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魏、蜀、吴三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
三国时期,曹操、刘备、孙权在用人方面都积累了一套成功的经验,而且形成了不同的风格。赵翼对此曾经作了深刻的分析。他说:
人才莫盛于三国,亦惟三国之主各能用人,故得众力相扶,以成鼎足之势。而其用人亦各有不同者,大概曹操以权术相驭,刘备以性情相契,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后世尚可推见其心迹也。(《廿二史札记》卷七)
这三种不同的用人之道固然和曹操、刘备、孙氏兄弟个人的心理素质、性格特征有关,但是根本原因却在于魏、蜀、吴三国有着不同的战略目标,建立了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
孙吴的战略目标,早在孙策向孙权转让权力之时,就已经确定了。《三国志·吴书·孙策传》记载,孙策临死前,
请张昭等谓曰:“中国方乱,夫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观成败。公等善相吾弟!”呼权佩以印绶,谓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陈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孙权接管权力所面临的形势是十分严峻的。《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说:
是时惟有会稽、吴郡、丹阳、豫章、庐陵,然深险之地犹未尽从,而天下英豪布在州郡,宾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为意,未有君臣之固。张昭、周瑜等谓权可与共成大业,故委心而服事焉。
为了保据江东,巩固政权,孙吴不能不适应这种严峻的形势,尽可能地把江南旧有的大族和南渡的北方大族团结在一起,建立一种以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联盟的政治经济体制,共同分享所获得的利益。[1]
赵翼所谓“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的用人之道,就是与这批大族分享政权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矛盾当然是存在的,有时甚至发展到相当激烈的程度,比如孙权和张昭的关系。张昭为人刚直,常常当面顶撞孙权,“权不能堪,案刀而怒曰:吴国士人入宫则拜孤,出宫则拜君,孤之敬君,亦为至矣,而数于众中折孤,孤尝恐失计。”(《三国志·吴书·张昭传》)但是这种矛盾以孙权的妥协让步得到圆满的解决。“权掷刀致地,与昭对泣”,“深自克责”,从而换取了张昭的拥戴。
张昭属于南渡的北方大族,孙权不任命张昭而起用属于江东大族的顾雍、陆逊为丞相,这是为了更好地谋求与江东大族的妥协。顾雍、陆逊二人相继推行了一条类似黄老之学的清静无为的政策,收到很大的成效。王夫之对此作出很高的评价。他说:
三代以下之材,求有如顾雍者鲜矣。寡言慎动,用人惟其能而无适莫;恤民之利病,密言于上而不炫其恩威;黜小利小功,罢边将便宜之策,以图其远大。有曹参之简靖而不弛其度,有宋璟之静正而不耀其廉。……雍既秉国,陆逊益济之以宽仁。自汉末以来,数十年无屠掠之惨,抑无苛繁之政,生养休息,唯江东也独。惜乎吴无汉之正,魏之强,而终于一隅耳。不然,以平定天下而有余矣。(《读通鉴论》卷十)
王夫之认为,顾雍、陆逊的政策不仅适用于偏安江东,而且可以平定天下,实现全国的统一。事实上,清静无为、休养生息是三国时期的普遍的需要,曹魏、蜀汉的许多有识之士都发出了这种呼声,只是由于各自的国情不同,而政策各异。
蜀汉的实力在三国之中最为单弱,但是不能像孙吴那样偏安于一隅,而必须以与自己的实力地位不相称的“北定中原”“兴复汉室”作为战略目标,个中原委,诸葛亮在《后出师表》中作了说明。他说:
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也。以先帝之明,量臣之才,故知臣伐贼才弱敌强也;然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待亡,孰与伐之?是故托臣而弗疑也。(《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注)
