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汉魏之际的时代课题
仲长统在《理乱》篇中把王朝的更替、治乱的循环看成“天道常然之大数”,历史发展的规律。他以清醒的理性回顾了秦汉以来五百年的历史,敏锐深刻而又带有极大的痛苦惶惑,准确地把握了当时的时代课题。他说:
昔春秋之时,周氏之乱世也。逮乎战国,则又甚矣。秦政乘并兼之势,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汉,用兵之苦,甚于战国之时也。汉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乱,计其残夷灭亡之数,又复倍乎秦、项矣。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难三起,中间之乱,尚不数焉。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嗟乎!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后汉书·仲长统传》)
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从宏观整体的角度来看,确实表现为在一治一乱的循环往复中曲折地前进。所谓乱,是说封建社会这个大系统中的各种关系严重失调,从有序状态转化为无序状态,破坏了正常的封建秩序。所谓治,是说通过自觉的调整,把各种关系安排得井井有条,从无序状态转化为有序状态,建立了正常的封建秩序。无论是由治转化为乱或由乱转化为治,都是多重历史因素交互作用的错综复杂的辩证运动过程,一方面它固然受制约于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以及由长期的历史发展所积淀而成的传统的精神结构;另一方面,人们又在自觉地创造历史,以主观的因素干预历史的进程,起着促进或者阻碍的作用。秦汉以来五百年中所发生的三次大乱,前两次已经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化。仲长统根据这种历史经验,感到汉魏之际的时代应当由乱转化为治,他相信这是“天道常然之大数”。但是,仲长统既没有找到实现这种转化的客观的依据,也不能提出一种适合历史需要的战略目标和指导思想,因而感到极大的痛苦惶惑,哀叹说:“嗟夫!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这种深刻的悲观主义震撼人心,在汉魏之际反而激发出了一股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当时所有站在时代前列的人们为了解答这个紧迫的课题,实现由乱到治的转化,都在紧张地探索,积极地行动。
就秦汉以来的三次大乱而言,前两次的转化比较顺利,后一次的转化异常艰难,原因虽然很多,根本原因则在于前两次的农民战争的结果提供了转化的条件,而黄巾起义却因受到镇压而失败。陈胜、吴广和赤眉、绿林的两次农民战争推翻了腐朽的旧王朝,建立了统一的新王朝,结束了旧秩序,建立了新秩序。黄巾起义不但没有铲除旧的破坏因素,又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破坏因素,军阀混战,分裂割据,整个社会陷入总崩溃的边缘。
关于黄巾起义的原因,当时人张钧上书给灵帝分析说:
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人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后汉书·宦者列传》)
张钧认为,黄巾起义是由宦官擅权所引起的。他向灵帝建议,宜斩十常侍以谢百姓,“可不须师旅,而大寇自消”(《后汉书·宦者列传》)。事实上,黄巾起义的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斗争的矛头不是指向宦官擅权,而是整个东汉王朝的统治。这说明引起黄巾起义的原因不只是宦官擅权,更深刻的原因在于东汉王朝这个大系统各方面都出现了种种矛盾,是由从政治经济体制到意识形态的总体性的危机所引起的。如果不推翻东汉王朝,总体性的危机就得持续发展,农民的反抗斗争也无从平息。
东汉王朝从有序状态向无序状态转化,早在和安之世就已经开始了。宦官、外戚轮流擅权,政治变成了极为卑劣的权力争夺,丧失了应有的调节功能。经济上的暴力掠夺和兼并盘剥不但受不到抑制,反而加剧进行,迫使大批的农民脱离土地,引起整个社会的动乱。许多心怀忠义的官僚士人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匡救时弊,批评朝政,希望东汉王朝来一次中兴,但是由于力量微弱,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了。从和安之世到桓灵之世将近一百年的时间,这种总体性的危机愈演愈烈,没有任何的转机,统治阶级彻底腐朽,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因此,必然之势只能是爆发为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黄巾起义的组织程度和斗争目标比前两次的农民战争都高,但是黄巾起义却没有胜利完成推翻旧王朝、建立新王朝的历史任务,决定性的原因可能不在主观方面,而在客观方面。拿陈胜、吴广起义来说,主力部队是农民,其他各种各样的成分也大批地参加进来,包括六国旧贵族、中小地主以及受迫害的知识分子。这支强大的力量团结在反秦的旗帜之下,仅两年多时间就摧毁了秦王朝的统治。赤眉、绿林起义也是如此,几乎动员了所有反对王莽政权的势力,包括刘氏宗室、豪强地主、官僚士人,刘秀就是兼有这三重身份的典型人物。王莽政权在这支强大的力量的攻击之下,七年左右的时间就彻底垮台了。黄巾起义所面临的阶级力量对比的形势与此完全不同,刘氏宗室、豪强地主、官僚士人不是站在农民群众一边去反对东汉王朝,而是站在东汉王朝一边去反对农民群众,东汉王朝得到整个统治阶级的支持,而起义的农民则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本来东汉末年统治阶级中的离心倾向一直在发展,几次党锢之祸又加深了这种倾向,“污秽朝廷”受到赞赏,“匹夫抗愤,处士横议”成为风尚。许多士大夫对太平道和黄巾的发展,开始是同情庇护或支持的,但是一当起义正式发动,他们又立刻改变态度,转过来镇压农民。[1]汉魏之际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一系列的变化,都和黄巾起义的失败有着密切的关系。
