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是敌是友(1862)
1862年这一年,让亨利·亚当斯以后每次回想起都不寒而栗。战争本身没有带给他太多苦痛,因为年纪轻轻的他已见过太多人在血雨腥风中艰难跋涉,也已看清人类自古以杀戮为乐的本质。然而,赶尽杀绝所带来的强烈快感促使人们铲除其所憎恶的一切事物。年轻的亚当斯对他叛乱的同胞既无憎恶之情亦无杀害之心,他最渴望的就是把英格兰从人间铲除。那场愚蠢的较劲何来意义可言!他无力地挣扎着,试图保全自己的性命。英国政府正从容不迫地一天天把他逼向绝境——对于这一点,他明白,公使馆也明白;没人怀疑,也没人想过要质疑。特伦特号事件已表明了巴麦尊[209]和罗素[210]的立场。在年轻人的眼中,造反的巡洋舰能先后成功离开利物浦[211]决非出于英国政府善意的踌躇,而是恰恰说明了他们决意干涉的意图。对于亚当斯先生的照会,罗素勋爵的回复既无情又无礼。在年轻敏感的24岁私人秘书看来,其中对事实的漠视更是傲慢的侮辱。在公开场合,任何试图用来缓和刺耳谩骂的措辞都略嫌苍白;而私底下,绝大多数持相同政见者和英国当地的所有政敌都毫不犹豫破口大骂约翰·罗素勋爵睁眼说瞎话。这并非严重的责难,每位政治家或多或少都会撒谎。但是,私人秘书相信罗素的辩护背后掩藏着杀机,他的愤怒因而骤然升级。公使馆无时无刻不感到窒息。紧张的局势可怖又难捱。
毫无疑问,公使在隐忍着,但他得到了支持和体谅;而他的儿子只能想到自己的同胞和敌人——前者大部分都正跟随麦克莱伦[212]在里士满[213]周边的沼泽地出生入死,后者则正在帕尔马尔街[214]寻欢作乐。亚当斯竭力隐忍着。直至仲夏,第二次布尔河会战[215]的爆发终于让他忍无可忍。他一夜无眠,在自己的房间不停来回踱步,全然忘记了父亲就住在楼下。然后在第二天的早餐上,他宣布要回国参军。与这个消息相比,母亲似乎更介意他在楼上一刻不停的脚步声——这种一反常态着实让儿子吃惊;而父亲同样平静地接受了。毋庸置疑,他们早已料到这一天的到来,并已提前做好准备。在那个时侯,父母们学会了对孩子们的各种决定泰然处之。面对儿子的背离,亚当斯先生如同面对布尔河会战一样平静;但他的儿子一直没机会动身,其参军之路障碍重重。当时亚当斯的哥哥查尔斯就在波托马克军团[216]。作为一直以来最能左右亚当斯的人,他的反对与弟弟的迟迟未行动有着莫大关系。而亚当斯本身也并非没有顾虑:若是放弃在伦敦的职位跑到弗吉尼亚[217]吃子弹,留下父母二人遭受英国斗兽场野兽的饕餮,他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顾虑本身也许不足以阻挡他的步伐,但父亲的建议则具有决定性作用。公使指出,这个时候投身战役为时已晚,而在明年春天之前他们将一起返乡。
这个年轻人誊写过太多关于叛乱巡洋舰的书面证词了,不可能不理解父亲所言的要义,于是他坐下来继续誊写,而驻利物浦领事达德利正好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材料[218]。严格来说,书面证词不属于私人秘书的工作范畴,但他承担了这份属另一位秘书的职责,并且乐此不疲,但愿能省却西华德先生亲自选派更多秘书前来协助的麻烦。工作本身无足挂齿,亦不曾有人抱怨。接替查利·威尔逊的公使馆秘书莫兰,尽管不时得通宵达旦地誊抄,也从未有过半句怨言。让人心力交瘁的不是工作本身,而是周旋和应对。