诸葛亮认为,以曹魏为篡逆,以兴复汉室为目标,这是蜀汉立国的政治基础。所以尽管敌强我弱,也必须出兵北伐曹魏,否则就不能稳定蜀汉政权。这种战略目标是冷静地估计了力量对比的客观形势而后确定的,有着不得已的苦衷。由于确定了这个战略目标,蜀汉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和用人之道也相应地形成了不同的特点。
表面上看来,所谓“刘备以性情相契”与“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调动温情脉脉的心理因素来冲淡和加强君臣之间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尽量照顾和满足强宗豪右、大姓名士的利益。但是孙吴可以建立一种类似宗族联盟性的政权组织,而蜀汉则必须实行集权;孙吴可以采用妥协让步的办法来调节矛盾,而蜀汉则必须“科教严明,赏罚必信”;孙吴的“以意气相投”基本上是以分享共同利益为基础,而蜀汉的“以性情相契”则具有强烈的政治内容。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攻占成都,立即着手政权的建设。《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说:
先主复领益州牧,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关羽、张飞、马超为爪牙,许靖、麋竺、简雍为宾友。及董和、黄权、李严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吴壹、费观等又璋之婚亲也,彭羕又璋之所排摈也,刘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处之显任,尽其器能。有志之士,无不竞劝。
这个政权由三种人组成,一是刘备旧属,二是刘璋旧属,三是益州的土著势力。如何处理这几种人的关系,把他们团结在一起,是蜀汉政治中的一个大问题。[2]刘备旧属虽然占据了领导核心,毕竟是外来户,处于少数地位,如果不能肝胆相照,公正持平,赢得另外两种人的信任,政权结构就无法稳定。在这方面,刘备的“以性情相契”的用人之道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大小官僚不仅对刘备怀有感遇之恩,而且受到刘备政治理想的鼓舞,把国家的战略目标当作个人奋斗的方向。刘备死后,诸葛亮几次举兵北伐,完全是凭借了在国内已经造就了一个同心同德的政治局面。他的《前出师表》说: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曹魏政权基本上是以汝颍地区士大夫为首的世族地主集团和以谯沛地区人物为首的新的官僚地主集团所组成。[3]平荆州后,也有一批荆州名士参加进来。曹操先后三次发布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求贤令,广泛地争取到各个地区的强宗豪右、大姓名士的支持。如何把这批人团结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整体性的结构,也就成了曹魏政治中的一个大问题。赵翼认为曹操的用人之道是“以权术相驭”,就是说,凭借手中掌握的生杀予夺的权力,运用各种阴谋狡诈的手段,使这批人通通接受曹操个人的支配,服从他的个人决策。这种用人之道是和曹操企图建立一种绝对专制系统的战略目标分不开的。
其实曹操早期的用人之道并非如此,而和刘备、孙氏兄弟相似,着重“以性情相契”“以意气相投”。荀彧曾经对曹操和袁绍的用人之道作了比较,认为“绍貌外宽而内忌,任人而疑其心,公明达不拘,唯才所宜,此度胜也”;“绍凭世资,从容饰智,以收名誉,故士之寡能好问者多归之,公曹操以至仁待人,推诚心不为虚美,行己谨俭,而与有功者无所吝惜,故天下忠正效实之士咸愿为用,此德胜也”(《三国志·魏书·荀彧传》)。当时许多第一流的人才纷纷抛弃袁绍转而投附曹操,并不是由于曹操掌握了什么了不起的权力,主要是折服于曹操豁达的气度和诚挚的品德,他们把曹操看作值得信赖、可以共事的知己,事实上,在曹操的绝对专制系统尚未建成的条件下,也不可能对他们施展什么狡诈的阴谋权术。
曹操的个人性格是充满了矛盾的。一方面是,“为人佻易无威重”,“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头没杯案中,肴膳皆沾污巾帻,其轻易如此”。另一方面,又“持法峻刻,诸将有计划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及故人旧怨,亦皆无余”,极端的“酷虐变诈”(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曹瞒传》)。这两个矛盾的方面在曹操身上也许本来就存在,但是它们的消长变化只有联系到曹操所营建的绝对专制系统的发展过程才能理解。比如许攸,曾经帮助曹操击破袁绍,立了大功。
