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娶第四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①。以贤父御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③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④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⑤。”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⑥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注释】
①吉甫:尹吉甫,周宣王时大臣。伯奇:相传为尹吉甫长子。其母早亡,后母欲己子伯封为继承人,便在吉甫面前诬陷伯奇说:“伯奇见妾美,有邪念。”吉甫不信。其后妻说:“置妾空房中,尹登楼察之。”后妻把一只蜜蜂放到衣领上,让伯奇帮自己取下来。吉甫远远看到信以为真,大怒,放逐了伯奇。
②御:驾驭,控制。此处指约束、管教。
③曾参:曾子,名参,字子舆,孔子弟子,以孝著称。
④王骏:西汉成帝时的大臣,效仿曾子,妻死而不续娶。
⑤华、元:曾华、曾元,曾子之子。
⑥假继:继母。
【译文】
尹吉甫是贤明的父亲,伯奇是孝顺的儿子。贤明的父亲管教孝顺的儿子,应当是最合乎天性的事了。但尹吉甫的后妻从中挑拨离间,伯奇竟被父亲赶走了。曾参的妻子死了,他对儿子说:“我不如尹吉甫贤明,你也不如伯奇那样孝顺。”王骏在妻子死后,也对外人说:“我不如曾参,我的儿子也不如曾华、曾元。”曾参、王骏两人都终身不再娶,这样的事足够让人引以为戒。在他们之后,继母残忍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关系,让人伤心断肠的事,实在多得不可胜数。所以,对于再娶这件事,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啊!
江左不讳庶孽①,丧室之后,多以妾媵②终家事;疥癣蚊虻③,或未能免,限以大分④,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出⑤,不预人流⑥,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⑦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注释】
①江左:即江东,长江下游以南地区。庶孽(niè):古代称妾所生子女为庶孽。
②妾媵(yìng):古代诸侯贵族女子出嫁,从嫁的妹妹或侄女称媵,后来通称正妻以外的侍妾为妾媵。
③疥癣蚊虻(méng):这里指家庭内部的一些无关紧要的矛盾纠纷。
④大分:名分。
⑤侧出:妾所生的子女。
⑥预:参预,进入。人流:有身份者的行列。
⑦讼:诉讼,打官司。
【译文】
江东一带的人不歧视婢妾所生的孩子,正妻死后,大多让妾来主持家事;家庭内有些小的纠纷不能避免,但限于婢妾的地位和名分,因此兄弟争斗这种有辱家门的丑事很少出现。黄河以北地区的人看不起婢妾所生的孩子,把他们当下等人看待,不给他们平等的名分,因此正妻死后,就一定会再娶,有的人甚至再娶三四次,继母年龄比前妻儿子的年纪还小。继母生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从衣服、饮食,到婚配、做官,都有着士人与庶人、贵族与下人的差别,而社会对此现象也习以为常。父亲去世之后,家庭成员常闹纠纷并诉讼至官府,相互诽谤辱骂,连路人都能听到。前妻之子骂后母是侍妾,后妻之子辱前妻之子为奴仆。他们大肆宣扬先人的生前言行,争相暴露祖先的是非短长,想以此证明自己有道理,这种事经常发生。可悲啊!自古以来,奸臣佞妾以一句话陷害他人致死的事例太多了!何况后母凭借夫妻间的关系和情义,日夜在丈夫面前说他子女的坏话,奴婢为了讨主人的欢心,也在一旁帮着劝说引诱,这样日积月累,哪里还会有孝子呢?这不能不让人生畏啊。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①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②,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③宠则父母被怨,继亲④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注释】
①沉惑:沉迷、迷惑。
②鞠养:养育,抚养。
③异姓:前夫之子,因为子女跟从父姓,和继父不同姓,所以称“异姓”。
④继亲:后母。
【译文】
一般人的性情,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的小孩,后妻则必定会虐待前妻的小孩;这不只是因为妇人天生嫉妒心重,男子本性容易被后妻迷惑,其实是环境和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前夫的孩子,不敢与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产,在这种情况下,后父从小照顾抚养他,日子一长自然就会产生感情,所以后父会宠爱他;前妻的孩子,身份地位一般都在自己的孩子之上,无论做官进学还是成家,没有一样不要防范的,后母因此会虐待他们。父母宠爱异姓孩子则会招致自己孩子的怨恨,继母虐待前妻的孩子则会使兄弟变成仇敌,若家里发生这类问题,都是家庭的不幸啊。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①,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②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③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注释】
①思鲁:字孔归,颜之推的长子。从舅:母亲的叔伯兄弟称从舅。
②感慕:感念思慕。
③旬月:一个月。
【译文】
思鲁等人的从舅殷外臣,是渊博通达之人。他有两个儿子殷基、殷谌,都已长大成人,而他在妻子死后又续了王氏。殷基每次拜见继母,都会想念生母而泣不成声,无法控制自己,家人都不忍心看他。王氏见了也感到伤心,不知该如何面对他,因此过门一个月就请求退婚,殷外臣只好依礼将她送回娘家。这也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啊。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①于舍外,旦入而洒扫②。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③,昏晨不废④。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⑤。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⑦者,曰:‘吾少时所理⑧,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⑨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⑩特征,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注释】
①庐:指搭建简陋的房子。
②洒扫:洒水打扫。
③里门:乡里之门。古人聚族列里而居,里有里门。
④昏晨不废:坚持早晚定时向父母请安。
⑤丧过乎哀:守丧超过哀礼的限制。古代父母死子女服丧三年,薛包行六年服,所以说“丧过乎哀”。
⑥若:你,你们。
⑦荒顿:荒芜废弃。
⑧理:整理。
⑨服:用。
⑩公车:汉代官署名。卫尉的下属机构,设公车令,掌管宫殿中司马门的警卫工作。臣民上书和征召,都由公车接待。
【译文】
《后汉书》上记载:“安帝时,汝南人薛包,字孟尝,他勤奋好学,厚道正直,母亲去世,他因特别孝顺而闻名乡里。他的父亲再娶之后,就开始憎恶薛包,将他赶出家门。薛包日夜哭泣,不愿离开,以致被父亲殴打。迫不得已,薛包只好在家门外搭了间简陋的房子住着,每天早上都回家打扫庭院。他的父亲十分生气,又驱赶他,于是薛包就只得在里门建屋而居,但每天早晚仍不间断地向父母问安。这样过了一年多,他的父母也感到很惭愧,就让他搬回家了。父母逝世后,薛包守孝六年,超过一般守孝三年的礼仪,悲哀得有点过分。不久,弟弟要求分割家产自立门户,薛包阻止不了他,只好将家产平分。仆人婢女,他主动要年老体弱的,并且说:‘他们与我共事的时间长,你使唤不了。’田地房屋,他把荒芜破败的分给自己,说:‘这些是我小时候耕种整理过的,我对它们有感情。’器物,他取的是破旧腐朽的,说:‘这都是我平时使用的,已经用惯了。’分家后,他的弟弟几次把自己的家产败光了,薛包便一次又一次接济他。建光年间,政府特意征召他,并且任用他为侍中。薛包生性超脱,称病不赴职,乞求回家终老。朝廷就下诏令允许他回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