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资格、贫困与工作
20世纪福利思想的发展要求我们将其置于一个复杂的背景中考察。首先,对困乏者的救济与贫困,尤其是与作为救济资格(pauperism)的这一贫困的特定形式有关:极端且难以消弭的贫困与游手好闲、低效、匮乏、性格弱点以及另一层面上的社会失衡联系在一起。救济资格涉及以下四种观念:第一,它与道德上的耻辱感相关,意味着一个人违背某些预期的行为标准,即便不是有罪,也是明显反社会的;第二,救济资格问题应通过地方的,而非国家的主动行为来处理;第三,它倡导自愿原则,慈善(捐助者的善意)或借助互助社团的自助(受助者的先见)发挥着即使不是唯一也是关键作用;第四,救济资格作为一种观念范畴维系于对自由市场之优点的信仰,尽管很多经济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自由市场。1914年之前,将贫困视为救济资格这一观念与其他两种观念争夺认可及正当性。查尔斯·布思(Charles Booth)和本杰明·朗特里(B.Rowntree)在分别对伦敦和约克郡所做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针对贫困现象提出了开创性的洞见:即贫困表示对那些处于不利境地的个人的一种非判断性描述,他们在收入水平以及可供支配的财富方面处于某一特定的临界点以下。与上述主张伴随的是另一种更为充分的观念,它将贫困视为一系列非金钱的、非物质的指标,而这一观念的缺位将使某些个人失去许多本应得到的社会所必须提供的各种福利。这种排拒正是由那些为处理救济资格问题而建立的机制造成的。
与上述两种观念伴随的那些思想范式反对传统对贫困的看法,但它们并不足以应对工业化所带来的违背人性的后果。这种思想范式得到新社会理论的支持,这种新社会理论涉及社会显见的特性、社会进化的路径、人类需求的范围。但自愿原则无疑是一种更为微妙的基础,这一点并未被充分认识到,它不仅认可慈善活动,而且认可通过一种责任的相互表达分担风险,通过互助认识到群体的重要性,通过有计划地应对经济困境的举措培育公民参与。可见,“自愿原则并非一种与某种特定的政治意识形态相联系的社会理想”,它甚至能够被纳入社会主义者有关合作的概念当中(Davies 1997,p.59;Kropotkin 1972),它构成了后来福利主义中某种自由至上论、非国家主义的成分。不过,它同样无法从整体上解决贫困问题。
工业革命带来的另一个重要代价也进一步助长了贫困:失业。雇主-雇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因素脱离关联以及劳工市场流动性提高,使得工人与工作之间的纽带变得松弛:大规模生产带来大规模失业。关于失业也同样存在不同的看法:失业是个体低效和性格弱点的反映;它是某些产业结构性缺陷的表现,因此,不仅雇主对之负有责任,而且一般来说也是社会深层次的组织畸形而引发的公共责任;失业是对人类尊严的侵犯,而这种尊严意味着建立在尊重基础上的对人的价值的肯定。这种肯定源自个人主义的保守传统,在这一传统看来,财产权是个人尊严和安全的保障,它往往转化为通过工作避免经济上依附于他人的义务。实际上,工作是无产者获得安全和尊严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于保障的再分配使得对财产权的某种程度上的侵犯成为必要,而这些财产权在已往被认为足以提供安全保障(Holmes 1988,p.93)。工作对于社会主义传统同样重要,它被颂扬为人性的本质。然而,资本主义在确保个人财产权利的同时允许他们失去工作(Hatzfeld 1971,p.29)。因此,对社会主义者来说,工作权利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然而,非社会主义的进步派人士却仍然固守19世纪旧的意识形态传统的残余,在他们眼里,工作几乎只是一种纯粹的带有道德意涵的活动,通过工作,人们可以生存下去,或许还可获得物质上的舒适。与此同时,他们从改善共同体福利的角度重新界定公民责任,达到该目的的一个途径是个人将自己的劳动投入到共同事业当中。正如20世纪中叶福利理论家马歇尔(T.H.Marshall)所指出的,当社群式的相互依赖所引出的责任取代契约时,工作就成了明确的义务,因为先前的契约意味着不工作的自由(Marshall 1965,p.129)。将工作视为一种责任,与托尼(R.H.Tawney)赋予工作的那种社会功能主义一致(Tawney 1945,pp.7-8),但它同时也强化了社会保障与充分就业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