攸自恃勋劳,时与太祖相戏,每在席,不自限齐,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太祖笑曰:“汝言是也。”然内嫌之。其后从行出邺东门,顾谓左右曰:“此家非得我,则不得出入此门也。”人有白者,遂见收之。(《三国志·魏书·崔琰传》注引《魏略》)
再比如娄圭,
少与太祖有旧。初平中在荆州北界合众,后诣太祖。太祖以为大将,不使典兵,常在坐席言议。及河北平定,随在冀州。其后太祖从诸子出游,子伯(娄圭字)时亦随从。子伯顾谓左右曰:“此家父子,如今日为乐也。”人有白者,太祖以为有腹诽意,遂收治之。(同上)
因此,曹操性格中的“酷虐变诈”的一面在前期受到抑制,在后期表现突出,不单纯是个心理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和曹操维护集权体制、树立专制权威的努力联系在一起的。
刘备和孙权的性格也同样充满了矛盾。王夫之认为刘备的性格是“愎”,孙权的性格是“狡”(见《读通鉴论》卷十)。但是,“愎”与“狡”的性格不利于他们所营建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相反,曹操“酷虐变诈”的性格却为他所营建的绝对专制系统所必需,只有充分发展这方面的性格,才能巩固权力,维持系统的稳定。
应当承认,曹操所营建的绝对专制系统实现了广大北方地区的统一,它的进步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但是,这个系统却不大适合强宗豪右、大姓名士的口味,促使他们和国家政权离心离德。荀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三国志·魏书·荀彧传》记载:
(建安)十七年,董昭等谓太祖宜进爵国公,九锡备物,以彰殊勋,密以谘彧。彧以为太祖本兴义兵以匡朝宁国,秉忠贞之诚,守退让之实;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此。太祖由是心不能平。
再比如,何夔和曹操的关系也相当紧张。《三国志·魏书·何夔传》记载:“太祖性严,掾属公事,往往加杖;夔常畜毒药,誓死无辱,是以终不见及。”曹操征汉中,魏讽等谋反。曹操认为:“讽所以敢生乱心,以吾爪牙之臣无遏奸防谋者故也。”(《三国志·魏书·徐奕传》)如果说曹操前期“以至仁待人”,和他的部属推心置腹,相互信赖,到了后期,则疑神疑鬼,把部属都当作敌人,严加防范。带有特务性质的校事官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的。人们怀着恐惧的心情在曹操属下工作,说不定什么时候身首异处,或者受到人格的侮辱。曹魏政权中的这种气氛和蜀汉、孙吴是大不相同的。[4]
曹魏政权的经济支柱和蜀汉、孙吴也不相同,主要是由国家控制的屯田制而不是由强宗豪右、大姓名士所控制的庄园经济。《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说:
公(曹操)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建安元年)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
曹操的屯田有军屯、民屯两种。民屯名义上系招募百姓而来,兵屯即用兵士分番屯种。但是二者都采用军事编制,以军法来管理。屯田客失去人身自由,直接依附于国家,实际上是隶属于国家的农奴。[5]屯田制的剥削和压迫是极为苛重的。《三国志·魏书·袁涣传》记载:“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逃亡到哪里去呢?显然是依附于庄园经济,变成私家的部曲、徒附。因此,曹操所推行的屯田制一方面固然促进了生产的恢复,积累了高于孙吴、蜀汉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另一方面也激化了两类矛盾,一类是国家政权和农民群众的矛盾,一类是国家政权和强宗豪右、大姓名士的矛盾。为了处理这两类矛盾,曹操进一步加强绝对专制系统,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严刑峻法,进行镇压。
三国时期,曹魏的实力最强,而政治局面又最不稳定,这两个不同的结果都与曹操所营建的绝对专制系统密切相关。曹操执政后期,接二连三发生了一系列的动乱事件,比如:
建安二十三年,陆浑长张固被书调丁夫,当给汉中。百姓恶惮远役,并怀扰扰。民孙狼等因兴兵杀县主簿,作为叛乱,县邑残破。(《三国志·魏书·胡昭传》)
