的学生们现在环绕着乔治,有的冲他走过来,有的在他前面穿梭来去,他们就像原材料,每天顺着高速公路传送带被运进这间大工厂。他们会被加工、打包,再送去市场。黑人、墨西哥人、犹太人、日本人、中国人、拉丁人、斯拉夫人、北欧人都有,黑头发的数量远远超过黄头发的。有的正急急忙忙赶去上课,有的在打情骂俏中闲逛,有的边走边激烈争论着什么,有的在自言自语背诵课上的内容,无一不被课业搅扰着。

他们自以为在这里干什么呢?好吧,这儿有个官方说法:为有工作有保险的未来做准备;在这样的未来之中,他们养育也会有工作有保险的下一代,如此循环。所有的职业规划师、所有的小册子都指出,如果自我投资在一些实在的职业技能培训上就能赚到大把的钱,比如临床药理,或者财会,以及海阔天空、机会众多的电子领域。然而,他们中还是有为数不少的一小部分人,在坚持写作诗歌、小说和话剧!虽因缺觉而昏昏沉沉,仍在上课或兼职的间隙争分夺秒地在纸上写写划划,甚至婚后也这样。就在擦洗操作间的时候,在邮局分拣邮件的时候,给婴儿冲奶粉的时候,煎汉堡肉饼的时候,他们的脑子已经被一些词句搅得糊里糊涂。就在他们被“必须如此”所奴役的间隙,那些疯狂的“或许可能”总在耳边怂恿着他们去生活,去理解,去感知。感知什么呢?那些伟大的奇迹!“地狱一季”[9],“长夜之行”[10],“智慧七柱”[11],“极乐之光”[12]。他们中有谁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吗?当然,也就一个吧。最多两三个,在这寻寻觅觅的几千人之中。

置身他们中间,乔治感到一阵眩晕。天哪,他们将何去何从?他们有什么机会?我该不该现在就大声喊出来,现在,就在这里,告诉他们未来是没有希望的?

乔治知道不能这样做。因为荒谬的是,尽管并不合格,他几乎不由自主地成了这个希望的象征。而且这希望并不虚幻。虽说如此,但乔治就像试图在马路上兜售标价只有五分钱的真钻石。只有极少数人能得到它,大多数匆忙赶路的人根本不会为它停下脚步,不敢去相信这样的钻石竟有可能是真的。

学校食堂外面贴着近期学生活动的海报:印第安女性之夜,金羊毛野餐,鸡尾酒舞会,市民社会会议,激光实战射击对决赛。这些圣托马斯部落广而告之的仪式项目没什么说服力,只有少数热心学生在推广。剩下的那些男孩女孩们虽然也愿意在这样那样的场合应付配合一下,但并没真把自己看作某个部落的一员。他们真正的共同点是那种紧迫感:得跟上节奏,得把三天前就该交的作业做完。每当乔治偷听他们聊天,内容总无非是什么搞砸了,或是担心教授布置一些完成不了的任务,或是冒险偷懒却躲过了惩罚。

餐厅挤满了人。乔治站在门口张望。他现在是属于学校的公共设施,迫不及待想被使用,想到自己正被浪费,他连一秒都不能忍。他走在桌子中间,带着试探性的笑容;那是一种四十瓦的微笑,但只要有需要,能立即换成一百五十瓦。

他看见拉斯·德雷尔了,松了一口气。德雷尔站起来招呼他,显然已守候多时。德雷尔一步步让自己成为乔治的助手、执行官和保镖。他是一个脸庞消瘦、棱角分明的年轻人,留着平头,戴一副无框眼镜。一件带点运动风的夏威夷衫,像是对周围那些运动衫的一种拘谨、害羞的妥协。敞开的领子呈V形,露出里面的贴身内衣,一如既往地如外科手术服般干净。德雷尔是一流的学者,类似的人物放在欧洲或许稍嫌无趣、冷淡。但德雷尔既不无趣也不冷淡,他有种不易察觉的幽默感,还有作为前海军陆战队员的坚韧不拔。他曾向乔治描述过他和他太太马里内特,以及他最好的朋友汤姆·库格尔曼夫妇,四个人一起度过的典型的一夜。“我和汤姆开始就《芬尼根守灵夜》争了起来,整个晚餐都没停。女士们觉得已经受够了听这些东西,就出门去看电影了。我们把盘子都洗好,差不多十点,但还在争,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我们从冰柜里拿了点啤酒到院子里去。汤姆正在建一个凉棚,顶还没装。他拉着我比引体向上,我们攀着门上方的横梁开始较量。我狂扫了他,十三比十一。”

这个故事令乔治很神往。不知为什么,感觉这像古希腊。

“早上好,拉斯。”

“早上好,先生。”他称呼乔治“先生”并非因为年龄差距。一旦他们结束这种准军事关系,他会毫不犹豫地开始叫“乔治”,甚至“乔”。

他们一起去咖啡机那儿,倒上满满一马克杯咖啡,在食品台选好甜甜圈。朝收银台走去时,德雷尔备好零钱赶在乔治前头:“让我来吧,先生。”

“总是你买单。”

德雷尔笑笑说:“自从我让马里内特去上班,我们还挺宽裕的。”

“她拿到那份教职了?”

“顺利拿到了。当然只是临时的。唯一的小麻烦是得提前一小时起床。”

“所以你得自己做早餐了?”