东汉末年,士大夫阶层的政治立场不同于秦末,也不同于新莽时期,无论他们批评朝政多么激烈,也无论他们受到党锢之祸的迫害多么惨重,也不愿与东汉王朝彻底决裂,走到农民起义的队伍中来。这并不是一个思想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当时的封建性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是庄园经济。这种庄园经济是士大夫阶层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了巩固和发展这种庄园经济,他们当然需要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他们猛烈地抨击弊端,无非是希望革新政治。当黄巾发动之初,他们曾表示同情支持,其目的只是企图借用农民起义来促使统治者幡然悔悟,改弦更张,从来也没有想到要去推翻东汉王朝。如果农民起义真正发动起来,对庄园经济进行无情的扫荡,他们立刻站在农民起义的对立面,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崔寔的《四民月令》对这种庄园经济作了全面客观的描述。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这种庄园经济的内部结构是相当紧密的。它是一种典型的封建性的自然经济,男耕女织,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地主不脱离生产,根据季节时序的变化有条不紊地安排各种活动,直接参与庄园经济的组织和管理。这种庄园经济既然建立在剥削农民的基础之上(当然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但是由于它利用了血缘关系的纽带,组成了一个宗法性的共同体,可以把农民与地主的利益上的对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至于发展到破坏系统的稳定平衡。《四民月令》对贫苦的同宗族人规定了一系列的救济办法。春夏之交,“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秋冬之际,“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宗人,共与举之”。除了经济上的调节以外,这种宗法共同体还广泛地运用了各种精神文化的因素来进行调节。比如元旦之日,祭祀祖先,“室家尊卑,无大无小,以次列于先祖之前,子妇曾孙,各上椒柏酒于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十二月,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以笃恩纪”;农闲季节,“命幼童入小学,读《孝经》、《论语》篇章”,“命成童已上入大学,学《五经》”。为了进行自卫,这种宗法共同体还建立武装,构筑坞堡,“以御春饥草窃之寇”,“以备寒冻穷厄之寇”(见《全后汉文》卷四十七)。
这种庄园经济以封建性的生产关系为内容,以宗法血缘共同体为形式,把生活资料的再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多重的联系纽带和调节功能,从微观的角度来看,确实是一个稳定平衡而又富有活力的系统。但是,如果国家政权不进行宏观的调节,为它们提供合适的条件,也会陷入覆宗灭族的厄运,得不到巩固和发展。庄园经济在政治上是倾向于统一而不是倾向于分裂的。东汉末年,许多进步思想家的言论以及党人清议和太学生运动,都表现了这种政治倾向。比如崔寔,他就主张儒法并用,而以法治为主,来加强中央集权。他说:“《春秋》之义,量力而举,度德而行。今既不能纯法八世,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全后汉文》卷四十六)
东汉末年,士大夫阶层的这种政治要求得不到实现,革新政治的希望化为泡影,但是却没有激发出一种推翻东汉政权的革命意识,而宁愿退回到庄园经济中来,寻求安身立命之所。仲长统就是一个显明的例子。他始而积极用世,继而消极逃世,寄托于“良田广宅”“沟池环匝”“场圃筑前”“果园树后”的庄园经济,“优游偃仰”,“思老氏之玄虚”,“求至人之仿佛”(《后汉书·仲长统传》)。
黄巾起义的队伍完全是由饥饿的农民群众所组成。他们携家带口,“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后汉书·皇甫嵩传》),一方面攻击各地的政权结构,同时也扫荡士大夫阶层赖以生存的庄园经济。强大的有组织的官军,再加上星罗棋布的坞堡武装,使得起义的农民群众腹背受敌,几个月之内就被击溃了。
士大夫阶层支持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东汉王朝,这是一个历史的悲剧。黄巾起义受到镇压,由乱到治的转机也跟着被扼杀了。为了重新创造实现转化的条件,历史必须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沿着更为曲折的道路前进。
黄巾起义失败以后,东汉王朝的总体性的危机受惯性力量的支配,仍在持续发展,不仅农民群众被逼得无路可走,坚持反抗斗争,士大夫阶层的命运也相当悲惨,遭到残酷的迫害。《后汉书·宦者列传》记载:
