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诗考》对定派方法的创新保证了三家《诗》辑佚规模的扩张潜力
上文已述,《诗考》在定派方法上过度依赖据书定派法,这确实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因此,前人总将《诗考》的定派方法局限于据书定派这一种,而将据人定派与据说定派归功于清代学者。但事实并非如此。王应麟对三家《诗》辑佚方法的开拓意义,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体现在,他对所有三种定派方法都已经有所实践与应用。
王应麟对据人定派法的运用,在《韩诗》中有王吉,在《齐诗》中有翼奉、匡衡、萧望之和伏湛。据《汉书·艺文志》,蔡谊传《韩诗》于王吉。而在《诗考》的《韩诗》部分,王氏于《甘棠》篇和《匪风》篇两次引用王吉《诗》说,并注云:“吉学《韩诗》。”据《汉书·儒林传》,翼奉、匡衡与萧望之皆从后苍学《齐诗》,匡衡又传伏理,《伏湛传》云伏理之子伏湛“少传父业”,故伏湛亦学《齐诗》。因此,古书中保存的萧、翼、匡、伏论《诗》之语皆可算入《齐诗》。在《诗考》的《齐诗》部分,王应麟便多次引用此四人之《诗》说,并注云:“《本传》:衡学《齐诗》。”“《本传》:望之学《齐诗》。”
以上均属史书中明确记载其师承的,还可以根据一些线索考证出学者的师法。例如王应麟在《诗考后序》中证明刘向传《鲁诗》,郑玄早年学《韩诗》,其文云:
刘向《列女传》谓蔡人妻作《芣苢》;周南大夫妻作《汝坟》;申人女作《行露》;卫宣夫人作《邶·柏舟》;定姜送妇,作《燕燕》;黎庄公夫人及其傅母作《式微》;庄姜傅母作《硕人》;息夫人作《大车》。《新序》谓伋之傅母作《二子乘舟》;寿闵其兄,作忧思之诗,《黍离》是也。楚元王受《诗》于浮丘伯,向乃元王之孙,所述盖《鲁诗》也。郑康成注《礼记》以“于嗟乎驺虞”为叹仁人;以《燕燕》为定姜之诗;以“生甫及申”为仲山甫申伯;以《商》为宋诗;“维鹈在梁”,以“不濡其翼”为才;“上天之载”读曰“栽”;“至于汤齐”读为“跻”。注《周礼》云:“‘甸’读与‘惟禹敶之’之‘敶’同。”康成从张恭祖受《韩诗》,注《礼》之时,未得《毛传》,所述盖《韩诗》也。[7]
在刘向的问题上,王氏首先从师承关系上认定楚元王从浮丘伯学《鲁诗》,继而从家学渊源上指出元王后人世代传《诗》,刘向乃元王后裔,其所学自然亦属《鲁诗》。在郑玄的问题上,王应麟先将其异于毛说的看法列出,再指出其早年从张恭祖学《韩诗》的经历,进而认定其注《礼》所用《诗》说当属《韩诗》。但奇怪的是,《诗考》从《说苑》《新序》《列女传》等书采集了不少刘向《诗》说,只将其中四条《说苑》的材料归入《鲁诗》,其余均归入《诗异字异义》;又从《三礼注》采集了不少郑玄早年《诗》说,却只将其中一条归入《韩诗》,其余均归入《诗异字异义》。可见,王应麟对史书中明确记载的师法是相信的,而对于自己经过重重考证得出的结论却将信将疑。
在王应麟那里还出现据说定派法的萌芽。例如他在《韩诗》部分《黍离》篇中引曹植《令禽恶鸟论》:“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为何将曹植《诗》说算入《韩诗》,王氏在《诗考》中并未明言,而是著于《困学纪闻》卷三:
《新序》云:“卫宣公子寿闵其兄伋之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是也。”《鲁诗》出于浮丘伯。以授楚元王交,刘向乃交之孙,其说盖本《鲁诗》。然《黍离》,《王风》之首,恐不可以为卫诗也。《韩诗》云:“《黍离》,伯封作。”陈思王植《令禽恶鸟论》曰:“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其《韩诗》之说欤?伯封事唯见于此。[8]
