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婚恋(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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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秘体验论(神秘主义)和基督教

什么是神秘体验论或神秘主义(mysticism)呢?最简单的回答是:它是对于那些不可把捉而又很吸引人的经验的直接体验和思考。什么是“不可把捉”呢?就是:这种经验不可被我们的感官和知性当作某种明确的对象来把握。比如你生动地体验到一段音乐的动人,但又无法用现成的感性和理智的手段来说清它。至于“很吸引人”,是说这种经验能唤起当事人的强烈的好奇、情绪或内在价值感,好像触到了某个意义的源泉,让人的感受为之一新。而将这种体验以哪怕是很不充分的方式表达出来,与他人分享,并思考它们的含义,就是神秘体验论的另一层含义了。

威廉·詹姆士在他的名著《宗教经验之种种——人性之研究》(1902年)中,对于神秘体验论或神秘主义做了重要的开创性研究。 [2] 他认为这种体验有四个标记,即不可直接言说、明察、暂现和被动。不可言性和暂现(不可长久持续)性比较好理解。而明察性(noetic quality)是说:尽管这种经验是神秘而富有感情的,但它又像是一种内在的知识,让人由此而从理性上坚信某种平常看不见的权威性存在。说到被动性,是指此经验往往要在当事人的主动追求穷尽时才来临。当事人可以为它的来临做准备,但它来不来,不仅完全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正是在这意愿被放弃的空档处,才有可能引发之,所以可以大致类比为王国维讲的做大事业三境界的最后一个。 [3]

如果这么看待神秘体验及其思想,那么自有人类以来,就有它了。世界各大文明的宗教、文学、艺术,乃至哲学和科学的开创性经验中,也往往少不了它。而基督教,因其经文和实践中本来就有明显的“不可把捉”的维度,所以总有神秘体验论的重要地位。但是,基督教的神秘体验有一个特别突出的特点,即强调爱,所以它是一种爱的神秘体验论。按照研究者们的看法,不仅《旧约》、《新约》(比如《约翰福音》)中有丰沛的神秘体验论的土壤,而且这神秘体验论还从柏拉图、菲洛、普洛提诺等希腊传统中汲取了养分。而在基督教内部,奥立金、尼萨的格里高利、奥古斯丁、亚略巴古提的狄奥尼修斯等为中世纪晚期的神秘体验论潮流准备了学说上的资源。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