(建安二十三年)冬十月,宛守将侯音等反,执南阳太守,劫略吏民,保宛。(《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曹瞒传》曰:“是时南阳闲苦繇役,音于是执太守东里衮,与吏民共反,与关羽连和。”)
(建安二十四年)九月,相国钟繇坐西曹掾魏讽反免。(《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注引《世语》曰:“讽字子京,沛人,有惑众才,倾动邺都,钟繇由是辟焉。大军未反,讽潜结徒党,又与长乐卫尉陈祎谋袭邺。未及期,祎惧,告之太子,诛讽,坐死者数十人。”)
(建安二十五年,曹操卒)时太子在邺,鄢陵侯未到,士民颇苦劳役,又有疾疠,于是军中骚动。群寮恐天下有变,欲不发丧。(贾)逵建议为不可秘,乃发哀,令内外皆入临,临讫,各安叙不得动。而青州军擅击鼓相引去。众人以为宜禁止之,不从者讨之。逵以为“方大丧在殡,嗣王未立,宜因而抚之”。乃为作长檄,告所在给其廪食。(《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
可以看出,曹操死时所面临的形势和秦始皇死时有某种类似之处,一方面实现了统一,同时分裂的因素也在酝酿积聚,一触即发,随时都有破坏统一的可能。曹丕接管政权,企图在战略上作一番调整。黄初五年,曹丕下诏说:
近之不绥,何远之怀?今事多而民少,上下相弊以文法,百姓无所措其手足。昔太山之哭者,以为苛政甚于猛虎,吾备儒者之风,服圣人之遗教,岂可以目玩其辞,行违其诫者哉?广议轻刑,以惠百姓。(《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注引《魏书》)
曹操实行的是名法之治,曹丕认为,这种名法之治流弊甚大,已经发展为比猛虎还要残暴的“苛政”,必须转移到儒家政治的轨道上来。
在选拔人才方面,曹丕也改变了曹操的“唯才是举”的做法,实行“九品官人法”。这是曹魏政权与大族名士妥协的产物。中正虽由政府委任,便于控制舆论,迫使清议与政府一致,而当中正的既是大族名士,他们的私家操纵也由此取得了合法的地位。[6]九品中正制肯定大族名士享有政治特权,缓和了曹魏政权与他们之间的那种紧张关系,从而也使曹操所营建的那种绝对专制系统发生了某种变化。
曹丕作为一个文人,他的性格是通达的。但是曹丕作为一个帝王,他也和曹操同样忌刻。《三国志·魏书·徐宣传》记载:
太祖崩洛阳,群臣入殿中发哀。或言可易诸城守,用谯、沛人。(徐)宣厉声曰:“今者远近一统,人怀效节,何必谯、沛,而沮宿卫者心。”文帝闻曰:“所谓社稷之臣也。”
曹丕接管政权时,统治集团中的派系斗争趋于白热化,有人主张大换班,用谯沛人来排斥其他的派系。徐宣认为,只有顾全大局,加强团结,才能稳定政权。这个道理,曹丕其实是很懂得的。但是,怎样才能把不同的派系团结在一起呢?曹丕并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办法,仍然袭用曹操的“以权术相驭”的手段进行控制,迫使不同的派系统统效忠于曹丕个人,这就免不了产生一系列的诛杀事件。黄初元年,曹丕诛丁仪、丁廙。六月,曹丕治兵,南征。霍性上疏谏劝,丕杀之。孔桂因亲附曹植,亦杀之。《三国志·魏书·高柔传》曰:“文帝践阼……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黄初三年,十一月,曹丕至宛,诏百官不得干预郡县,捕杨俊,诏问尚书,俊自杀。黄初七年,曹丕杀鲍勋。[7]
这种不得人心的做法只能收效于一时,而不能妥善地处理各个派系之间的矛盾,造就一个同心同德的政治局面。曹丕临死,召曹真、陈群、司马懿并受遗诏辅嗣主曹叡,目的是使三个派系的代表人物互相牵制,共同维护曹魏政权。曹叡是一个类似秦皇、汉武的人物,度量也不像曹丕那样忌刻。《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孙盛曰:
初,诸公受遗辅导,帝皆以方任处之,政自己出。而优礼大臣,开容善直,虽犯颜极谏,无所摧残,其君人之量如此之伟也。
但是,曹叡宽宏的度量和“政自己出”的专制性格是矛盾的。在他执政期间,始终未能克服这个矛盾。一方面,他“好学多识,特留意于法理”;另一方面,他又说“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下令删汰“苛法”,“务从宽简”。一方面,他不事诛杀,能容忍大臣的谏诤;另一方面,又刚愎自用,加强校事官制度,鼓励检举告密,以便大权独揽(以上均见《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及注)。曹叡的这些矛盾的做法和曹丕同样,虽然企图对曹操的名法之治有所调整,仍然未能建立一种稳定的整体性的政权结构。
