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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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

2月24日,星期二

去贝利奥尔和彼得共进午餐。贝利奥尔的食堂比耶稣学院的食堂好太多了;有三种奶酪,还有面包、燕麦饼干和啤酒。不知为何,我有种奇怪的沮丧感。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彼得如此毫无保留又不加批判地爱着牛津以及牛津带给他的一切,而与此同时我却发现这里令人窒息、叫人失望。他还收到了本写来的信——我嫉妒地想,为什么本给彼得写了信,没给我写?

我去国王学院听了关于宪法改革的演讲,没听清楚,白白浪费了时间。从贝利奥尔出来的路上,我遇到昆奈尔[2],他告诉我他在写一本关于威廉·布莱克的书。我没有告诉他,我也在写一本关于雪莱的书。为什么没说?难道是担心这样会显得我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吗?昆奈尔出版过一本诗集,但并不意味着他的雄心壮志比我的更高级。我真的必须努力了;至少,要表现得自信:这样隐藏锋芒简直可悲。

2月26日,星期四

勒梅恩对我写的关于加富尔[3]意大利统一运动[4]的论文赞不绝口,邀请我参加他著名的周六午宴。斯蒂文斯[5]好心提醒我,我明天要参加点名,不然又有可能被禁足。这个地方太像中学了:一所能抽烟喝酒的中学,但不管怎么样还是中学。

2月27日,星期五

周五晚上,“荣军院”[6]很安静,安德森太太还没有喝醉,所以认出了我。她给我做了一盘鹅肝酱三明治,我读着报纸,喝了一瓶干红葡萄酒。卡塞尔和他的两个朋友走进来,问我要不要玩四人桥牌,可他们已经半醉了,我决定最好还是找个借口躲开——他们玩的赌注太高,尤其是在喝了酒之后。

去电影院(“超级”影院),把戴安娜·韦尔的《落日旋律》看了第三遍。她目前是我理想中的完美女性。回家路上,我匆匆走进瓦德厄姆学院,和迪克·霍奇[7]喝了威士忌——我越了解他,就越喜欢他大方的个性。

2月28日,星期六

我很喜欢勒梅恩的“聚会”,对此我自己也隐隐觉得惊讶。聚会上有一些年轻的大学老师,有一个从伦敦来的记者(没听清他的名字),还有十来个他亲自挑选的本科生。勒梅恩家在班伯里路。我们都聚在客厅(神秘的勒梅恩太太没有现身),从那儿可以逛到大藏书室,俯瞰向下倾斜通往查韦尔的屋后草坪。藏书室里已摆好了食物:冷餐切盘、土豆沙拉、甜菜根之类的。还有奶酪、苹果派和奶油。几个厨房女佣端着莱茵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的瓶子四处游走。我们把自己的盘子装满,或站着吃,或坐在扶手椅上吃,或坐在小圆桌周围吃——非常随意。感觉有点像在参加小型婚礼,勒梅恩正是忙碌老练的主人,他来往周旋,让大家走动起来,为他们引介彼此,或是以恰到好处的评论引出话题——“啊对了,托比,你在罗马待过一段时间呀”或是“洛根对奥里尔的新房子有个颇有争议的看法”。一开始,我感觉还有点拘谨生硬,不过比正式的晚宴(比如鲍勒的沙龙[8])好多了,酒越喝越多,勒梅恩施展着魅力,你会发现,你很快就和几乎每个人都见了面、说了话。

而且聚会上还有女人!一个来自萨默维尔的女老师和两个本科女生。勒梅恩把我介绍给其中一位,但我没听清她的教名:叫什么福瑟吉尔来着。我请她再重复一遍。

“兰德。”她说。

“兰德?是什么的简称吗?”

“不是。就叫兰德。”

那就是兰德·福瑟吉尔了。她说她在念“现代巨著”,其实就是哲学、政治学加经济学。她娇小玲珑,刘海极短,和她宽大的额头并不相称。她有双橄榄绿的眼睛,眼睛里充满好奇,她抽起烟来显得既好斗又卖弄。

“你在干什么呢?”她问。

“快无聊死了。”

“那我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不。”我急忙说。我被她深深吸引了。“我的意思是说在牛津这儿:我受不了这个地方。我是念历史的。”

“哎呀,原来是勒梅恩年轻的新星。好吧,我也不喜欢牛津,现在你觉得安慰了吧。”

她说她感觉自己像住在女子监狱或女兵营房。她提到她的父亲是个画家(显然我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他们家住在汉普斯特德。我告诉她,我正在写一本关于雪莱的书。我们交换了名片。

