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封 斯宾诺莎致高贵而博学的亨利·奥尔登堡阁下 [62]
(答复第11封信)
高贵的阁下:
盼望已久的信终于收到了。现在我有时间来答复了。但是在我答复您之前,我要简略地告诉您,是什么原因促使我没有立即给您回信。
当我在四月份把家搬到这里以后,我就动身到阿姆斯特丹去了,因为在那里有一些朋友请我给他们一部关于依几何学方式证明的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二篇和阐述某些重要形而上学问题的著作的抄本,这部著作是我在不久前向一个青年人 [63] 讲授哲学时,由于不愿向他公开讲解自己的观点所撰写成的。他们又进而请求我,一有机会就把哲学原理第一篇同样也用几何学证明方式写出来,为了不辜负我的朋友们的愿望,我立即开始了这项工作,两个星期就把这个任务完成了,并交给了他们。最后他们又恳求我允许他们把它出版。当然我同意了他们的这一要求,不过我提出了一个条件,要他们当中哪一位朋友趁我在的时候,为我这本著作的文字作一番润饰工夫,并且加上一篇短序,向读者声明:我并不承认这本著作中所阐发的观点都是我自己的,因为在这部著作中我所写的许多东西正与我自己的看法相反〔原注〕 [64] ,而且他应当用一两个例子来证明这一点。所有这些,为一位负责出版此书的朋友允诺去做了 [65] 。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在阿姆斯特丹耽搁了一些时候。
自从我返回到我现在定居的这个村庄后,因为朋友的造访,我几乎没有闲暇,但现在,最亲爱的朋友,我终于能有一些时间告诉您所发生的这一切了,同时也能够把我为什么让这部著作问世的理由告诉您。由于这个机会,我或许会发现那样一些在我们国家占据显赫地位的大人物,他们将会愿意去阅读我所写的和我承认是我自己的其他著作,并且他们会承担义务,使我能够出版这些著作而不必惧怕任何攻击的危险 [66] 。如果事情正是这样,那么我将会毫不犹豫地立即付印,否则我宁可沉默,而不愿强加于人,违逆国人意愿,遭人敌视。因此,高贵的朋友,请您耐心地等待一下,到那时您将会收到或者是已出版的著作的抄本,或者就是您请求我写的关于它的纲要。如果您想要现正付印的著作的一两本抄本的话,我将会满足您的愿望,只要我知道这种要求以及找到能够方便把它们带给您的传递人。
现在回到您的来信,对于您和高贵的波义耳阁下所明显表露出来的对我的仁慈和情谊,我是感激万分。因为您的繁重而操劳的事务并未使您遗忘了您的朋友,甚至您还仁慈地保证,您要充分注意,今后不再让我们的通信如此长久地中断。我也万分感激学识非凡的波义耳阁下对于我的评注的答复,即使这种答复是匆促的、顺便说的。因为我认为我的评注并没有这样重要,会使博学的波义耳阁下把他本应当奉献于更深奥问题探讨的时间耗费在答复我的评注上。的确,我并未曾奢想,也更没有相信这位博学的波义耳阁下在其关于硝石的论文中除了仅仅指出实体的形式、性质等等这些幼稚可笑而烦琐的学说是建筑在一种脆弱的根据上之外,就没有其他更多的目的。但是,既然我相信,这位极其高贵的波义耳阁下企图说明硝石的本性,即硝石是由不挥发的和挥发的成分所组成的异质物质,那么我想在我自己的说明中指出(我认为我的推测是有充分根据的):即使我们不把硝石看成一种异质物质,而是看成一种同质物质,所有那些有关硝石的现象,至少就我所知的,我们也是能够非常容易加以说明的。因此,我的任务并不在于证明不挥发的盐真是硝石渣滓,而仅仅在于我们必须作这样的假定,才能够使我明白这位极高贵的波义耳阁下之所以能够向我证明这种盐不是硝石渣滓,而是组成硝石本质的绝对必要的成分,没有它,硝石就不能被设想。因为,正如已经说过的,我相信这位极高贵的波义耳阁下是想指明这一点的。
