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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作者简介
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生于马里兰州,一生写过近百本书,被《时代》杂志描述为“除了幽默感和闭嘴的能力之外,拥有所有天赋的人。”
他的父亲是一名酗酒的酒类商人,这让辛克莱的童年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也让他很早就学会了藏身于书籍之中。在不满十四岁时,辛克莱就入学纽约城市学院,毕业后又花了一些时间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法律。但是他对语言和写作更感兴趣——他学习了西班牙语、德语和法语,并且每天都写八千字以上的小说,甚至用速记法来加快速度。
在写《屠场》之前,他已经出版了四本小说,但是都不算成功。《屠场》的成功让他成为社会主义党派的国会候选人,但是没能成功当选。后来他搬到加州居住,并在那里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