要打起精神面对一个敌对的社会已是难受,而面对同胞则更甚。经过七日会战[219]和第二次布尔河会战等一系列惨败之后,同胞们需要支持。虚张声势将是自我毁灭,因为大众最容易一眼看穿的就是装腔作势。唯有坦诚相告才是最佳的选择,但私人秘书们总是让人感觉诚意欠奉,即便他们是何等地发自肺腑。于是他们必须装作开诚布公。当一个人对于政府的失误和无能感到恼火、暴怒、悲痛并流泪哽咽时,这并不总是一场简单的作秀。要洒泪就洒在自家的枕头上。公使已经承担了力所能及的一切,也没有迁怒于家人,其实是最不应该再遭受压力的。人们每天早上边吃松饼边读《泰晤士报》时不该高声念“联邦再遭致命重创!”,甚至连与人无害的咒骂声也不应发出。在朋友之中保持克制比在敌人面前不形于色更困难。厉害的角色不会犯愚蠢的错误。有一天,在皇宫会客厅,浩浩荡荡的仪仗队正在向皇室鞠躬致敬。人群中一位内阁大臣兴高采烈地告诉其同僚:“看,联邦政府又一败涂地了!”身旁的私人秘书听得一清二楚,脸上仍一直挂着微笑。重点是内阁大臣所言字字属实。然而就连一名私人秘书也懂得,在敌人面前要不动声色,不当面表现出因对方“一败涂地”而产生的欣喜之意。
整个伦敦一度头脑发热忘乎所以。它捏造了一个让自己毛骨悚然的角色,并把这顶帽子扣在阿伯拉罕·林肯头上。紧接着它又定义了一个兴许更邪恶的魔头角色——西华德。上述两位似乎令英国社会焦躁不安。辩解是徒劳,解释也枉然,只能静待群情消退。人们对林肯的野蛮和西华德的凶残深信不疑,逐渐成为大众信仰的教条——可怜的林肯和西华德!于是最好的朋友也沦为敌人般荒谬无理、不可理喻。亨利·亚当斯最后一次见到萨克雷[220]是在老亨利·荷兰爵士[221]府中的晚宴上(萨克雷于1863年圣诞突然离世)。当时亚当斯刚步进大宅,眼见萨克雷正走下楼梯,一边穿上外套边边朗声大笑。原来总是不认路的萨克雷又走错地方了,直到与老亨利·荷兰爵士握手才发现自己又摆了乌龙——他熟识老先生,并且明知老先生并非其所赴宴会的主人。萨克雷向亚当斯谈论起两人共同的朋友——南卡罗莱纳州的弗兰克·汉普顿夫人[222],声调都变了。他曾经深爱身为萨莉·巴克斯特的那个她,并以其作为笔下埃塞尔·纽克姆[223]的原型。对于她后来嫁作他人妇,他一直未能释怀。尽管如此,当他得知她在哥伦比亚死于肺结核,甚至她的父母和姐姐一直都无法越过战线前往探望,脉脉温情依然再次涌上他的心头。说到动情之处,萨克雷声线颤抖双眼含泪。林肯及其手下的暴行臭名昭著。他坚信联邦政府专门伤害女性最柔弱的情感——特别是女性的——来报复对手。尽管没有充分的证据,他已经展开激烈的声讨。即便亚当斯手握有力证据可以显示萨克雷的指责有失公允,现场力证也不见得有何益处。此时此刻,萨克雷及整个伦敦社会需要透过情感上的宣泄来舒缓紧绷的神经;况且,如果林肯不是众人描述的模样,那众人,又是什么呢?
出于相似的原因,公使馆各成员一直噤若寒蝉,即使私底下也一样。整个公使馆笼罩在卡莱尔粗鄙的苏格兰式冷嘲热讽的阴影之中。卡莱尔若是不正确,他喋喋不休的抨击将作为对其本人最真实而低劣的评价,因为他的全部观点和意见都缺乏诚意和可信度。一位哲学家要是被揭发根本无法理解自己的论调,那么他的追随者往往会在其本人有所反应之前更早地感到伤心和失望。偶像被推翻是痛苦的,而卡莱尔曾是一名偶像。对于他个人名声的质疑犹如落日投下的阴影,日益厚重深远而渐成黑暗。坠落的不止是偶像,还有信念。若卡莱尔也是一名骗子,那么,他的学生和学派,又是什么呢?
