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价格思想刍议[1]
范蠡(约公元前536—前448年),字少伯,春秋末楚国宛(今河南省南阳市)三户人。相传范蠡出身贫寒,家无“世禄”,当时正任宛令的文种发现他才略非凡,认定是个有用之才,于是引荐范蠡一起来到越国,受到越王勾践的重用,二人后来都成了越国的知名大夫。范蠡到越国时,正当吴、越争霸之际。先是吴国打败越国,后来越王勾践在范蠡等人的帮助下,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最后灭掉吴国,称霸中原,范蠡也被称为上将军。
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约公元前496—前473年,自勾践即位至越灭吴止),为越国称霸立下汗马功劳。越灭吴后,范蠡决计离开越国,从此开始了弃政从商的后半世生涯。他先来到齐国,易名为鸱夷子皮,耕于海边,苦心经营,致产达数十万。齐人闻其贤明,任为其相。范蠡又辞归相印,尽散家财,到了当时处于交通中心的商业城市陶邑(今山东省定陶),复改称陶朱公,在那里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十九年中三致千金,成为有名的大富翁。尽管范蠡的陶朱公称号及传奇般的事迹在历史上流传了两千多年,但在过去长时期中,人们只知道他经商得法,擅长贱买贵卖,却不知道指导其致富的源泉在于他对商品价格波动规律的科学认识,以及自觉地运用这一规律来指导个人的商业实践和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从目前保留下来的有关范蠡的点滴史料来看,范蠡对商品价格运动规律的论述,确实精辟独到,绝不输于现代西方经济学对商品价格运动规律的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仍不乏借鉴之意,既有利于指导现代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指导国家更好地实现宏观调控。
本文首先论述范蠡的价格思想,然后论述范蠡是如何运用这一思想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最后谈谈范蠡价格思想形成的原因及其局限性。
一、范蠡价格思想的主要内容
范蠡生活的春秋后期正是社会生产方式大变革的时期。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工商业日趋活跃,传统的“工商食官”的局面被突破,自由的私商纷纷出现。他们中的有些人成了富商大贾,不仅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而且交通诸侯,与问政事。商人势力在逐渐增长,地位在逐渐提高,他们已开始形成一个社会阶层。范蠡正是这个新兴商人阶层的代表人物。商人阶层依靠买贱卖贵为生,因而价格问题成为以范蠡为首的商人阶层思考的重要内容。范蠡曾说过:“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关于计然,又作计倪、计砚、计研。《史记·集解》曰:“徐广曰:计然者,范蠡之师也,名研,故谚曰:研、桑心算。驷案:《范子曰》:‘计然者,葵丘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晋国亡公子也,尝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汉书·货殖传》颜师古《注》引蔡谟曰:“《计然》者,范蠡所著书篇名耳,非人也。谓之计然者,所计而然也。群书所称勾践之贤佐,种、蠡为首,岂闻复有姓计名然者乎?若有此人,越但用半策便以致霸,是功重于范蠡,蠡之师也,焉有如此而越国不记其事,书籍不见其名,史迁不述其传乎?”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计然乃范蠡著书篇名非人名辨》还举出十个理由支持蔡谟之说。但不管怎么说,都承认计然之策是对当时经济活动规律的总结,对范蠡有很大的影响。范蠡运用计然之策,先在越国推行生聚政策,从培养国力入手,使越国得以富强。后又运用计然之策于个人经商活动,使自己成了大富商。鉴于此,学术界在研究范蠡时,往往将《史记》中有关范蠡的资料和《越绝书·计倪内经》中计然答越王问的资料等同看待,本文也将尊重这一学术传统。
范蠡的价格思想主要包含三大内容。一是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在于商品供给和需求的相互影响。范蠡指出,“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1]。这是说,如果某种商品有余则供给大于需求,价格就低;如果某种商品不足则供给小于需求,价格就高。
二是商品价格是变动的,变动的规律是“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1]。这是说,某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到了极限,就会向低转化,由贵到贱;下跌到最低点后,又会上涨,由贱到贵。这是因为,商品的供求会影响价格的高低,而价格的高低反过来又会影响商品进一步的供求。当商品的价格升高时,生产者出于谋利的动机会增加商品的供应,消费者出于效用的动机会压缩购买,这样自然促使价格向低转化。当商品的价格降低到一定程度时,生产者出于谋利的动机会减少商品的生产,消费者出于效用的动机则会增加购买,这样又会促进价格的上升。
在这方面,范蠡的论述和西方经济学是一致的,可谓异曲同工。
三是影响价格波动的原因主要是供给。范蠡生活于科学技术水平很低的古代社会,农业作为当时社会最重要的生产部门,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农作物收获状况尤其突出地带有靠天吃饭的特点:风调雨顺,则农作物丰收;反之,则歉收甚至颗粒不收。在这种情况下,思想家思考的重点自然要更多地放在供给上,这跟现代西方经济学提倡刺激需求是不一样的。
