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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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隐退,装神弄鬼

到了大禹杀防风氏的时候,其实神判法的时代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的渺茫的夏以及后继的商周,祭祀之风依旧鼎盛,但当权者的头脑已经不再简单,而是学会了装神弄鬼糊弄黔首黎民。判个死罪什么的,总要先来上一句“恭行天罚”之类冠冕堂皇的话,以示正当。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尚书》里的官样文章,大多是此类东西。

我们回到神判法。为什么上古的法官们要借神的旨意来判案子,搞得审理跟巫术一样呢?原因有这么几个。

一是大家相信万物有灵。比如我们幼稚的时候,也会与小虫子小动物乃至小花小草对话,想象蚂蚁的王国;不小心撞了桌子,父母也会拍打桌子说“谁让你撞我家某某!”以安慰小孩。人类的幼年大抵与个体的童年类似,天然地相信有鬼神的存在。所以自然地,便要仰仗自然的神力来判断案件。

二是借神灵之名,来服众。皋陶做法官,判某甲死刑,某甲肯定要问:凭什么!这一问,问的便是判案的正当性依据。这是一个几千年来法理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而皋陶们所能找到的办法便是说这是老天的旨意。老天最大,天要你死你不得不死!

其实这也是可怀疑的。几个疑点:

第一,你怎么知道这是老天的旨意?你和老天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要到夏朝才能从形式上予以解决。

第二,老天如果自己跟自己矛盾了,一会儿下这个旨意一会儿下那个旨意,怎么办?这个问题要由西周的姬旦来解决。

第三,老天究竟有没有旨意?这个问题荀子会给出一个答案。

但其实,这几个问题直到今天也没有解决,依旧是法律上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