“耶稣学院。”她念道。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喝杯咖啡,哪天。”

“要是我能甩掉我的陪护人的话。”

现在想起她,我发现她确实很迷人。那双奇异的眼睛绝对让人魂牵梦萦。

事后补记。为什么要写雪莱?我现在也不太记得了。我在中学念过那些抒情诗,和大多数少年人一样,我以为我读懂了。我记得自己还读过拜伦的情妇特蕾莎·圭乔利的一段语录。她是在雪莱去世前不久,在比萨和他认识的,她形容他个头非常高,微微驼背,头发略带红色。他皮肤很差,她发现,但他的礼仪举止无可挑剔。我想,正是这短短的描述鼓舞了我——它向我展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雪莱。雪莱突然变得真实了——他不再是大众印象中古怪的金发天才——我想更了解他,而当我对他有了更多了解后,我想把我的雪莱作为更准确真实的版本向世人呈现。无论我随后写的这本书有多少缺点,但没人能说它对主人公的刻画是理想化、情绪化的。还有,雪莱英年早逝——去世时才二十九岁——伟大天才的早逝也总能吸引年轻的作家。)

3月3日,星期二

今天早上,彼得打来电话,显然是出了什么状况。他不肯说原因,只让我跟他一起骑车去艾斯利普。我把宪章运动的论文放到一边,找出我的自行车。

*

到了艾斯利普后(骑了不到一小时——我们踩得很卖力),我们直接去了酒吧。彼得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半品脱啤酒上的泡沫,表情像是刚刚得知自己患了不治之症。

“有什么坏消息吗?”我终于开口了。

“苔丝在这儿。”

“苔丝?这儿?哪儿?”(人真正震惊时就是这么说话的。)

“就在艾斯利普。她租了间小屋,在沃特佩里一家托儿所工作。她离家出走了。”

“我的天哪。”

“我该怎么办?她说她爱我。”

“她当然那么说。你一定要明白,彼得,女人……”

“我也爱她,洛根。至少我认为我是爱她的。我想娶她,不管怎么样。”

这话我没法回答。我们离开酒吧,沿小路走向一排朴素的茅草顶小屋。彼得敲响其中一间的门,苔丝开了门——苔丝·克拉夫,上一次我见她还是在灵福德的“羔羊与旗帜”,那仿佛是一千万年前的事。小屋里干净整洁,家什物件少得可怜:壁炉里燃着火,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橡木桌子。苔丝见到我似乎很高兴,用力地和我握手。

“见到你太开心了,蒙斯图尔特先生。知道你和彼得也在这儿,就在路的那头,我感觉牛津就没那么陌生了。”

我坚持让她叫我洛根。她走到小厨房的水槽边沏茶去了。

“什么声音?”我说。到处都是窸窸窣窣的抓挠声。

“这个地方鼠患成灾。”

彼得说,她是上周来的,安顿好之后,买了几件家具(我猜楼上应该还有一张床),在贝利奥尔的门卫那儿给他留了张字条。“她跟房东说我是她哥哥。”他说。

“哦,别人很容易相信的呀,”我说,“学校要是听说了这件事,你知道会怎样。学监会疯掉的。”

“买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后,她就只剩一周的房租钱了。所以,我预先付了三个月的房租。”

“你比阿尔弗雷德·达根[9]还差劲,”我说,“他们会以为你养了个情妇:‘你们听说过斯卡比尔斯吗?那个在艾斯利普养情妇的贝利奥尔学生。’”

这时,苔丝端着茶回来了,我们便开始漫无目的地东拉西扯。原来,苔丝现在在这里自称苔丝·斯卡比尔斯。过不了几天,整件事就会大白于天下的。不过房租才一周一英镑,彼得完全负担得起。还有,苔丝竟然比我们俩都大——她二十二岁了。她穿着蓝色印花裙,坐在火边,显得格外漂亮。彼得说他只要等到年满二十一岁,就可以叫她父亲“去上吊”了。真是一番豪言壮语。他完全昏了头:这件事太有趣太浪漫了,不应该发生在彼得身上。晚上,我迟迟未睡,给本写了封长信,告诉他这一激动人心的新进展。