“哦,我没问题。能坚持到她找到一个近一点儿的工作,或者坚持到我让她怀上孩子。”他显然很享受跟乔治进行这种男人之间的交流。(他,乃至他们中任何一个,真的了解我吗?乔治很怀疑。也许吧。其实他们并不感兴趣。他们无意了解我的情感,我的内分泌,我脖子以下的任何部分。我不过是一个服务于他们的脑袋,装在盘子里端进教室,给他们讲课。)

“这倒提醒我了,”德雷尔说道,“马里内特让我问您,先生,您近期还有时间来我家做客吗?我们可以做点意大利面。没准汤姆可以把之前我跟您提过的那盒录像带也带来。就是他从伯克利大学拿到的视频录像,凯瑟琳·安·波特[13]朗诵自己的作品——”

“那很好啊,”乔治含糊而热情地说,抬头扫了一眼时钟,“我说,我们该走了吧。”

德雷尔丝毫没有因为乔治的含混而沮丧。没准他也没真想请乔治去家里吃饭,正如乔治没真想去一样。这一切不过是象征性的。马里内特让他来邀请,他照做了,然后乔治接受了第二次去他们家做客的邀请,一切都记录在案。这表明乔治属于很亲近的朋友,若干年后还能作为旧时老友被提起。是啊,德雷尔夫妇会尽忠职守地确保乔治在往昔这些无趣大师之中的地位。乔治能想象出九十年代某个夜晚的画面,那时德雷尔已经是中西部某所大学英文系系主任,马里内特的儿女们都已成年。一帮年轻教师带着太太们围着德雷尔博士和他太太,象征性地哄他们开心。德雷尔会开始怀旧的神游,带着含糊的微笑叽里咕噜讲着过去那些琐碎无聊的“传奇”。“传奇”里有乔治,有许许多多其他人,还有被他们篡改的发言。德雷尔的观众会象征性地对一切表示惊喜。马里内特则保持着永恒的微笑坐在一旁,用早已听过这一切的那第三只耳朵听着,同时祈祷十一点快些到来。而十一点一定会到。所有人都会同意,这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

在去教室的路上,德雷尔问乔治,怎么看待利维斯博士[14]对查理·斯诺[15]的评论。(在这沉睡谷[16]王国,这些遥远烦人的老东西和他们陈年的较量到现在还是热门新闻。)“这个嘛,首先……”乔治开了个头。

他们此刻正经过几个网球场。两个年轻人占用了其中一个,正在单打。阳光穿过雾霾,突然热辣起来,这两人几乎都脱光了。除了橡胶运动鞋,他们只穿了自行车手穿的那种短裤,非常短,而且贴身,勾勒出臀部和下体的轮廓。他们全神贯注于紧张的比赛,完全没意识到路过的人。你会觉得中间的网已经不存在了,赤裸的身体让他们看上去越来越接近,像拳击手一样,直接变成身体与身体的对峙。不过,如果此刻真有一场搏击,那会是实力悬殊的。左边的男孩个子小很多,也许是墨西哥人,黑头发,很俊俏,像猫,精悍,身体结实健壮,却又柔软而灵敏,步伐迅捷而优雅。身体是天然的深金棕色,胸口、小腹和大腿上有一些黑色的小卷毛。他打得又快又狠,有一种冷酷的控制力,回球时雪白的牙紧咬,一点笑容都没有。他快要赢了。他的对手,大个子金发男孩也意识到了这点,防守里带着令人感动的壮烈。他有一种性情温顺的美,气质高贵,但此刻他那古典的、乳白色大理石般的身体却成了一个障碍。球赛的规则限制了他的发挥。他正处于劣势,无望地战斗着。他应该扔掉无用的球拍,跳过网去,让那个残忍的金色小猫屈服于他大理石般的强力。没有,恰恰相反,金发男孩遵守了游戏规则,受其约束,宁愿接受失败和耻辱也不愿破坏它。于事无补的大个头和金发赋予他一丝古代骑士的气息。他会光明正大地奋战,像完美的运动员,顽抗到最后一场。难道这样的情况不会一直出现在他生命中吗?他如何能保证自己永远不卷入这种错误的游戏,在这种他没有天赋的游戏里对抗迅猛、聪明、无情的对手?

比赛残忍无情;但残忍中充满肉欲,撩拨得乔治亢奋不已。他惊喜地发现,最近一直消沉疲沓的各种感官都充满激情地期待得到回应。他由衷感激这一对年轻小兽所呈现出来的美。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曾在这一刻让乔治心驰神往,让生活变得不那么可恨——

德雷尔在说着:“先生,抱歉,我没跟上您的思路。当然,我能明白关于两种文化的部分——但,您是说您赞同利维斯博士的看法?”德雷尔对网球手们没有丁点儿兴趣,半侧着身背对球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乔治这颗会说话的头上。

显然乔治的头一直在说话。乔治有种挫败感。之前在高速上,无名司机开着车带他穿过市区时,他也有这种感觉。是的,他回想一下就知道这颗会说话的头有多大能耐,它能在深夜,当乔治喝多了觉得又累又无聊时,帮他熬过一场沉闷的派对。只要没人反驳,它能重放乔治那些最受欢迎的理论;而一旦有人反驳,它就会茫然无措。它还熟知乔治的那些最佳轶事,至少几十桩。但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里,在乔治随时要登上讲台的时候,它竟然能全面接管他的行动!有没有可能,会说话的头和无名司机已经串通好了?也许它们正谋划着合并?

