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利奥十三世与基督教民主的诞生
直至1890年代,天主教会一改过去几十年里对意识形态、制度以及政治变迁的反对和谴责立场。在教皇利奥十三的领导下,各种主张和动议纷纷出台,汇聚在基督教民主这一旗帜之下。利奥十三的教义成为天主教会的“社会信条”。教皇在1891年发布的通谕《新事通谕》(Rerum novarum)成为社会天主教主义(social Catholicism)的宣言。它标志着教皇从过去对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谴责转而采取积极态度面对工人问题。通谕指出了财产的社会功能,国家在必要时有责任推进公共和私人的福祉。它在谴责阶级斗争的同时,承认工人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肯定工作的价值和最低工资原则。通谕接受并肯定了一切出自各种所谓“社会天主教主义”的立场,在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5教皇的这一信条为一种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社会秩序铺平了道路。然而,尽管天主教会接受了民主和自治原则,但人民主权中的理性主义命题却被排除在外。托马斯传统(Thomistic tradition)的重新发现不仅对后来天主教民主思想家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使教皇及其助手认识到形形色色的政府形式的历史本质,从而使其有可能放弃君主制,转而接受民主制。
利奥十三的教义引出了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围绕社会民主,而另一种围绕的是政治民主。尤其是在1901年发布的通谕中,教皇公开了自己的立场,他刻意强调(尤其是在1901年《四十年通谕》[Graves de commnunire]中)民主“社会性”的一面,它代表了一种理想的正义秩序,而不是一种政府形式。与此相对,早期那些天主教民主运动则强调民主的“政治”特性,宣称天主教徒有权参与政治生活。教会的社会信条将继续影响到天主教徒的立场,但它与某种真正的基督教民主政治理论相去甚远。尽管仍然局限于基督教价值和教皇训谕的框架之内,但只要与民主相一致,基督教民主派就打算给予天主教徒更为广泛的决定其政策目标、组织形式和策略的自主权。
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运动,尽管它们在人事及活动方面往往相互重叠。所谓的“社会天主教主义”遵循的是教皇的路线,它基本上是一种社会和伦理运动,主要目标在于提高工人阶级的地位;而政治运动通过一系列并非总是轻而易举的实践,最终演化为各种形式的政治斗争。正是后一种政治运动常常被称为“基督教民主”。
社会天主教主义极大地促进了比利时、荷兰、奥地利、德国以及瑞士等国天主教联邦主义的纷纷崛起。朱塞佩·托尼奥洛(Giuseppe Toniolo)也许是这一方面最重要的理论家。作为一位资深经济学家,他力图弄清历史上宗教和伦理因素对经济的影响。作为一位现代世界异教自利主义(pagan egoism)的批评者,他将经院哲学家们的经济理论与中世纪建立在等级森严的社会有机体基础上的行会制度视为典范。在托尼奥洛看来,民主并非一种政体形式,而是一种伦理和社会秩序,在其中,所有社会、法律和经济主体之间为了公益和下层阶级的利益而相互合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