社会总体上还是客气有礼的。与曾出于相似处境下的其他外交官一样,亚当斯没有多少理由抱怨,但他在社会上为数不多的朋友仅为点缀。公使馆不敢奢望对抗社会控制。他们可以做的就是尽量避免受辱,而目前他们与外界的关系尚好,足以避免陷入难堪的境地。不时地,还是会有人拒绝面见或者接待公使,这是无法完全掩盖的事实;但起码从来没有出现公然的侮辱或是公使不得不提防的言辞。外交是敏感时期的缓冲。任何一名外交官,只要对自身职责有所了解,就不会对内行人都预料得到的这一切大发牢骚——这在英国也是一样的。因此,亨利·亚当斯虽然既非外交官又不受保护,倒也一路相安无事。他清楚知道社会上无人在乎与他结识,但无法理解何以众人竟在他身上发掘到连他自己也意识不到的魅力。他有约必赴,也总是能够得到礼待。总体上说,他在这里得到的对待优于在华盛顿;而他也懂得保持缄默。
无论如何,全伦敦最好的外交会所非巴麦尊勋爵家莫属,而约翰·罗素勋爵家则名列倒数之前茅。一名私人秘书与其指望从两家中得知什么信息,倒不如指望从中打听到达赖喇嘛的近况。就个人而言,巴麦尊勋爵恐怕是一名谨言慎行的私人秘书在伦敦最不愿意认识的人。或许也曾出现过其他首相,如同巴麦尊勋爵一样热衷于在外交官之间兴风作浪;但对于巴麦尊和罗素两人的言辞,人们往往难以判断或者需要苦学多年才能判断,哪位的话稍微可信,或是可信程度有多高。在1850年8月12日女王和首相谈话的备忘录[224]中,女王几乎原封不动地套用约翰·罗素勋爵的话来表达她对巴麦尊的看法,而且两人都引用事实说明了只有柯布登和布莱特在私底下才敢发表的评论[225]。每一位外交官都认同他们的观点,但外交的信任标准似乎与资深议员有所不同。没有一位专业的外交官担心不实之辞。对于他们来说,言语只是因人而异的表达形式,而谎言则几乎是世人生活的必需品。坦诚之人是最差劲的说谎者。外交官想知道的是表达形式背后的动机。对于巴麦尊,外交官们步调一致地告诫新同事,这个人随时有可能为了一时半刻的一己私念而把他们牺牲掉。圣詹姆斯宫[226]的每一位新任公使或大使都上过的第一课是,他们必须尽可能地远离这个人。这并非秘而不宣的规矩,亦非外交专用。女王本人曾公开地着重表述过相同的观点。巴麦尊一旦确定了某个目标,就会径直前往下议院,出卖或是歪曲某位外长,断然不顾别人死活。从来没有人用同样恶劣的手段进行反击,即使女王也没有,因为恰如老布兰诺男爵[227]描述的那样:“这是一副犀牛的皮囊![228]”达到目的之后,他会放声大笑,他的追随者也应声大笑。要知道,英国(甚至乎美国)的普罗大众喜欢打趣取乐;而眼见这只兴致勃勃、横冲直撞、肆无忌惮的英国公牛把那群绑着缎带戴着星星的外国人用双角牢牢抵住、挑起、戳得鲜血直流,实在是非常逗趣。
外交人员没有权利抱怨谎言。假若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仍然信以为真,那就是他们自身的责任。让他们叫苦连天的是圈套。巴麦尊据信喜欢设圈套——他是英国政府的莽汉;而同一时候,巴麦尊夫人据信则是仁慈而忠诚的。所有外交官和外交官夫人们都这么认为,因而有困难的时候都求助于她,深信夫人会竭尽全力提供帮助。于是,在同类型的聚会中,夫人家的“周六点评之夜”(人们是这么称呼的)风靡一时。浑噩无知的美国年轻人无法解释个中因由。论娱乐,比剑桥府[229]优胜的不下二十家;论主人家,巴麦尊夫人早已不再年轻貌美,而且恐怕年轻时候也算不上活泼可人;论宾客,剑桥府一向缺乏智慧的脑袋,也鲜有年轻的面孔。来者多为外交官,普遍死气沉沉;其间不乏政治人士,难以为晚会派对添彩生色;亦有为数不多的文人书生,众所周知地老土陈腐。女士们不出所料地已届中年,穿戴衣着难合时宜;男士们显得无聊厌烦,格格不入。尽管如此,剑桥府无疑是伦敦最棒的、或许是唯一的政治会所,而这得归功于巴麦尊夫人——要知道,她似乎从未做过任何有损和睦善意的举动。作为社交教育的一个实例,剑桥府提供了大量的思考题材。人们早晚会遇到一大帮比巴麦尊勋爵更有权势又更平易近人的政治家,一大群比巴麦尊夫人楚楚动人得多又讨厌难缠得多的女人,但却再也不会遇到堪比剑桥府成功的政治会所。这个不解之谜一直没人能解开。外国人只能说巴麦尊夫人“令人顿生好感”[230]。