“我们真的来不及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了,”他轻声跟德雷尔说,“不管怎样,我会再去查一下利维斯的讲稿。我估计家里还有他的那期《旁观者》……噢,对了,你读过梅勒那篇文章吗,差不多一个月前的,发表在《时尚先生》上,对吧?我很久没读到这么好的文章了……”

乔治上课的那间教室,长长的侧墙上有两扇门:一扇在前面,另一扇在教室后面。绝大多数学生会从后面的门进来,那绵羊般的顽固真让人生气;他们喜欢挤在一块儿,把前排的空椅子当路障,来对抗他们的老师。这个学期,班上学生数量只比教室容量少了一点点,晚到的学生只能一排一排往前坐。乔治暗自得意:到底还是有人坐到了第二排。至于绝大多数人都避之不及的第一排,乔治可以用来安排他的常规学员:拉斯·德雷尔,汤姆·库格尔曼,玛利亚修女,斯托塞尔先生,内塔·托里丝女士,肯尼·波特,路易丝·山口。

乔治从没和德雷尔或任何其他学生一起走进教室。一种根深蒂固的戏剧化天性禁止他这样做。他的办公室这时就起了作用:课前能退守在里头,上课时间到了,再来一次闪亮登场。他从不在办公室跟学生面谈,办公室是至少两个教员同事共用的,教玄学派诗歌的戈特利布博士几乎永远都在。乔治没法在明明有第三者在场还要装成两人独处的情况下跟人谈话。当戈特利布博士就坐在另一张桌旁听着,或者更可怕,假装没在听的时候,即便是“说实话,你对爱默生的看法如何?”这样无害的问题,听起来也有一种不得体的亲密;而像“你写的只是一些混杂的隐喻,根本没有任何内容”这样温和的批评,听起来也带着一种不必要的残忍。戈特利布博士显然没这么觉得。也许英国人才会有这种顾虑。

眼下,乔治甩掉德雷尔,进了办公室。办公室就在走廊对面。戈特利布竟然不在。乔治从百叶窗的横条间隙偷偷往外望,远远看到那两个男孩还在打网球。他咳了两声,看也不看地用手指拨弄着通讯录,再把一个半开着的空抽屉关上。随后他突然转身,从柜子里拿出手提包,离开办公室,穿过走廊进了教室前门。

按通常的标准看,他的入场似乎并没有什么戏剧效果。实际上这里面包含了一个精心策划的、极具戏剧效果的努力。乔治进来时,教室里的喧哗并没有停止。绝大多数学生还在闲聊。他们都看着他,等他给出一个哪怕非常轻微的信号,告诉他们开始上课。乔治逗弄着他们,拒绝给出这个信号,学生们似乎决心等不到信号就接着闲聊,气氛很微妙,而且越来越紧张。

与此同时,他站在那儿,像个魔术师一样,缓慢而刻意地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本书,放在讲台上,一边用眼睛扫视学生们的脸。他的嘴角上扬,露出一个轻微但明确的微笑。一些学生也还他以微笑。这种公然对峙让乔治极度振奋。他从这些笑容、这些年轻的眼睛里汲取了力量。对他来说,这就是一天里的巅峰时刻。他感受到智慧、活力、挑战、些许神秘,最重要的是:与众不同。他整洁的深色外套,他的白衬衣,还有领带(这教室里唯一一条领带),都与这些年轻男生彰显阳刚的休闲装束迥然相异。他们绝大多数都穿着运动鞋、无袜带的白羊毛袜,天冷了穿牛仔裤,天热时则穿短裤(那种紧贴大腿的百慕大短裤,更好看的短款被认为是不得体的)。如果实在太热,他们会卷起袖子,有时还挑衅般地把领口的扣子解开,露出卷曲的胸毛和圣克里斯托弗徽章[17]。他们看起来像随时能从学习状态转换到挖掘壕沟,甚至帮派火并。跟姑娘们比起来,他们几乎都是笨拙的愣头青。姑娘们已经淘汰了十来岁少女时代流行的七分裤、松垮邋遢的T恤和蓬松的发型。她们都已是成熟的女人,在教室穿得像在出席一场极尊贵的宴会。

今天早上,乔治注意到他前排的常规学员都到齐了。只有德雷尔和库格尔曼是应他要求,帮忙坐在前排填空,其余几个都各有自己的原因。乔治讲课时,德雷尔带着一种令人振奋的机敏注视着他,但乔治知道德雷尔并不是钦佩他的学识。对德雷尔来说,乔治永远都只是个学术上的外行,他的学位、学术背景都是英国的,所以是可疑的。但乔治依然是船长,是海明威笔下的那个老人,德雷尔通过维护乔治的权威性来维护自己正攀援而上的那个价值体系。所以他希望乔治充满智慧地征服那些外人,也就是说,教室里除了他以外的每一个人。有意思的是,德雷尔怀着问心无愧的绝对忠诚,却会随心所欲地在课堂上跟他的副官库格尔曼说悄悄话。每当这时,乔治都想停下来,听他们在怎样议论自己。乔治凭直觉就能确定德雷尔绝不会在课堂上讨论其他任何人,那太失礼了。

