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路英国:人类进程的折叠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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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杰明街口,站立着一位头戴礼帽的风雅的男士雕像。迈克特意告诉我,他叫博·布鲁姆尔,是乔治四世时代的人,现代男士西装的原型(包括打领带)都是他奠定的。“他向人家吹嘘自己每天花5个小时在着装上。有人问一位绅士的行头花费若干,他回答要800磅,这相当于2012年的10万英镑。”雕像上刻着布鲁姆尔的一句名言:“To be truly elegant should not be noticed.”这句话的一种翻译已被用滥了,那就是“低调的奢华”。迈克建议翻译为“真正的优雅不应该引人注目”,也可以解释成“优雅不是拿来炫耀的”。

迈克说,我们中国富人恰恰相反。在家具品牌达芬奇没有倒台之前,我曾去过它的欧洲家具店。那些家具乍一看,还真与欧洲皇宫中的金碧辉煌味儿有得一比。我问店员,这些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元一件的家具,谁会买?她们说,江浙老板就很喜欢类似的风格。后来,有时我去朋友家的富人别墅,透过大窗户经常看见这种格调的家装,可谓“高调的奢华”。后来达芬奇作假,出事了,我以为一定有许多客户要求赔偿呢。现在看来不是这回事,我猜:第一,这些老板不愿被人看作傻帽,去索赔,这种人的面子比亏些钱更重要;第二,如果退货,家徒四壁,用啥家具填补呢?第三,装糊涂吧,不愿看到自己身边的东西是假冒伪劣,还当它是好货。

但真正做到低调地享受还真不容易,你要识货。迈克对大品牌的东西不会去碰,因为大家都知道好,一定贵,他喜欢一些貌不惊人的小店,在里面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我们跟着他买了几件圆领短袖,都不贵,但回来穿着,感到很舒服。最近看耶鲁大学教授讲英国近代史的视频,其中讲到斯图亚特王朝后期英国出现了所谓的“舒适品”,它是介于奢侈品和必需品之间的东西,我发现这个概念有助于描述当代中国之不足,也即缺乏舒适品。我们的消费品早已过剩,但还是觉得不满足,因为那仅仅是必需品或奢侈品,符合中产阶级生活的舒适品很少见,就是这个道理。

拿破仑曾嘲笑英国是小店主的国家,入木三分,但褒义或贬义要看个人了。因为迈克,我们这次尽情领略了英国小店的风貌,结果连去剑桥牛津的时间也挤压了。英国的小店,让我想起十几年前去过的上海长乐路与襄阳路的小店,但在伦敦处处可见,而且都不贵。在英国国家美术馆后面的巷子里,我见到几家卖旧明信片的商店,货物真是丰富,粗粗翻翻,不知从何下手。如果有时间的话,应该可以找到一些主题的收藏,很有味道。

逛了大量的小店,再去哈罗德百货公司,会觉得索然无味,大而无当。百货公司里有戴安娜王妃与哈罗德前老板儿子这对情人的塑像,一对男女作理想青年状奔向光明,与其所为风马牛不相及。

唯一去过的觉得有滋有味的百货店,是皮卡迪利大街181号的福特纳姆和梅森百货公司。一楼是喝下午茶的所在,小点心很可口,为避免大家把它看成点心店,店里的介绍是:“我们希望所有的朋友能了解我们的商品不只是红茶而已。”店里还有各种艺术家制作的工艺品展览,一位女艺术家用极幽默的格言和配画做成一幅幅玻璃镜框,典型的英国风,我看得很是着迷,当时想买几件,又觉得每件近2000元,这么简单的东西,好像太贵了。我很怀疑自己是否受了旅游亢奋的影响,过去经常为此买了大量不着边际的旅游纪念品。但现在想想,还是该买下来,我挺想它们的。梅森橱窗美轮美奂,也是知名的街景,连在巴黎就读艺术系的学生都将其当成学校课程的一部分。我们喝完下午茶后,在橱窗里看见两只灰色的茶杯,心动不已,走上楼去看个究竟。这家百货公司也是历史悠久的皇家御用食品店,它的创始人之一就是乔治三世的侍从查尔斯·福特纳姆,当年,他将宫中用剩下的蜡烛重新熔铸成新的蜡烛,开始了梅森百货的创业。