各公使馆的小人物可以在剑桥府得到接纳,或者说是宽容。尽管没人进一步理会他们的存在,他们也已经心满意足,因为几乎没有其他地方愿意容纳他们,而在这里他们起码可以站在角落打量某位主教甚至是公爵——这就是年轻的亚当斯的社交消遣。没有人认识他,甚至奴仆也不例外。他最后一次参加的那场周六之夜,他如常在楼梯下报出自己的名字,却相当郁闷地听到男仆大声通传为“汉德鲁·哈当斯先生”。他尝试作出纠正,男仆更加响亮地通报:“汉东尼·哈当斯先生!”他有点恼火地重复纠正,结果最终被喊作“海历山大·哈当斯先生”。顶着这个头衔他最后一次向巴麦尊勋爵行鞠躬礼,而后者显然也对他的真实名字一无所知。
远在楼梯下就能听到巴麦尊勋爵站在门前迎宾的笑声,还有他和亲信的交谈声——也许是德莱恩、博斯威克或是海沃德,总在他身后的一群人。笑声显得突兀、机械而生硬,似乎也无损他的个人特色。“哈!……哈!……哈!”每一声都是缓慢、刻意的吞吐,而且不曾有语调的变化,似乎是要以信心十足的姿态表示:“对!……对!……对!”这是在1810年和维也纳会议[231]上的笑声。亚当斯多么希望能够停下来,询问威廉·皮特[232]和威灵顿公爵[233]是否也曾发出过同样的笑声,但外长们的年轻下属根本不敢问及巴麦尊,而外长们也尽量不去触及这个话题。通常人们向巴麦尊行鞠躬礼,并得到后者报以礼貌的一瞥;接着来到巴麦尊夫人面前,夫人总是亲切友善,但言简意赅;然后会见到贾思林夫人[234]和她的女儿,进行一番友好的谈话;接下来与各外交使节团寒暄,布兰诺、穆苏鲁斯、阿泽利奥[235]、亚彭宜[236]、冯·韦耶[237]、比勒、特瑞库比等等等等;最后总会新结识一些文人,感觉他们和自己一样在那里格格不入。这几乎是固定的路线。无人试图从中作乐。连秘书们也发现,除了这两个头季之间的空档期让人望眼欲穿,整个流程就与圣詹姆斯宫的招待会一样机械呆板。
巴麦尊勋爵当时不是外长,而是首相;但他热衷于外交事务,渴望在外交方面大显身手,其热情不亚于想要赢得一场惠斯特牌[238]游戏。各国公使清楚他的喜好,纷纷竭力与他保持距离,因而不得不讨好真正的外长约翰·罗素勋爵——1861年6月30日罗素勋爵以伯爵的身份获选派至上议院。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亚当斯公使总算成功说服自己“罗素勋爵比巴麦尊勋爵更为可靠”。他年少气盛的儿子则认为是别无选择。英国人觉得两人别无二致,而美国人也倾向于按照英国特有的方式来顺应英国人的感受。亚当斯公使要学的还有很多。尽管如此,对于公使及其儿子而言,接下来几个月的教育有如万古般漫长。