玛利亚修女来自一个天主教学社。她很快就能拿到文凭,自己也成为老师。毫无疑问,她是一个相当普通、缺乏想象力,却很勤奋的好姑娘。更无疑问的是,她坐前排是为了更好地集中注意力。没准她对那些男孩还有点兴趣,坐在前排能避免看到他们。绝大多数人在修女面前会手足无措,如此近距离地暴露在这位上帝的新娘和她死板僵化的中世纪道袍面前,乔治发觉自己越来越慌乱和戒备。像地狱军团里一个不情愿的征兵,他在极度文雅的冷战前线与这位天堂战士对峙着。在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里,他都加上了“修女”这个尊称,而这也许恰恰是她最不想要的。

斯托塞尔先生坐在前排是因为他中年、耳背,刚从欧洲过来,而且英语非常烂。

内塔·托里斯女士也是人到中年。看起来她选这门课仅仅是因为好奇,或是打发无聊时光。她有一张离异妇女的脸。她坐前排是因为她的兴趣点直白而蛮横地集中在乔治身上,大家眼里的那个乔治。与其说是听,她更像是在观赏他,甚至像是从他的手势、抑扬顿挫的语调和姿态所组成的类似布莱叶盲文的系统里进行间接的“阅读”。这种几乎要触及肌肤的审视伴随着一种母性的微笑;对托里斯女士来说,乔治真的只是一个小男孩,那么可爱。乔治很想挑她的刺,给她一个低分让她放弃这门课。唉,可惜他不能。托里斯女士观赏的同时也在听课,她能把乔治刚讲过的内容复述出来,一字不差。

肯尼·波特坐在前排是因为他就是别人口中有点不正常的那类人,老爱做与大多数人相反的事情,都不是原则性的事,也不具攻击性。也许他只是太懵懂,没注意到这个圣托马斯部落的礼节和风俗,反正他也懒得去遵守。他是一个高瘦的男孩,肩膀很宽,但有点驼背。金红色的头发,头不大,一双亮亮的蓝眼睛也不大。要不是那个鹰钩鼻,他算得上传统型帅哥。但这个鼻子也还不错,一个大而有幽默感的器官。

乔治发现自己一直留意着肯尼的一举一动,但这并不代表他把肯尼当作盟友。噢,不会——他永远不能冒险视肯尼为理所当然的盟友。有时乔治讲一个笑话,肯尼发出深沉而狂放的笑声,乔治会觉得他是在和自己一起笑。有时肯尼的笑声晚了片刻,乔治又会神经质地觉得肯尼不是被这个笑话逗笑,而是在笑这整个场景,笑这个国家的教育制度,笑所有把他们聚集在这个教室的那些经济的、政治的、精神上的力量。每当这时,乔治都疑心肯尼实际上是某种天才,已经领悟到生命或存在最本质的意义。(尽管你永远不会从他的期末论文中看出这一点。)话又说回来,也许肯尼只是心理年龄太小,是个有误导性魅力的蠢蛋。

路易丝·山口坐在肯尼旁边,因为他们是男女朋友,至少,他们几乎总混在一起。她冲乔治微笑的样子总让乔治疑心她和肯尼是不是在私下里拿他取乐,不过谁又能完全看透这些谜一样的亚洲人呢?亚历山大·孟也有谜一样的微笑,尽管他漂亮的脑袋里除了块状的油画颜料之外几乎空空如也。路易丝和亚历山大眼下就是这教室里最漂亮的人,他们的美是那种植物之美,看似跟虚荣、焦虑、成就全然无涉。

与此同时,张力在堆积。乔治继续对喧闹的学生们微笑着,继续他那了不起的、挑衅而戏剧性的沉默。整整四分钟之后,他的沉默终于战胜了他们。窃窃私语停止了。那些已经停下来的学生会制止还在说话的。乔治赢了,但这胜利只持续了片刻,因为他必须破除自己的噤声魔咒。现在他必须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显露自己平凡廉价的身份。整个课堂都得听他的,不管他是在说梦话、结巴,还是发出天使一样的声音,都无关紧要。这个课堂就得听乔治的,据加利福尼亚州赋予他的权力,学生必须屈服于他,学习他哪怕最愚蠢的傲慢和最不负责的任性;因为那么多有价值的线索都指向一个问题:我要如何取悦、逢迎,或哄骗这个坏脾气的老家伙给我打个高分?

是啊,唉,现在他不得不把美好的静默破坏殆尽。此刻他必须开讲。

“天鹅死于许多个夏天之后。”[18]

乔治带着戏剧性的和谐感和厚颜的怡然自得,把这句诗从舌尖一个字一个字地送出来,像在戏仿叶芝的朗诵。(他读到“死”字的时候给了一个重音,以补偿被阿道司·赫胥黎去掉的、原诗句开头的那个“and”。)在成功地让至少一部分人吃惊或尴尬之后,他环视教室,嘲讽地一笑,带着老师做派轻声说:“想必你们已经读过赫胥黎这本小说了,至少三周前我就布置了这个任务。”

他从眼角注意到巴迪·索伦森明显的诧异,这倒是意料之中。埃斯特尔·奥克斯福德那个愤愤不平的“你现在告诉我这个?”的耸肩更过分。埃斯特尔是他最聪明的学生之一。正因为聪明,显然,她比班上其他有色学生更介意自己的黑人身份;实际上,她有点过于敏感。乔治常怀疑,她一直疑心他在言行中暗藏了各种微妙的歧视。可能乔治布置这个作业任务时她的确不在场。可恶,他应该留意到这一点,课后再通知她的。他有点怕她,同时也挺喜欢她,但又为她惋惜。他很讨厌她对自己造成了这样的影响。

“好吧,”他尽力和蔼地说,“如果谁还没来得及读这本书,也没那么重要。只需要好好听今天课堂上讲的,然后去判断自己是否赞同。”

他看了看埃斯特尔,冲她一笑。她也还以微笑。这次就算没事儿了。

“当然,这部小说名字取自丁尼生的诗《提托诺斯》。既然说到这儿——有谁知道提托诺斯?”