此段中,王应麟先驳《鲁诗》之非,后引《韩诗》之说,而曹植《诗》说恰与《韩诗》同。于是王氏提出猜想:“其《韩诗》之说欤?”从语气中,我们能揣摩出他对此法的不确定,但这多少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而且,他确实将曹植的这条材料列入《韩诗》正文,可见他最终还是确信了自己的猜想。
又如,王应麟在《韩诗》部分《商颂》下引《史记集解》:“美襄公。”《商颂》既用以歌美襄公,则为宋诗,而非商诗。王氏又在此条注中引用《史记·宋世家》、郑玄《礼记注》和扬雄《法言》的材料,均认为《商颂》是宋诗。他虽未在《诗考》中确认这些均是韩说,却在《困学纪闻》卷三中指出:“郑康成注谓《商》,宋诗,盖用《韩诗》说也。”“扬子之言皆本《韩诗》。”[9]
再如,王应麟在《齐诗》部分收入一条孟康《诗》说、一条郎顗《诗》说、两条《诗纬》材料和一条《春秋纬》材料。其师法于古书无征,但都提到了“五际”的概念,这就与翼奉《诗》说相合。王应麟虽未明言此四家归入《齐诗》的理由,但其间相合之处已甚明朗。这也是对据说定派法的运用。
从上可见,王应麟对据人定派法和据说定派法也都有所实践。而这两种方法正是后世的三家《诗》辑佚规模不断扩张、膨胀的主要途径。
《诗考》仅收录三家《诗》材料579条,但到清代学人那里,就逐渐发展为煌煌大观。据笔者统计,陈寿祺父子于道光时期编成的《三家诗遗说考》,其正文直接征引的三家《诗》材料共计4963条,加上案语中附带的内容,就达到了5190条;而王先谦在清末民初完成的《诗三家义集疏》,对三家《诗》材料的收录数量也有4335条之多。这些都完全超越《诗考》的规模。而材料收录数量上的飞跃,则是以师法判定结论的累积为基础的。冯登府《三家诗异文疏证》推出41家,《三家诗遗说》推出84家,阮元《三家诗补遗》推出54家,徐堂《三家诗述》推出73家,朱士端《齐鲁韩三家诗释》推出113家,陈寿祺父子《三家诗遗说考》推出209家,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推出220家。基本上,越晚出的著作,推出的师法结论就越多。
我们还可以用陈寿祺父子的差异来表现定派方法进步对辑佚规模扩张的影响。《三家诗遗说考》一书是由陈寿祺、陈乔枞父子二人踵续相接而完成的巨著。笔者对该书作全面统计,正文中直接征引的三家《诗》材料共计4963条,其中陈寿祺原辑者1676条,陈乔枞增辑者3287条,后者达到前者的两倍左右。若无陈乔枞补缀之功,则此书的规模只能与阮元、徐堂、朱士端等人的著作相当,而难以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成果。陈乔枞能在其父所知范围之外大规模扩充辑佚范围,主要是受益于据人定派和据说定派的娴熟运用。多考出一位古代学者的《诗》学派属,便会因此增加大量的辑佚材料。例如《鲁诗》部分,陈寿祺未曾考出徐干的师法,陈乔枞则从《中论》辑出徐氏《诗》说27条。《齐诗》部分,陈寿祺未曾考出董仲舒、桓宽、焦延寿等人的师法,陈乔枞则从《春秋繁露》《汉书》和《西京杂记》辑出董氏《诗》说45条,从《盐铁论》辑出桓氏《诗》说64条,从《易林》辑出焦氏《诗》说271条。《韩诗》部分,陈寿祺未曾考出赵晔的师法,陈乔枞则从《吴越春秋》中辑出赵氏《诗》说11条。陈乔枞多辑出的三千多条材料,大抵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的。
我们不能说,没有《诗考》对据人定派和据说定派的尝试,就没有后续这些大跨越的发展,但至少可以说,《诗考》的尝试为这些发展做出了最早的示范。