正如布兰诺所料,巴麦尊勋爵终于发起了进攻,一如既往地毫无先兆,甚至比二十四岁的私人秘书更加来势汹汹。只有年轻时经历过特拉法加海战[239]的人才能保持如此精神抖擞无所顾忌的状态,但亚当斯公使的立场不是要赞许八旬老人的非凡活力——他发现自己身陷险境,处境与其无数位前任曾经所处的一样危急。那是1862年6月的一个傍晚,私人秘书刚跟随公使从某个社交活动归来。他看见父亲拾起桌面的一封通牒默读,然后突兀地说道:“巴麦尊找茬儿来了!”他确切感到这就是本次事件的核心所在。巴麦尊是一心寻衅,因而不能满足而是一定要阻止他。寻衅事由是巴特勒将军[240]在新奥尔良颁布了著名的女性条令[241],但背后的根源恐怕是英国人脑海中“林肯总统野蛮残暴!”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公使了解巴麦尊的习性,自然地将巴麦尊通过下议院发出的这封通牒解读为后者在外交领域再下一城的意图。要是他立马采取行动,公使就输了,争吵也就在所难免,巴麦尊抢风头的热情将随即产生新的牺牲者。
局势千钧一发。据私人秘书所知,这几乎是美国外交史上最危急的关头——但这个故事分属历史范畴而非教育,感兴趣的人随时可以翻查资料品读这个故事。作为亨利·亚当斯教育的一部分,它有着与历史截然不同的价值。父亲在没有引起民愤的情况下成功扼制了巴德尊,这对公使来说显然是一件好事,对私人秘书来说却不尽然——他喜爱参加剑桥府的周六之夜,却又苦于无法化解矛盾。显而易见,巴麦尊是存心寻衅的,那又何以如此顺从地屈服,任由自己沦为事端的牺牲者?在那封通牒之后进行的往来通信不见得对他有利。他今后所有未经罗素勋爵而发出的信息都被美国公使拒收,而他竟容许美国公使以此了结本次事件。这是极其强硬的手段,切断了私人层面和公共层面双重联系,甚至赔上了私人秘书前往剑桥府的邀请函。巴麦尊夫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两位夫人除了眼泪根本无计可施。她们不得不容忍思绪极度复杂的美国公使。亚当斯先生并没有大发雷霆,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责任,保持着前所未有的冷静;但抛开自身不说,他还得保护他的政府,而除了迫使罗素勋爵出面干涉,他别无他法。他相信巴麦尊的退让和静默是因为罗素。或许他是对的。当时他儿子也对此深信不疑,尽管后来有几分动摇。巴麦尊存心挑起事端,动机也是显而易见的;但当事端挑起之后,他临阵退缩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似乎不想生事了——至少,在那个时候,不想了。当时及此后,他从未对亚当斯先生表示过愤恨。他甚至再没有寻衅了。难以置信地,他表现得像一位极富教养的绅士,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责任。这个转变或许是出于罗素勋爵的反对意见,但私人秘书还是觉得他的这一课政治教育不够圆满——他一直未能作出定论:对于自己的所为,令巴麦尊更为愤怒的到底是巴特勒将军还是他自己?而无论答案是哪个,那都将是不可饶恕的愚蠢行为。
那个时候,这个问题从未被提起,因为不曾有人对巴麦尊的态度和计划有所怀疑。社交季接近尾声,剑桥府也即将停止迎客。公使馆那样焦头烂额,已经不介意更多的麻烦事被公诸于众。英国人对抗情绪的浪潮如此汹涌,他们只能期待麦克莱伦将军能带来缓和。1862年是亨利·亚当斯生命中的黑暗时期,而这一年给予他的教育将是他最乐于抛诸脑后的。他开始意识到,他无法结交新朋友,当然也无法树敌。临近年底,他收到蒙克顿·米尔尼斯前往费斯顿[242]的邀请,深感荣幸。米尔尼斯曾为年轻人作出大量类似的善举,也由此获得不朽的名声。他以仁慈友善为己任;其他人诟病他这种行为方式,却从未效仿他的善意。不难理解,这位精神萎靡、心灰意冷的私人秘书感激之情难以言表,亦从来不曾忘怀米尔尼斯的好意;但作为这位年轻人的首次乡村之旅,本次旅程的主要意义还是在于教育。