3月18日,星期三

和兰德·福瑟吉尔在卡德纳喝咖啡。她穿的天鹅绒外套很称她的眼睛。我们有点不自然地聊起墨索里尼和意大利,我尴尬地发现,她的见闻比我广博多了——她观点鲜明,还知道很多特别的细节;我的观点则好像直接来自《每日邮报》的社论——至少是那些我费心看过的。我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我想起她是学政治的,可事实就是,我的头脑在牛津腐烂了,因为没完没了的喧闹钟声而变得麻木迟钝了。我欠了布莱克维尔书店十八英镑买书钱,欠了霍斯七十三英镑做衣服的钱,欠了学院十英镑膳宿杂费,天知道酒商还要找我讨多少债。迪克·霍奇邀请我复活节跟他一起去西班牙,我心动了。他说我们只要十英镑就足够了,所有的东西都很便宜,坐三等座就更省钱了。也许我应该等到夏天再去。我倒是更想去伦敦——毕竟,它对我而言基本还是陌生的。

4月10日,星期五

南肯辛顿,萨姆纳

母亲改装了房子。外面,新刷的白墙闪闪发亮。里面,刷着清漆的墙壁、窗帘和各种浓烈鲜亮的材料让人看得眼泪汪汪。她为我把顶楼装饰齐当:我的卧室和更衣室是深焦黄色的,挂着翡翠绿的窗帘,我还有个小客厅,里面的色调是相反的。我们有个管家,叫亨利,有个司机(还有了辆新车),叫贝克,有个厨子,叫赫塞尔汀太太,还有两位(年纪较大的)女佣,分别叫塞西莉和玛格丽特。母亲有个贴身侍女,叫恩卡纳茜欧。她们彼此用西班牙语尖利地大声说话,显然弄得其他仆人不知所措。很明显,我们是富裕的:父亲说我们将衣食无忧,他没有说错。

而我,也第一次真心怀念起父亲在我生活中温柔且低调的存在。今天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五,母亲问我想不想去布朗普顿圣堂参加弥散,我拒绝了。父亲下葬的那一天,我的信仰,如果有,也已经同他一起进了坟墓。雪莱说得对:在我们这个世界中,无神论是绝对必要的。我们作为个体如果要生存下去,就只能依靠人类精神所提供的资源——向一个或多个神灵求助只是一种假象。那还不如对月长啸呢。

今天晚餐时,母亲宣布她会在周一去巴黎,要去一周,也许是十天。我说,搞了这么多室内装修,她是该休个假了。

“我要去见个朋友,”她带着可怕的矜持说,“是我认识的一位美国绅士——普兰德盖斯特先生。”

啊,鼎鼎大名的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我想,但我装作一无所知。

“这个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是谁?”

“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

“你要希望什么我都不能阻止你,母亲。”

“别让我为难,洛根。他是个很好的人——和蔼可亲。他在投资方面给了我非常好的建议。”

我说我期待与他见面。也许这些仆人、所有这些浮夸的装饰都是普兰德盖斯特先生精明理财的结果。我问她,她不在家时我能不能邀请迪克·霍奇来家里住。她没有反对。

4月18日,星期六

母亲还没回来,迪克·霍奇还住在我家,不过今天他和我都很难受。昨天晚上,我们去皇家餐厅喝香槟。接着又去阿尔罕布拉宫看表演。看完后,我们在50-50俱乐部喝了更多的酒——这次喝的是白兰地——还跟两个妓女说了话。迪克在她们面前很坦诚——那场面相当滑稽。

迪克:多少钱?

第一个妓女:这得看我们要做什么,是吧?

迪克:我想知道你们的收费。

第二个妓女:你以为我们是什么?计件工人吗?

迪克:我要是不知道吃饭的价格,就不会坐进餐厅,是不是?

她们很快厌烦了我们,走掉了。迪克跟我说,他去过马德里的一家妓院,那次的经历他“完全不敢写信告诉家里”。回到家,我找出波尔图葡萄酒,我们坐着喝到很晚。我抽了半支雪茄,我想,那正是我今天早上感觉如此奇怪的原因。迪克问我,我有没有吻过男生。我坦白说,我对男生没有兴趣。他说,他在学校(哈罗公学)吻过十几个男生,可又补充说,那是因为他别无选择,每个人都有渴求的对象。我跟他说了露西的事,他似乎很受震动。“我不想要没有爱的性。”这是我记得的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4月20日,星期一

迪克今天早上离开我家去加拉希尔斯了。我让贝克开车送我们去国王十字车站,我感觉对他突然生出强烈的喜爱(迪克,不是贝克)。我觉得,能有一个除了本和彼得之外的好朋友是件好事——一个不知道我中学时是什么样、只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朋友。可当他穿过检票口,登上火车时,他甚至都没有跟我握手:他挥了挥帽子,说了句“回农场去喽”,便再也没有回头望一眼地走了。