当然,迈克对皇家特许商店的产品也很感兴趣,比如雨伞、文具和男士用品。这些商店的门上都悬挂着皇家盾徽,得到王室许可,向女王、王太后、爱丁堡公爵或威尔士王子供应商品。在皇家特许鞋店等商店的墙上,我还看见悬挂着的皇族黑白照片,最早的皇家认证纪录是1155年的英王亨利二世,目前有授权资格的是伊丽莎白女王、菲利普亲王和查尔斯王子三人。皇室认证的范围很广,从实际可见的物品到无形的服务,甚至包括马匹的饲料和宅配送服务。皇室成员必须使用该供应商的商品长达5年才能生效。

位于圣詹姆斯大街71号的皇家御用理发店特洛菲特和希尔(Truefitt & Hill),早在1805年10月开业,正值英国海军在特拉法尔加海战大败法军,当时的服务价格是1便士,现在至少35磅,被吉尼斯世界纪录称为“全世界历史最悠久的理发店”。令人感兴趣的是,1912年泰坦尼克号上的大多数乘客都是这家店的顾客,遗物中有许多该商店的商品。为了向逝者致意,现在店里陈列着遗物的复制品。

位于新邦德街40号的斯迈森(Smythson)创立于1887年,今天被认为是“顶级用品商店”,它宣称自己的商品不仅为皇家之用,也是历届英国首相的爱物。该店推陈出新,店里的手机套皮质舒适,但要人民币700多元,我们喜欢它蓝色的典雅,也就买了。

可以说,英国把王室效应运用到了极致,伦敦奥运会开幕式把女王请出来不是偶然的。萧曦清在《英国人入门》中说,英国的政治、军事、文化等机构,许多都堂而“皇”之,加上royal(皇家的、王室的),如the Royal Famliy(皇族、皇室)、Royal Command(圣旨、敕令)、Royal Power(王权)、Royal Air Force(皇家空军)、Royal Navy(皇家海军)、Royal Flying Corps(皇家陆军航空队)、Royal Institution(皇家协会)、Royal Academy(皇家艺术院)和Royalist(保皇党),等等,无不彰显其光荣传统。

至于公共场所、酒店和商店,最喜欢用Royal、King、Queen、Crown、Prince或Palace一类字眼,这种炫耀跟皇家有关,在英国人的意识里,凡是与帝王有关的事物都是高尚的。其实,中国人又何尝不是如此?问题是中国已很难说有多少品牌跟当年的皇家有啥关系,而英国类似的皇家特许商店仍有850家之多。皇家舍得花钱,他们看得上的东西当然很不错。我们常说官窑是明清皇帝不惜血本为自己打造器皿而设立的,稍有瑕疵,立即毁掉,这是一般商家做不到的。

我对时尚史和服装史不熟,回到上海查了一些资料,才知布鲁姆尔还真是个人物。据《像新绅士一样生活》介绍,在乔治四世时代,布鲁姆尔一度成为时尚品位的仲裁者和新潮流的引领者。《牛津词典》将dandy(花花公子)一词定义为一个过度关注时尚和潮流外观的人,而它的同义词beau(博)则被用来指称男朋友或男性崇拜者,与布鲁姆尔的名字联系在一起。《英国原来是这样2》一书中说得更专业一些:由马裤演变而来的西裤是由布鲁姆尔引进伦敦时尚界的,他采用简单优雅且具阳刚性的服饰,推翻了过往流行法国的复杂服饰时尚。主要在于,以朴素的黑色或蓝色燕尾服搭配淡黄色的马裤取代华而不实的宫廷丝质刺绣服装,以亚麻布领带取代衬衫上的皱褶花边,以潇洒的骑马靴取代镶扣环的缎面宫廷鞋。