通常而言,乡村之旅一般大同小异,但蒙克顿·米尔尼斯一向与众不同,而他的乡村派对同样极尽稀奇古怪之特色。费斯顿的宅邸均无自然美可言;而女主人由于约克郡冬季的雾气而缺席,反而让雾气显得更加浓重分明。米尔尼斯一心请来奇人异士们为十二月赠兴,却让人家落得个无所事事,大家只好相互猎奇逗趣——前提是,他们要能找到新奇的题材。亚当斯是五人之中唯一平平无奇的,唯一毫无机智幽默之言而单单洗耳恭听的;但客人们需要听众,亚当斯正好派上用场。在其余四人之中,米尔尼斯是年纪最大的一位,或许也是最为正常的一位,尽管看似光怪陆离——如果不参照其他惯例而仅仅按照约克郡本身的标准来衡量,约克郡人的心智稳健倒是千真万确。然而,即使是米尔尼斯,仍然让这位富有活力的波士顿—华盛顿式的美国年轻人感到错愕。他没有为约克郡人感到惊讶,因为已在书上读到过他们是如何嗜酒如命、如何热衷赛马;但若要跟上米尔尼斯的步调,则需要熟识社会和文学,当中知识之广泛深厚只有其本人才能掌握。米尔尼斯探索欧洲所有的人事风物,从不同角度了解接触到的一切,而其中最主要的角度就是幽默。
第二位客人同样已经有一定年纪,文静而彬彬有礼,是文人中典型的谦和绅士。米尔尼斯带亚当斯到他的房间为晚餐换装,然后停留片刻谈论了一下这位客人。他称呼其为来自克尔的斯特灵,并暗示这位客人唯一强烈的情感就在于对拿破仑三世的憎恶,然后就此打住。亚当斯本人对此颇为敏感,不禁暗自思量这位苏格兰绅士能坏到哪里去。第三位客人三十岁左右,亚当斯曾在巴麦尊夫人家与其有过一面之缘,当时他正用悬带吊着手臂。他的体态举止讨人喜欢,几乎是惹人怜爱——一种严肃而文雅的魅力,亲切的笑容,有趣的故事。他是劳伦斯·奥利芬特[243],刚从日本归来,在当地狂热分子对英国公使馆的袭击中负伤。他似乎头脑特别清醒,也特别适合乡间大宅——那里的男士们都喜欢与他为伴,而女士们都对他心存爱慕。当时他还未出版《皮卡迪利》[244],或许正在写作过程中。如同外交部的所有年轻人一样,他向《猫头鹰》投稿。
第四位是一名小男孩,确切地说是长着一张小男孩的脸,而实际上比亚当斯还要大一岁。他的举动很像一种热带鸟——高高的羽冠,鹰钩鼻,动作迅猛,语速急促,声调尖细而话语诙谐——全然不像英国云雀或者夜莺。远在一个世代之后,他的这些特点受到另一位有名的年轻人的效仿——罗伯特·路易·史蒂文森[245]。人们难以将他喻为猫头鹰中的金刚鹦鹉,而似乎两者之间也缺乏有用的对照。米尔尼斯介绍他名为阿杰诺·斯温伯恩[246]。名字本身是毫无意义的。米尔尼斯总是发掘新事物并努力使其流行。他已经发掘了亚当斯,一个认识到自身毫无价值并且不会走红的人。他在亚当斯的房间站了一会,补充说道斯温伯恩创作了一些诗歌,虽然尚未出版但价值斐然。此时亚当斯不禁疑惑,米尔尼斯还会发掘到更多的什么东西呢?他会否在偶然之下发现到私人秘书的什么价值呢?他确实有这个本领的。
终于,五位男士按照俱乐部礼仪在没有女士的餐桌前就座,开始晚餐,简单而正式。席间谈话中大家首先向奥利芬特发问,而他简要地讲述了自己精彩的故事。谈话随后就不同话题展开,直到米尔尼斯认为斯温伯恩是时候出场了。此时亚当斯总算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教育。他寻得了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东西,但他没能顿彻顿悟,反倒更加惊奇错愕。他也曾一度感到如释负重,因为其他人也如他一般啧啧称奇,而且愈发惊愕。接下来的整个晚上斯温伯恩独领风骚,而且他的个人演说随着晚餐结束而越发随意奔放。在1862年,即便在没有女士的情况下,室内也是禁止吸烟的,因此宾客们通常都在马厩或是厨房里吸烟。蒙克顿·米尔尼斯是明令许可的自由思想者,反正亚当斯是不拘礼节的美德混血野蛮人,他就让宾客们在亚当斯的睡房吸烟。于是饭后所有人都在那里或坐或躺地听取斯温伯恩滔滔不绝地发表伟论。在此前及此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种雄辩之才无人能及;在当时最出色的论述及历史上最出色的演说家中,似乎只有伏尔泰称得上旗鼓相当。