迪克,他确实让我困惑。他有着深刻而敏锐的智慧——例如,他声称自己憎恶莎士比亚——可这种智慧似乎又总与他毫不妥协的直率相矛盾。天知道他跟我母亲会怎么说话。正是他的绝对坦诚吸引了我,我了解自己,所以也很容易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这种特质吸引。可迪克·霍奇在洛根·蒙斯图尔特身上又发现了什么呢?如果他离开时的态度是某种暗示,那答案一定是乏善可陈。

母亲发来电报,说她明天从巴黎回来。普兰德盖斯特先生将与她同行,但会入住海德公园酒店。

5月22日,星期五

彼得和我骑自行车去艾斯利普,跟苔丝一起喝茶。多么神奇,这件风流韵事竟然还没被大家发现:彼得的父母、大学的老师,还有艾斯利普的好居民们。一个原因在于苔丝的托儿所离小镇够远,所以不会有什么流言蜚语。在托儿所,她只是个住在艾斯利普、很会种植花草的乖女孩。她不上班时,艾斯利普的人很少见到她,自然也不会生疑。她按时付清账单,据大家反映,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她在牛津读书的“哥哥”偶尔来访,也未引起任何非议。彼得告诉我,假期期间,他们俩一起过了个长长的周末。像夫妻一样生活,他说(细节无须详述)。他对她的爱是无穷无尽的。

小屋看起来很漂亮,干净整洁,花园里绽放着各种鲜花(我一定要了解一下这些花的名字——这方面的无知让我有点烦恼。我如果能认出十几种树,那认花应该也不难)。地板才刷过清漆,铺着一张张小地毯,窗户上挂着鲜艳的窗帘,壁炉前有两把扶手椅和一个小梳妆台。只是,彼得承认,花在苔丝和这间小屋上的开销让他手头颇为吃紧,并找我借了十英镑暂渡难关。

我们喝了茶,吃了一堆又一堆凤尾鱼吐司。苔丝亲切可人,热爱户外活动的她比以前显得更可爱了,我觉得。彼得出去买香烟时,她告诉我,她不知道人生还是否有可能快乐过现在了。除了眼前拥有的一切——她在托儿所的工作、她的小屋和彼得——她对生活别无所求。这多叫人羡慕啊!也许这就是答案——也许这就是找到真正满足感的办法——在有限的范围内,过好自己的生活。设定合理的目标,树立可以达成的志向。但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做到,唉。

6月3日,星期三

勒梅恩昨天晚上在米特雷的一处私邸为艾斯梅·克雷[10]及其丈夫举办晚宴。场面相当盛大,勒梅恩一定破费不少。我觉得,勒梅恩很想让他的圈子比鲍勒和厄克哈特的圈子看起来更高级更世故,希望它的范围能超越牛津和学术圈,不仅仅只有刻薄的同性恋和滴酒不沾的知识分子。他的其他一些朋友开车从伦敦赶来,我猜我能受邀就该倍感荣幸了。艾斯梅·克雷是来王室进行《安东尼和克莱奥佩特拉》的彩排的(“天哪,我最讨厌那部剧了。”我把我受邀赴宴的事告诉迪克时,迪克这么说)。

兰德·福瑟吉尔也出席了宴会——她一身黑,戴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饰品,头上插着小小的羽毛头饰。她化了妆,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她将我介绍给艾斯梅·克雷(她是她们家的朋友),我跟她聊了很久。我像小孩一样颤抖着,能跟这位美貌又著名的女演员说上话,我太激动了——我真是可笑。我穿着新的晚宴服,白色的双排扣马甲,感觉自己很时髦,也很热。我几乎没注意我们吃了什么——我的视线无法从兰德身上转开——可我郁闷地发现,她坐在勒梅恩身旁。

后来喝咖啡时,我问她想不想跟我一起去荣军院喝鸡尾酒或香槟,可她提醒我,她该回学校了。

“我们女生可不能在牛津学坏——不像你们男生,”她直直地看着我说,“在牛津,任何麻烦事都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她把一口烟喷向天花板。“对你们来说,什么都没关系,”她继续说,“可他们就像老鹰一样看管着我们。”我说了几句没用的话,什么真可惜啊,太荒唐了之类。接着,她说:“所以,你为什么不来伦敦看我呢?”她给了我她父母家在汉普斯特德的地址。

她是个奇怪的年轻女子,兰德,我对她有强烈的性冲动,而且我认为她也知道这点。

6月4日,星期四

我的雪莱传记进展顺利——写了超过一百页了——可历史课我就完全顾不上了。勒梅恩说,我的上一篇论文没有用心,连平均水平都没达到,他提醒我,学校给我奖学金是有目的的,不是白给。我想给我的书取名“思想的想象”[11]。昆纳尔告诉我,他已放弃他的布莱克传记。