沉默。他一个一个望过去。没有人知道。连德雷尔都不知道。天哪,这种情况太典型了!提托诺斯对他们无足轻重是因为这与他们的课题隔了两步。赫胥黎、丁尼生、提托诺斯。他们做好准备去了解丁尼生,但不会再往前走一步。这就是他们好奇心的终结之处。因为,从根本上说,他们完全不在乎——

“不会真的没人知道提托诺斯是谁吧?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查一下吗?好吧,那我建议你们每个人周末花点时间读读格雷夫斯的《希腊神话》,还有这首诗。我必须说的是,我不明白,如果你们连小说名字的含义都毫不关心,怎么能假装对这部小说感兴趣?”

刚发泄完,这次坏脾气的爆发马上让乔治惶恐起来。天哪,他正变得越来越恶劣。更糟糕的是,他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再爆发。他都来不及去约束自己。眼下,他只能面带羞愧地把视线抬高,盯着对面的墙,以避开学生们的目光,尤其是肯尼·波特的。

“好吧,从头说起,阿佛洛狄忒有一次撞见她的情人阿瑞斯和黎明女神厄俄斯一起在床上。(既然碰到了这些神话人物,最好把他们都查一查。)阿佛洛狄忒当然非常愤怒,她诅咒黎明女神只能为英俊的凡间少年而疯狂——让她不能再纠缠别人的神。”(乔治讲到这里时听到一阵窃笑,终于放心了;他还担心刚才的斥责和恼怒会触怒他们。)他视线还没放下来,话声带笑,继续道:“黎明女神非常尴尬,但发现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所以开始从人间绑架、引诱少年。提托诺斯就是其中一个。事实上,她把他的兄弟伽倪墨得斯也一起带走了,算是有个伴。”(这次笑声更大了,而且来自教室几个区域。)“不幸的是,宙斯看到了伽倪墨得斯,并疯狂地爱上了他。”(要是玛利亚修女被吓着,就太糟糕了。不过乔治没看她,而是看着沃利·布赖恩特。他对沃利更有把握,而且确信他正兴奋得坐立不安。)“而得知自己必须放弃伽倪墨得斯时,黎明女神厄俄斯要求宙斯,作为交换条件,要让提托诺斯长生不老。宙斯说,当然,有何不可呢?然后帮她实现了这个愿望。但厄俄斯太傻了,她忘了要求宙斯同时赐予提托诺斯永远年轻的容貌。顺便说一下,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月神塞勒涅就给她的男朋友恩底弥翁做了很好的安排。唯一的麻烦是,月神什么都不要,只想接吻,而恩底弥翁还有其他想法。于是月神赐予他永恒的睡眠,让他安静。即便能永葆美貌,这样也未免无聊,都不能醒来照照镜子。”(几乎每个人都笑了,是的,连玛利亚修女也笑了。乔治朝他们微笑。他确实讨厌任何不愉快。)“刚才讲到哪儿了?噢,对了,可怜的提托诺斯最后变成一个遭人厌的老头,永远死不了。”(哄堂大笑。)“至于厄俄斯,带着女神特有的无情,厌倦了提托诺斯,把他关了起来。然后他越来越疯癫,声音也越来越尖利,直到某一天,突然变成了一只蝉。”

讲这个故事算是一个可悲而虚弱的补救措施。乔治并没期待这能管用,而且的确没起到作用。斯托塞尔先生因为没听懂,有点抓狂,正绝望地跟德雷尔耳语,恳请他帮忙。德雷尔悄声为他解释,解释又引起更多误解。最后斯托塞尔先生终于听懂了,嘴里念着:“这样啊——一只蝉!”[19]语气带着责备,意思是乔治以及所有英裔美国人都读错了这个单词。然而此刻乔治换了一种态度,接着讲课。他不再惯着他们、取悦他们,而是简洁明了、有权威地陈述。这是一个法官的声音,做总结、指示陪审团。

“赫胥黎选这个书名的大体意图非常清楚。你们需要自问的是,书名跟小说故事在细节上到底有多贴合。举个例子,吉尼斯特五世伯爵可以被看作是提托诺斯的对应人物,他最终变成一只猴子,就像提托诺斯变成一只虫子。那么乔·斯托伊特呢?奥维斯波医生呢?与其说是宙斯,他更像歌德笔下的恶魔靡非斯托非勒斯。那么谁又是黎明女神厄俄斯呢?肯定不是弗吉尼亚·莫西珀。起码我能确定一件事,她起得不够早。”没人听懂这个笑话。尽管乔治经历过太多这种状况,他还是时不时抛出类似的笑话,用英式幽默咕哝着讲出来。带着无人喝彩导致的恼怒,他用盛气凌人的语气接着说:“在我们继续往下讲之前,你们得想清楚,这部小说的主题到底是什么。”