亚当斯明了,斯温伯恩对于眼前的三种典型男士来说,是绝对的奇葩,离奇趣怪之极、傲人天赋之高、光怪陆离之奇,令人惊叹。但除此以外,甚至连米尔尼斯也说不出他的所在。他们无法相信,他对文学的记忆和知识如此惊人,不论古典文学、中世纪文学抑或现代文学;他能背诵萨福克里斯[247]和莎士比亚的剧本,倒背如流;甚至是但丁、维永[248]或是雨果,也丝毫难不倒他。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他满腔华丽辞藻地吟诵自己未出版的叙事诗——《浮士坦》《四块棺材板》《重负谣》等,而在他自身的慷慨陈词中,其作品堪比《伊利亚特》[249]。很明显,对他最为赏识的听众也只能写出诸如“我们在溪畔漫步”或“她似是他们所见之人”之类漂亮取巧的诗句。尽管如此,米尔尼斯仍然对一切都大加赞赏,包括像年轻的亚当斯那样观念顽固至极的美国人。而斯温伯恩,尽管与大家相隔千百个世代,用其幽默,而不是诗歌,把大家联结起来。这个年轻人谱写希腊长诗和法国香颂有如写英国四行诗一般轻而易举,而他笔下那个来到斯达布教授家的第一天的故事,即使算不上高雅的喜剧,也绝对是一出具有专业水平的滑稽戏。
深夜时分,谈话结束,来自克尔的斯特灵想要带一本《罗萨曼德女王》回房。那是斯温伯恩当时唯一已出版的书卷,正放在图书馆的桌面上。亚当斯主动提出用房间唯一的蜡烛为其引路。一路上斯特灵不断迸发出赞叹之言,最后来到楼梯底时他达到想象力的顶峰,稍作停顿之后突然高声道:“他是魔鬼与阿盖尔公爵的化身!”
若要对这个描述作出充分全面的赏析,明智的评论者应该先明晰两个提及的人物,而亨利·亚当斯只知晓其中一个。然而他知道,对于苏格兰人来说,这种相似性具有奇特的寓意,是在英国人体验之外的超自然的表现,法文中称之为具有中世纪特质[250]的怪异禀性。斯特灵和米尔尼斯都将斯温伯恩视为奇才,这对亚当斯是极大的安慰——一开始亚当斯还以为牛津人士皆如此,并深感困扰,以为这种牛津的自然产物正如伦敦的松饼和猪肉馅饼,同时作为消化不良的起因和后果。波士顿人经过漫长时间才意识到自己的确遇到了一位真正的天才,还好最终都意识到了。
悲伤的反应随之而来,并非由于斯温伯恩被公认为天才,而是因为波士顿人即使展开最丰富的想象也无法企及中世纪的一角。在斯温伯恩的沃普尔吉斯[251]狂欢式演说中,他感受到朗费罗和爱默生的恐惧,洛威尔的怀疑和霍姆斯的幽默。一个害羞的年轻的私人秘书可以如何应对呢?或许,在米尔尼斯的善意中,他认为斯温伯恩可能与斯特灵或奥利芬特成为朋友,但他从没想过亨利·亚当斯能引起他的丝毫兴趣。亚当斯对阿杰诺·斯温伯恩和恩克的哈雷彗星一样不具吸引力。对于斯温伯恩而言,他根本无足轻重。天才的品质是一场几近终极的教育,因为人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人类思想的极限;但他只能一味地接受,因为他无以为报,一点也没有。