关于校事官制度,当时许多人都表示反对,其中以齐王芳嘉平年间程晓所陈述的意见最为典型。他说:
昔武皇帝大业草创,众官未备,而军旅勤苦,民心不安,乃有小罪,不可不察,故置校事,取其一切耳,然检御有方,不至纵恣也。此霸世之权宜,非帝王之正典。其后渐蒙见任,复为疾病,转相因仍,莫正其本。遂令上察宫庙,下摄众司,官无局业,职无分限,随意任情,唯心所适。法造于笔端,不依科诏;狱成于门下,不顾覆讯。其选官属,以谨慎为粗疏,以謥詷为贤能。其治事,以刻暴为公严,以循理为怯弱。外则托天威以为声势,内则聚群奸以为腹心。大臣耻与分势,含忍而不言,小人畏其锋芒,郁结而无告。……纵令校事有益于国,以礼义言之,尚伤大臣之心,况奸回暴露,而复不罢,是兖阙不补,迷而不返也。(《三国志·魏书·程晓传》)
校事官制度与曹魏政权共始终,它是由皇帝直接控制的用来诛锄异己、维护极权的工具,是一种分裂的因素,而不是统一的因素。就在曹叡执政期间,政权结构中的纵向分裂和横向分裂已经相当严重,无法弥补了。
蜀汉政权和孙吴政权在诸葛亮和孙权死后都发生了变化,一个是软弱无能,一个是残酷暴虐,总的都是上下离心,人各异志,和曹魏政权面临的形势大致相同。这种情况迫使人们去作进一步的探索,究竟怎样才能解答时代所提出的课题呢?
至于如何消灭分裂割据状态,实现全国性的大一统,魏、蜀、吴三国的有识之士几乎都反对武力征服,而主张首先应该革新内政,实际上也就是主张营建一个更好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比如曹丕问贾诩:“吾欲伐不从命以一天下,吴、蜀何先?”贾诩回答说:
攻取者先兵权,建本者尚德化。陛下应期受禅,抚临率土,若绥之以文德而俟其变,则平之不难矣。……昔舜舞干戚而有苗服,臣以为当今宜先文后武。(《三国志·魏书·贾诩传》)
曹丕欲大兴军征吴,辛毗反对说:
今日之计,莫若修范蠡之养民,法管仲之寄政,则充国之屯田,明仲尼之怀远。十年之中,强壮未老,童龀胜战,兆民知义,将士思奋,然后用之,则役不再举矣。(《三国志·魏书·辛毗传》)
蜀国的谯周著《仇国论》说:
今我与肇建(指曹魏)皆传国易世矣,既非秦末鼎沸之时,实有六国并据之势,故可为文王,难为汉祖。夫民疲劳则骚扰之兆生,上慢下暴则瓦解之形起。……如遂极武黩征,土崩势生,不幸遇难,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三国志·蜀书·谯周传》)
吴国的陆逊反对孙权兴兵取夷州,认为:
臣闻治乱讨逆,须兵为威,农桑衣食,民之本业,而干戈未戢,民有饥寒。臣愚以为宜育养士民,宽其租赋,众克在和,义以劝勇,则河渭可平,九有一统矣。(《三国志·吴书·陆逊传》)
三国时期的政治家们从实践方面围绕着时代课题所进行的探索,有成功的一面,也有许多不足之处。这种探索为当时的思想家们提供了丰富的思考材料。汉魏之际的思想演变和玄学的产生就是紧密地配合这种探索,从理论上进行升华、提炼和总结,绝不是一个脱离历史的思维自身的孤立的运动过程。
[1] 参阅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见《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78年。
[2] 参阅田余庆:《李严兴废和诸葛用人》,见《中华学术论文集》。
[3] 参阅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第五章第一节《曹操时期的政治派别——汝颍集团和谯沛集团》,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年。
[4] 陈寅恪先生指出:“汉末士大夫阶级之代表人袁绍,其凭借深厚,远过于阉宦阶级之代表人曹操,而官渡一战,曹氏胜,袁氏败。于是当时士大夫阶级乃不得不隐忍屈辱,暂与曹氏合作,但乘机恢复之念,未始或忘也。”(见《金明馆丛稿初编》,第42页)
[5] 参阅何兹全:《读史集·汉魏之际社会经济的变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韩国磐:《北朝隋唐的均田制度》,第一章第二节《曹魏屯田制概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6] 参阅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见《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7] 参阅张可礼:《三曹年谱》,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