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逻辑:恶补逻辑学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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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思维——贴标签,下定义,抓住事物的本质

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人们认识自然现象的一个枢纽,也是人们认识过程的一个阶段。从逻辑学的角度讲,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而且是逻辑学首先需要研究的对象。如果说思维是一种生物,那么概念就是这种生物的细胞。概念是对客观存在辩证的反映,是主观性与客观性、共性与个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同时,因为概念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所以概念也是确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概念的含义

概念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对“这种事物是什么”的回答。通常,人们都认为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而且,它所反映的是一切能被思考的事物。比如:

自然现象:日、月、山、河、雨、雪……

社会现象:商品、货币、生产力、国家、制度……

精神现象:心理、意识、思想、思维、感觉……

虚幻现象:鬼、神仙、上帝、佛……

上述事物虽然属于不同的现象和领域,但都是能够被思考的事物,所以都可以反映为概念。

要想真正理解概念的含义,就要特别注意“本质属性”这四个字。事物的属性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之分。本质属性是指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非本质属性就是指对该事物没有决定意义的事物。概念就是对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反映,非本质属性的反映就不是概念。比如:

(1)雪:由冰晶聚合而形成的固态降水。

(2)雪:一种在冬天飘落的白色的、轻盈的、漂亮的像花一样的东西。

上述两个关于“雪”的描述中,(1)反映了“雪”的本质属性,即固态降水;(2)虽然从时间、颜色、重量、形状各方面都对其进行了描述,但都是关于它非本质属性的描述,并没有反映出决定“雪”之所以为“雪”的本质属性,所以不能成为概念。再比如:

柏拉图曾经把“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于是他的一个学生就找来了一只鸡,把鸡的羽毛全拔掉,然后拿给他:“没有羽毛、两脚直立的动物,看,这就是柏拉图的‘人’!”

显然,柏拉图对“人”的定义并没有反映出“人”的本质属性,只是指出了一些外在形式上的区别,所以闹出了笑话。

概念的形成过程

概念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人的认识不断加深的过程。

人对事物的认识首先是感性认识,即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触客观外界而在头脑中形成的印象。感性认识是对各种事物的表面的认识,一般都是非本质属性的认识。如柏拉图对“人”的定义便是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才会形成理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就是对事物本质规律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概念一般也是在人的认识达到理性认识阶段的时候才得以形成的。在对“人”的定义上,便十分鲜明地显示了人们的认识逐渐深入的过程。

无名氏:人是会笑的动物。

柏拉图: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人是城邦的动物。

荀子: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

马克思: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现代汉语词典》: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张荣寰:人的本质即人的根本是人格,人是具有人格(由身体生命、心灵本我构成)的时空及其生物圈的真主人。

从上面“人”的定义的演变过程来看,概念的形成过程便是人从感性认识逐渐上升至理性认识,从对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到本质属性认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