母亲写信来说,她要去纽约——和普兰德盖斯特先生一起——去“巩固她的美国资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睡着……

在青紫色苔藓的荫凉处,

我们年轻的伊欧涅柔软而白皙的双臂,

那时,也和现在一样,紧紧环在我潮湿的黑发后……

(雪莱,《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

这些诗句在我脑中回响时,我只想到兰德。“柔软而白皙的双臂……”疯狂的性渴望,对她裸体的阴暗幻想。对表妹露西的心思如今是陈年旧事了。

6月19日,星期五

荣军院的狂欢夜。迪克和我在泰晤士河边的“展鹰”餐厅吃晚餐——庆祝学期结束,相互道别。回来时,我们在伊夫勒路上拦了辆出租车,去荣军院来杯睡前小酒。在宾客名簿上写上迪克的名字时,我听到无比喧哗的钢琴声、笑声和叫声。我问安德森太太是怎么回事。她已酩酊大醉,她裙子的肩带从肩上滑落,露出难看的内衣。

“有几个年轻先生打扮成了女人。”她说。

实际上,我们走上去时,只看到两个“女人”,我认得其中一个是乌多·冯·席勒,卡塞尔的德国朋友。卡塞尔也在那儿,打扮成了狩猎高手,他解释说他们刚刚去了伯福德附近的化装舞会,但因行为不端被主人的父亲赶了出来。他邀请迪克和我加入他们的行列,不知为何,我们同意了。迪克接手弹起钢琴(弹得相当好),大家点了更多的酒,事情的发展越来越糟。

乌多——不得不说,他戴着假发、穿着礼服裙的模样还挺漂亮的——把我带进图书馆,那里正在进行脱衣扑克的游戏。我没有逗留。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挺着勃起的阳具,为大家斟酒。我转过身,回到钢琴周围唱歌的人群中时,一个小个子、醉醺醺的金发男人抓住我的胳膊说:“给我个吻吧!你让我想起了我一个已经离世的朋友。”于是,我吻了他,他把舌头伸进我嘴里,就像露西那样,还抓住我的阳具。我使劲推开他,他撞到了壁板,表情有点震惊,还有点病态。“你得到我的吻了,”我说,“你还想怎么样。”乌多目睹了这一切,我离开时,他鼓起了掌。

事后补记。一九六六年。我越来越确信,那个金发的年轻男子正是伊夫林·沃。[12]

6月21日,星期日

今天去汉普斯特德,见到了兰德和她的家人。我有点担心,我之前从没见过名画家(她父亲叫弗农·福瑟吉尔,以生动的野兽派英国风景画而闻名)。我忧虑我该穿什么。母亲建议我穿上“漂亮的粗花呢套装”,可天气太热了。我真希望我有身棉布套装——但我总不能现在跑出去买一套吧。我能让贝克去哈罗德百货公司或陆海军消费合作社看看能买到什么吗?荒唐。去年我买了那么多衣服,肯定能找出件合适的吧。

稍后。最后,我穿了有浅褐色口袋的夹克和条纹衬衫,系了蝴蝶领结(艾比学院第一队的领结)。兰德打开门后哈哈大笑:她说我像个下了班的旅行推销员。是很滑稽,我说,挤出一声冷笑,确实觉得自己打扮得过于隆重了。兰德穿着宽松的罩衫和灯笼裤,光着脚。她带我穿过房子,来到屋后露台,这儿有一棵大无花果树,站在露台上,可以俯瞰斜坡草坪、荒地,以及远处巨大而模糊的城市,这一切在正午的阳光下都显得朦朦胧胧的。无花果树下摆了张桌子,整个场景很迷人。三四条看不出品种的狗懒洋洋地在周围晃悠。

她父亲和一个朋友在画室,她说,她给我倒了杯苹果酒。她母亲和她哥哥休会来加入我们,可能还有其他人。“这里一到午餐时间,总是敞开大门。”她说,如同这是全世界再自然不过的事。她家很大,向四面八方延伸,修建年代并不久远,到处摆着工艺美术品,可依我看,都带着装模作样、矫揉造作的都铎王朝风格——高高的盘旋上升的砖砌烟囱、铅条玻璃窗、屋里裸露的横梁,还有大客厅里的阁楼眺望台。到处是画作和奇怪的旧家具。很有生活气息。我喜欢这里,当然。这里和萨姆纳完全相反。

