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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娱乐区的柯芬园,17世纪到19世纪妓女成群。《趣味生活简史》有个数据让我大吃一惊,1851年,伦敦15岁至25岁的年轻女子中,有三分之一当女仆,有三分之一是妓女。18世纪,柯芬园普通妓女的嫖费是半克朗,那时这不是小数目,1880年代,伦敦东区的妓女要价只有它的五分之一,也就是6便士。伦敦东区是2012年奥运会的主会场,当局希望能就此拉动当地相对落后的经济吧。
我们上面提到过,17世纪的佩皮斯日记够风流的,其日记是偷偷地用密码书写的,他不愿告诉任何人。但下一个世纪的詹姆斯·鲍斯威尔,会把自己的性爱经历暴露在妻子和男性密友的面前,史学大家劳伦斯·斯通认为,这主要是因为18世纪的英国上流社会要比17世纪开放得多。
鲍斯威尔,1740年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父亲是当地最受尊敬的法官与律师,今天不少人之所以还记得鲍斯威尔,是因为他写了一本《约翰逊传》。生于1709年、死于1784年的约翰逊博士,被布兰森《英语简史》称为“天生怪胎”,他来自贫困的乡村,独眼龙,身材肥胖,举止粗鲁,但他凭一己之力在伦敦舰队街的一个小阁楼里定义了4.3万个单词,收录11.4万多条例句,出版两册《英语字典》,在9年间完成法兰西学院40名成员在40年内也无法做到的事。约翰逊喜欢说些俏皮的警句,如他定义patron(主顾)是“以傲慢的态度支使他人,却反而被奉承讨好的人”,oats(燕麦)定义为“英国马匹以及苏格兰居民赖以为生的谷物”。
对鲍斯威尔20岁至29岁的性生活,劳伦斯·斯通作过一段总结:他追过十几个名门淑女——苏格兰人、英格兰人、荷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他使三名已婚上流社会女性成为他的情妇;他与四位女演员有关系,与卢梭的终生情妇、友人、追随者有过短暂但激情的韵事;他至少养了三名下层阶级女性当情妇,并生下两名私生子女,一个在1762年、一个在1767年出生;他强暴了普鲁士国王在波茨坦的一名卫兵已怀孕的妻子;他与在爱丁堡、伦敦、柏林、德累斯顿、日内瓦、都灵、那不勒斯、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马赛、巴黎、都柏林的60多名妓女有过性关系。结果,他婚前受苦于至少10次淋病发作,婚后7次淋病发作。
鲍斯威尔的首次性经验来自1760年伦敦的酒店房间,接着的性冒险导致他的第一次淋病发作,治疗了10个星期。1762年他再次来到伦敦,这里有不少应召女郎,“从一晚50基尼的亮丽夫人到沿河滨大道流浪、廉价出租身体的少女”,但前者他出不起费用,后者他又觉得脾气太坏。结果鲍斯威尔追到一个与丈夫分居的24岁女演员路易莎,花了不少钱,最后还是得了淋病。气急败坏的鲍斯威尔买了一些保险套(他称之为“盔甲”),开始在圣詹姆斯公园等地挑选妓女。
伦敦街头(聂子淮摄)
唐宁街10号,深灰色的建筑便是英国首相官邸(聂子淮摄)
1769年,鲍斯威尔娶了比自己大两三岁的表姐,这可能是他所做过的唯一明智的事。鲍斯威尔的妻子深爱他,了解和包容他,鲍斯威尔婚后的三年很是安分守己,但1772年来到伦敦与老友叙旧,他又开始蠢蠢欲动,后来在其他地方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到1795年死去,鲍斯威尔一直陷于放浪不羁中。
劳伦斯·斯通评论道,鲍斯威尔游走于西欧的贵族、知识分子与专业人员之间,他的冒险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些阶层的性态度与性习惯。鲍斯威尔与佩皮斯不同,佩皮斯满足于吻、安抚女人的唇和胸脯数小时而不产生实际性行为;鲍斯威尔的性欲则更强烈、更粗暴,他最喜欢频繁而激烈的性交,尤其被廉价妓女所吸引,而与上层阶级女性初次性交时容易感到无力。
从鲍斯威尔日记和其他人的回忆录中,我们还知道,对婚姻不忠的比例在当时欧洲上流社会相当高,不少夫人投怀送抱,有的女人拒绝鲍斯威尔是因为他缺乏技巧,下层阶级的女性同样大胆奔放。由于缺乏成熟的避孕措施,佩皮斯和鲍斯威尔一样喜欢选择已婚的女性,尤其是怀孕的女人。18世纪末,避孕套已出现100年,但伦敦只有个别地方才能买到,所以淋病十分流行。
相比上层社会,18世纪的伦敦下层社会有着丰富的层次:首先是女演员,她们十分开放,常让人分辨不清大众情人的想象与现实间的区别。此外,如今已经消失的角色,有女帽制造商及衬衫制造商,也愿意为顾客提供性服务。然后,是高级妓院昂贵的应召女郎,也有一般的妓院和大部分是黑人的妓女,在圣詹姆斯公园和河滨大道云集的阻街女郎可以带到马车或暗巷中,几分钟就完事,也可以去吃饭洗澡或过夜。最后是处处服务的业余女性与女仆,在各种场合伺候男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