作为先秦有名的政治家,范蠡自然摆脱不了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时代思潮的影响。他认为,气候的变化是有规律的,呈现出周期性循环的特点,因此农业收成也是不稳定的,同样呈现出周期性循环的特点。范蠡对农作物收获周期性循环的看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段文字中:
“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1]“太阴三岁处金则穰,三岁处水则毁,三岁处木则康,三岁处火则旱。故散有时积,籴有时领,决万物不过三岁而发矣……天下六岁一穰,六岁一康,凡十二一饥。”[2]
在古代社会,由于农业生产的需要,天文学是最重要的科学。到春秋战国时,古人已发现木星十二年绕天空一周。木星又称岁星、太阴、岁阴,或径称岁。另外,这时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五行(金、木、水、火、土)思想已普遍流行。古人一方面运用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说明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把五行的属性赋予纪年上,用五行来表示不同的年份。
上面这段话是说,当太阴每十二年为周期进行周期性循环时,大地上的事物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太阴运行到“金”的三年中,是“穰”,即大丰年;运行到“水”的三年中,是“毁”,即大荒年;运行到“木”的三年中,是“康”,即小丰年;运行到“火”的三年中,是“旱”,即旱灾。这样太阴绕天的一个周期恰是农业收获由丰年经平年到灾年的一个周期,即“十二岁一大饥”。在这个大周期内又包括两个小周期,即“六岁穰,六岁旱”,六年一循环的中周期,和“三岁处金则穰”的三年一循环的小周期。既然农作物收成具有周期性循环的特点,因此作为国家和个人理所当然地就要重视储备,这就是为什么民间常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原因。范蠡高度重视“修备”问题,并把它作为从政经商活动的第一位的工作来抓。他在向越王勾践献富强之策时,开宗明义就说道:“知斗则修备。”[1]所谓“修备”,是指建立粮食和财务的储备,以便应付可能到来的灾难,包括天灾和人祸——战争。面对当时战火频仍、征伐不息的形势,范蠡认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客观存在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政府应当做好战备,以防不测。他说“兴师者,必先蓄积粟钱布帛”,否则一旦爆发战争,“士卒数饥,饥则易伤,重迟不可战”[2]94。范蠡还认为,不但国家应建立储备,即使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建立储备,这样才能做到生葬都有依所。他说:“人之生无几,必先优积蓄,以备妖祥。凡人生,或老或弱,或强或怯,不早备生,不能相葬。”[2]96至于个人有了储备,则生葬都有依所。
范蠡的价格思想是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长期农业劳作实践的总结,反映了古人想掌握农业生产丰歉的规律,以便趋利避害,达到国富民足的追求,对于管理社会经济活动有特别的指导意义。第一,范蠡生活于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这样一个时代,他从分析农作物收获的变动入手,去寻求整个社会经济变动的根源和规律,这就抓住了观察事物变动的主要矛盾,同时并承认事物变动存在一定的规律性。第二,范蠡提出农作物收获循环论,主要目的在于试图通过生产过程去考察流通领域的问题,这就抓住了认识事物的大本大源,这也正是范蠡的农作物收获循环思想在历史上影响巨大的原因。
当然,从严格的科学角度看,范蠡的农作物收获周期性循环思想也存在不少的漏洞。首先,农业收成的好坏,确实与天时的变动有密切的关系。但是这种天时的变动主要是太阳的作用,如太阳辐射、风气旋、雨量等引起的,它与木星的运行根本没有关系。其次,丰年灾年出现的先后,很难表现为一种固定的顺序,只能说它大致呈现出这方面的变化趋势。比如,如果第一年是丰年,就认定第二年是平年,第三年是灾年等,这肯定是机械的比附,反映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不足——有浓厚的机械唯物主义倾向。这要求我们在研究古人的思想时,要采取求大略、不求甚解的态度,着重把握其思想的总体框架,而不能纠缠于某些具体的数字或结论。
二、范蠡价格思想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
将范蠡的价格思想运用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就出现了指导商家经营管理的积著之理和指导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平粜理论。
1. 积著之理
范蠡的积著之理,从狭义上来说,是通过商品的流通和交换、猎取暴利的一种理论。从广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有关经营管理商业的一些原则和办法。这一理论是在农作物收获循环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要求商家树立变化意识,充满危机感、紧迫感。