休·福瑟吉尔,兰德的哥哥,穿着鲜艳的大红色衬衫来了,没系领带。他又高又瘦,头发乱糟糟的,下巴突出。他刚刚读完医学院,所以应该有二十五六岁。我们相互介绍后不到几分钟,他就告诉我,他是个社会主义者。福瑟吉尔太太(“请叫我厄休拉”)个头也很高——她神情淡然,像是想什么想出了神,只把百分之七十五的注意力分给了在场的人。接着,老弗农出现了。他粗壮结实,满脸红润,更像个酒店老板而不是画家。跟他一起的朋友叫亨利·兰姆[13],我觉得,他也是个画家。午餐时,兰姆问我认不认识奥托琳·莫雷尔夫人[14],还有我有没有去过加辛顿。兰德说:“我觉得洛根不会喜欢加辛顿。”我不明白她何出此言,只好保持沉默。从这以后,兰姆看我都带着些许怀疑,好像我是个古板保守的人。兰德,有时候真是气死人。我们吃了烤牛肉冷盘、辣根酱、沙拉,可以选喝红酒还是啤酒。为了表明我的古板,我喝了啤酒。

午餐后,兰德和我带着两条狗去荒地散步。我们坐在树荫下的草坪上,分享一支烟。有那么一刻,她往后躺着,张开双臂,我感觉她在等我吻她;可不知为何,我没有勇气。这一天过得太压抑了:她这一家人让我不知所措。

于是,我说:“为什么我不会喜欢加辛顿?我觉得我会啊。”

“哎呀,不会,你不会的。不管你其他方面是怎样的,洛根,你反正绝对不是个势利小人。”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势利小人?”

她以一贯的专注眼神看着我。“我看得出来呀。我最恨势利小人。我要是怀疑过你一秒钟,就不会邀请你来午餐了。”

“我认为,我可能是个有智慧的势利小人。”我说。

“好吧,那还可以原谅。那是智商问题,不是阶级问题。社交圈里的势利眼是让这个国家堕落的原因。总之,休是这么说的。”

我们悠闲地走回屋里喝茶。我们说好一起去看电影。现在想想,也许我在电影院可以吻她,在漆黑的影院里,我就看不到她的那种眼神了。

7月24日,星期五

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来吃午餐。我渐渐开始喜欢他了——他瘦削、冷静,总在思考。他对我礼貌得不可思议,对于我说的每句话他都要仔细斟酌,像是面对什么深奥的哲学格言。“是的,现在绝对是凉快得不合时宜,洛根。”“确实,为什么只有英国人吃羊肉时配薄荷酱呢?”我不可能生他的气,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到底看上母亲哪一点了,也不明白母亲又看上他哪一点了。

一封电报意外而至,接着是罗德里克·普尔打来的电话。我们约好下周一起午餐。我上次见他应该是十年前——在蒙得维的亚,我失去的家,我的故土。然后,我收到兰德从康沃尔寄来的明信片。她在那儿做什么?她为什么没跟我说?我们看电影的事怎么办?在她回来之前,我就要和迪克去西班牙了。真烦啊。

7月29日,星期三

罗德里克变时髦了。他长胖了,头发变少了,可仍然以那种懒洋洋又玩世不恭的态度看待这世界。我们去了夏洛特街上的星星餐厅——很不错。他现在在斯普莱蒙特&德鲁出版公司做编辑,负责学校教材和儿童书籍。“你要是没亲身经历过,真不会相信童书作者有多么狂妄自大。”他说。

他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让我在餐厅外的人行道上转了个圈,才一起走进去。“嗯,你绝对是长进了,”他说,“而且,还相当不错。”

我们先吃了牡蛎。“你的书写得怎么样了?”他问。

“什么书?”

“你一定在写书,是不是?”

“是,我确实在写书。你怎么猜到的?”

“因为你十岁的时候就告诉过我,你想当作家。”

“我有吗?”

知道这件事让我隐约觉得开心:仿佛命运中的什么东西得到了确认。又或者,我只是个年轻又多愁善感的傻瓜?罗德里克状态很好。他说,我一定得把《思想的想象》投稿到斯普莱蒙特&德鲁出版社,不然他就再也不和我说话了。

8月3日,星期一

八月的巴黎让人喜忧参半:林荫大道上游客如织、天气炎热,不过本和我吃饭的餐厅却几乎空无一人。饭后,我们在闷热的夜色中,沿着塞纳河畔漫步。本虽然看起来比我大十岁,可他似乎迫不及待地想听听关于牛津的事和彼得与苔丝之间的纠葛。