1778年,布鲁姆尔出生在一个有些权势的英国家庭里,上过伊顿公学和短时间的牛津大学,然后进入当时还是威尔士亲王的乔治四世的骑兵团,并成为亲王的密友和伴侣。在亲王的宠幸下,布鲁姆尔迅速走红,有几年时间,他的家成为展示中心。展示啥?沐浴和穿衣服。我们知道,当时洗澡的风气还未流行,大家喜欢用浓浓的香水味来遮盖臭气熏天的体味,布鲁姆尔则每天清洗身体,这是革命性的一招。旁观者惊呼:这老兄不仅每天洗澡,而且每个部位都要洗,用的还是热水,我的天啊!

当然,有时革命性的举动也会引来商业性的麻烦,布鲁姆尔竟然在水中加入牛奶,人们得知住在他附近的小气鬼老头昆斯伯里侯爵也在如法炮制,人们怀疑满是老头儿皮屑的牛奶会重新拿出来卖,这不亚于三聚氰胺的杀伤力,导致该地区牛奶的销量大降。顺便一提,今天的英国牛奶很好喝,在爱丁堡,我们还发现牛奶上标明了是某个奶牛场出品,有麻烦的话,可以直接找农场主。上海一家牛奶公司自称1年被检查4000多次,可牛奶腐坏事件仍然不断,出了问题,我们能找谁?如果能像英国牛奶那样把公司CEO的家庭地址公布一下,一年查4次就够了。

洗完澡,下面就看布鲁姆尔如何打扮了。常客是威尔士亲王、三位公爵、一位侯爵、两位伯爵和一位剧作家,他们彬彬有礼,一声不吭,布鲁姆尔有在动物园里孔雀开屏之感吧。比尔·布兰森对布鲁姆尔的评价是:“他不算富有,没有才华,也不很聪明;他只是穿得比以前任何人都要好,不是穿得更加艳丽,也不是更加奢侈,只是更加仔细。”

布鲁姆尔的服饰几乎只限于白色、米色和深蓝色,他要花几个小时来确保衣裤的所有褶缝和卷边都是完美无缺、无可挑剔的。他家的地板上堆满了领带,那是不合格的东西。一天当中,他至少要试用三件衬衣和两条裤子、四五条领带、两件背心、几双袜子和一小堆手帕。

上面已提到,布鲁姆尔还是有创新的,他历史性地把男人的服饰设计得比女人还要性感,最突出的是窄裤。窄裤穿在身上往往是紧绷绷的,特别显眼,尤其是在不穿内裤的时候。有人见到某伯爵穿了窄裤后,形容其“是肉色的,简直像戴着一只手套”。窄裤是按照布鲁姆尔服役的骑兵团的马裤式样做的,上衣的后面带有燕尾,但前面是剪掉的,可以勾勒出腹股沟。

后来,布鲁姆尔突然失宠于威尔士亲王,他和亲王吵了一架,相互不再理会。在一次社交场合,亲王对布鲁姆尔的伙伴说话,却不睬他。等到亲王转身离开,布鲁姆尔说了一句可能会让他后悔一辈子的话,明知故问他的伙伴:“你的那位胖朋友是谁?”

我们知道,亲王最忌讳的就是被人嘲笑肥胖,他曾用100英镑作为贿赂,让一位政治漫画家不要关注自己肥大的腰身和臀部。布鲁姆尔债台高筑,只能逃亡法国,在穷苦中度过了最后25年,于1840年痴痴呆呆地死去。

布鲁姆尔更像一只衣架子,作为一个长相漂亮的人,我们却不知道他究竟长得如何,留下来的四幅画像各不相同。他当年也没传出任何男或女的绯闻,很奇怪。

乔治四世并不是单单力挺布鲁姆尔,他还支持建筑师约翰·纳什设计摄政街与摄政公园,对改变伦敦的面貌贡献很大,有关伦敦的建筑和历史的书,大多会提到。可惜我这次在伦敦没在意这件事,只能以后再去伦敦弥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