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当之官者,皆先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有钱不毕者,或至自杀。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时巨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古今祸败之戒,即吞药自杀。
即令到了这步田地,士大夫阶层的政治代表人物也不愿发动政变去推翻东汉王朝。当时,镇压黄巾的大将皇甫嵩手握强兵,威震天下。有一个名叫阎忠的人劝他抓住时机,“混齐六合,南面称制”,做一个新王朝的开国皇帝。皇甫嵩拒绝了这个建议,认为“人未忘主,天不佑逆。若虚造不冀之功,以速朝夕之祸,孰与委忠本朝,守其臣节”(《后汉书·皇甫嵩传》)。
在东汉王朝这个旧系统的内部,宦官、外戚和官僚集团继续进行激烈的斗争。斗争的结果,这三个集团都失败了,出现了董卓之乱。董卓之乱是一场历史上罕见的浩劫,不仅物质和精神的财富受到极大的破坏,整个社会也分崩离析,不可收拾了。以董卓之乱为契机,历史也逐渐孕育转化的因素,开始朝着有序状态缓慢地前进。
这种转化的过程也就是社会的自组织的过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庄园经济是一个具有顽强的再生性功能的社会细胞,在社会的自组织的过程中,起了主导的作用。比如田畴,他就按照庄园经济的模式在徐无山中组织了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系统。《三国志·魏书·田畴传》记载:
(田畴)率举宗族他附从数百人,……入徐无山中,营深险平敞地而居,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畴谓其父老曰:“诸君不以畴不肖,远来相就,众成都邑,而莫相统一,恐非久安之道,愿推择其贤长者以为之主。”皆曰:“善。”同佥推畴。……畴乃为约束相杀伤、犯盗、诤讼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余条。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兴举学校讲授之业,班行其众,众皆便之,至道不拾遗。
类似田畴所组织的这种社会系统,各地都有,并非个别现象。在魏晋时期,战争频繁,兵荒马乱,组织这种社会系统的事例,时有发生。从微观的角度看,这种社会系统俨然是世外桃源,既是现实的人间乐土,又完美地体现了人们的理想。[2]但是,局部安宁是无法孤立于全局之外的。如果说徐无山中的五千余家为了过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必须忠实地服从田畴的权威,争取他的庇护,那么,田畴本人则必须使自己隶属于更大的权威,否则,安全就没有保障。事实上,封建社会的人际关系就是一种层层隶属的关系,企图逃脱这种隶属关系而独立,是根本不可能的。比如田畴,开始依附于幽州牧刘虞,刘虞为公孙瓒所害,乃逃往徐无山避难。但是,徐无山并非安全之地,乌丸不断来骚扰,袁绍父子也企图来此行使权力,于是田畴最后选择了曹操作为依附的对象。因此,就宏观社会的自组织过程而言,当时迫切需要一个和平统一的政治局面,形成一种能给整个社会带来安全感的至高无上的权威。董卓之乱爆发以后,历史的辩证运动就围绕着这个问题而展开。
当时,各地的“名豪大侠、富室强族”纷纷集结起来,组成了一支讨卓联军。从这支讨卓联军的政治目的、内部结构以及行动过程来看,统一的因素和分裂的因素错综交织在一起,统一蕴涵着分裂,分裂孕育着统一,表现得极为复杂。曹操的诗篇《蒿里行》对这个历史事件作了生动的描绘: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应当承认,这支讨卓联军的政治目的在于谋求国家的统一,企图消除混乱状态,把整个社会重新组织成为一个稳定的系统。这个政治目的反映了当时各阶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符合历史潮流,具有进步意义的。但是,这个联盟却蕴涵着分裂的因素,“军合力不齐”“势利使人争”,不能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达到预期的政治目的。其所以如此,并不是由于参加联军的各地州郡长官本质上代表了分裂割据的势力,压根儿反对统一。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万里相赴来讨伐董卓,也就多此一举了。各地州郡长官在他所在的那个地区,本身就是一个统一的因素,但是,根据封建社会的层层隶属关系,只有造就了全国性的统一局面,地区性的统一局面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说明各种地方势力并不满足于群龙无首的分裂割据状态,而把完成国家的统一大业作为共同奋斗的目标。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仓促组织成的联盟缺乏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不能缓和、平衡各种地方势力的利益矛盾和意见分歧。结果是,人怀异心,互相火并,联盟瓦解,军阀混战,不仅统一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陷入更大的分裂。“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种悲惨的局面迫使人们去重新探索统一的途径。