无论如何,当我说不挥发的盐具有气孔,其大小相当于硝石微粒的大小,我并不是想用这个假定来说明硝石的还原,因为从我所说的可以清楚看出,硝石的还原只在于硝精的凝结,任何矿渣,由于它们的气孔小到不能容纳硝石微粒,它们的壁层不结实,也都能够抵抗硝石微粒的运动,因此,根据我的假设,它们就能够使硝石本身还原。所以当其他种盐类如酒石酸盐和钾盐同样也能被用来使硝石还原,就不会使我们惊异了。但是当我说不挥发的硝石盐具有气孔,其大小相当于硝石微粒的大小,那么我只是想用来说明不挥发的硝石盐之所以如此恰当地只需损失很少一点原来的重量就能使硝石还原的原因。而且我甚至相信,从我们也能用其他盐类来使硝石还原这个事实,我也可以阐明硝石盐并不是硝石本质的必要组成部分,如果这位极高贵的波义耳阁下并不曾经说,没有任何更普通的盐类(即除硝石外)能包含在酒石和钾碱之中的话。当我进一步说,硝石微粒在较大的气孔中为更纤细的物质所围绕,那么我这种说法,正如高贵的波义耳阁下所指出的,是从真空不存在的原理推导出来的,但是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把真空不存在这点认为是假设,因为这个命题是由虚无绝不能具有任何性质这个事实清楚推导出来的。这位极高贵的波义耳阁下会对这一点怀疑,真使我感到惊异,因为这样他就似乎在主张,不存在有真实的偶性,但是我请问,如果存在有离开了实体的大小,难道就不存在有真实的偶性吗? [67]
关于硝精和硝石本身在味觉方面差别的原因,我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要指明,我是如何仅从我所假定的这两者的差别而不涉及不挥发的盐就能够很容易地说明它的现象。
关于硝石的易燃性和硝精的ἀφλογία〔不易燃性〕我所作的评注,只在于假定:为了使任何一种物体产生火,就需要一种物质,这种物质能够分离那个物体的分子,并能使它们产生运动,这个条件,我想,日常经验和理性已充分教导我们了。
谈谈实验。我之所以援引实验,并不是为了绝对地证实我的解释,而只是像我已经明确说明过的,利用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去证实我的解释。在我所引用的第一个实验上,高贵的波义耳阁下仅仅注意到我自己所曾经明确说明过的东西,但是对于其他问题,例如我企图解决的,而也是我和波义耳阁下所共同关心的那些疑难问题,他却不置一词。关于第二个实验,他则说,由于纯化,硝石绝大部分已经从像普通盐的某种盐中分离出来,他仅仅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给予任何证明。因为正如上面我所充分表明的,我之所以援引实验,并不是为了用它们来绝对地证实我的主张,而仅仅是用来在某种程度上证实我所断言和阐明的是合乎理性的。至于他说气体上升形成冰柱是硝石同样也是其他盐类的常见现象,我也看不出这对于问题的解决有何裨益。因为我认为,即使其他盐类也都含有渣滓,当它们被清除后,盐自身就挥发了。关于第三个实验,他并没有说出任何有影响于我的东西。在第五节里,我相信,这位高贵的作者像在别处一样,凭借人们公认的而且并不有损于双方尊严的哲学研究自由谴责了笛卡尔。至于其他的人,只要他们读过高贵的波义耳阁下的著作和笛卡尔《原理》,我相信他们的判断是会同我一样的,除非他们被公开地警告过。然而我还看不到,这位高贵的波义耳阁下清楚地说明他的意见,因为他并没有说明(他只是讲到可见的形式),当硝石的可见冰柱被磨擦,直到他们变成平行六面体或其他形体时,硝石是否始终不变。
但是,暂且把这些问题搁置一边,回到高贵的波义耳阁下在13—18节里所作的说明上来吧。我非常同意硝石的还原对于研究硝石本身的性质确实是一个极好的实验。当然这是要有前提的,即我们在实验前已经懂得了哲学的力学原理,并且知道物体的所有变化均按力学规律进行的。但是我否认,这个结论从上述实验中得出要比其他许多种不能从中得出这个结论的普通实验显得更清楚和更明白。当这位尊敬的波义耳阁下说,他的这些观点在其他人那里并没有如此清楚地被说明和讨论过,那么他或许有某些我尚未明了的反驳费罗拉姆和笛卡尔的论据,凭借这些论据,他认为他就能驳斥他们了。在这里我不去指出这些论据,因为我不认为尊敬的波义耳阁下自己会不知道它们的,可是无论如何我要指出一点,即这俩人太渴望现象应当同他们的理性一致了,然而只要他们在某些事情上遭到欺骗,他们就会明白过来的,我相信,人的一切东西,他们都会有。
