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区重建步骤和方法,从简单到复杂
市区重建最复杂的工作是拆迁和安置,要拆除一间陈旧的板屋,就要建造六个单位的廉价住屋作为迁移之用。快速的公共住宅建设,在拆迁和安置方面为市区重建开辟了道路。当时在许多国家,安置受影响的公民并不是政府的义务,但在新加坡受影响的居民全部得到了政府的安置,这要归功于居者有其屋计划。
首先选择一些还没有充分利用和人口比较稀疏的地方开展重建工作,这些地方最好是政府的土地,比较少地牵涉征地和人口的迁移。在策划土地开发、人口迁移时,必须考虑到改善目前存在的社会难题,一方面促进城市发展,另一方面进行社会改造,双管齐下,取得对国家建设事半功倍的效果。1960—1972年,在各个公共发展计划下,总共有5万多户家庭被拆迁。在处理人口迁移方面,当一块土地的发展计划被批准后,就展开实地的户口调查,以核定受影响的住屋及各类户口总数,也收集家庭情况、职业及收入情况,同时统计他们对农地、组屋、商店的需求,这些资料为拆迁工作提供了参考。对于大规模的拆迁计划,建屋发展局先在受影响地区临近范围内建设组屋,尽量减少受拆迁影响人士的不便。受影响的住家及商店,获得配给组屋及商店的优先权。一般情况下,将受影响的人尽可能分配到靠近他们原来居住的地区。政府也对所有受影响的农作物、池塘、住屋等进行赔偿。
市区重建初期时新加坡刚刚建国,资源十分缺乏,必须集中力量在重点项目上。为了集中所有资源在一个优先的地区,把整个新加坡市中心划分为19个地区,面积为15~200英亩(合6万~80万平方米)。每个地区的排列都根据发展的优先程序决定,大概的原则是:土地的供应;清除陋屋的可能性;房屋是否太旧,迫切需要重建;可以供建屋发展以及其他公用事业发展与改良;或者能够配合全盘性的重建计划的地段,且在此地段存在通过发展建筑和旅游业带来经济发展的可能性。
由于在这19个地区进行重建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政府采取分步骤的做法,把中心区分为两头进行,从最北端的和最南端的一区开始,慢慢向最中心发展。通过保留、改良及重建、完全重新发展的思路进行。开始,重建的比例相当大,当逐渐发展到新加坡河畔中央商务区的时候,私人企业的增长率会提升,保留和改良的比重也不断增加,相对减少了政府的压力和工作的强度。
面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只能将有限的人力集中在一个计划和地区,或者公共住屋,或者工业的发展,或者新镇的建设,专业人士都集中在最迫切需要的地区和项目上。
市区重建组协同建屋局其他部门通过征地、拆迁获得了土地,然后到经济发展局和新加坡旅游局等部门,确定这些土地适合做工业还是搞旅游;确定用途之后,就找开发商、投资商和建筑设计公司。特别是通过招标将土地出售给私人开发商,并为他们的开发争取优惠条件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一块方圆大约1700英亩,占国土总面积2%的土地上,通过拆迁改造、填海造地,重新塑造了一个崭新的市中心。到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中心区的轮廓开始发生变化。商业区最早是在新加坡河口沿岸,之后发展到莱佛士镇一带。市区重建使得商业中心沿乌节路向北发展,形成了倒转的T字形,被称为“乌节路走廊”。配合“金鞋区”、莱佛士坊的重建,逐渐将旅游、购物、办公与金融区和原来的商业区及珊顿道金融中心联系起来,构成新加坡新的商业中心,并以滨海中心为交汇点,与莱佛士镇交相呼应,成为中央商业区两颗璀璨的明珠。今天的商业、金融中心,也基本是沿着这个格局发展的。
强调目标和时间。新加坡建国初期非常关注目标的实现,所谓的实现不是单纯地完成任务,而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如,早期政府组屋的建设,时间和目标同样重要。如果不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超额完成了公共组屋建设,市区重建也无法快速展开。新加坡人人拥屋的目标,是铁的承诺,82%以上的国人拥有了政府组屋,使新加坡的公共组屋成为区域乃至全世界的代言人。新加坡市区重建的同一时期,许多东南亚国家也制定了市区重建的规划目标,可是直到今天,只有新加坡真正做到了!
遵循变通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关键,不仅是质量和美观,还是要找到最合适的方法实现目标。遵循创新、创意、变通的方法,尝试做一切没有做过的事。提供土地给私人开发商就是一个重大突破。可以这样说,没有私人开发商的参与就不会有今天的珊顿大道、金融区、滨海湾中心。莱佛士镇从立项到开工用了11年的时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那个时候的资金和技术无法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但是新加坡追求卓越,不急于求成,不断地考察和研究,不断地变通,最终做到最好。
建立法规,依法行事。1966年的《土地征用法令》修正案,授予新加坡政府更多征用土地的权力,授权政府强制征用出于公共目的所需的私有土地,并对土地所有者提供经济补偿。1969年出台了《房屋管制(特别规定)法》,在国家发展部公布的区域,允许房东终止租约、收回房屋,为了享受优惠措施,房主必须提交重建计划,申请政府审批。该法令解除了房租控制,激励了中心区的商业发展。1974年颁布了《市区重建局法》,市区重建局作为国家发展部下属法定机构正式成立,主要任务就是重建中央商业区以及安置受影响的居民。1989年修订了《市区重建局法》,原有的市区重建局、国家发展部下属的规划署和研究与统计组三者合并成新的市区重建局。
团结协作的精神。一个人是很难做好事情的,团队协作尤为重要。既要强调团队的合作,又要强调对团队的信任。这方面新加坡政府做得非常好,各个部门之间配合默契。起初市区重建部门隶属建屋发展局,后来市区重建部门独立,依然与建屋发展局互相支持,形同一家。当时的公用事业局、公共工程局、经济发展局、环境部、财政部也都互相支持,团结协作。政治领袖对团队充分信任,领袖和执行者之间的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体现在各个领域,这是新加坡实现经济腾飞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