依据农作物收获循环理论,由于天时的有规律变动,商品会出现有余和不足。由于这种有余和不足必然引起物价的涨跌,即所谓“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而且这种变动每隔三年就出现一次。如何遵循这一规律去获取利润呢?范蠡提出的办法是“旱则资舟,水则资车”[1]。所谓“旱则资舟,水则资车”,意思是说,当天旱时,要多购置船舶,因为天旱过后,大水来临,船舶需要量大增而供不应求,船舶的价格必将上涨,到那时再将所购的船舶抛出,一定会获得厚利。相反,当水灾来临时,要多购置车辆,待水灾过后再抛出车辆,同样也会获得厚利。《国语·越语上》也有类似的记载:“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chī),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3]“旱则资舟”“夏则资皮”,等等,只是商品交易的一种原则,目的是树立最大的竞争优势,不给消费者制造“货比三家”的空间。它告诉人们,要在预测商情的基础上,利用商品将出现缺乏的时机以赚取利润。所以这种经营方法又称“待乏”原则。
除了提出“待乏”原则,范蠡还依据“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的价格变化思想,提出了另外一个商业经营原则,这就是“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意思是说,当商品价格上涨时,不要把高价的商品当作奇货而舍不得脱手,应该将这种商品像粪土一样抛售出去。因为商品价格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现象,当商品价格昂贵时,恰恰预示着将要下跌,只有毫不吝惜地迅速出售,才能不会错过实现较高商业利润的大好时机。这是因为,价格的昂贵,预示着购买量的减少和供应量的增加,当商品出现了供过于求的趋势时,价格的下跌是必然的。反之,当商品价格下跌时,不要随大流而竞相抛出,应看准有利时机,把降价的商品像珠玉一样大量收购进来。这是因为商品价格的下跌,预示着供应量的减少和需求量的增多,因此价格不可能一直下跌,当产品出现了供不应求的趋势时,价格的提高就是必然的。因此,只有在商品价格最低时多买,价格最高时多卖,才能获取最大的商业利润。
“早则资舟,水则资车”,是从经营战略、产品结构的角度去讲的;“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是从经营战术、竞争策略的角度去讲的。其最终目的是一样的,都是树立最大的竞争优势,获取最大的商业利润。
在“积著之理”中,范蠡还提出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财币欲其行如流水”[1]的商业原则。所谓“务完物”,就是要求手中所持有的商品质量要好。对任何商人来说,他们所关心的只是货币财富的增值,而不是商品本身。商品只不过是增加货币财富的手段。但是商品质量不高,就会降低竞争能力。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对乳业的巨大影响就是最典型的例证。所谓“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是说对于容易腐败变质的农副产品,如水果、蔬菜、水产品等不要长期储存,要赶快出手,这是因为任何产品都有自己的保质周期(农、水产品更突出),一旦产品过了保鲜期(保质期),白送都没人要。所谓“无息币”,是说不要使货币资本长期停滞在手中,要让它像流水一样川流不息地周转。从这里可以看到,范蠡已充分认识“快”对于经商理财的重要性。无论商品或货币,只有快进快销,加速周转,才能加快财富的增殖。“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无敢居贵”等都体现了这一要求。
2. 平粜理论
将范蠡的价格思想运用到国家宏观管理经济方面,就是调节物价,把物价控制在社会能接受的限度内的平粜理论。
依据农作物收获周期性循环理论,既然农作物收成的好坏受天时的影响呈现出有规律的变化趋势,那么谷物的价格也必然表现为有规律的变化。所以“八谷亦一贱一贵,极而复反”[4]。进一步看,既然农业收成的好坏每三年要变动一次,则谷物的价格也要每三年变动一次。又因为谷价的变动必然会影响到其他商品的价格,因此,社会上的物价每隔三年就要普遍发生一次变动。这就是“决万物不过三年而发”[2]99的意思。
对于谷价的这种有规律变动是否应任其自由涨落呢?范蠡认为不可以。他指出,如果任凭谷价自由波动,必将损害农工商的利益,从而使整个社会经济发生困难。因此,他主张国家应当管理谷物价格,把它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就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有名的谷物平粜思想。
范蠡指出:“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1]这里所说的二十、九十,是指每石粮的价格。据《越绝书·计倪内经第五》云:“籴石二十则伤农,九十则病末。”[2]98—99说明当时是以石为单位表示粮食价格的。这是说:谷价太高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愿努力生产,从而影响农产品的供应;谷价太高,又会损害工商业者的利益,工商业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不愿意从事财货增值的活动。如果将谷价的波动限制在每石三十钱至八十钱的幅度内,则对农工商都有利益。办法是实行平粜。当谷价过高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粮食;谷价过低时,则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粮食。这样一来,物价趋于平稳,工商业者和农民两利,社会的生活趋于正常,这就是“治国之道”。