他进一步说,在两类实验中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即一类是我所引用的普通的可疑的实验,这类实验我们不知道自然赋予了它们什么,什么其他的因素在起作用;而另一类实验,我们则十分确切地知道其作用因素是什么。但是我并不能发现,这位尊敬的波义耳阁下已经向我说明了在这类实验中起作用的事物的本性,如我们所讨论的硝石盐和硝精的本性。虽然这两者在我们看来就如同我所引为例证的物质即普通石灰和水(这两者结合就产生热)一样的清楚。关于木头,我承认这是一种比硝石更复杂的物体。但是,只要我不知道木头或硝石的本性,以及热是怎样从这两种物质中产生出来的,那么我请问,这对于我们的问题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也不知道这位高贵的波义耳阁下究竟根据什么敢于断言,在上面我们说的事情中,他知道自然赋予了东西。我请问,他如何能够向我们证明,热并不是从某些完全纤细的物质中产生呢?或许,这是由于原有的重量失去太少之故?但是如果没有失去什么,那么我就不会认为这是由它推导出来的结论。因为我们知道少量物质很容易使一些东西产生一定颜色,而在感觉上却察觉不出这个东西是重了还是轻了。因此我有权力去怀疑,那些任何感觉都不能觉察到的事物是否也许可以不被表现出来,尤其是当我们不知道这位高贵的波义耳阁下在实验中观察到的所有那些变化是如何从上述物质中产生出来的时候。的确,我相信,热和高贵的波义耳阁下讲到的沸腾是从某种外来的物质中产生。于是我想,较之从我们完全不知道其作用因素的本性,以及热虽然观察到了但却不能知道热是如何产生,从什么原因中产生出来的实验,我们更容易地从水的沸腾(我暂且不说它的运动)中得出这个结论:空气的振动正是产生声音的原因。最后,还有许多那样的事物,它们本来是没有任何嗅味的,但一当我们搅动和热化它们的分子时,它们就会马上发散出一种嗅味,并且一当它们再度冷却下来,嗅味立即消失(至少对于我们的感官是如此),例如琥珀和其他那些我还不知道它们是否比硝石更为复杂的物质。
我对§24的评注证明了硝精并非一种纯精,而是硝石盐和某种其他东西的一种混合物,因此我怀疑高贵的波义耳阁下是否真是充分谨慎地用天平观察过他所滴进的硝精的重量约等于爆炸时而失去的重量。
最后,纯水虽然看上去是能够更迅速地溶解碱性盐,然而它本身既然是一种比空气更为单纯的物质,因此它就不能像空气那样包含如此多种的微粒(这些微粒能够很容易地渗进每种盐的气孔中),因为水主要是由同一种微粒组成的,它能溶解盐达一定程度,而空气却不然,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在那种程度上说,水溶解盐就大大地快于空气。反之,如果空气是由较粗的和各种各样的较纤细的,以及所有那些能够渗进气孔中去的微粒(这些气孔对于水的微粒是太窄了)所组成,那么空气即使不能像水那样迅速地(因为水不是由如此多种的微粒所组成)溶解硝石盐,然而它的溶解却能更好更为精细,并且使硝石盐带有更多的惰性,因而更能抵抗硝精微粒的运动。因为根据实验,除了硝石微粒处于静止状态,而硝精微粒彼此却在做极迅速的运动之外,到现在我还不能够认识硝精和硝石之间尚存在着任何其他的区别,所以我认为硝精和硝石的区别大概就如同冰和水的区别一样。
但是,我不敢让您过久地耽搁在这个问题上,我怕我已经讲得太冗长了,虽然我已尝试尽可能简短一些。如果我已经使您感到厌倦,那么我恳求您草草看一下就行了。同时望您善意地领会您的朋友坦率而自信的言辞,因为我认为在答复你的信时而对这些观点保持着绝对的沉默,这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反之,如果我向您赞扬推崇我所并不满意的观点,这也是一种谄媚的举动,因为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更会损害和危及友谊了。因此我决意以最坦率的方式向您表白我的看法,我认为,再没有别的任何东西会比这更受到哲学家的欢迎了。但是如果您认为把这些思想付之一炬,较之交付给博学的波义耳阁下更是一种明智的行为,那么请您随意处置,唯一请您相信我对您和高贵的波义耳阁下所怀抱的最大的忠诚和挚受。我很遗憾,没有能力把这一点用文字表白出来。但是,等等。