他们把剩下的一个小时都花在想清楚主题上。

刚开始是一片沉默,一如既往。学生们继续坐着,盯着“主题”这个语义丰富的词发呆。“主题”是什么?或者说,乔治到底想让他们说什么呢?只要乔治喜欢,他们可以把这本小说的主题说成任何东西。这是因为,抛开他们所受的学术训练,他们在内心深处依然把归纳“主题”当作一个复杂累人的游戏。至于那些把探寻“主题”的本领培养成第二天性的少数学生,梦想某天能自己写一本关于福克纳、詹姆斯或康拉德“主题”的书,力证之前所有讨论这些作家主题的书都空洞无物——他们现在还不打算开口,他们在等待时机,直到能像神探般闪亮登场,再抛出赫胥黎罪案的解决办法。现在且让小喽啰们扑腾吧。先把水搅浑了再说。

水顺理成章地就被亚历山大·孟给搅浑了。当然,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不傻。作为一个抽象派画家,任何具象的事物都只能被视为小儿科,这或许就是他人生哲学的一部分。如果是个白种人,没准会对此态度激进,但亚历山大不会。带着漂亮的中国式笑容,他说:“故事是关于一个富人,因为觉得自己太老、配不上他喜欢的姑娘而妒忌不已,他认为跟姑娘登对的是一个年轻人,其实并不是。年轻人并没这个指望,因为姑娘跟医生已经勾搭上了。富人开枪错杀了年轻人,而医生帮他们掩盖了此事,并和他们一起去英国,寻找那个在地窖里跟女人乱搞的伯爵。”

哄堂大笑。乔治大度地笑着说:“你忘了波德基先生和普若特先生。他们怎么样呢?”

“波德基?噢,对了,就是他发现了伯爵一直在吃那些诡异的鱼……”

“是鲤鱼。”

“对对对……至于普若特——”亚历山大笑着挠挠头,装傻充愣地说,“很抱歉,先生。您得原谅我。为了想那个猫的问题,我昨晚差不多两点半才上床睡觉。天,我实在搞不懂这些东西。”

更多笑声。亚历山大完成了他的使命。他极具魅力地为平庸之辈做了辩护。现在可以畅所欲言,审讯得以继续。

以下就是一些学生的心得:

普若特先生不应该说自我是虚幻的,这证明他对人性毫无信念。

这部小说是无趣而抽象的神秘主义产物。不管怎么说,我们要永生做什么呢?

这部小说很高明,但太愤世嫉俗。赫胥黎应该在人间温情上花更多笔墨。

这部小说是极好的精神布道。它教导我们不应该去刺探人生神秘的一面。我们不应该拿永生开玩笑。

赫胥黎是极度荒诞的。他想清除所有人类,为动物和灵魂打造一个更安全的世界。

如果因为邪恶发生在时间里,就说时间本身是邪恶的,这就像恰好因为大海里有鱼,就说大海就是鱼本身。

普若特先生没有性生活。这一点就让角色缺乏说服力。

波德基先生的性生活缺乏说服力。

普若特先生是一个杰斐逊式的民主派,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一个布尔什维克,一个典型的约翰·伯奇派[20]。

普若特先生是个逃避主义者。这一点在他与皮特关于西班牙内战的对话中清楚地表现出来。皮特在被普若特先生洗脑之前一直是个好人,他精神崩溃以后开始信仰上帝。

赫胥黎绝对懂女人。送给弗吉尼亚一辆玫瑰红的摩托车真是神来之笔。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乔治微笑着站在那儿,没怎么说话,让学生们尽情高谈阔论。他把守着这部小说,像嘉年华摊位上的服务员,鼓励游客对着靶子又扔又砸。多么美好而单纯的乐趣啊。但还是有一些必须维护的基本规则。当有人把话题引到墨斯卡灵和麦角酸[21],暗指赫胥黎先生基本就是一个瘾君子时,乔治断然反驳了他。有人小心翼翼地试图把它变成一部真人真事小说——有没有可能某个声名狼藉的女士与乔·斯托伊特枪杀皮特之间存在隐秘的联系,乔治告诉他绝不可能,那个童话般的猜想早在三十年代就不攻自破了。

终于冒出个乔治一直期待的问题。果然,是由迈伦·赫希提出来的,他总在坚持不懈地诘问着非犹太人。“先生,在第七十九页,普若特先生说《圣经》里最愚蠢的一句话是‘他们无故地恨我’[22]。他的意思是说纳粹仇恨犹太人是正当的吗?赫胥黎是反犹主义者吗?”

乔治深吸一口气。“不是。”他温和地回答。

整个课堂为迈伦的直言不讳而沸腾,接着,应学生期待沉默片刻后,乔治大声而严厉地强调了一次:“不是——”

“赫胥黎先生不是反犹主义者。纳粹仇恨犹太人也不是正当的。但他们仇恨犹太人并非无缘无故。没有人的仇恨是凭空产生的。”

“听着,让我们先把犹太人放一边,好吗?不管你是什么态度,现在已经没办法客观地讨论犹太人了。可能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都不行。让我们以其他少数族群为例来思考这个问题,任何少数群体都行,你们选,只要是群体数量小,而且没有被组织起来,没有任何协会肯为之辩护的那群人——”

乔治望了望沃利·布赖恩特,眼神深邃、明亮,传达着:我跟你同一战线,少数派小姐妹。沃利很胖,脸色蜡黄,他把波浪般的鬈发梳得一丝不乱,指甲打磨得齐整光亮,眉毛也偷偷修过,但花在身上的这些心思反而让他不那么迷人了。显然,他看懂了乔治的眼神。他窘迫不已。没关系!乔治现在要给他上一堂永生难忘的课,让他开始关注自己羞怯的灵魂,给他扔掉指甲锉、直面生命真相的勇气——

“来,我们举个例子。有雀斑的人在没有雀斑的人面前并不觉得自己是少数群体。在我们今天的语境里,他们的确不是少数群体。为什么呢?因为少数群体只有在对多数群体构成威胁时才被视为少数群体,无论这个威胁是真的还是假想的。然而没有任何威胁是完全凭空想象出来的。有人不同意这一点吗?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自问:如果这个少数群体一夜之间变成多数群体,会怎样?你懂我的意思吗?如果不懂——再琢磨一下!”

