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迈克选择皇家骑兵卫队酒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对面的河堤地铁站是《伦敦散步》某条线路的起点。我们在上海计划游玩伦敦时,迈克提出是否选择一条散步路线,进行一番深度旅游?我正求之不得呢。十多年前,在上海的沪港三联书店,我买过台湾联经出版的《佛罗伦萨散步》和《伦敦散步》。《伦敦散步》的作者安顿·鲍威尔(Anton Powell)曾在伦敦担任多年专职导游,而且是写书的文化人,这在华人导游中很少见。看着书架上的这两本书,不知何日才能派得上用场。佛罗伦萨我早就去过,虽然是自己组团,聘的是当地导游,可还是行色匆匆,不可能搞啥散步。我把这本书给了迈克,到达伦敦的第二天早晨,我们就按图索骥,开始执行“伦敦散步之一”,即“狄更斯笔下的伦敦——阿德尔菲和柯芬园”。
鲍威尔先告诉我们,中世纪英格兰诞生之初,泰晤士河下游北岸有两座城市(伦敦市、西敏市),现在当然都属于伦敦。两市相距数英里,伦敦市居东,历史较久,建立在古罗马伦敦城的遗址上。公元43年罗马人入侵英国,到了公元100年,伦敦已成为当地主要城镇。罗马人统治350年后,大陆上的帝国为应付蛮族逼迫,匆匆从英国撤军。
1992年,英格兰萨福克郡哈克森的一位农夫带着金属探测器去寻找他遗失的铁锤,结果发现了公元400年左右的一批罗马器具,其中最知名的是外观呈罗马主妇半身小雕像的英制胡椒罐,雕像衣着精致,耳朵上戴着长耳环,发型繁复俏丽,编成辫子,打扮时尚。胡椒罐下方有精巧的机关,可控制胡椒倒出的分量,只要转动把手,就可以把罐子拴紧、全开或半开。胡椒罐的主人一定很富有,雕像的脸部用银饰打造,眼睛和嘴唇用黄金装饰,烛光摇曳时,眼睛和嘴唇好像会移动。其他物品的体积都不大,但非常贵重,看来是某个富有罗马家庭的动产,国家动乱时,他们面临危险,只能埋藏宝物,希望有一天返家时再取回。可惜的是他们再也没回来,1600年后成了大英博物馆的藏品。
但罗马人还是在英国留下一些痕迹,著名的如伦敦附近的城市巴斯的罗马浴室博物馆、在苏格兰与英格兰交界处的哈德良长城,后者是罗马人为抵御北方人入侵,从公元122年到126年建成的,长达118公里,也算是英国的“万里长城”吧。几百年后,英国的商人与金融家更是加高筑墙,以强硬的姿态与英国国王讨价还价。英王几度想染指伦敦城,均告失败,只能小心翼翼地在西敏市与里面的人打交道。令人印象最深的是,1666年9月2日,伦敦城大火,西敏市的国王查理二世迅速做出反应,想派人马去救,但在传统的压制下,只能外围设置防火线。同样,伦敦城即便面临毁灭,他们也没要求国王增援。
上面我提到,如果以圣保罗大教堂、西敏寺为两市的标志物,皇家骑兵卫队酒店基本居中,虽然它仍属于西敏市。
我们那天游玩的地区,鲍威尔称为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原因是狄更斯的父亲曾是附近的政府职员(《大卫·科波菲尔》中可爱的父亲米考伯的原型),儿时的他就在这里玩耍。12岁时,父亲因债务入狱,狄更斯只能到附近泰晤士河边的华伦鞋油厂干活,工作是往鞋油罐上贴标签,每天单调地干上12个小时,工作环境极恶劣。《大卫·科波菲尔》描述道:“一栋危险的、摇摇欲坠的老房子,临着泰晤士河,老鼠到处乱窜。”
我们规规矩矩地从河堤地铁站门口出发,正如《伦敦散步》所说的,面对我们的维利尔斯街,“乘车上下班和闲逛的人从地铁出来,汇成一条流动的小河”。
离开地铁站,左边是铁路桥,右边是一个小公园,叫维多利亚河堤公园。这里原来是流浪汉的避难所,《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在《巴黎伦敦落魄记》中描述了1930年代露宿于此的经历。在这种地方睡觉,关键是要早点睡,晚上8点前占领长椅,因为长椅不太多,有时候会给人占完。另外,一定得尽量马上睡着,过了12点会冷得睡不着觉,而到了凌晨4点警察就要赶起来。但不是说睡就能睡的,电车整夜在身边开过来开过去,加上河对岸的高楼广告牌灯光一闪一闪地映着你的眼。用报纸裹着身体的你,如果能睡上3个小时,已经够走运了。
不过,按奥威尔的说法,如果你不在这里过夜,而是到别的街道睡觉,那就更惨了。因为这里是特例。按照伦敦当时的法律,夜里可以坐下来,但不能睡着,否则警察必催你继续走,据说这是为了防止人们死于无物御寒。可奥威尔质问,如果一个人无家可归,将死于无物御寒,无论他是醒是睡都一样会死。他还比较了在巴黎的流浪经验,说那里就无此法律。
前一阵子,我看到网上的图片,广州警方在天桥下流浪人容易下榻的地方密密麻麻地立了许多水泥三角锥,这样谁都没法在水泥地面睡觉。这法子比伦敦更加凶猛。