斯宾诺莎
1663年7月17/27日 伏尔堡
[1] 此信见《遗著》,原信是拉丁文,现已阙失。这封信是斯宾诺莎在1663年4月从莱茵斯堡迁至伏尔堡之后写的。伏尔堡离海牙很近只有两里路(但是交通并不方便),斯宾诺莎这次迁居的原因,据一些研究家的意见,可能是想同当时在荷兰执政的德·韦特以及其他人取得更多的联系,这样能在他们的保护之下出版他的著作而不受到迫害。
[3] 〔原注〕 在我寄出的信中,我忘了声明这一点,也忘了用别的字母(即斜体字)来写出这一点。
[4] 斯宾诺莎这里所讲的著作就是《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一书,该书拉丁文版于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问世,一年后荷兰文译本出版。这是斯宾诺莎生平唯一用自己真名出版的著作,但正如信中所说的,在这部著作中,斯宾诺莎所阐述的,不是他自己的思想,而是他并不完全同意的笛卡尔观点。为此书作序的朋友是梅耶尔,梅耶尔在序里关于此书出版的经过作了这样的叙述:“当我听说我们的作者为了向自己的一个学生讲解笛卡尔哲学,用几何学的证明形式对他讲述了笛卡尔《哲学原理》整个第二篇和第三篇的一些原理,以及笛卡尔还没有解决的某些最重要最困难的形而上学问题,并且在朋友们坚决请求下同意把讲述的东西亲自修订增补,拿去付印的时候,我是非常高兴的。因此我便同他合作,只要是出版这本书所必需的,我都乐于给以帮助。我又请作者用同样的方式叙述笛卡尔《哲学原理》的第一篇,俾使用这种方式表述出来的全部完整的学说,一开始便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和更多的赞同。作者知道这一切理由都是有根据的,不愿意拒绝朋友的请求和读者的期待,并委托我照管印刷出版事宜,因为他住在乡下,远离城市,所以不能督视此次出版。……但是,首先我想请读者注意,在下面所有的叙述中,即在《哲学原理》第一篇、第二篇和第三篇的残文中,同样也在其《形而上学思想》中,作者所讲述的乃是笛卡尔本人的观点,这些观点的论证就像在笛卡尔著作中所叙述的那样,换言之,这些观点是从笛卡尔所奠定的基本原则中必然得出来的。既然他答应对自己的学生讲授笛卡尔哲学,那么一步也不应离开笛卡尔的观点,不讲述同笛卡尔学说不相符甚至相反的见解,对他来说乃是一个良心问题。因此不要认为他这里所讲的就是他本人的观点,或者只是笛卡尔学说中他所赞同的那些观点。虽然他承认笛卡尔这些观点中有些是真的,有些则如他公开宣布的,是和他正相反对的。这里有许多原理被作者当作错误的思想予以否定,他对这些原理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笛卡尔哲学原理》中译本第38—40页)。
[5] 这里所谓在我们国家占据显赫地位的大人物是指德·韦特兄弟及其同僚,自1650年起,德·韦特党取代奥伦治党在荷兰当政。斯宾诺莎此时似乎已认识到他的自由思想与德·韦特的民主主张是一致的,以后事实也证明,斯宾诺莎实际上成了德·韦特的政治代言人,《神学政治论》一书就是在德·韦特的鼓励和支持下撰写和出版的。
[6] “真实的偶性”(accidentia realia),经院哲学术语。“偶性”在经院哲学家那里表示任何一种性质,有些偶性是能够离开实体而独立存在的,有些是不能够离开实体而独立存在的,“真实的偶性”就是指那些能够离开实体而独立存在的性质,如颜色、嗅味等这些刺激感官的性质。但斯宾诺莎和笛卡尔一样,不承认这种所谓真实的偶性,在他看来,凡是实在的东西,或者是自我存在的,如实体、属性,或者是依赖他物的,如偶性,样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