“好了,接着自由派就站出来了——我猜教室里的各位也是自由派——他们会说:‘少数群体也是人,跟我们一样的人。’当然,少数群体也是人,普通人,不是天使。当然,他们跟我们一样——但又不完全一样;这就是自由派的歇斯底里,再熟悉不过了,在这种形势下,你开始自欺欺人,让自己相信真的看不出黑人和瑞典人之间有任何区别——”(为什么,噢,为什么乔治不敢说“埃丝特尔·奥克斯福德和巴迪·索伦森之间”呢?也许,如果他敢,会引发一阵原子弹爆发般的大笑,大家会互相拥抱,天国会降临,就在278教室。但话说回来,也许不至于。)

“所以,让我们面对现实,少数群体是那些可能跟我们长得不同、行为举止不同、想法不同的人们,有我们所没有的缺点。我们可能不喜欢他们的外表和行为方式,我们可能厌恶他们的缺点。与其把真实感受和伪自由派的多愁善感搅和在一起,还不如承认就是不喜欢,就是仇视。如果我们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感受,我们就有了安全阀;有了这个安全阀,我们对少数群体进行迫害的可能性反而会降低……但我知道这个理论现在并不流行。我们都在尽力让自己相信,如果对一个东西忽视得够久,它就会消失不见——”

“我说到哪儿了?噢,对……好吧,现在假设少数群体真的受到了迫害,别管因为什么,政治、经济、心理学上的原因——总会有一个原因,别管多离谱,这就是我的观点。当然,我相信大家都能认可,迫害本身永远是错的。但更糟糕的情况是,我们陷入了另一个自由派邪说。按自由派的说法,只因为实施迫害的多数派是卑劣的,那么被迫害的少数群体就一定是纯洁无瑕的。你能看出这其中的荒谬吗?那如何防止不好的人被更坏的人迫害?难道竞技场里牺牲的基督徒都是圣人吗?”

“我再告诉你们一件事。少数群体有自己的侵略性。它会刺激多数派来攻击自己。它仇视多数派——并非毫无缘由,我向你保证。它甚至仇视其他少数群体,因为所有的少数群体都在竞争——所有的少数群体都在声称自己境遇最凄惨,冤屈最深重。他们越仇恨,就遭到越多迫害,自己也就变得越卑鄙。你们认为人在被爱时会变得卑鄙吗?你们知道不会。那么当人被厌恶的时候,凭什么会变得友好?当你被迫害时,你会恨发生在你身上的一切,你会恨所有导致这一切发生的人,你就活在一个仇恨的世界里。为什么?因为你就算遇到了爱,也认不出来!你会怀疑爱。你会以为这背后总有点什么——某种动机——诡计——”

讲到这里,乔治已经不知道自己证明了什么,推翻了什么,在为哪一边辩护,甚至到底在说什么。然而这些肺腑之言还是脱口而出。不管有没有道理,他真心认可每句话。他把它们像鞭子一样挥出去,去把沃利抽醒,还有埃丝特尔和迈伦,以及在座的每一个人。既然他现在还有听众,那就大家都听好了——

沃利看上去还是很窘迫——但不是因为鞭笞,也不是因为醒悟。现在,乔治发觉沃利的目光不再停留在他身上,而是移到上方,他身后的某个点,他头上方的墙上……现在,就在他快速扫了一眼教室时,他声音在发颤,势头在减弱,他看到其他学生的眼睛也都看着上方,盯着那个该死的钟。他不必回头就知道肯定已经超时了。他冷不丁地打住,告诉学生:“我们下周一再继续讨论。”学生们不约而同,立刻站起来,收起书,开始叽叽喳喳。

好吧,你还指望什么呢?他们没办法不急,绝大多数人还得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赶到别的地方。尽管如此,乔治还是被激怒了。太久了,他都不记得上一次像这样,在一堂课结束的时候忘了时间,畅快地直抒胸臆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多丢脸啊!这个充满激情的傻教授,不顾时间地唠叨个没完,学生们肯定在下面哀叹着:“他又发作了!”就在这一瞬间,乔治痛恨他们,恨他们急匆匆拥出教室时那种无礼轻慢的漠不关心。再一次,钻石被以五分钱的价格公开兜售,而学生们只是耸耸肩,咧嘴笑着转过身去,以为这个叫卖的老家伙疯了。

所以他对那三个逗留在后面想提问的学生格外和蔼地笑了笑。但玛利亚修女只是想知道,乔治在出期末考试题目时,会不会要求他们把赫胥黎这本小说里提及的书都读一遍。乔治想,要是回答她“是,还包括《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那就太好玩了。他当然没这么说。相反,他保证不会。她开心地走了,肩上的学术重担又轻了许多。

接下来是巴迪·索伦森,他只是来表达歉意的。“很抱歉,先生,我没有提前读赫胥黎,因为我以为您会带着我们先过一遍。”这是纯粹的愚蠢还是狡猾?乔治实在懒得去分辨。“拒绝核弹!”他看着巴迪胸前的徽章念道。巴迪高兴地笑了,学着乔治的语气说:“对,先生,绝对的!”