在伦敦的那些天,我没见到一个流浪汉或乞丐,只是晚间在泰晤士河桥的某座电梯里闻到小便的臊臭味。后来发现,爱丁堡从火车站走上大桥的一条通道里气味难闻,可能是流浪汉晚上住过。2011年十一长假的深夜,我在香港中环的过街天桥上,发现一群流浪女在那里打牌,除此之外,白天我很少在这些地方见到流浪汉。上海就不同了,两个多月前,我先是在淮海路、陕西南路的路口看见一个人躺在被褥上,作重病状,旁边一个人不断地往地上磕头哀求。半小时后,走在重庆路、淮海路的过街天桥上,一样的场景又出现了,如果我们是第二天来,一定会以为陕西南路的那帮人转移到这里呢。这种场景,过去经常见到,但现在距离如此之近的地方就出现两拨,看来跟中国其他地方一样,乞讨竞争十分激烈,白热化了。我很同情他们,觉得他们挺辛苦的,可不知道给他们钱是否合适,我想路人也是如此。在浦东八佰伴街头,曾见一个男人在弹电子乐器,旁有告示,是为老父治病募款,我马上掏腰包。这男人活得不容易啊。
关于伦敦的乞丐,我读到的最佳故事是柯南·道尔的《歪嘴男人》。这故事发生在1880年代末,有个叫圣克莱的英国人,37岁,家中有贤惠的妻子,两个孩子,他们住在伦敦附近肯特郡李村的别墅里。圣克莱是个好丈夫,他并没有固定的职业,但在几家公司有些股份,每天照例早晨进城,傍晚5点14分回家。这天早晨,圣克莱又去伦敦,答应回来时给小儿子带一盒积木。他走后不久,太太收到一份包裹通知,要她去伦敦取。她进城办完事,已是下午4点35分,经过一条巷子时她突然听到一声惊叫,接着便看到她丈夫正从二楼的一个窗子俯视她。她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十分激动,双手对着她狂乱挥动,然后,突然从窗口消失了,仿佛有很大的力道猛地把他拉走一样。
皇家骑兵卫队酒店旁的雕塑(聂子淮摄)
圣克莱太太觉得不对劲,急忙冲进房子里。这屋子的前厅是乌烟瘴气的鸦片馆,她穿了过去,想上二楼,却被一个经营鸦片馆的无赖东印度水手推了出来。等她找到警察,走进二楼房间,她丈夫早已不见踪影。事实上,整层楼面除了一个可怜的瘸子,没有任何人在里面。那瘸子和东印度水手一口咬定,一下午这里没有来过别人。正当警察认为是圣克莱太太自己搞糊涂时,她发现桌上的小盒子里的积木,正是她丈夫答应带回去的礼物。
警察从瘸子惊恐的眼光里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仔细搜查,警察发现房间窗帘后藏有一堆圣克莱的衣服,只有外衣不见了。
由于圣克莱太太看见丈夫出现在窗口之后几秒钟,她就在楼梯口碰到东印度水手,所以他不太可能是凶犯,于是,疑点集中在这个瘸子身上。他叫彭休,是职业乞丐,每天坐在大街靠墙的转角,盘着腿,露出一副可怜相,等着人们将零碎的施舍投进他身旁一顶油腻腻的皮帽中。他长得十分丑陋,有一头鲜艳的橘红色头发,苍白的脸上有一条可怕的疤痕,这使得他的上唇向外翻起来,下巴像条斗牛犬。
警察无法找到彭休杀人的证据,只能把他关起来。
这时,福尔摩斯登场了。经过推理和调查,他来到监狱,走到熟睡的彭休面前,用湿海绵使劲擦他的脸。奇迹出现了,彭休的脸像树皮剥落一般褪了一层皮,肮脏的土黄色不见了,那横在面孔的疤痕也不见了,使人厌恶的往外翻出的上唇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掀掉一头蓬乱的红发后,坐在床沿的,是一个脸色苍白、神色忧愁、容貌高雅的人,他有着黑发和光洁的皮肤。
他就是圣克莱先生。
原来圣克莱是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为报道乞丐的生活,他刻意化装,丑态毕露,做了7个小时的乞丐,赚了不少钱。后来受朋友连累负债,他情急之下,又化装做了10天乞丐,还清了债。他觉得如果每天能赚这么多的钱,就不必做记者,干乞丐得了。于是,他成了两面人,白天是乞丐,回家就是体面的好丈夫。
那天,圣克莱刚结束一天的行乞,在鸦片馆的楼上换衣服,无意间被他太太撞见,他只能再次化装成乞丐,于是出现了上面那一幕。最后,警察也不再追究他的责任,条件是他不再行乞。
为了准备游玩英国,我读了一些书,在考虑再读哪位的作品时,我先是选择狄更斯,但最终还是读了几部福尔摩斯作品。到了伦敦,发现福尔摩斯果然与伦敦匹配,回到上海后我通读了全集。
这圆了我的一个梦。我至今仍然记得,初一在上海第五十一中学图书馆如痴如醉地阅读福尔摩斯的情景,但其后的期中考试,我的平面几何只得了75分。数学老师是教导主任朱旁龄,他是旧时代过来的人,小眼睛里露出一种慈祥的威严,这是后来的学校领导所没有的。在我们考试前,他总会在学校喇叭里警告不要作弊,不要蝇头小楷的夹带。我考得如此糟糕,此后再也不敢读福尔摩斯了。以后的中学5年,我也没有好好读过几本小说。
这次重读,虽然时隔35年,我发现只要是我喜欢看的那几篇,很快能回忆起人事的是非曲直,似乎是几个月前刚刚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