总之,范蠡既反对以行政措施固定粮食价格,如像西周那样,市场商品价格完全由贾师决定,强制性地让价格固定在某个水平上,而是主张顺应经济规律,由市场的供给、需求来决定产品的价格。同时,他也反对价格的任意波动,认为这会影响社会的根本利益,要求国家采取经济措施,“平粜齐物”,以控制粮食价格的波动幅度,使之处于“农商俱利”的状态。这说明,范蠡是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出发,来考虑如何巩固发展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的,这就是平粜思想为什么对后世影响很大的原因。当然,这也反映了封建社会早期生产力发展程度不高,封建生产方式内部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矛盾还不突出,以至于思想家对这一问题很少考虑的事实。
范蠡的平粜理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国家管理、调节物价的思想主张,开了封建国家直接从事商业经营的先河。
三、范蠡价格思想的评价
透过范蠡的价格思想,以及无论作为个人还是国家的经济实践活动,都可以看出其中浸透出来的朴素的唯物观和强烈的辩证思维意识,这是与春秋战国时期思想界进步的社会思潮,尤其是楚文化“道法自然”的思想分不开的。
中国先秦的天道观,即对于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神学决定论、道德决定论向自然决定论的转变。在殷商统治者那里,天命被用来解释现存政权及君主权力存在的合法性,属于典型的神学决定论,但商朝统治者对鬼神虔诚的信仰并没有挽救商朝的灭亡,这给继商而起的周朝统治者以极大的震动。他们认为商王朝虽祭祀天帝非常殷勤、周到,但由于不讲德行,对百姓滥施刑罚,终于引起了上天的恼怒,最终遭到天帝的抛弃。西周虽然是一个小部落,但讲德行,对百姓施仁义,最终得到了上天的眷顾,上天将领导天下的使命交付于它。由于这个原因,西周的天道观在继承商王朝的基础上,加进了“尚德”的内容。他们认为,商王因失德而失天命,周王修德而受天命,可见天命并不是永恒不变的,所以说“天命靡常”[5]“皇天无亲,惟德是辅”[6]。西周末年以来,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上的贵族领主政治出现了瓦解的趋势,史载: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七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1]742。“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社会现实,说明那些虔诚地祭祀上天、仁民爱物的人未必能够得到上天的保佑;那些为非作歹、欺凌百姓的人未必能够受到上天的惩罚,这样就使传统的天道观面临巨大的挑战,社会上出现了一股恨天、骂天的思潮。例如,《大雅·云汉》:“昊天上帝,则不我遗!”意思是说:苍天呀,上帝呀,竟然忍心不给我饭吃呀!《小雅·节南山》:“昊天不惠!”意思是说:苍天呀,你太寡孽!在这种情况下,春秋时期的思想家不得不重新反思西周的天道观,而向自然天道观转变。
一部分思想家发展了西周的敬天保民思想,在神、人之间,进一步把神降为民的附属,视“民”为主体。如(随)季梁、(宋)司马子鱼均曰:“夫民,神之主也。”[7]这是说,上天是代表民众的意志的,那些仁民爱物的人可能一段时间内会穷愁潦倒,但终究会赢得社会的信赖;那些为非作歹的人一段时间内可能会骄狂得志,但“多行不义必自毙”,终究会受到社会的处罚。这就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产生的背景,它主要活动于经济开发较早、深受西周礼乐文化影响、产权意识强烈的黄河流域,也就是周文化圈。
还有一部分思想家转向了对大自然社会运动规律的探讨。他们认为大自然有自己的运动规律,这就是“道”。“道”由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的两方面构成,故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8]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转向它的反面,而且这种转化永远没有穷尽,这就是“反者道之动”[9]。人类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必须按道行事,而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地恣意妄为,这就是“道法自然”,这就是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产生的背景。它主要活动于经济开发较晚、受西周礼乐文化影响不深、还保存有浓厚的原始公有制遗风、产权意识不强的江淮流域,也就是楚文化圈。
范蠡出生于楚地,长期活动于江淮流域,在辅佐越王勾践完成灭吴大业、称霸中原后,又隐姓埋名来到齐地,完成了由官员到平民的转变。这种特殊的人生阅历,使范蠡的身上既有着楚文化浓厚的“道法自然”思想的影响,也有着深刻的中原德治文化的影响。中原德治文化对范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敬民、爱民、主张“农末俱利”的施政方针上,以及经商“三致千金”后,仗义疏财、全部“分散与贫交疏远兄弟”[1]上。楚文化“道法自然”思想对范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范蠡的认知行为上。范蠡在观察问题时,十分注意对事物运动的规律性的研究,特别强调事物的变化性,要求顺应自然规律来治国、经商、养生。他指出:“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所以必须先了解“天地之恒制”,即永恒的自然规律,“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他还说:“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这是说,时令没有来到,不可勉强使它生殖;人事没有尽到,不能勉强使它成功。无疑,这是楚文化“道法自然”思想的体现。