内塔·托里斯女士想知道,赫胥黎先生是否以一个真实存在的英国村庄为原型写出了他的古尼斯特。乔治不知该怎么回答,他只能告诉托里斯女士,在最后一章里,当奥维斯波、斯托伊特和埃丝特尔去找五世伯爵的时候,他们应该是从伦敦开车出发,往西南方向走的。所以,古尼斯特的原型很有可能在汉普郡或苏塞克斯郡的某处……但他逐渐意识到,托里斯女士的问题只是一个幌子。她想引出的话题是英格兰,想告诉乔治她十年前曾在英格兰度过了永生难忘的三周。除了绝大多数时间在苏格兰之外,剩下的一点时间都在伦敦。“每当你对我们说话时,”她狂热地盯着乔治的脸,“我就会一直想起那美妙的口音。像音乐一样悦耳。”(乔治非常想问她,她想起的到底是哪种口音,是伦敦东区的还是高尔伯斯区[23]的?)接着托里斯女士又想知道乔治的出生地,他告诉她了,而她从没听说过。他趁她受挫的短暂空当,赶忙结束了这次“闲话家常”。

乔治的办公室终于又派上了用场。为了避开托里斯女士,他躲进办公室。而戈特利布博士也在里头。

戈特利布正为收到英格兰寄过来的一本关于弗朗西斯·夸尔斯[24]的新书而激动不已,书的作者是一位牛津大学的老师。关于夸尔斯,戈特利布懂的一点也不比牛津这位老师少。但这位老师背后耸立着的权威是牛津大学,彻底震慑住了出生在芝加哥某贫民区的可怜的小戈特利布。“这让你意识到,”他说,“想要做这个研究,就得有一定的背景!”乔治有点伤感,也有点低落;因为很明显,戈特利布对生命别无所求,最大的愿望是成为那个可悲的牛津教员,学习写那些充满恶意、轻浮琐碎、抠抠搜搜的酸文假醋文章。

把书拿在手里,带着恰当的敬意翻了两页,乔治决定去吃点什么。从楼里走出来时,他最先认出的熟面孔是肯尼·波特和路易丝·山口。他们坐在草地上,一棵新栽的小树下。可能是最小的一棵树,只有十来片叶子;坐在下面显得很傻,不过这可能正是肯尼选那儿的原因。他和路易丝看起来像两个在玩游戏的孩子,假装自己被困在南太平洋某个珊瑚礁上。想到这里,乔治不禁对他们笑了笑。他们也对乔治微笑,路易丝笑出了声,是那种日式的精巧娇羞。乔治像艘汽船安静地贴着他们的岛礁而过,并没有停留。路易丝可能也有同感,她纤细的手腕和小手以迷人精致的姿势欢快地向他挥别,正像挥别汽船那样。肯尼也挥手了,但估计他并不知道汽船和岛礁的故事,只是在模仿路易丝。尽管如此,他们的挥手让乔治心情舒畅。他也向他们招手。老旧的汽船与年轻的漂流者们交换着信号——并非求救信号。他们彼此尊重对方的隐私,只希望互相问个好,没想有什么瓜葛。乔治又一次感觉时光变得美好了,和那两个网球手起到的效果一样。但这一次他的心里没有任何波澜,而是平静和喜悦。乔治朝学校餐厅走去,自顾自微笑,甚至没想回头看。

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叫了一声“先生”。他回过头,是肯尼。肯尼穿着胶底运动鞋,悄无声息地追了上来。乔治估计他会问点什么,比如下堂课会读哪本书,然后就走掉。然而肯尼放慢脚步,走在他旁边,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我要去一趟书店。”他并没有问乔治是不是要去书店,乔治也没告诉他自己本来没打算去书店。

“先生,你试过墨斯卡灵吗?”

“试过一次。在纽约。大概是八年前。当时还没有法规说不让销售,我直接去药店订了些。他们当时都没听过这种东西,但几天后还是给我找了点儿。”

“然后你有没有看到什么——神秘幻象之类的?”

“没有,没有看得清的影像。刚开始觉得有点像晕船。不严重。当然也有点害怕。像杰基尔博士[25]第一次服药之后感受到的那样,某些颜色会变鲜亮,凸显出来。你会奇怪为什么其他人都没发觉。我记得自己看到一位女士的红色钱包放在餐厅里一张桌子上——当时觉得这就是一个公众丑闻!每个人的脸都变得像漫画,我是说,你大概能看出画的是什么,但画得很简陋。这个人虚荣得不行;那个人紧张得要吐;还有一个人正摩拳擦掌地准备挑事儿。然后你会看到极少数非常漂亮的人,就因为他们对任何事情既不紧张兮兮也不咄咄逼人,他们会顺其自然……噢,世界万物都变得越来越立体,窗帘变得厚重,有雕塑般的质感,木头也纹理毕现,花花草草明显活了过来。我记得有一盆紫罗兰,它们没在动,但我知道它们能动起来;每一朵都像一条蛇,下身盘起,上身直立着一动不动……然后,等药效都发作出来,你会觉得房间的每面墙以及你周围每一件东西都开始呼吸;每件木器的纹理开始流动,就像液体一样……接着,这些又都缓缓消退,恢复正常。你不会有任何宿醉感。这些感觉过去后,我完全没事,晚饭还大吃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