他在一家规模虽小但地位颇高的美术馆工作,奥古斯特·达德美术馆,展品都很现代:格里斯[15]、莱热[16]、平森特、布朗库西[17]和达克斯,等等;当然,也包括一切他们能弄到手的毕加索和布拉克[18]的画。本认为,我八月去西班牙简直是疯了,我的说辞(其实是迪克的说辞)无法令他信服,我说只有在极端的天气条件下——比如炎炎酷暑或严寒隆冬时,人才能真正认识和体验一个陌生的国家。

8月4日,星期二

在从巴黎去比亚里茨的火车上。我离开前,本非要让我买一幅德朗[19]的小油画,还是没有装裱的。他帮我预付了七英镑画钱,说会把它打包寄到萨姆纳去(我给母亲发了电报,让她把钱还给本)。我说了我真的买不起,我在牛津还欠了好多债,可他非要让我买。相信我,他不断重复着这句话,你绝对不会后悔的。这是我们的大好机会,他说,我们现在在巴黎,有这么多的艺术家,手头又还有点余钱。他说话的口气让我坚信,他以后一定能赚到盆满钵满。我注意到,在他的名片上,他自称“本尼迪克特·利平”——看来,不再是本杰明了。他问我怎么这么穷,我解释说我是故意的。我只带了十英镑出来旅行——这又是迪克提出的条件。带太多的钱,迪克认为,会让你脱离所游历的国家。经历一点困难、保持节俭的必要,甚至哪怕受一点折磨,都能让你更贴近这个国家以及它的人民的灵魂。“我希望你不要被这个迪克·霍奇蛊惑了。”本说。这你不用担心,我安慰他。迪克和他的家人在奥斯坦德呢——他为什么要和我在比亚里茨碰头?

8月5日,星期三

比亚里茨。迪克今晚迟些时候到。在此期间,我在这个宜人的海边小城闲逛,购买最后的必需品。我们将轻装简行——每人一个背包,装上几本书、一大瓶古龙香水(我们不会有很多洗澡的机会,迪克说,但我们不能浑身臭烘烘的)、男士润发油(携带理由同上)、两件替换的衬衫、几条领带、一双平时穿的鞋子、替换的袜子和内裤,还有小心叠好的亚麻裤子,和我们将要穿的亚麻外套是一套的。我戴了顶巴拿马草帽遮阳,迪克更喜欢贝雷帽。白天,我们可以穿着短裤和健步鞋旅行,到了晚上,我们又可以变成打扮得体的年轻绅士。

我们的计划是沿小路步行穿过比利牛斯山脉,然后要么走路,要么坐公共汽车前往塞戈维亚。从那里,我们坐火车去马德里,接着向南朝地中海的方向,想在哪儿停下,就在哪儿停下。我买了个羊皮酒囊和一些又硬又肥的香肠,老板向我保证可以存放很多天。从我们酒店的窗户望出去,透过屋顶花园的缝隙,可以看到奶油般的白色海浪涌上大大的沙滩。这是旅行带来的自由——一种净化的、纯洁的、抛开一切的感觉。牛津已成遥远回忆,伦敦几乎被我遗忘。还有兰德——在无聊的康沃尔混日子的兰德·福瑟吉尔是谁啊?

8月13日,星期四

我精疲力竭了,只剩一具躯壳。我至少瘦了六七斤,快被烈日烤焦了。塞戈维亚—马德里—塞维利亚—现在又到了阿尔赫西拉斯。我在宁静与孤独中回想此次旅程。鬼知道迪克现在在哪儿。

一开始,我们还是很开心的。我在比亚里茨的车站见到了他,我们在旧港口旁的小餐馆吃饭,吃完饭又绕着赌场逛了逛,但不敢进去赌钱。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坐上公共汽车,来到比利牛斯山山脚,开始沿小路步行。到了中午,我们停下休息,吃了面包和奶酪,聊东聊西,都很兴奋能够置身山间,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不,实际上,我们是在讨论约翰逊[20]的《诗人列传》(迪克带了这本书)——我说:“你知道吗?约翰逊博士的猫就叫‘霍奇’。”

他极其怪异地看着我:“你想说什么?说吧,都说出来。”

我笑了笑:“就随便聊聊呀,天哪。”

他四下环顾,突然,他拍死手臂上的一只苍蝇,把手伸过来给我看。

“这只苍蝇就叫洛根。”

“别幼稚了。”我说。

“我要是像猫,那你就是被拍扁的苍蝇。”

“我可没说你像猫,你真是可悲又幼稚。”

“好啦!”他咆哮着,站起来。他完全怒不可遏了:“二十八号我们在阿维尼翁再见吧。”