当然,范蠡价格思想指导下的商家积著之理和国家平粜理论之间也存在矛盾。根据积著之理,商人应该顺应价格波动的趋势从中谋利;可是根据平粜理论,国家又不能任由价格的任意波动,主张使价格控制在社会各阶层都能够承受的限度内,这样一来势必要损害依托价格的波动从中渔利的商人的利益。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后来封建政府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子。
农作物收成靠天吃饭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经济活动自身的不稳定性,必定造成物价的大起大落,这就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使其恢复到正常状态的问题。而私商贱买贵卖,“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的经营方式,在改善民生、搞活经济的同时,也会加剧社会经济活动的这种不稳定性,从而进一步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问题,这是封建国家直接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合理性所在,也说明了封建经济运行的规则是:私人经营是基础,国家经营是补充。只是封建国家一旦直接从事商业经营,就要贱买贵卖,按照“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的商业原则办事。由于国家实力更强,资产规模更大,很容易在与私商的竞争中取得市场垄断地位,这就严重影响了封建工商业的基础——私商的利益,意味着平粜理论在实行过程中必然会带有压抑私商、与民争利等缺点,从而提出了如何评价私商、官商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以及官商的定位、经营领域、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限制条件等问题。
由此看来,范蠡平粜理论的最大缺陷是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负面作用,即交易成本考虑不够。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国家也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组织,它在追求政权巩固最大化(这是它的长远利益所在)的同时,也追求物质收益、享受的最大化(这是它的眼前利益所在)。在两者之间的矛盾中,只有在政权危机的情况下,统治者才会舍弃自己对物质利益的过分的贪求。这意味着,第一,政府一旦进入工商领域,尝到甜头后,就会依靠政府财政巨大的规模优势,与民争利,从而压抑民间商业的发展。第二,政府经商还会由于具有垄断市场的力量而沾上管理效率低下、经营作风霸道、强买强卖、产品质量差、价格昂贵等弱点。政府经商的上述不足,在汉武帝“官山海”、全面发展官营经济期间,得到了充分的暴露。史载,汉武帝时期,“民偷甘食好衣,不事蓄藏之产业”,这是官营经济压迫民营经济的必然结果。
作为汉武帝的同时代人,司马迁既看到了民间工商业的贱买贵卖对社会生产尤其是农业生产造成的破坏,更感受到了官营工商业“不便于民”,甚至“与民争利”、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种种弱点,因而虽赞成由政府弥补民间经济的不足,但又主张将政府干预国家管理经济的副作用,即交易成本降低到最低点。他提出的国家干预经济的办法是:“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这是司马迁基于对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负面作用的认识,根据经济秩序的不同要求而提出的循序渐进的办法,可谓对政府干预经济的限制。
总之,范蠡价格思想中最伟大之处是其中反映出来的自然哲学思想,这不仅对企业经营,而且对政府管理物价也是很有帮助的。其不足之处在于对农业和商业的矛盾、私商和官商的矛盾考虑不多,这是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不高、封建生产方式内部的各种矛盾还没有表现出来的反映,对此我们是不能苛求于范蠡的。
参考文献
[1](西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岳麓书社,2005.
[2](东汉)袁康、吴平.越绝书·计倪内经第五.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3](春秋)左丘明.国语·越语上.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
[4](东汉)袁康、吴平.越绝书外传·枕中第十六.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5]诗经·大雅·文王.远方出版社,2007.
[6]尚书·周书·蔡仲之命.远方出版社,2007.
[7](春秋)左丘明.左传.山西古籍出版社,2004.
[8]老子·第五十八章.远方出版社,2007.
[9]老子·第四十章.远方出版社,2007.
[1] 原文发表于《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