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胭脂·鹿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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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喂养生活

谁来救救我啊。

——嘘,不要出声,姐姐去把坏狼引开——

——姐姐,不要去,你会被捉走的——

“姐姐!“

我猛然睁开眼,四周黑暗一片,尖啸声不断从我头顶掠过,又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刮在我脸上,生疼!

这不是在做梦!

我刚想叫,一只手捂住我的嘴,枸杞小姐的声音同时在我耳边响起:“别做声,狼鹰们回来了。“

周围的天色已经麻麻亮了。

我刚才太慌张,眼睛一时又不能适应环境,所以才会觉得周围是漆黑一片,而枸杞小姐已经换好了衣服,我见她穿着深蓝色的粗布衣服,还把一块黑色大胶皮围兜套在脖子上,看样子已经起床很久了。

上空,一些我从没见过的大鸟正从外面飞回来,飞到人工玻璃棚里休息。它们翼展很大,看样子有些像鹰或则隼,但我从未见过猛禽成群集党。

枸杞小姐看出了我的疑惑,她解释到:“所以才叫狼鹰呗,像狼一样,每天晚上成群结队的飞出去打猎,天亮前再飞回来。“

我睁大眼睛,枸杞小姐则递给我一把扫帚。

“快点起来收拾好,干活了。”

我乖乖起身,昨晚上没能看清楚的环境现在终于清晰起来,这个平台实际上是个“鹰巢”,那些归来的狼鹰纷纷停在雨棚下的铁架上休息,有的在整理羽毛,有的则因为位置问题开始打架,但都是点到即止,稍有败象的会立刻让出位置来,这显示出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等级关系,和狼群的习性一模一样。

我拎着扫帚不知所措,我可不想到这群猛禽下面工作打扫它们的粪便和羽毛好不好,被它们啄了怎么办?说不定待会还会有粪便淋我头上呢!

但枸杞小姐不管这么多,她硬把我推了过去:“快扫快扫,待会太阳出来就会发臭的。”

说实话,现在就已经很臭了,食肉动物的粪便都很臭,这些狼鹰又很好的继承了猛禽类的光荣传统,会边拉边吐——它们把那些不能消化的肉块和碎骨通通吐了出来,空气里弥漫着腥臭味,我快不能呼吸了。

枸杞小姐她不但叫我扫,她自己也扫,可动作比我麻利多了,她用的工具也比我先进,是一把可以刮地的大耙子,一推就可以把大部分残渣碎毛推到一边堆起来,而我要做的只是跟在她身后捡漏——把没刮走的垃圾扫进去。

我在家时并非没做过活计,只是这种活实在臭得令人发指,等差不多快做完了的时候,我也被熏得不成人形了,没能痊愈的胸口又隐隐作痛起来。

“你,快点来帮我把垃圾装袋子里!”

枸杞小姐还想叫我帮忙,可我实在不中用了,她只好一个人做了。

“我就说怎么送个弱鸡给我,完全不能做事嘛。”

她冲我翻翻白眼,我见她把袋口扎紧扎好,又用一根绳子绑上。

“枸杞……姐姐,这是要干什么。”

“倒垃圾。”

说完,她径直走到露天的围栏边,收上来一根长长的麻绳。我伸出头,发现这根麻绳是套在一组钉在外墙的滑轮上的。

接下来,她把绳子和装有垃圾的麻袋捆在一起,在确定不会散开后,便向外一抛,但垃圾袋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急速下坠,而是在滑轮和卡尺的调节下,缓慢下降到一定位置——约莫有十几、二十公尺的样子,降到另外一个露台上,已经有人在底下等着了。

底下的人收完垃圾后,又给绳子重新捆了一个小小的麻袋,我正疑惑着用途,枸杞姐姐已经把袋子拉上来了,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两颗用油纸包好的饭团,还有一小份用同样方法包好的咸菜。

“来吃饭了。”

她用脏手拿起饭团,我知道,我肯定不能问她该在那洗手这种问题。

“吃完了赶紧下去到仆人水房洗漱,上厕所也是一样。“

她想了想,又补充到:“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打扫卫生是这份工作里比较轻松的环节,你要有心理准备。”

这话对我来说其实没多大意义,我都被送上来了,做不做,有没有准备,困难不困难,还由得我选择么?但凡这种脏活累活,总是要开个头的,过后就会慢慢习惯。

因为不做也得做,没有准备也得硬着头皮上。至少……至少被丢到这上面来做苦役对我来说是种“幸运”吧,这表明雷彻对我没有兴趣……

转眼间,大半个月已从眼皮子下溜走了。

等我总结出如何在喂食时不被鹰翅扇到脸的技巧和经验时,我已经可以熟练快速的胜任擦洗地板和鹰架的工作了,并且站在高处也不会脚软,但是给狼鹰更换旧爪套这种事我还是做不来的,它们性情凶猛,只有枸杞姐姐那个从来也吹不响的破哨子能治住它们。

这些鸟是雷彻养的宠物,约莫有十几只的样子,他出去打猎时会带上,平时则是放养的状态,任凭它们自己出去打食吃,当然我们也要给它们加餐,以保证其羽翼丰美。

枸杞姐姐说她亲眼看到过它们吐过人的牙齿——我没相信,最多不过是猴子吧?至少我以前没听说过有谁被鸟给吃啊。

和枸杞姐姐熟络以后,她允许我睡在她的床下了,说是床,实际上也就是一块木板搭在两块砖头上,但她还有一张用碎猪皮和布料缝制的小帐篷,到了晚上就拿出来,支在鹰架下面,在起风的夜晚很有用处。

帐篷里比外面暖和多了,因为睡得早,无聊的时候她就会转过来跟我聊天,但大多数说的是狼鹰的习性。

她说,狼鹰是很残忍的猛禽,不像其他的食肉鸟只是为食而杀,而狼鹰不同,它们有自己的种群,甚至有自己的鹰王,每当锁定猎物时,它们会群起攻之,慢慢包围,玩弄,直到猎物筋疲力尽,才痛下杀手。

我其实对她为什么叫“枸杞”这个奇怪的名字更好奇,但我没问过,直觉告诉我她不会回答,但随后我又多事的问了她我有没有可能被放出去,比如我做不动了,或则是生了重病什么的,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有没有人成功过呢?”

整日工作在整个城堡的最高处,有绝佳的视野,每日观望,我只看到了防卫森严。

“没有吧,我没有听说过……”

她想了一会,又告诉我:“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以前有个歌姬,不肯为雷彻唱歌,干脆吞了热炭烧了自己嗓子,结果雷彻把她关到死也不放出去。”

我叹了一口气。

“我听妈妈说,是什么样的人就养什么样的宠物。”

“完全正确。”

她闭着眼睛,过了一会,声音便含糊起来,想必是困劲涌上来了。

“睡吧,明天还得做事呢。”

我也拉好被褥准备睡了,白天晒过的被子散发着回忆的味道,蒙在身上总是让人止不住想家。

平台上面风大,早晚各打扫冲洗一次,生活用具也染不上什么气味,当然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我的鼻子已经麻木了,因为我和枸杞姐姐下去洗澡的时候,总有人捂着鼻子,避之不及。

心情稍好,睡意也来快,来了这么些日子,在这漏风的台子上伺候鸟倒是最轻松愉快的事,不用面对别人的臭脸,也不用面对……那个会读心的人渣。

雷彻大概已经忘记我这号人的存在了吧,这样最好不过了。

我慢慢转动着手指上的戒指,临睡前,我用嘴唇轻轻碰了碰他:“鹿步叔叔,我很听话,至少我活下来了,我还有机会等你救我出去。”

这一夜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