说完这句话,他大步朝山上走去。我等了半个钟头,相信他会恢复理智,可他始终没有出现,他似乎真的一去不返了。我也不可能去追他,他才是熟悉路线的人。于是,我只好沿原路折返,坐公共汽车回到比亚里茨。

从那以后,我开始坐火车旅行——三等座,迪克应该不会有意见的——我基本沿着我们计划好的路线,穿过西班牙,一直往南。我四处参观,看了教堂和清真寺,逛了宫殿和美术馆,我总有些期待能遇到他,能看到他那顶贝雷帽下面笑容灿烂的脸,可他从未出现。我旅行时更像个不动脑筋的机器人,而不是充满好奇的游客;这不是我们这趟旅行的初衷,我感觉这样的体验已经变了质。可无论如何,我会在二十八号出现在阿维尼翁的伦敦饭店。明天我会出发前往巴塞罗那,从那儿去佩皮尼昂、纳尔博纳、阿尔勒,最后到达阿维尼翁。我发现一想到法国,我倒是很高兴。来西班牙是迪克的主意。我还会再回这儿的,等我自己想来的时候,等机会适合的时候。本说得对——迪克怪异的要求和安排影响到了我。从现在开始,我只按自己的想法旅行。

8月28日,星期五

阿维尼翁。我在教皇宫对面的广场吃了午餐,然后沿小运河散步到酒店。迪克果然在那儿,正在前台登记。他的模样如同出了意外:满脸通红,全是水疱和褪掉的皮。他以有力的握手和灿烂的笑容迎接我,绝口不提我们的争吵。他告诉我,三天前的一个下午,他在沙滩上打了个盹儿,当时那个地方还很荫凉。结果,他睡过了头,阳光照过来,阴凉慢慢褪去。他的脸和膝盖被严重晒伤,可他说,现在没那么痛了。我们明天就出发回家。我原谅了他孩子似的发脾气——他已经得到足够的惩罚。

9月8日,星期二

萨姆纳

今天我在电影院吻了兰德(电影是《旋转木马》)。我们的嘴唇只挨了一秒钟,她便立刻推开我,嘘声呵道:“别再这样了!”在凯特纳斯餐厅,我们几乎一言未发地吃完第一道菜。最后,我终于开口:“听我说,我很抱歉。我只是很喜欢你,我以为你也喜欢我。”

“我是喜欢过,”她说,“我是喜欢。可是……”

“是还有别人吧。”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老练,我们像在演诺埃尔·考沃德[21]的话剧。

“谁告诉你的?”

“我猜的。是谁?你在康沃尔认识的吗?”

“是的。你这样引着我说话,实在很烦人。”

我让她把整个故事告诉我,听着听着,我开始觉得自己越来越压抑,却发现她越来越漂亮了。为什么人生非要如此老套?那个男人叫波比(恶心)。波比·贾勒特。他的父亲是卢卡斯·贾勒特爵士,议会议员。

“爵士?那我猜他是个准男爵喽?”我有气无力地说。

“是的。”

“现在我明白了:‘兰德·贾勒特夫人’。是的,多好听呀。那他长得帅吗?”

“我认为可以这么说。”

“有克洛伊索斯[22]那么帅吗?”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她要把吃剩的蛋黄酱朝我扔来,但她没有,反而咯咯笑了。我也回以微笑,我们之间又恢复了之前真挚热情的氛围,但我还是很难过:很多女孩大概会愤然离席,或对我破口大骂,或惹出一场闹剧,而兰德却觉得这很有趣——这正是我爱她的原因,我猜。好了,我把它写出来了。而且我从没想过,我会写下这句话:我迫不及待地想回牛津了。

10月10日,星期六

耶稣学院

我今天真去找了基督教会的牧师,参加了弥撒,并做了忏悔告白,可来自四面八方的哀怨钟声(牛津怎么会有这么多要命的大钟?)和阴暗潮湿又摇摇欲坠的房屋(雨下得很大)把我逼走了。实话说,我挺满意这种虽经忏悔但并未摆脱罪恶感的状态,我的罪孽都是我的,只是我的。

我偷偷加入学院的高尔夫球社。今天下午,我跟一个名叫派瑞—琼斯的人在基德灵顿打了九洞高尔夫,那个人挺无趣的。雨停了,我轻松赢了派瑞—琼斯,3比2。他说他认为我可以进入大学校队。我说不定还能拿到蓝色荣誉奖励——还是浅蓝色荣誉奖励?这种能和勒梅恩说道的事儿,也许值得一试。

本邀请我一月去巴黎。雪莱和高尔夫将帮助我撑到那时候。今天晚上去贝利奥尔和彼得共进晚餐——再过四个月,他就二十一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