由各地州郡长官自动组织起来,谋求国家的统一,营建类似中央政府的那种权威,这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一件新鲜的事物。虽然各地州郡长官所拥有的政治军事实力参差不齐,但是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和官僚系统中的那种层层隶属关系不同。由于他们是地方势力的代表,为了维护本地区的特殊利益,所以特别重视地位上的平等,不愿意受到侵犯。在这种情况下,唯一有效的协调机制就是平等协商,重大的决策要通过集体讨论作出,既要照顾全局的利益,也要照顾局部的利益。但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结构只能产生等级制的统属关系,大乱之后,中央的权威打破了,各地方又难以产生一个有力的统治者,必然要出现群雄割据的局面。袁术在淮南称帝,袁绍在北方刻玺,由此开始了长期的军阀混战。混战的结果,形成了三国鼎立。
前面说过,庄园经济在当时的社会自然组织的过程中起了主导的作用。这种庄园经济不同于小农经济,它既是一种经济势力,也是一种政治势力和文化势力。强宗豪右、大姓名士(门阀士族的前身)就是这几种势力的综合代表。在汉魏之际的历史舞台上,这批强宗豪右、大姓名士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无论是镇压黄巾起义、组织讨卓联军还是进行军阀混战,他们都是积极的参与者。他们的产生期可以追溯到东汉初年,到了东汉末年已经羽毛丰满,发展壮大,但是直到东汉王朝的中央政权完全崩溃的汉魏之际,他们才走到历史的前台。在他们身上,既有统一的因素,又有分裂的因素,具有复杂的二重性格。就主流而言,他们是要求统一的,镇压黄巾起义和组织讨卓联军可以说明这种倾向。但是,当统一的要求不能实现或者出现了一种不合他们口味的统一,他们就以庄园经济为据点而倾向于分裂。他们的去就取舍的不同的态度,对于当时政局的演变,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一个大的军阀得不到他们的支持,很快就会垮台,反之,如果一个小的军阀争取到他们的支持,势力立刻会上升。袁绍的失败和曹操的胜利,就是显明的例证。在当时那种混战局面下,他们可以凭任自己的喜好择主而事,自由度是相当大的。实际上,当时各个地方的军阀势力都是由他们集结而成的。这是一种带有联盟性质的群体结构,军阀势力的头子和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像官僚系统中的层层隶属关系那样,毫无选择的余地。他们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再加上丰富的政治军事经验和较多的文化教养,以及合则留、不合则去的自由选择的优越条件,所有这些,都迫使军阀势力的头子必须依靠他们,尊重他们,笼络他们,和他们建立一种以分享共同利益为基础的联盟关系,而不能用官僚系统的那套老办法,对他们颐指气使,作威作福。因此,在汉魏之际的历史条件下,无论是实现局部地区的统一还是全国性的大一统,都必须适当改变秦汉以来的那种绝对专制的传统,探索一种新的途径,妥善地处理国家政权和强宗豪右、大姓名士之间的矛盾。
三国时期,人才问题成为头等重要的问题,曹操、刘备、孙权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措施,极力招致人才,实际上就是从政治上确认强宗豪右、大姓名士的权利地位,和他们分享政权。曹操、刘备、孙权在军阀混战中站稳了脚跟,实现了局部地区的统一,根本原因在于他们都采取了一条开放性的人才政策,善于和这批强宗豪右、大姓名士分享政权。三国政权的上层统治者主要是由这批人所组成的。[3]这批人既然成了曹操、刘备、孙权属下的文臣武将,当然应该按照官僚系统的那种隶属关系,接受他们的支配。但是,这批参与三国政权的强宗豪右、大姓名士已经和秦汉以来的那种典型的官僚不同,他们凭借自己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优势,要求享受或者实际享受类似贵族的那种特权。[4]如果他们的特权受到尊重,要求得到满足,就能和统治者同心同德,营建稳定的政权结构,促进统一局面的发展。反之,就会离心离德,破坏系统的平衡,增长分裂的因素。因此,在汉魏之际的历史条件下,建立一种正常的封建秩序,实现全国性的大一统,关键在于谋略思想,也就是说,要探索出一种最佳方案妥善地处理国家政权和这批强宗豪右、大姓名士之间的关系。三国时期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分别从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围绕着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而这个问题也就是汉魏之际的最紧迫的时代课题。
[1] 陈启云的《关于东汉史的几个问题——清议、党锢与黄巾》一文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见《燕园论学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
[2] 参阅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桃花源记旁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45—148页。
[3] 参阅唐长孺:《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见《中华学术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4] 王亚南认为,“大约从汉末历魏晋南北朝以至唐之初叶,中国典型的专制官僚统治,发生了种种变态,照应着当时封建局面的离心化,官僚贵族化的色彩愈变愈加浓厚了”,见《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