斯温伯恩即时以雨果当场测试亚当斯——他最喜欢以雨果作为试题,因为他觉得这是最快最准的测试标准。法语诗歌是对外国人最严苛的测试,它要求应试者掌握非凡的语言知识和听力,以品味法语诗句的一切,乃至其吟诵之美。诗人若是无法完全掌握以上两者,他的诗歌就是不完整的。亚当斯二者俱无。终其一生,法语吟诵从未带给他听觉上的享受,法语诗句亦从未带给他语言上的震撼。但他不愿自暴其短,于是竭力卖弄对艾尔弗雷德·缪塞[252]的喜爱之情,希望以此躲过斯温伯恩的热切的要求。斯温伯恩对此了无兴趣——缪塞名不副实,他的才华不足以维持他的名声。
如果可以,亚当斯愿意倾其所有以维持自己的声誉,像缪塞甚至雨果那样。但是责任在他的教育和耳朵身上,他只好屈服。斯温伯恩这次选取了沃尔特·萨维奇·兰多[253]。实际上,测试的本质始终如一,斯温伯恩喜爱兰多是因为在其英文写作中感受到雨果的法文写作所独有的魅力。亚当斯同样败下阵来。绝望之下他不得不承认兰多和雨果一样令他厌烦。再无其他必要了。一个人要是既感受不到雨果的力量也感受不到兰多的魅力,那么,他就失利了。
这话语是中肯的,亚当斯不曾有过异议。他自知品味低下,甚至可以闻得到。他为自身见识愚钝且本能呆笨而深感难堪,清楚自己无以成为斯温伯恩的良朋,甚至很可能只能惹其厌烦。难以估计多少个世纪的教育才能把他培养至斯温伯恩的水平,甚至只是技术层面的赏析水平。尽管如此,他仍然不时思量:他是否真的一无是处,没有任何价值值得诗人采纳利用?毫无疑问,这种美国小人物忙不迭奉上的谦卑的敬意(要是他懂得如何奉呈的话),是任何人都不屑采纳的。祈祷的态度须在法国才是合适,来到英国就显得荒唐了。即使是蒙克顿·米尔尼斯,懂得品味雨果及兰多之伟大光辉,与他们进行私人接触时仍然如美国私人秘书一般手足无措。十年之后,亚当斯在日内瓦会议上再次见到他。他刚从巴黎回来,仍沉浸在拜访雨果的兴奋中。“我被带到一个宽敞的房间,”他说,“男男女女端坐着,他们的座椅紧挨着墙,而雨果在另一边的宝座上。没有人说话。最后雨果以庄严的声调发话:‘至于我,我信上帝!’[254]而后一个女人似乎经过沉思后响应:‘多么惊人啊!连神也信上帝!’[255]”
即便尽心竭力也难以在伦敦重现这般画面。演员们缺乏戏剧的天分,但就连私人秘书也不是毫无天分。他一回到集镇就赶往皮克林[256]购买了一本《罗萨曼德女王》。如果斯温伯恩没有撒谎的话,皮克林已经卖出七本了。待《诗歌和歌谣》面世并迎来巨大的成功和流言,他又从莫克森购入也许是最早卖出的一本。他若是曾犯过错或起怀疑,便在卡吕冬[257]的阿塔兰忒[258]面前诚心悔悟并告解。要是能让诗人高兴的话,他还将向斯温伯恩致以肃穆的崇拜之情,一如米尔尼斯所述的女人向雨果致意一样。可惜这一切一文不值。
三位年轻人返回伦敦后便各奔东西。亚当斯结交朋友的兴致急切而莽撞,但正如米尔尼斯所言:“伦敦的社交季是结交朋友的季节,也是失去朋友的季节。”那里没有亲密的关系。他再没见过斯温伯恩,直到蒙克顿·米尔尼斯号召他所有的费斯顿朋友们支持他主持“作家基金会”的晚宴。当晚斯温伯恩就坐在亚当斯旁边,后者已是大名鼎鼎,但此间彼此并没有拉近距离,以后也再未谋面。奥利芬特与亚当斯的见面稍为频繁些。全世界都认识他、喜爱他,但他也以全世界都明白的方式半路消失了。至于克尔的斯特灵,稍经努力之后便从亚当斯的视线中转变为威廉·斯特灵—麦斯威尔爵士。对于亚当斯本次精彩的费斯顿之旅,唯一的记录也许仅保存于圣詹姆斯俱乐部的登记簿之中。当时回到伦敦没多久,米尔尼斯就提议亚当斯入会。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名单上位于他名字之后的是特瑞库比,并由劳伦斯·奥利芬特和伊夫林·阿什利[259]背书。这个名单五花八门而略显奇怪,但总的来说,它是私人秘书一直前行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